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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台灣有什麼條件開放農產品進口零關稅?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中的條文,究竟有那些對台灣農業不利的影響,
農委會應針對學者質疑的「條例內容」回應,不要再實問虛答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6.17

13日起立法院加開三周臨時會,其中《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排入重點法案。從四月起包括官方、民間都舉辦多場說明會,在擴大討論之後,許多問題也像剝白菜一樣層層被剝開,問題與爭議之大,已經不是在臨時會依行政院版本裁裁剪剪就可以解決得了。為了回應這些民間的建議、也為了找到最符合台灣人民未來利益的做法,行政院應撤回草案,重新檢討修正後再送新的版本審查。

其中,關於自經區條例中的「農業加值」,16日多所大學的經濟系、農經系系主任及教授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條例內容一一提出修正建議,分述如下:

一、農產品進口零關稅,台灣有什麼條件做此「舉世無雙」的優惠?

條例草案第33,「外國營利事業..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其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38,「自國外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台大經濟系主任鄭秀玲表示,全世界有農業生產的國家,只有台灣採取這種完全開放、且一次到位的零關稅做法。她舉例,韓國跟美國簽自由貿易協議時,韓國擔心美國牛肉進口會衝擊本國牛肉,要求簽完自由貿易協定後15年才免關稅。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表示,全球有名的食品廠都在農業生產大國,而台灣並不是,而且台灣的食品出口價格比較高,如果輸入產品再享有優惠關稅,那農委會所謂「自經區會做大食品加工」的餅,只會增加使用國外農產品原料、減少使用台灣農產品原料。「這不是農業加值,是傷害台灣農業的政策工具。」

但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的說法卻是,所謂「農業加值」是把餅做大,重點是發展農業技術產業,農民的收入雖然不會增加、但也不會受影響。

然而,這種零關稅的作法影響有多大,至今農委會除了一些宣示自由化的說法外,並沒有看到完整的評估報告。一個觀察點是,我國從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許多敏感性農產品,包括紅豆、花生等都享有關稅配額的保護。而一旦自經區條例開放農產品進口零關稅,請問農委會,WTO的關稅配額機制是否就消失了,對台灣農業的影響又是什麼?

二、開放830項中國管制性農產品進口,台灣的農產品如何加值?

條例草案第42,「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的貨物」可以輸入原本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禁止輸入的830項中國農產品。

而輸入的農產品原料如用來生產「管制性產品」要全部外銷,如生產「非管制性產品」可以內銷。例如,進口花生做為加工原料,如果生產花生油  (管制性商品) 要全數外銷,如生產花生醬 (非管制品) 則可內銷。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退休教授謝志誠問:「如果你是業者,會選一公斤450元的台灣茶、還是90元的中國茶進來做茶包?」他認為這項開放將導致更多農產品進口,尤其是距離較近、農產品相對替代性高的中國農產品。而不論未來生產的加工品內銷或外銷,都會對本地農產品造成衝擊。

關於這一點陳保基表示,未來進駐自經區的廠商會有審查機制,會影響到國內農產品的、或是會用到830項中國管制性農產品的將限制進駐條件。不過這個所謂「審查機制」還在研究階段,只是口頭承諾,如何解除人民的疑慮?

三、大陸農產品加工品掛MIT,如何維護MIT品牌?

條例草案41則排除進入自經區的產品不必檢驗,陳吉仲認為這將影響台灣農產品的安全、進而毀壞MIT品牌。他舉例,兩岸所訂的農藥殘留標準不同,台灣已核准登記使用的農藥、且訂有殘留標準的共657項,中國只有161項。衛福部、農委會一年花多少人力及經費在做中國農產品檢驗,都檢驗不了,未來進入自經區的產品連檢驗都免了,如何保障加工品安全?

對此農委會說:「農產品檢驗檢疫事項為重要國家安全事項,農委會必當嚴守關卡自然不會影響MIT品質形象。」如此避重就輕的回答方式更令人反感。

綜上,學者提出的明確建議是,刪除414238則排除農產品。而如果農委會念茲在茲的是台灣農業的未來,就請不要再說「利大於弊」,請針對以上學者質疑做一次完整評估,重新修正條例再送審,如此才能展現公民參與的誠意。何況事關台灣農業的未來,多一點時間討論才能趨吉避凶。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自經區設醫療專區 保得住健保的公平正義?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6.3

直到530日立法院休會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自經區條例草案)審查幾乎無進展。而就在當天,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在台大經濟系主辦的座談會中,強調自經區發展項目之一的「國際醫療」是在摧毀健保核心價值,應立即喊停。黃達夫也一一點出衛生福利部對於推動國際醫療的說法破綻百出,這些質疑都攸關全民的健保權益,衛福部有必要明確、清楚的回應。

首先整理衛福部提出推動自經區國際醫療的目的及重點如下:

一、      提升國內醫療品質,帶動醫療觀光等產業發展。

二、吸引國外醫療機構來台,放寬區內得引進國外優秀醫事人員,以帶來更先進的醫療技術、並充裕外語醫事人員。

三、目前規畫國際醫療主要項目是做醫美、健檢、重症醫療、非緊急手術。所有項目都自費,所以不會占用健保資源。 

四、推動「初期」核准一到二區,每區200床、約只需100名醫生,佔國內42000名醫師的比例低。國內醫師支援看診每周不得超過20小時,影響很小。

五、自經區的醫療機構應定回饋機制,盈餘可挹注健保,有利於改善財務狀況。

依據黃達夫、以及許多醫師的看法,衛福部提出的這些說法有許多自相矛盾、而且不合理的地方,整理如下:

一、如果目的是為了「提升國內醫療品質」,非設專區不可?

