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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好鄰居不會傷害言論自由

大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研究指台塑六輕造成汙染
被台塑控告毀損名譽求償4千萬,一審台塑敗訴

原文刊登於《蘋果日報》

(註:台塑已確定不再上訴,此案正式告一段落)

‧朱淑娟 2013.9.6

台塑六輕控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毀損名譽」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半審理,94日判決台塑敗訴。法院站在言論及學術自由高度,認定他是基於善意,就公共安全等「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這樣的判決大致在預料之中。但兩造真正爭執的核心,是台塑六輕建廠後對環境及居民造成的影響,這點就不是法院能夠釐清的,從實質面來說,這是一個消耗社會資源的無端興訟。

台塑控告莊秉潔,主要理由是指他從20101月起在一些與國光石化開發案相關的場合發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台塑六輕名譽之事項,且意圖散佈於眾,20124月依民法184條、195條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千萬元,並要求在四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台塑告莊秉潔 敗訴

台塑告莊秉潔案敗訴,這起眾所矚目的學術自由論戰經過一年半審理,
終於告一段落。圖為8月29日言詞辯論庭,左為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王敏玲,遠從高雄趕來聲援莊秉潔(右)

‧朱淑娟 2013.9.4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控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毀損名譽」 民事訴訟案,94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台塑敗訴,「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駁回」。另一方面台塑依《刑法》310條控告加重誹謗罪二度提起的聲請再議,台北地檢署也第三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本案從201253日到2013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經六次準備庭審理,829日進行言詞辯論終結,今日宣判。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台塑告莊秉潔 辯論終結 9月4日宣判


‧朱淑娟 2013.8.29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控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毀損名譽」 民事訴訟案,從201253日到201321 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經六次準備庭審理,今天進行言詞辯論終結,訂94日下午4點宣判。這起眾所矚目的學術自由論戰官司,將面對司法檢驗。

台塑控告莊秉潔,主要理由是指他從20101月起在一些與國光石化開發案相關的場合發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兩公司名譽之事項,且「意圖散布於眾」20124月依《民法》第184條、195條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千萬元,並要求在四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台塑告莊秉潔案程序庭終結 台塑:沒有個別管道的檢測資料

來自全國各地學界、醫界、環保團體,在台北地方法院前聲援莊秉潔

‧朱淑娟 / 2013.2.1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控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秉潔案,民事部分從201253201321經六次程序庭,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鄭昱仁今日裁示終結,等雙方再確認一些資料後,擇日通知開言詞辯論庭。

來自全國各地學界、醫界、環保團體,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台大醫師柯文哲、彰化醫界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王俊秀、雲林華南國小校長陳清圳、雲林及彰化多個環保團體,今天到法院外聲援莊秉潔,強調:「台塑確實汙染,提告妨礙名譽無理」。

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台塑為何緊掐一位學者告到底?

2012年4月29日學界舉行記者會反對台塑箝制學術自由,
中為中研院院士周昌弘。隨後1300多位學者連署支持。
(朱淑娟/攝影) 

原文刊登於2013.1.2出刊的《商業周刊》

文‧朱淑娟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二○一二年四月控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秉潔案,廿一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第五次審理。此案歷經八個月審理,關於莊秉潔言論是否對台塑造成侵權行為,雙方還在細節中打轉,歹戲拖棚沒完沒了。

這起台灣最大企業告上學者的官司一上演就造成轟動,原告是財力雄厚的大企業,被告則是一位領薪過日的大學老師,兩方不論財力、勢力、社會影響力都天差地遠。而台塑對一位老師不只提出相較於他來說的天價求償,還要登報道歉,加上刑事告訴、假執行。金錢、名譽、財產幾乎是對人生的全方位追殺。

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台塑告莊秉潔民事第四次審理 台塑還提不出完整檢測數據

(圖為今年五月第一次審理拍攝)

