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台塑六輕--(綜合報導)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台塑六輕--(綜合報導)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7年1月19日 星期四

六輕環評,耗費多少人的六年青春

 六輕擴廠案回到六年前,必須併案重做環評。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 2017.1.18

2010年台塑六輕五期擴廠環評結論進二階,事後六輕為了化解環評阻力,從2011年起將五期開發案切割成六輕四期4.64.10等小案,避開正式環評,以較簡略的環差方式送審,切割後每個案子的污染排放量都不高,比較容易通過,其中4.74.10也順利通過,但4.64.84.9三個案子卻一拖六年還沒過關。

17日環保署將這三個案子重新滙整並召開聯席審查會,發現三案都涉及健康風險該評估未評估、或污染該實質減量但卻虛減。專案小組決議(還要環評大會確認)這三案不能再切割環差,必須整合成一案並重送正式環評案再審。

這一個決議等於讓六輕擴廠案回到六年前的原點,六輕副總吳宗進感嘆六年努力都白費了,環保團體及在地居民也嘆一件對的事卻等了六年。雙方的感嘆都突顯出以下環評制度的問題,期望這失去的六年,能換回未來感嘆不再發生。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台化許可證之爭 將提訴願決定

 抗議環保署找台化、彰化縣喬許可證,彰化團體冒雨在場外抗議。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朱淑娟 2016.10.8

台化彰化廠三座鍋爐汽電共生操作許可證、生煤使用許可證929日展延申請被駁回,針對後續引發的爭議,7日環保署長李應元找彰化縣長魏明谷、台塑副總裁王瑞華在環保署溝通。會後,台化公司決定不重新申請,而是提訴願,依照程序要等到環保署開訴願會,至少要四個月以上。

這三座汽電共生廠的操作許可證M16M17M22M22因確定無法達到19993月環評承諾的七項成份,暫時不會運作,未來應該也不會再運作。

2016年10月7日 星期五

台化先做好環保承諾 才能保障員工工作權

 台化彰化廠在人口稠密的彰化市區燃煤發電合適嗎?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0.4

台化彰化廠三座鍋爐汽電共生操作許可證、生煤使用許可證928日到期,彰化縣環保局29日以台化公司「未完成補正」駁回展延申請,這個決定是否合法、合理自有公評,台化不服還可以採取行政救濟,不必動不動情緒性的怒嗆政府,何況自己未必有理。而台化如果真要保障員工工作權,就應該好好做好環保,而不是該改善不改善,讓台化變惡鄰,才是造成環保衝突的主因。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彰化縣環保局要硬坳到何時?

從八卦山上看過去,彰化市中心最精華的地區是台化廠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3.8

某些排放空污量大且成分複雜的工業,已造成附近居民的健康危害,環保署於是訂定「特殊性工業區設置標準」,只要一個工業區被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就要設置高密度監測站,以及足夠的緩衝地帶,以隨時掌握並處理這個工業區的空污排放情形,如此一來不但可保障居民健康,也可釐清污染責任。

其中,位於彰化市區內的「牛稠仔工業區」,九成基地面積屬於「台灣化學纖維公司」所有,自從1963年設廠以來,已成為彰化市最大的污染源。從八卦山上看過去就是一根根冒白煙的大煙囪,市民常自嘲只要聞到酸臭味,就知道彰化市到了。天天與酸臭為伍,工廠跟居民的緊張關係那就不用說了。

依「特殊性工業區..設置標準」規定,只要工業區內有石化、半導體等13項工業,這些工業合計的基地面積超過總基地面積1/4,這個工業區就屬於「特殊性工業區」。牛稠仔工業區的基地面積75公頃,區內有四家廠商,其中「台灣化學纖維公司」的基地面積68公頃,占了90%,其他三家台塑的公司則占10%

台化纖維的產業類別有三項:化學材料製造業、紡織業、木竹製品製造業,其中「化學材料製造業」很明確是特殊性工業,至於其他兩項,實務上既然整個工廠的產業別是化學材料業,區內不屬於石化產業的比例應該很小,不過這點要認證也完全沒有困難。而台化纖維的基地面積占了牛稠仔工業區九成,已超過特殊性工業區規定的1/4,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完全沒有疑慮。


然而彰化縣議員林世賢從兩年前發文給環保局要求認定,但都沒有結果,上周立委黃秀芳在彰化縣議會舉行公聽會,當場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已認定「牛稠仔工業區」就是「特殊性工業區」,但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卻還是以「基地面積認定困難」不願認定。因為實在坳得太難看了,現場一片嘩然,林世賢當場要求彰化縣環保局兩周內回覆,「否則法院見!」