黃達夫首先提到,台灣健保制度自1995年開辦至今已接近20年,當年因匆匆上路,很多思考未完整。唯一值得驕傲的,這是一個很注重公平正義的計畫,台灣人不再因病而貧、或因貧無法就醫,這是人權的伸張,社會公平正義的呈現。

但問題出在執行細節,導致現行健保制度有很大的問題,成立自經區的想法,多半也是期待可以解決部分問題,但這會不會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要談提升國內醫療品質,就得先看現在的醫療品質出了什麼問題。首先是健保收費不足額,導致醫護跟病人比例過低,不但醫護人員過勞,而且因人力不足也拖累病人家屬,一人住院一定要有家屬或看護陪伴。醫生跟病人溝通的時間很短,多數病人無法了解病情、更談不上選擇較好的醫療方式,導致醫病關係愈來愈緊張。

另外黃達夫也提到,醫護人員過勞不只是血汗醫院的問題,還包括是否有餘裕去培養醫護人員,提升他的專業能力。因此他認為,真正要提升國內醫療品質,重點是「改革健保制度」,不是「另設醫療專區」。而只要醫療品質全面提升,國外人士自己就會來。反之,自己做不好,就算成立專區,會有人要來就醫嗎?

二、引進國外優秀醫事人員,非設專區不可?

黃達夫舉例,一位朋友自台灣大學畢業後到美國讀學士後醫學院,六十多歲時想回國,但要經過五個關卡才能回來,最後放棄。

他認為,台灣的醫療的確需要外來刺激,但要吸引國外醫事人員,應先鬆綁醫療人員的證照,這樣各醫療院所就會主動邀國際人才促進競爭力。但現有的制度卻反而阻礙重重,想回國奉獻的人回不來。

三、因為自費,所以不會占用健保資源? 

如果自經區內只做醫美、健檢,搭配觀光與購物行程,對國內醫療的影響就不大。但現在開放的還包括心導管與一般定期性關節置換手術、部分換腎換肝移植手術,加上「前店後廠」設計,未來區內病人一定會後送到台灣醫學中心就診。

而會到自經區看診的多是國內大老級的醫師,這些人有好的人脈,而且病人因為自費,將享有優先就醫權。如此一來,自經區與台灣醫療體系的聯通就會失控。因此衛福部強調,因為自費就不會占用健保資源的說法是令人存疑的。

四、只有200床,比例很低,但這麼少的床數可以改善健保財務?

衛服部提出的四、五點也是自相矛盾的。先是強調「初期」只會核准一到二區,每區200床、約只需100名醫生,佔國內42000名醫師的比例低。但又說自經區的醫療機構應定回饋機制,盈餘可挹注健保,有利於改善財務狀況。

問題是,如果只有200床這麼小的規模,盈餘如何能挹注健保,改善財務狀況?
那些民間團體擔心的問題也就不存在。另外如果需要的醫生只要100名,又為何要開放國內醫師支援看診,而且每周可達20小時,以一位醫師每周上班五天、每天8小時計算,等於是一半的工作時間,這樣能說影響很小?

而從528日立法院審查時,各縣市長踴躍爭取的情形看來,未來自經區國際醫療會只有一到二區?還是衛福部還有中期、後期計畫沒說?如果是這樣,用初期只有200床來說服民眾影響不大,不是魚目混珠、避重就輕嗎?

更重要的問題是,醫療之所以神聖,在於濟世救人的情操,一位醫師曾表示,他很感謝有健保,讓他可以只專心在如何給病人最好的醫療。而一旦成立自經區國際醫療,又開放股份,可預期整個醫療觀念將走向商業化。

而當醫療以追求利潤為主要目的,醫院的運作方式、醫生的價值觀還會是醫師誓詞中「我會憑著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我的職業」?這才是開放自經區國際醫療最值得憂慮的地方。

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專訪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自由經濟示範區 給台灣農業一個新機會

黃添喜/攝影

‧朱淑娟 2014.5.14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各界對於自經區設立後對國內產業可能的衝擊有不同看法,其中關於「農業加值」部分,農委會主委陳保基5月5日接受記者專訪,談到他推動自經區農業加值的完整想法。以下是專訪內容:(註:陳保基,簡稱陳。官方使用「示範區」則沿用原句)

記者:農業加值是希望把餅做大,所謂「農業加值」指的是農產品的加值(增加產量)?還是農產品加工的加值(主要產值在加工)?台灣實際從事生產的農民會獲利嗎?未來一旦自經區設立,計算農業加值效益時會如何計算?