‧朱淑娟/2012.9.20

台塑六輕內兩公司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案,民事部分今(2012.9.20)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審理,對於台塑提告莊秉潔言論是否具「真實惡意」,雙方認知無焦點。而法官一再要求台塑公司提出「煙道檢測資料」這次還是沒提供,雙方來來往往幾乎沒進展,排定1123日下午四點進行第五次審理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20123月依民法第184條、19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依刑法310條控告加重誹謗罪。(刑事部分201266日已做出不起訴處分)

2012年8月9日 星期四

台塑告學者民事第三次審理 法官:台塑撤告可能更能回復名譽

圖為今年5月3日民事第一次審理時拍攝 

‧朱淑娟/2012.8.9

台塑六輕內兩公司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案,民事部分今(2012.8.9)台北地方法院三度審理,雙方攻防重點在莊是否有「真實惡意」、「合理評論」。雙方對此尚有不同看法,要求應再補充資料。

莊的律師詹順貴要求應有停止點,但法官認為要有更充分資料做判決,不要判了然後大家又去上訴。下次審理定在2012920日下午430

法官鄭昱仁在審理結束前說了一段關鍵的話,他請台塑律師轉告有沒有可能撤告。他說即使台塑認為莊秉潔跳過一些討論就公布自己的研究結論,但從他的出發點來看,很難說莊有什麼惡意,他只是提醒目前的監測機制可以再檢討。

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台塑告學者民事第二次審理 證據仍不足 8月9日再審

學界連署聲援莊秉潔已超過千人

‧朱淑娟/2012.6.21

台塑六輕內兩公司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案,民事部分今(2012.6.21)台北地方法院二度審理,201253第一次審理要求台塑補充事證,台塑委任律師蔡順雄表示已盡可能提出資料,不足部分則提出調查證據聲請,請法官命環保署、中興顧問公司、雲林縣政府、國民健康局提供資料。

法官鄭昱仁認為台塑提出證據仍不足,應再補充。而雙方針對台塑提告莊秉潔言論部分哪些屬事實陳述、哪些屬評論有不同看法,法官要求台塑應再釐清。

另外台塑以非財產損失求償4千萬元,法官要求台塑應指明這是什麼權利。莊委任律師詹順貴則要求台塑應提出這4千萬元的計算基礎。下次審理時間:89日下午4點半。

法官今天也強調,這是一起學術言論自由的訴訟,只要莊秉潔確實有自己的研究,且依此做出報告,院沒有要審查學術誰對誰錯

刑事不起訴 台塑已聲請再議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20123月依民法184195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依刑法310控告加重誹謗罪。

刑事告訴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20126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台塑委任律師吳雨學今天表示,不滿檢察官未開庭就草率不起訴,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台塑聲請調查證據

台塑提出莊秉潔於100113日環保署舉行的「六輕工安事件環境監測及蒐證方法」專家會議中指稱:「…六輕建廠之後很多地方癌症增加了…」,第一次審理時莊委任律師詹順貴認為台塑只截取片斷資訊,看不出前後文,要求補提完整譯文、光碟。但台塑今天並未提出完整譯文,法官要求應再提供。

台塑在起訴狀中提出環保署新聞稿做為證據,莊委任律師詹順貴上次審理就指出新聞稿不是公文書,不能當證據。今台塑請法院命環保署提供,莊委任律師陳彥君表示,台塑要環保署提供,表示自己沒有資料就浮濫起訴,而且台塑也沒有參加這些會議,針對莊的言論都只是捕風捉影,她認為已沒有函查必要。

台塑律師蔡順雄認為有必要調查證據,因環保署新聞稿也指莊的言論不公允,而新聞稿有具名,當然符合公文書,現待證的是關於內容的部分。

要求台塑提供煙道申報數據 並未提供

由於台塑在起訴狀中指莊在專家會議中說「六輕自己煙道資料到現在為止是空的」說法不實,法官要求應舉證台塑的確有申報。

台塑委任律師蔡順雄表示,台塑的確有向雲林縣環保局申報,也有資料,但因營業機密所以不能提供,反要莊秉潔舉證。但法官說:「你們一直要說事實,請你們提供煙道申報資料也算合理」。