全國只有彰化縣環保局不知如何認定

關於「特殊性工業占總基地面積1/4」要怎麼計算,環保署空保處科長郭孟芸當場說的非常清楚:「分母是工業區的總基地面積,分子是容納特殊性工業的基地面積,而基地面積不是用製程算的,是廠地面積,不是廠房面積,包括運輸道路、辦公室、營運必須有的(例如廁所)都要納入計算」。

但之後發言的江培根卻還說:「台化工廠有三個業別,其中一個化學材料才是特殊性工業,他有廠房、公共製程、道路、管線、污水處理廠、綠地、公共設施要怎麼切」,陳咸亨則回應「回到母法很清楚,就是基地面積」。

接著江培根又說:「是否請台化自己提,他是老舊工廠,資料很難找,那些該計、那些不該計,再徵詢相關意見。」林世賢打斷他的話:「你在講什麼肖話,認定是環保局的權責,當然是主動認定,那有叫廠商自己認定的。」

環保局長話說到這裡就有點離譜了,自己管轄的工廠,卻說資料難找,而自己的權責應該認定的卻要廠商自己提。接著林林世賢還說:「102年環保局主動清查彰化目前的工業區那些是特殊性工業區,結果提報的資料獨漏牛稠子工業區,這是違法瀆職,認定有這麼難嗎?不知道環保局有什麼壓力?」

特殊性工業區並不是針對彰化縣政府或台化纖維,而是全國各縣市環保局都要清查並回報,就只有彰化縣環保局說認定有問題。目前已認定的特殊性工業區,包括:高雄市的林園工業區及臨海工業區、台南市的南部科學園區、雲林縣的六輕工業區、台中市的中部科學園區,除了中科在建置中以外,其他四個工業區已由主管機關出資,空氣品質監測站已設置完成,並已開始做自動連線監測。

依規定,一旦牛稠仔工業區被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後,要在緊鄰的鄉鎮設11個監測站,監測項目多達一百多種,雖然廠商要多花一筆費用,但這反而有助於環保局掌握排放資料,處理公害糾紛。如果環保局擔心這會導致工業區因無隔離綠帶必須關廠,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這也沒這麼簡單。

所以,彰化縣環保局究竟有什麼問題?還要硬坳到什麼時候?


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雲林縣違法超發六輕許可 環評還受理變更


 文‧朱淑娟 2015.10. 7

依規定地方政府應在環評通過的核可量下去核發許可證,否則就違法。但台塑六輕甲基丙烯酸甲酯廠(MMA),許可量已超過環評核可量,不追究違法,環保署還受理六輕提出環評變更提高環評核可量,以符合已違法發給的許可量。

今天審查環保團體批本末倒置,首先應釐清為何許可量會超發。另外如提高許可量理論上汙染量也會提高,應以環境差異分析送審,不能用簡單的對照表。

最後環評小組決議,六輕提出的資料不清不楚到無法審查,而且並未說明汙染量會不會透過這個變更增加,下次再審時請環保署空保處、雲林縣政府列席。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說明,2004年六輕四期通過的MMA廠,每年原料使用量如下:丙酮70,500噸、氰酸33,000噸、甲醇38,000噸。

2009年提出六輕五期增加使用量如下:丙酮120,450噸、氰酸52,560噸、甲醇64,970噸,但五期已撤銷沒通過,雲林縣政府卻在20117月直接依五期計畫發給許可,這已涉及違法發放。

彰化環盟理事吳麗慧、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都表示,這個變更很荒謬。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說,台塑未通過環評就發放許可,不先處理違法,還來申請變更對照表,順序顛倒,如果可以這樣,表示六輕要幹嘛就幹嘛,環評審查廢了算了。

六輕顧問公司強調,這次變更包括製程設備、產能、汙染量都沒變動。雲林淺海養殖協會議工吳日輝說,這麼多年從未聽民眾聲音,未核對六輕提出來的資料對不對,或環保團體的質疑對不對,許多審查就照樣通過。他說:「如果蘇治芬(前雲林縣長)有違法不當核發許可,我一定告到底。」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行委員許心欣則認為,六輕造成的空氣汙染已非常嚴重,吹南風時台中以及多個地區也是受害者,社會對空氣品質的期待愈來愈高,應檢討的是,六輕當初環評核定量是否應減下來,而不是變更增加。

多位環評委員也質疑六輕數字正確性,最後召集人廖惠珠決議補件再審。

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公開六輕所有許可證 證據才能化解爭議

六輕許可已超過環評量?環團要前後任雲林縣長出來講清楚。

文‧朱淑娟 2015.9.16

台塑六輕陸續提出四期4.64.10擴廠計畫,其中4.64.84.9三個計畫與之前的五期內容重疊,在多次審查會中,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質疑揮發性有機物的環評核定量、儲槽申報量、查核量交代不清,未釐清前不應繼續審查。環保署去年決議這三個計畫未釐清排放數據前,暫停審查。


雲林縣核發的許可已超過環評量?