陳:農業不再是只有農產品,我一直強調是「農業加值」、不是「農產加值」,示範區第一階段從屏東農業生技園區開始做,是科技成果產業化非常重要的示範點。去年七月開始後有19家進駐,其中只有一家是農產加工,其他都是生物加工。例如觀賞魚中心以外銷為導向,還包括海關、自設檢疫中心。

農委會舉農產加值的例子是這樣大家比較容易了解,其實「農產加值」的部分很少,台灣的農業應跳脫現在的模式,應與跨領域結合。

(記者:農民的收入會增加嗎?)農民收入不會因示範區而大幅增加,但根本不會受影響。我說把餅做大是整個農業加值的餅做大,而且是新的餅。示範區是一個新的東西,如果你都不要,會少掉很多機會。

記者:您認為未來自經區主要的發展方向是什麼?

陳:主要是農業技術產業,有十個主要發展方向,包括:生物原料、生物農藥
、疫苗、肥料、農藥、農業機械、養殖技術等等。台灣有很多農業技術如果跟國外結合威力會很大,讓台灣農業變成亞洲或世界的重鎮。

記者:草案第42條:「第一類示範事業…….得輸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未准許輸入的大陸地區物品」(830項管制性大陸農產品)未來自經區設置後,是否預估大陸農產品專案進口會增加、那些會增加?

另外,國內農產品生產成本較高,基於成本考量理論上某些農產品會選擇國外輸入的農產品原料,是否做過衝擊性評估,那些國產農產品會增加、那些可能因此減少?區內的加工品外銷因稅額減免,是否會衝擊區外加工食品外銷?

為了減少對國產農產品衝擊,您提到會在第9條第2項訂定「農業加值事業之審查原則」,審查的原則是什麼、是否有明確的規定?

陳:未來進駐廠商我們會有審查機制,會影響到國內農產品的,我們會限制條件。例如你要專案進口,但要搭配用國內農產品。要用到830項管制性農產品就規定一定要全數外銷,這部分還在研議中。

記者:未來進入自經區的國外農產品,並不限是大陸農產品,為了避免碰觸大陸管制性農產品的爭議,是否可能直接刪除第42條?或規定區內要用一定比例的國產農產品(確保不會影響台灣農產品的合理比例)

陳:42條取消是封閉的做法,管制性農產品不只有大陸的830項,還包括關稅配額,這是廣義的管制性農產品,你把他拿掉,以後都不要進口了。

記者:整體而言設立農業加值的目的是什麼?

陳:一、把農業範圍擴大,不再以耕作、或初級產品為主。

二、把技術加值,農業技術產業化後,台灣將變成真正的農業大國,例如荷蘭 輸出很多技術,是技術加值,台灣絕對有可能變成這樣。

三、未來加入TPP後一定會像日本、韓國農產品降稅、甚至免稅進口。如果有一個示範區,讓有競爭力的原料在區內加工外銷,是對台灣農業自由化一個避險的重要措施。另外一定要做好進口與國內農產品區隔。

台灣農民收入普遍太低,40年來工資成長十倍、米價才上漲兩倍,這樣台灣農業如何往前進呢?農業從業人員(我現在都不稱農民)的收入應該增加。你說農民一定要保護,我說不對,我們要給他不同條件去發展,但不應該讓小農去抵擋跨國公司,台灣應建構一套小農提升法則,而不是一味靠政府保護照顧。

記者:另外自經區特別開放觀賞魚,台灣有發展的優勢嗎?

陳:觀賞魚台灣繁殖的類很多,12百種,我們有很好的技術,你去澎湖看台灣觀賞魚種類,真是嘆為觀止,但為什麼會輸給新加坡?他沒有魚,都是進口拼裝再出口。

台灣觀賞魚除了飼養外,繁殖、培育品種、一體成形的水族箱、循環水效率、飼料等等,在東南亞我們是前面的。如果我們開放全世界的觀賞魚到台灣拼配後外銷,台灣很獨特,到亞洲所有重要城市四個小時都會到,我們將取代新加坡成為集散中心。

記者:行政院提出的修正動議47條:「第一類示範事業輸入或輸出營運所需之觀賞水族動物,其申請資格及利用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之限立法意旨是要推動「觀賞魚產業」,但修正動議是「觀賞水族動物」,這涵蓋範圍很大,包括:珊瑚、龜鱉、兩棲類、蝦、海馬

所謂「觀賞水族動物」的定義是什麼、指的是哪些動物?我國保育類魚類分別有CITES附錄一跟二的物種,這些也是開放項目嗎?

陳:觀賞水族動物範圍當然比較大一點,例如水母、螢光蝦

記者:為什麼自經區要排除「野保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這樣的排除,主要是有利於開放何種觀賞水族動物、受益的對象有哪些?