莊委任律師詹順貴指出,所謂「空的」只是一種評論,不足以做為事實認定的基礎,「空的」指的是六輕排放的致癌物質,他提出一分台塑委託成大教授李俊璋所做報告,內容提到六輕各廠排放的戴奧辛也只有麥寮汽電有申報。

()2012.5.3 民事第一次審理,法官、兩造律師發言主要如下:

莊的辯護律師陳彥君、詹順貴:莊所做言論都有所本,並無惡意,台塑應舉證莊的言論是惡意。而台塑提出「登報道歉」並不符「比例原則」。依大法官釋字第656號指出,啟動強迫登報道歉來回復名譽是一最後手段,莊的言論並沒有造成台塑精神痛苦,台塑應說明登報道歉的必要性。

台塑律師:陳怡妃、吳雨學:學術言論自由是否無限上綱、不可侵犯有待商榷,非財產損害跟精神痛苦是兩回事,依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名譽,被害人雖非財產損害,也可請求賠償相當金額。名譽被侵害得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法官鄭昱仁:言論不實要有真實惡意,台塑需再說明侵害事實、造成什麼損失、請求是否相當。原告的憑證是什麼?不能只給我兩份新聞稿,你是要證明台塑六輕都沒有汙染嗎?

陳怡妃:根據中興顧問公司報告做的超聯結,並沒有莊所提資料(指六輕排放各種重金屬占地方排放的比例)

法官:原告指人家言論不實要舉證,不能只從人家的言論抓毛病。你提供的是新聞稿可以佐證嗎?你要證明,言論不見得用現在眼光看,社會對六輕本來就有汙染,你要舉證你沒有汙染。人家是針對國光石化發言,你自己跳出來也很奇怪,你再討論看看。

詹順貴:對方告的侵權行為很空洞,都只截取片斷資訊,看不出前後文,要補提完整譯文、光碟。

(詹順貴當庭出示一份六輕66根煙囪表格並做好編號,要求一一填具哪些有申報、哪些沒有。不能只說「相關檢測資料都提送到雲林縣環保局」,而指控莊說「六輕自己煙道資料到現在為止是空的」不實)。

原告提的環保署新聞稿也不是公文書,不能以此訴訟。原告指莊所用空汙模式是自創,事實是莊的模式已經環保署認可。

陳怡妃:這些都可以再補充資料。

法官:(台塑律師原要求2個月內提出證據,莊的律師指太久,後法官提1.5個月)下次出庭2012621日下午4點,出庭前10天提相關證據資料。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言論」犯罪嫌疑不足 不起訴莊秉潔

‧朱淑娟/2012.6.12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20123月依民法184195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依刑法310控告加重誹謗罪。

刑事告訴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20126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主要理由是認為莊秉潔所為言論都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言論」,就算有未盡客觀之處,也不能因他不具流行病學專長或他的報告跟別的報告不一致,就認為他憑空捏造而惡意詆毀台塑。

而地檢署這個處分,不只反駁台塑、環保署也應有所反省。檢察官認為,莊秉潔是受環保署「邀請」參加「六輕工安事件環境監測及蒐證方法」專家會議,會議目的就是希望專家提出「各自專業意見」供施政參考。

而環保署對自己請來提供意見的學者,事後卻發新聞稿指責:「並非流行病學及健康風險評估方面研究的教授,對流行病學及健康風險評估學門的基本詞彙,用其自創方式解讀」。忘了「主人、客人」的分際,客人只是被請來提供意見,主人才是需要負施政成敗者。

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台塑告莊秉潔 刑事告訴不起訴 莊秉潔:法院還給學術自由空間

 
圖為2012年5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首度審理,莊秉潔到場。
大批關心民眾到場聲援。下次開庭時間在6月21日。

