2025年6月3日 星期二

限制公民參與,環評坐實「黑箱審查」之名

 環境部最近限縮環評參與規則,從可以在場,改成一進一出,環團舉行記者會,
抗議環評「倒退攄」。(/施政監督聯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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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淑娟2025.6.3
 
最近環境部又悄悄更改,環評公民參與規則,引發抗議。原本參與者可以全程在場(閉門除外),改成「一進一出」,進出都要敲門、開門、鎖門。民眾只能在外面看直播,輪到發言時,才由專人「引導」入場,說完立刻要離開。
 
這已經不是環境部第一次變更規則,只要它高興,隨時可以變來變去,一切以自己方便為前提。環評的精神是公民參與,它卻設立層層關卡,限制參與。不只管制進出,還限制發言3分鐘、不准錄音錄影,以及近似黑箱的閉門會議。
 
環評的公信力,早就被政治操作到所剩無幾。如果連最起碼的公民參與,都要剝奪,那就更坐實了「環評黑箱」之名。
 
 
公民參與,應以開放為原則、禁止為例外
 
環境部說,之所以改變規則,是因為226日四接環評時,民眾聚集現場,干擾會議、破壞公物。改變做法,是為了讓委員有客觀審查空間。
 
在環評會場激烈抗爭,絕對不應該被鼓勵,但為什麼他們要冒著受傷、被移送的風險,也要抗議?因為,這個案子早就政策決定要通過,並非環境部說的「客觀審查」,不抗議的話,就會不明不白通過了。
 
環境部拿四接當例子,很不聰明,因為這個案子,就是政治操作環評的典型。之前,民眾提出的問題,被當做耳邊風,當天提出協和電廠土壤污染新事證,也不被當一回事。還有警察,假冒工作人員,混在會場中與民眾推擠、搜證,被識破後,環境部才發新聞稿「感謝保七總隊維安。」相較於環境部反科學、反公開的惡行,環團的抗議方式,至少是可以理解的。
 
而環境部經常拿出「環評旁聽要點」,要大家「尊重環評機制」,但那個要點,是為了「維護會場秩序」,不是要「協助民眾參與」,處處是緊縮、限制的文字,把自己的權利放到最大,把民眾參與的權利,限縮到最小。
 
政府執行法令,要符合比例原則、平等原則,這個旁聽要點應以「開放為原則、禁止為例外」,但環境部、環評委員卻任意行使這些權利,2020就突然禁止民眾在現場直播,直到現在都沒有恢復。
 
 
環評應廢除閉門會議,全程公開
 
所謂「參與」是公民提供意見,促成決策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必須是雙向、互相說服的,絕對不只有「陳述意見」,何況限制發言3分鐘。難道環評委員沒興趣知道,這位公民花自己的時間、金錢,想要說什麼嗎?
 
偶有民眾發言超過時間,主席就會以「你的意見我們知道了」打發他走。為什麼他不必問在場委員,有什麼不清楚,需要這位公民補充的?而針對開發單位的回答,如果有誤,民眾也不能再反駁。環評委員會說,「這個會由我們專業審查,你們不用擔心。」與其稱專業,不如說是傲慢。
 
「閉門會議」則是另一個反民主的設計,連立法院協商,都全程直播了,環評到現在還在搞閉門,簡直是行政機關展現威權的代表作。
 
閉門會議更是一個不公平的場合,雖然開發單位、民眾,都不能進入,但開發單位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以。例如台電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四接的閉門會議,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不但在場,還繼續說服委員。很多官派委員不清楚議題,還要跟這位官員請教,甚至沒能力判斷他說的對不對。
 
最後,主席就請工作人員「把預擬結論打出來」,委員花最多時間的不是討論,而是把文字調過來、挪過去,最後宣稱這個案子「已無環境影響之虞」。眾所周知,多少通過環評的案子,持續在破壞環境、製造無法接受的污染,但沒有一位環評委員,必須為他在閉門會議的同意,負任何一點負責。
 
因此,如果環境部還要再說,環評是專業、公開、透明,第一件事,就是先廢除「閉門會議」。
 
 
二階環評、政策環評應恢復聽證
 
最不可思議的,是連521日的「科學園區政策環評」都要限制民眾參與,政策環評沒有准駁,純粹只是建議,根本不需要走一般開發案的程序。
 
而話說回來,把科學園區政策,放到環評會也沒道理。這是國家政策,未來園區面積擴增兩倍,牽動層面太廣,需要更多具備專業的人提出意見。應該舉行的是聽證會,不是由少數幾位、未必具備專業的環評委員審查。

1994年實施的環評法,至今修正過4次,最重要的一次修訂,是20021217日,修正第12條,把原來二階環評應舉行「聽證會」,改成「公聽會」。未來,二階環評、政策環評,都應該恢復舉行聽證會,而且在政策源頭就要舉行。這至少是環境部可以主動修法,促進環評正義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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