陳:這部分動到野生動物保育法,但只排除申請、用途兩項,其他完全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做。你不開放這個就不能申請進來。未來不排除有CITES附錄一、附錄二的物種進來,但附錄二本來就有在買賣。

記者:但依CITES規定是不可以買賣的,為什麼還要進到自經區內?

陳:對啊,進來後就按CITES操作  完全沒有放鬆。 (記者:但附錄一不能買賣啊) 不能買賣就不能買賣,還有一些是我們自己公告的保育類水生動物。但CITES附錄二的物種可以買賣。

 (記者:那主要進口的目標是附錄二的物種?) 對,還有一些是我們自己公告的,這是我們自己綁自己,依國際規範是可以買賣的。

記者:未來觀賞水族動物輸出入由「中央農業主管」掌理,所謂「中央農業主管」指的是哪個單位? 林務局、漁業署、還是農業科技園區?

陳:漁業署管,還有林產司、林業試驗所,所以我堅持林產司要留在農業部。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立院初審通過 自經區改名「中華民國策略經濟發展區設置管理特別條例」

‧朱淑娟 2014.4.3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0日續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初審通過將草案名稱改成《中華民國策略經濟發展區設置管理特別條例》。

另外討論到第一章「總則」名稱時,有委員提案刪除章名,依法可以刪章名,但如果第一章刪除,以下各章都要刪,最後這點決議保留協商。

另第一條時,民進黨委員輪番發言,最後還有兩個修正動議未處理。下午528分經濟委員會召委黃昭順宣布,包括第一條未處理部分、以及其餘條文擇日再審。

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於20131226日通過後函送立法院審議,今年三月初審時,委員要求應舉辦公聽會擴大民間參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分別在331日、42日3日10日14日舉行五場公聽會。

公聽會中包括自經區設立的土地取得、保育措施、農業加值、國際醫療、教育等議題,多位學者及企業提出相當多的質疑、以及修法建議。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自經區條例主管機關)、以及相關部會首長在會中也有善意回應,並表示未來一定會聽取各界意見,再與學者請教、討論後提出條例修正動議。

許多學者還在等相關部會來詢問,但卻沒等到任何回應。之後管中閔、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除了在24日舉行記者會,口頭宣布關於自經區土地取得的徵收方式、農業加值部分條文將修正外,並未提出書面修正動議版本,緊接著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又在42830日連排兩天審查。而這也是這兩天審查會中,民進黨委員質疑最多的事項。

多位民進黨立委也質疑,台灣本來就是自由經濟貿易地區,再提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意議何在?管中閔回應,台灣當然是自由經濟地區,自經區則是要再透過法規鬆綁,宣示台灣自由化的決心,讓台灣經濟更自由,這樣對台灣有益。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今天在停止禁食公開信中,請大家支持的行動之一,就是阻止立法院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今天審查會中,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強調:「自經區條例是國家大對話的開始,民進黨絕對會提出論述好好審查。」

但主席、經濟委員召委黃昭順回應:「說要好好審,結果民進黨委員像在演講比賽,光是第一章總則就講了一個多小時。」她的說法隨即被抗議。最後黃昭順宣布其餘條文擇期再審,兩黨立委不歡而散。

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 應進行更多衝擊性評估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台灣不得不走的一條路?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4.28

服貿協議未了,立法院又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再度觸動兩岸協議的敏感神經。立法院在四月舉辦五場公聽會,果然引起更多可能衝擊台灣農業、醫療體系、野生動物保育制度、擴大土地徵收的爭議。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簡稱自經區),是希望在區內透過法規鬆綁、簡化程序、租稅優惠,營造更進一步的自由化經濟。而雖說是「示範區」,但從條文授權很寬來看,真正的政策目標恐怕是讓台灣全面變成自由經濟區。

一國的經濟自由化要做到什麼程度,必須考量社會公平並維護體制。自經區特別條例之所以引發爭議,就是無法說清楚這兩項疑慮,主要爭議如下:

一、關於「農業加值」

特別條例第42條規定,「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的貨物」可以輸入原本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禁止輸入的中國農產品。也就是說目前管制中國進口的830項農產品,未來將透過專案申請方式擴大進口。

農委會認為這會把餅做大,廠商會擴大使用台灣農產品加工。但問題是,自經區享有多項進出口租稅優惠、國外農產品又比台灣便宜,業者基於成本考量,會不會反而多進口國外農產品,而減少使用台灣農產品?

