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4.10.22
「自辦市地重劃,成為財團圈地,掠奪私人財產的工具。」
「名為獎勵人民自辦,實由開發公司主導,自辦已淪為話術。」
「國家法令介入,強迫不同意者參與,卻定義為私法,不處理糾紛。」
「核准自辦重劃,沒有公益性、必要性的判斷標準及監督機制。」
「法規疏漏,虛灌人頭、暴利歸私,內政部沒有因應對策。」
監察委員施錦芳、高涌誠16日針對「自辦市地重劃」問題,糾正內政部、台中市政府未善盡審查及監督之責。這份調查如前文,話說得很重,美中不足的是,報告是針對去年3月,全國各地多個自辦重劃自救會的陳情,卻只調查台中市,其實台南、高雄問題也很嚴重,應擴大調查範圍,才比較周全。
而這些問題的始作俑者,是內政部主管的自辦重劃法規,長久以來,內政部放任名不符實、又無力監督的法規,侵害人民財產。內政部說,未來會通盤檢討現行法制,然而,應該檢討的不只法規細節,而是自辦重劃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