14日的環評會討論主題是4.9擴廠計畫的「環評審查核可量」、「1017月許可量」兩項數據,討論過程中出現兩個重大爭議。

其一,六輕強調,1017月的「操作申報量」並沒有超過「許可證核定量」, 「許可證核可量」也沒有超過「環評核可量」。

但陳椒華表示,以1017月做為查核基準已經失真,因為她發現,雲林縣政府在102年底到104年初已發放部分六輕五期擴廠許可證,包括台塑聚氯乙烯廠(PVC)、四碳廠(C4)、碳纖廠(CF)、高吸水性樹脂廠(SAP)VOCSOxNOx都已超過環評核可量。環評還沒審完,先發給許可已涉違法。

關於這一點,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並未否認在1017月後有發給六輕新許可,但他強調,工廠只要異動就可提變更,不限於到期才能變動。而他也認同陳椒華所提,應該用最新的許可證查核,而不是用舊的1017月。

至於陳椒華指部分許可量已超過環評量,張喬維則否認:「不可能超過,這是計算上的問題,我們會在總量之下做管制。」

不過雲林縣政府並未提供完整的許可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要求雲林縣拿出許可證,張喬維說:「只要大會做成決議,我們全部都會提供」。陳椒華則回應:「你們自己就要主動拿出來,不必等環保署要求。」


計算方式各方說法不一,需要再查清楚

第二項爭議是關於計算方法。

陳椒華提出數據指多項排放的許可量已超過環評量,這些包括:高吸水性樹脂廠(SAP)VOC環評量13.23/每年,但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排放量146.88噸,已超過環評量。SOxNOx環評量每年0噸,但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的排放量分別是6.5761.2噸。

碳纖廠(CF)VOC的環評量60.35/每年,10418日雲林縣政府許可每年排放76.13噸。四碳廠(C4)VOC環評量10.13/每年,102711日雲林縣政府卻許可其每年排放18.50噸。

在會中討論最多的是陳椒華指SAPVOC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排放量146.88噸。但環保署空保處認為,SAP各項汙染源統一收集後經水洗搭從P301排放 8.16 ,在管制上只會有一個8.16的許可量,而不是 8.16X16的許可量。這點,雲林縣環保局、台塑都持相同看法。

陳椒華回應:「許可證給16個,為什麼只管制1個?很多個8.16 要不要加起來,這需要專業的討論。」她強調,把六輕所有許可證拿出來查核,才能把操作許可量算清楚,否則如何進行環評?

這兩種不同的看法誰對誰錯,會中並未再進一步討論,主席李育明即宣布散會,至於是否在下次審查前,先由環保署空保處開會釐清,也未決議。


台西居民:數據沒釐清前應暫停審查

台西居民吳日輝說,在所有數據未釐清前應停止審查。他質疑:「這不是環保局應該去查核的嗎?民間自己花時間查,官方卻百般解釋,公權力一直在欺負台西人。」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林家安要求,前後任雲林縣長蘇治芬、李進勇應該說清楚。台西居民丁瑩瑩說:「六輕汙染不是政治題、法律問題,是良心、人命問題」。耘林藝術人文協會林富源則痛批:「一個企業要靠吞噬人命來賺錢,一個國家需要黑心企業壓榨台灣人的呼吸權、生存權、健康權來成就經濟,這政府非常可恥。」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六輕四期6.10擴廠環評通過 環保團體:污染減量是一場騙局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抗議,六輕的污染減量是一場騙局

 ‧朱淑娟2014.10.15

環保署環評大會15日審查台塑六輕四期4.10擴廠案,由日商出光石油公司投資HHCR(氫化石油樹脂),最大產能每年4.38萬噸,八成外銷。雖然環保團體提出六輕儲槽VOC排放量,因為用不對的計算方式,有嚴重低估之嫌,要求環保署應先召開專家會議釐清污 染查核量、實質量、核定量,再來審查擴廠案。

但大會主席、環保署長魏國彥在環保團體、六輕離開會場後的閉門會議時,並未請環評委員討論環保團體的建議,直接拿出今年522日環評專案小組初審通過的方案稍作修改後裁示通過。結論還包括,這些減量應由目前已核發的許可排放量、或核准量中扣除後,地方環保機關才能核發相關的許可。

污染、用水恐怕無法實質減量

六輕承諾的減量方式是:「空污增11.2、溫室氣體增減1.5、用水量增12」,整體而言,擴廠反而減少污染及用水量。但真的如此嗎?