這樣的疑慮的確是存在的,農委會不能只以「台灣農產品風味獨特難以取代」
、「不是每個廠商都要用便宜農產品」、或是「會嚴加審核,不會讓可能損害國產農業的產業進駐」這種口頭承諾就以為可以化解疑慮。必須提出衝擊評估,並在條例中明確訂定預防機制,例如承諾區內應使用一定比例的國產農產品等等。

二、關於「國際醫療」

自經區重點產業之一「國際醫療」,排除醫療法規定,開放國外資本投資並擔任董事,而且可進用外籍(不含中國)醫事人員,國內醫師可在限定時數下到自經區看診。開放的醫療項目包括醫美、健檢、重症醫療、以及非緊急手術。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認為這有助於帶動生技、製藥、醫材等產業,因而產生的經濟效用可以挹注健保與部分醫事人員薪資。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則說,國內醫師長期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國外都在發展國際醫療,長期下來人才會流到薪資合理的地方,自經區至少可以把人才留下來。

但問題是,如果只開放醫美、健檢項目,搭配觀光與購物行程,對國內醫療體系的影響就不大。但現在預計開放的還包括心導管與一般定期性關節置換手術、部分換腎換肝移植手術,這些涉及的醫療就複雜多了。

而在「前店後廠」的設計中,未來自經區內的病人一旦有需要,一定會後送到台灣醫學中心就診,這些VIP級的自費病人將享有優先就醫權。如此一來,國內本來每天就所剩不多的急症床位就會被占滿,台灣民眾的醫療權益可能受損。

因此,必須說清楚未來要開放的醫療項目是什麼,而針對可能衝擊國內醫療體制、影響民眾就醫權的部份應該排除。

三、關於「設立方式」

未來自經區申設有兩種方式:從既有科學園區、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等園區「改設」,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自行選定地點、擬定營運計畫,向國發會申請,報行政院核定就可「新設」。

而且還大開方便之門,如涉及都市土地變更,可以逕為變更。非都市土地,直接送內政部備查就好,既設園區原本需要做環評審查的部分也免除。這等於行政權獨大,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環評審查的監督機制。

管中閔說,他心中想的是希望用現有園區的閒置土地,但那是他自己想的,一但擴大授權,未來各地方政府一定會搶設,「一縣市一自經區的情況」極可能發生。而為了供應自經區需要的土地,土地徵收爭議勢必擴大。這要如何預防?

此外還包括進口觀賞魚可以排除《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4條,輸入或輸出只限學術研究使用的規定。國際協議的潮流是往加強保育、綠色經濟的方向進行,不遵守環境保護、不重視保育的國家,是否反而將被排除在經濟協議之外?

凡此種種疑慮都必須嚴肅看待,行政院以及相關部會應透過更廣泛的公民參與、並進行衝擊性評估來修正草案內容,才不會再複製另一個服貿爭議。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農委會:自經區不會進駐損害本國農業的產業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左)、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右),24日記者會宣布
自由經濟示範區部分條文將修正。

‧朱淑娟2014.4.24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24日在農委會舉行記者會,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33條、47條修正。另外,關於條例中設立自經區土地取得牽涉到一般徵收、區段徵收部分也刪除,回歸現行土地徵收規定。而這並沒有比較好,因為以現況來看,取得土地的方式主要還是一般徾收、區段徵收。

草案第33條:「給予外國營利事業於區內從事儲存或簡易加工者,得享最高10%內銷產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優惠。」

有學者質疑所謂「簡易包裝」規定太鬆,如果只是換個標籤是否也算「簡易包裝?」陳保基表示,農業加值主要目的是增加附加價值,不是在鼓勵簡易加工,為了避免引起誤會,第33條排除「農產品內銷」。

草案第47 :包括「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的輸入、輸出、飼養 、繁殖、陳列、展示及買賣,排除野保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二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為限。」

立法院410日的公聽會中,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質疑,如果只是著眼於觀賞魚產業,為什麼要把整個野生動物保育法拿來陪葬?

陳保基今天說,自經區主要是做觀賞魚產業,不包括野生動物,決定將47條中「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改為「觀賞水族動物」。而原條文「由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即可,也改成「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但這樣的修訂還是沒有處理爭議,因為觀賞魚還是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重點是應該直接廢除第47條,只要保育類野生動物,都應遵守整部野保法的規範。另外,農委會也未提到,跟47條相關的626768條是否也一併刪除。

陳保基:將排除可能影響台灣農業的產品進駐園區

不過,關於自經區農業加值主要的辯論在於,農委會認為會把餅做大,也就是因應區內廠商需求,會「增加」使用國內農業品當加工原料,但另一方面學者卻擔心,一旦區內有關稅優惠、國外農產品又比較便宜時,會不會反而「取代」國產農產品?

陳保基表示,農業加值重視的是農業科技產業化及國際化,項目有觀賞魚、動物疫苗、生物農藥、生物原料、種苗以及相關產業,農產品加工只是一小部分。從去年七月至今申請入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的廠商有18家,其中只有一家做農產品加工。他強調,自經區在審查過程中就不會讓可能損害國產農業的產業進駐。

目前中國830項管制農產品,可透過專案申請方式進口,未來自經區要進口管制性農產品也要專案申請。特別條例草案第9條第2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進駐自經區事業審核管理辦法,農委會表示將訂定的審查原則包括:產品是否以外銷為主、國產農產品採購數量是否大於內銷數量等。

陳保基表示,農業加值是要做新的餅,有學者說廠商一定用進口便宜的原料, 但他認為不一定,因為廠商要做的是高端產品。至於是否規定加工品要用一定比例的國產農產品,他明確表示不會,因為與國際規定不符。

至於自經區設立方式,除了授權既有五種園區「改設」,也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申請「新設」。有學者擔心未來各地方會搶設,管中閔則說,地方政府可以申請,但不一定會核准,還要證明提出來的計畫可創造經濟效益、符合地方特性。不過授權很寬,如何透過行政權限縮?做得到嗎?還有待觀察。

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自經區開放國際醫療 影響國人就醫權益?