‧朱淑娟/2012.6.6

台塑集團指控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過程中,提出六輕造成罹癌人數增加的研究,毀損公司名譽,向莊秉潔提起民事、刑事告訴。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媒體登刊回復名譽廣告。

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莊秉潔是針對公眾議題發表評論,即使其結論有不夠客觀或不嚴謹的地方,但他的發言屬於善意。而且莊秉潔是受環保署邀請參與專家會議,也是受雲林縣政府委託研究並受邀在記者會上發言,發言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的環境保護及國人健康,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今天偵結,不起訴。

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規定,告訴人台塑公司如不服處分,可向高等法院聲請再議,高等法院如認同此處分則結案,如不認同則發回重審。台塑也表示等收到處分書後再研議,因此後續還有待觀察。

莊秉潔委任律師詹順貴肯定地檢署檢察官,也認為台塑應好好反省,類似此案未開庭即做出不起訴處分並不多見,表示台塑提告非常沒理由。

詹順貴表示,台塑所謂的「侵權行為」具體內容並不明確。構成侵權行為必須的要件包括:要基於故意或過失、具有不法性,也就是明知這是錯誤的,還「故意基於要去毀謗妨礙台塑名譽」去發表一個錯誤的內容。另外還要造成對方「名譽上的損害」。

民事部分告訴,台北地方法院已於201253日第一次審理,法官已排定621日第二度審理。一般而言,刑事處分約七、八成會影響民事訴訟結果。

莊秉潔:司法還給學術、言論自由空間

得知不起訴,莊秉潔肯定司法還給學術以及言論自由的空間,事實上這起官司已對學界造成寒蟬效應,他表示,「以後大家寫PAPER,只要有根據、且出於善意,就不用擔心會被告妨礙名譽」。

莊秉潔強調是以可以拿到的最好科學資料來解析並做出建議,之所以點名幾個大的汙染排放源,目的是希望透過學術各界可以好好討論,並促使官方檢討並訂出一個合乎民眾健康、環境保護的標準,讓台灣社會能進步。

他說:「我拿那麼多國家資源在中興大學教了20年的書,讓我專心做研究沒什麼外務,我受到國家照顧,應該把研究所看到的結果讓人民、政府能知道。」

學界反對台塑箝制學術自由 




2012429日學界聯署聲援,反對台塑箝制學術自由。中研院院士周昌弘表示,這一個本來是一個學術討論的問題,現衍生變成台塑拿這個數據來控告莊秉潔,「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妥的一件事情。」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台大法律系教授李建良認為,從六輕過去發生的工安事故看來,已對附近居民健康風險及財產損失造成威脅,因此六輕在台灣整個工安事件中已是具有某種代表性的個案,大家也都很關心,因此這是一個「公共議題」,任何正常的公民會想表達關心,更何況如果在這領域具有一定專業,都很希望透過自己的專業對這個公共議題表達看法。

而且台塑指控莊秉潔的許多發言場合,包括環評會、專家會議、接受雲林縣政府委託、或是接受媒體採訪的發言。也就是說,這些都是「被動受邀的場合」。所以站在這個角度來看,李建良認為:「我們不會把這個問題看成是某一個人,想要去來影響某一個公司的名譽問題」。

學界發起的「捍衛學術言論自由」持續連署中。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台塑告學者》學術‧風險?

(攝影/陳慶鍾)

()2011422日馬總統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但國光石化事件並未就此沉寂。經過一年,台塑公司以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環評中提出涉及六輕的相關報告,對莊秉潔提告。201264日出刊的《台灣法學雜誌》對此有深入討論,本文影音於5月7日《公視我們的島》節目播出。

‧朱淑娟/2012.5.7

(三之一)
學術‧風險?