因為,環保署最早核給六輕的「核定量」並沒有動,而在這個核可量之下,雲林縣政府核給的「排放許可量」雖然要求減量,但這個排放許可量本來就大於「實際排放量」,所以減掉排放許可量不一定會減掉實際排放量。

而在用水部分,目前六輕整廠每天使用34.5萬噸水,這次承諾因採用生物薄膜回收廢水再利用,因此用水量每天可減少905噸。不過六輕相關人員私下表示,經濟部水利署的用水計畫書中並未減量,所以用水量未必真的有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說:「六輕的污染減量是一場騙局」,環評委員沒有認真查核,雲林縣環保局說環評過了才要查。她舉分子量的問題,汽油100寫成60,柴油200多寫130,同一個東西可以有2個分子量。但六輕強調計算方式沒問題。

草山文史聯盟文海珍表示,六輕提出「空污增11.2、溫室氣體增減1.5、用水量增12」的擴廠方案非常不合理,因為查核方式不公開透明,計算方式嚴重低估,希望環評會召開專家會議,提出合理的計算說明。

彰化環盟理事吳麗慧強調,六輕用1995年舊版 AP42 公式算內浮頂儲槽VOC排放量,導致低估空污排放量,但又屢次拿來做為擴廠的依據,這並不合理。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吳日輝說,六輕表示一切依法設廠,因此以後如果六輕造成雲林縣民、甚至全省危害,都是環保署的責任,環評委員決定6個鄉、20萬人的健康。依台大公衛所教授詹長權報告,六輕十公里內罹癌率九年內增加407%。他今年做的田野調查,台西鄉癌症死亡率是10萬分之883,遠高於台灣省的10萬分之165,「我堅決反對六輕再擴廠,環保署應趕快釐清健康風險。」

台西居民丁瑩瑩說,六輕舊的問題不解決,一直在擴廠,產品外銷,把污 染留給當地。六輕剛要進駐時當地一分地被炒到100多萬,現在一分地30萬沒人要,「這就是六輕給我們的經濟效益」,她要求六輕的擴廠一定要踩煞車。

即使民間團體提出許多污染計算不合理的事證,但最後魏國彥還是裁示環評有條件通過,陳椒華抗議無效,丁瑩瑩則怒喊:「你們都是劊子手!」後離場。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六輕儲槽數量確認 VOCs排放量還待討論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要求六輕儲槽VOCs排放量
不能草率定案,最後大會決定另案討論

‧朱淑娟2014.9.24

環保署督察總隊於201286日發文台塑六輕,指六輕工業區內化學、石油及石油製品等各式儲槽眾多,包括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已對周遭環境品質造成一定程度影響,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調查、分析,以釐清是否對環境以及工安造成不良影響。

隨後督察總隊在2013年用無人飛機空拍,提出六輕有3千多個儲槽,對此雲林縣環保局也曾表示,六輕有數百個以上的儲槽違法興建。

不過台塑提出廠內儲槽只有1,126座 (其中943座是VOC儲槽),另有2,827座 (其中1,100座有排放VOC) 存放設施及相關設備。今天環評大會,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也表示,經過重新進廠查核,確認台塑所提的儲槽數量無誤。

原本只是要確認儲槽數量,但台塑今天提出的報告卻額外提出VOCs逸散量,並表示2013年查核,VOCs總排放量2,284噸,距離六輕四期核定的總量4,302噸還有1千多噸的餘裕量(表示還有擴廠的空間)

這立刻引發環保團體抗議, 主要原因是,台塑六輕的VOCs計算方式有三種,計算出來的逸散量相差很大,而六輕使用的「環評係數」算出來是三種計算方式中最少的,為此這些年來一直爭議不休。

雲林居民林富源表示,雲林縣環保局並未盡到查核之責。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環保署核給六輕錯的環評係數,才讓六輕算出來的VOCs查核量降到2,284噸,而許多壓力槽排放都是0並不合理。今天如通過2,284,未來六輕所有的擴廠都會通過。

她強調,應檢討所有儲槽VOCs的查核量、許可量、環評審定量,以及六輕空氣中的重金屬、健康風險評估。

台塑集團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副總經理林善志回應,儲槽跟設備元件在計算排放量沒有直接關係,是分開計算的。他也否認故意讓壓力槽排放量為0,因為很多壓力槽是在製程中的密閉系統,逸散量不是從排放管道出去。