‧朱淑娟2014.4.23

「自由經濟示範區」重點產業之一「國際醫療」,排除醫療法規定,開放國外資本投資並擔任董事,而且可進用外籍(不含中國)醫事人員,國內醫師可在限定時數下到自經區看診。開放的醫療項目包括醫美、健檢、重症醫療、以及非緊急手術。

加上「前店後廠」的設計,未來自經區的重症病人將後送到國內醫療機構,國內本來每天就所剩不多的急症床位就會被占滿,而且可能多數是中國的幹部。而這些人可支付較多費用,也將占有醫療資源,未來台灣民眾的醫療權益可能受損。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有關醫療部分主要在4953條。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說明設立國際醫療主要目的,是發展國際健康產業,並帶動生技、製藥、醫材等產業。而產生的經濟效用可以挹注健保與部分醫事人員薪資。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則說,國內醫師長期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國外都在發展國際醫療,長期下來人才會流到薪資合理的地方,自經區至少可以把人才留下來。

42日的公聽會中,多數推動醫美的醫師都對自經區表示歡迎。高雄市醫學美療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曹賜斌認為,國際醫療專區的重點是觀光、不是醫療,可藉由醫美服務,也帶動觀光收入。

自經區病人後送國內醫院
自費就醫將享有醫療優先權

但陽明大學公衛所教授黃嵩立則認為,一旦開放外國人開醫院,是開放國土讓外國人來賺錢,而且國內醫師可能變成次級醫師。而一旦醫療商品化,好的醫師都往高營利的地方靠,國內醫療會變成兩種情況:又好又貴、或便宜但不好。

也有醫師認為,重點是自經區內要開放什麼項目?如果只是醫美、健檢,搭配觀光與購物行程,對國內醫療的影響就不大。但現在開放的還包括心導管與一般定期性關節置換手術、部分換腎換肝移植手術,這些涉及的醫療就複雜多了。

而在「前店後廠」的設計中,未來自經區內的病人一旦有需要,一定會後送到台灣醫學中心就診。而會到自經區看診的多是國內大老級的醫師,這些人有好的人脈,而自經區的病人都是自費,可付出較高費用,會享有優先就醫權。如此一來,自經區與台灣醫療體系的聯通就會失控。

例如,國內三大非緊急手術,包括膝關節、髖關節、白內障手術,找知名的醫師等待時間相當久,還有醫師要等到兩年以上。而這些手術都是自經區開放的項目,未來一旦加入國外自費病人,這些知名醫師會如何選擇?

邱文達說,台灣目前執業醫生有42000人,初期自經區只設置12個專區,約只需要100位醫師,不會影響國人就醫權益。

包括台大醫師柯文哲等多位醫師已組成「成立反醫療商品化聯盟」,持續監督自經區條例進度。

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 農業增產、還是被替代?

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立後,管制性農產品可以進口,如果有更便宜
的產品可以選擇,微熱山丘還會用台灣的鳳梨做鳳梨酥嗎?

‧朱淑娟2014.4.20

「農業加值」是《自由經濟示範區》五大重點之一,但開放原管制進口的830項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且產品輸出享關稅優惠,還可掛MIT品牌內外銷。學者質疑,未來國外農產品原料可進口,將排擠使用台灣農產品,也將衝擊現有台灣農產品內外銷市場。食品安全、MIT品牌、農業都將受影響。

410日立法院公聽會中,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強調,自經區出發點是「避免影響在地農業」,且是在「新增需求」的前提下進口國外農產品。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則說,自經區是要「把餅做大、把農業做大」,只要把餅(農業加值)做大,國內農產品原料的需求就會提高。但他不否認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贊同成立「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做為配套措施之一

830項中國管制農產品將可進口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中關於農業加值的爭議,主要在第四章「租稅措施」、第五章「未稅貨物與勞務之規範」。

其中42,「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的貨物」可以輸入原本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禁止輸入的中國農產品(830)

而輸入的原料產品如用來生產管制性產品,要全部外銷。如生產非管制性產品,可以內銷。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舉例,例如進口花生,如生產花生油 (管制商品)要全數外銷,如生產花生醬(非管制品)則可內銷。

33,「外國營利事業..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其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38,「自國外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陳吉仲分析,全球有名的食品廠都在農業生產大國,而台灣並不是,而且台灣的食品出口價格比較高,如果輸入產品再享有優惠關稅,那農委會所謂「自經區會做大食品加工」的餅,其實只會增加使用國外農產品原料、減少使用台灣農產品原料。「這不是農業加值,是傷害台灣農業的政策工具。」

台灣有多少農產品原料無可取代?

陳吉仲舉例,東南亞的鳳梨出口價格不到8元,台灣產地價格是18元,一旦自經區開放,微熱山丘(鳳梨酥業者)的老闆,會用國內還是國外的鳳梨?

管中閔則說,也有業者會為了品質,不會只用便宜原料,他相信「微熱山丘」應該還是會用台灣的鳳梨做原料。農委會認為國產原料具新鮮、安全及特殊風味,難以取代。例如土鳳梨熱銷後帶動另一波鳳梨需求,為維持產品特殊風味及原料穩定,已有業者與農民契作400公頃。

但價格不必然等同於品質,會受到其他因素干擾。另外陳吉仲認為那是目前的契作,自經區設立後就不一定了。另一個問題是,就算像農委會說的未來會擴大原料需求,那台灣種植的鳳梨有辦法增量供給嗎?

要增加產量的前提是增加種植,那就需要更多農地。但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卻在同一天公聽會中表示,未來台糖土地會全力配合經濟發展。例如高雄合發產業園區 、雲林科技工業區石榴班區都已通過,兩個政策似有衝突。

開南大學行銷學系教授吳明敏認為,讓管制的農產品進來,未來業者一定想辦法賺錢,請問有多少農產品台灣是有特殊風味、且在自經區內是無法取代的?

另外,自經區加工品不必標示使用那裏的原料,但加工後可以MIT品牌內外銷,將無法辨識原料產地。台灣農民聯盟前理事長蘇偉碩說,自經區就是以後會有中國牛肉、洋蔥、榨菜 做出來的台灣牛肉麵。然後可以外銷再進口, MIT會完全垮掉。

陳吉仲建議,示範區的農業原料應規定某一比例應來自國內農產品,且應標示原料來源國。 所生產的產品全部外銷,並研擬對策管控中國進口原料。

綜上,農業加值究竟是會擴大國內農產品需求、還是反而減少,這點國發會、經濟部、農委會的說法都令人存疑,光是這一點就應舉行更多公聽會,讓官方、學者、農民、加工業者充分辯論,政策才可能比較周延。

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自由經濟示範區反保育 反不利加入TPP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斥自經區排除野保法,
反國際保育潮流,台灣的保育「立馬倒地」。(圖: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 2014.4.18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為協助觀賞魚及周邊產業進駐示範區,竟排除現行 《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關輸入、輸出及使用規定。不但如此,還把保育主管機關甩開,未來相關保育行政工作只要由各個自經區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就好,引發動保團體抗議,如此一來台灣的保育行政將毀於一旦。

為了扶植觀賞魚、陪葬野保法?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二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為限。」也就是說,除了學術研究,禁止野生動物商業行為。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47條,包括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的輸入、輸出、飼養 、繁殖、陳列、展示及買賣,排除以上野保法的規定。未來在區內可任意輸出、輸入、且進行商業行為。

立法院410日的公聽會中,朱增宏質疑,如果只是著眼於觀賞魚產業,為什麼要把整個野生動物保育法拿來陪葬,依據的邏輯是什麼?

而三月六日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面對媒體時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排除野保法,新加坡也是這樣。」

對此朱增宏提出新加坡關於觀賞魚的管制規範,相關的保育規範有六項在自由貿易(Free Trade Zones)內全部都要遵守。朱增宏強調,農委會如果不是誤解,就是故意曲解,誤導社會台灣自經區排除野保法的合理性。

自經區保育工作排除主管機關  
保育行政淪崩毀
                                                                                              
不但如此,區內保育行政工作,只要各個自經區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就好,不必給野保法主管機關管理,朱增宏批:「成何體統!」

國發會的資料指出:「針對保育類野生動物輸入後的管理,管理機關將加強稽核,完備管理機制。且未經農委會同意,輸入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移出示範區,故不會影 響國內生態環境。」這種說法根本是掩耳盜鈴。

朱增宏說,如果管得很好,現在怎麼會有這麼多野生動物走私、進口,外來種入侵危機愈來愈嚴重。未來多出來這麼多個自經區,是否有足夠專業與執法能量,管理、監督自經區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棄養、逸失或流出?

自經區反保育,反不利加入TPP

另外國發會說,推動自經區有利於未來加入TPP(太平洋夥伴協定),但這種反保育的作法卻反而更不利於加入。國際協議的潮流是往加強保育、綠色經濟的方向進行,不遵守環境保護、不重視保育的國家,將被排除在經濟協議之外。

朱增宏舉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已於2011年公布「保育綠皮書」(Green Paper on Conservation),各國必須提出、並落實野生動植物保育相關法律、規定與措施,做為加入TPP協定的前提之一。

20141月美國則再度強調,將在TPP協定中加入環境保護及保育管理規範章節,與協定中其他規範具同等強制性,一旦違反將制裁。然而台灣卻反其道而行,顯見對國際趨勢的無知。日前美國人道對待動物協會(HSUS)、也是美國貿易代表署諮詢委員之一,也提出這將是台灣加入TPP的阻力。

綜上,農委會表示,未來所謂「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將明確定義為「觀賞水族動物」。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則當場跟朱增宏保證,相關條文一定會調整。

朱增宏則要求,刪除條例中關於排除野保法部分的47626768條。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自由經濟示範區 新一波圈地再起?