至於環評係數,林善志表示,六輕已提自主計畫,選定300個設備元件做試驗,結果比環評係數還低, 現資料在雲林縣環保局等待做出結論。

最後,環評大會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表示,逸散量的問題應該在專案小組有充裕時間好好討論,不應該在環評大會中討論。

最後決議今天通過這份環境調查報告書,確認儲槽數量。但不處理逸散量,這部份再由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邀環保團體與會,另案討論。

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從六輕看高雄 工安之外還要污染實質減量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8.12

84日環保署針對台塑六輕四期多項擴廠案做出重大決議,一、在未釐清排放的空氣污染數據前暫停審查。二、要求六輕所有擴廠案提出的污染減量來源,應以「現有運作中工廠的實際排放量」作為抵減基礎。也就是說,污染要真減量,不是帳面挪來挪去的假減量。

兩年來環保團體針對六輕四期擴廠案提出多項事證,終於讓環評委員做出這項決議。但這突顯的問題是,長久以來環保單位未落實查核,導致搞不清楚六輕究竟排了多少污染、計算基礎為何,沒有正確數據,環評審查只能霧裏看花。

另一方面,一個工廠送環評審查時一定會高估污染排放量,以至於幾乎所有工廠實際運作後,實際排放的污染量、用水量比當初環評核定量少很多。而「實際量」與「核可量」之間的差距,多數機關沒有查核、修正,才讓業者誤以為沒用完的污染是他的財產,甚至發生六輕拿已停產的工廠做污染抵減的事。

污染查清楚後,再來審六輕擴廠案

先來談未落實污染查核的問題。

台塑六輕五期擴廠案2010年結論進二階環評,事後台塑未繼續送審,從2012年起陸續提出六輕四期4.64.10的擴廠計畫,並以較簡略的差異分析送審。

而這些已拆解的擴廠案,其中4.64.84.9等三個計畫與六輕五期內容重疊,但卻在六輕五期未撤案情形下持續審查,到最近才被發現。

在審查過程中,環保團體不斷提出六輕環說書中的疑問,但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卻一再未處理,環評一直審下去,有些還通過了。這些疑問包括:

六輕提出將10個固定頂儲槽改為內浮頂儲槽,可減少排放85%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約減量95噸,但未提出計算法規依據。而依2007年六輕4.2定稿本,這10個儲槽才排放73噸,為何現在說可以減95噸?

再來是儲槽數量的問題。2013年環保署用無人飛機空拍已確認六輕有3千多個儲槽,雲林縣環保局也已確認其中數百個以上違法興建。而20135月六輕在環調報告中表示有1875個,後來的報告卻變成1126個,變來變去。儲槽數量、排放量都沒查明,但多個擴廠案卻以儲槽做為減量依據。

此外,六輕VOCs排放量的計算方式還有三種,算出來的量差異甚大。例如,依「六輕三期環評排放係數」估算的設備元件排放量3337公噸,依「六輕四期環評排放係數」1046公噸,依「法規係數」排放量已達19799公噸。

終於,雲林縣環保局也承認六輕排放的污染已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設備元件查核也有低估,應採用高標準的空污費係數計算。六輕應先改善並完成風險控管,環評會也應在重新核定排放總量後再接受其他開發案申請。

污染排放權、水權,都是全民的公共財

接下來再來看看「核可污染量」與「實際排放量」之間差距的爭議。

類似爭議不斷出現在不同開發案身上。例如六輕五期環評時,六輕提出五期要再追加每日13萬噸水,加上原來的總計未來每天要47.5萬噸。六輕強調「雲林離島工業區」核可的用水量是86萬噸,五期還在這個範圍內。但那86萬噸只是預估的核可量,並不是六輕的財產,當然不能以此理由通過環評。

另一個例子是科技部推動的中科四期,預估每年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800公噸,但彰化地區的空污已經不能再增加,中科提出的抵減方式是,從雲林虎尾園區調剩餘量500公噸、台中基地調未用到的600公噸。但問題是,那兩個園區沒用完的空污量,是他的財產可以挪給中科四期用嗎?

還有,國光石化環評時還曾提出2015年中油五輕關廠後留下的370萬噸碳權可挪給國光石化用,但一個工廠關閉後,所核給的排碳權已經歸零,何來轉移?這就跟六輕這次拿一個已關廠的工廠來抵減污染一樣荒唐。

從以上例子就可以看出,環保署上周對六輕四期擴建案所做的決議「應以實際排放量作為抵減基礎」有多重要。這不只針對六輕,也適用於其他開發案。不論是污染排放權、水權,都屬於全民所有,特別是污染量已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產業,都要先把排放量查清楚,並要求實實在在的污染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