‧朱淑娟 2014.4.16

414日立法院舉行第五場「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這場主要談設置自經區的土地利用與管理。在放寬申設標準、又排除現行法令下,多位學者憂心台灣將掀起另一波圈地遊戲,弱勢人民的土地將落入資本家手裏。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承諾,將與經濟部、內政部對此「嚴肅檢討」。

自經區條例中關於土地利用與管理主要規定在第二章「示範區之申設與管理」,值得關注的條文是1318條。一旦大開方便之門,未來國土後患無窮。

從既有園區改設自經區
行政權獨大,擺脫現行監督機制

未來自經區申設有兩種方式:一、從既有園區改設:包括自由貿易港、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產業園區、以及無限空白授權的「其他經中央、地方政府選定的區域」(13)。而且只要這些園區的主管機關向國發會(本條例主管機關)申請,報行政院核定就可以設置,等於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的規定。

而關於既有園區改設的管理規定在17條,更大開行政授權方便之門,例如,既有園區申請為示範區如涉及都市土地變更,可以逕為變更。非都市土地,讓原來園區的主管機關自行擬定土地分區管制計畫,直接送內政部備查就好。

除此之外也排除環評。現行規定,只要開發案涉及坵塊整併或分割、配置調整、樓地板變更或引進產業變更,因對環境的影響改變,必須做環境差異分析審查。但條文授權不必審查,只要向原環保機關備查就好。

以上美其名是簡化程序,但實質是行政權獨大,擺脫所有現行監督機制,規避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更嚴重破壞環評機制。

新設自經區,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

第二種設置自經區的方式是新設(14),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地方政府自行選定地點、擬定營運計畫,向主管機關(工業區是工業區、農業園區是農委會)申請,報行政院核定就可設立。同樣是行政權獨大,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以及所有監督機制。

尤其授權各地方政府可自行選地新設園區,等於門戶大開,未來各地方政府一定會搶設,土地徵收將永無寧日。

1516兩條關於新設園區的申設與管理,授權多項審查可平行進行,也跳過現行重重卡關的規定。連水土保持計畫書都可跟雜項執照或建照執照平行審查。

另涉及土地徵收,18條授權可用協議價購徵收區段徵收取得私有土地。

設置與管理應納入現有國土與區域計畫範疇

前台大生物產業工程系教授謝志誠指出,關於第17條的逕行變更或只要備查、平行作業、一級一審,有太多行政空白授權,這些只有在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才會使用,例如九二一、八八風災,「請問自經區是國家重大災難嗎?」

他預料新一波圈地運動將再起,應刪除第13條第六項「其他經中央、地方政府選定的區域」,以及17條的一、四逕為變更項目。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系助理教授鄭安廷說,自經區享有多項優惠,一旦授權地方可新設,未來可能遍地開花,土地徵收抗爭將增加。他建議應優先使用既有園區,行政權不要介入土地取得。他也認為應尊重現行土地規畫與管理工具,自經區設置與管理應納入現有國土與區域計畫範疇,不應有太多規避。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強調,事業興辦應以事業計畫所需為限,但卻存在許多閒置園區,可見過去土地徵收太浮濫。另外18條授權可用協議價購、徵收、區段徵收取得私有土地,他反問,過去有多少土地取得是用協議價購?實質是徵收或區段徵收而來,「請問管主委,未來自經區還要再徵收多少土地?」

新一波圈地將再起

徐世榮強調,土地徵收是非常嚴謹的手段,必須純潔無瑕,但在台灣卻非常浮濫。他要求,自經區的土地取得應惕除區段徵收

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表示,不應荒謬鬆綁現行法規,否則政府的職能畫分、監督機制將瓦解,結果就是政商合謀奪取人民的基本生存權。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認為,現行條例已逾越「示範」本質,未來各縣市的土地及產業競爭將進入戰國時代,土地管理制度將瓦解。他質疑,13條中一到五項的既有園區已達上萬公頃,為何還要開放第六項「其他經中央、地方政府選定的區域」,「要玩這麼大嗎?」

他認為,13條第六項應刪除,等到有充分運作經驗後再考慮擴大。此外,1419條、2227條有關新設自經區的條文也應全數刪除。而關於排除都計、環評等規定要有附帶決議,要求一年內提出檢討及補救措施,「不能假自由發展之名,行過多不義之事」。

最後管中閔在回應以上質疑時,強調自經區是希望藉由更多開放促進投資,而14條之所以會開放地方政府可新設自經區,是回應地方政府的要求

另外學者質疑未來將造成大規模圈地,管中閔強調,原希望土地取得有較多彈性,但在規畫過程中,他心裏想的都是盡量利用現有園區用地。他承諾會再與經濟部、內政部重新檢討,「一定會嚴肅檢討,會做非常大程度的限縮」,他請大家相信他不是隨便講講。而這點請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