國光石化經過600多天環評爭議後,總統馬英九在2010422日,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

經過一年,台塑集團指控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過程中,提出六輕造成罹癌人數增加的研究,毀損公司名譽,向莊秉潔提起民事、刑事告訴。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媒體登刊回復名譽廣告。

隨後學界發起連署聲援,抗議台塑箝制學術言論自由。

《台塑告學者》李建良:學術論辯是一個正常現象

(攝影/陳慶鍾)

()2011422日馬總統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但國光石化事件並未就此沉寂。經過一年,台塑公司以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環評中提出涉及六輕的相關報告,對莊秉潔提告。20126月4日出刊的《台灣法學雜誌》專訪台大法律系教授李建良,本文原刊登於此期雜誌中。

‧朱淑娟

(以下記者簡稱:記,李建良簡稱:李)

記:您認為六輕造成的工安問題,是否屬於「公共討論議題」?學者或公民是否有權提出相關研究、討論、或發言?

李:六輕應是台灣工安事件中具有代表性的個案,大家都很關心,出發點是站在六輕對環境、民眾生命安全是否造成威脅,是一個大家都很關心的公共議題。

正常的公民都會想對這事表達關心,更何況如果在這個領域具有一定專業,都很希望透過自己的專業對這個公共議題表達看法,我想這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現象,也應該是一個正常的公民社會應該有的情形。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勇士當為義鬥爭



‧朱淑娟/2012.5.3

「我們聲援莊秉潔教授,他是一個勇士、一個勇者,勇士當為義鬥爭。」

彰化環盟副理事長蔡嘉陽,譴責台塑用訴訟恫嚇方式箝制學術跟言論自由。他表示,學術研究一切可受公評,環保署召開的專家會議竟然沒法釐清真相,需要透過法院訴訟,讓大家以後都不敢再發表任何對台塑不利的證據。這種方式讓台灣社會倒退了30年,比戒嚴時代還恐怖。

他強調,法院不是釐清真相的地方,而是保障人民權益的地方,如果台塑用這種方式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以後環保署的會議全部都在法院開就可以了。

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台塑告學者莊秉潔毀損名譽 學界大串連追討學術自由

 
朱淑娟/2012.4.29
 
一個學者本於學術專業,針對某一個議題提出研究報告,指出某一公司的汙染導致民眾健康疑慮,提醒政府及民眾應防範。而這個公司卻認為這分報告毀損名譽而向學者提告,今天引發「財團箝制學術自由」風暴。
 
 
台塑告學者,學界控台塑箝制學術自由
 
中興大興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在國光石化環評過程中,以專業研究提出六輕設廠後造成台灣地區罹癌人數增加,台塑關係企業(台化、麥寮汽電)認為莊的言論毀損該公司名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刑事控告加重誹謗罪
 
包括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院士周昌弘等500多位學界聯署聲援莊秉潔,譴責台塑箝制學術自由。
 
學界認為莊的發言屬「學術自由」範疇,台塑公司對其不歡迎的言論採取「訴訟恫嚇手段」不足取,今呼籲檢察官不要起訴;也呼籲法院堅持憲法守護者角色,堅持言論自由價值,避免法院淪為大財團訴訟恫嚇工具。
 
 
台塑:癌症發生原因多學者刻意誤導六輕造成
 
台塑公司提出的證據,包括莊秉潔去年在環保署舉行的國光石化專家會議、國光石化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媒體訪問、以及參與醫界聯盟新春茶會等場合所發表的公開談話。台塑公司提出的證物中,包括多篇環保署新聞稿、以及環保署自行做出的專家會議結論,指責莊的研究與會許多學者也不表認同。
 
台塑公司認為,癌症發生與遺傳、生活、飲食習慣都有關,以六輕建廠為分隔點,是刻意誤導六輕建廠與癌症增加有關,提告只是要討回公道。
 
不過學界認為,台塑建廠10多年,公安事件頻傳,監察院也要求環保署應總體檢六輕,可見六輕對環境衝擊有目共睹,莊引用的分析研究模式獲得國際期刊發表,具有專業可信度。容許討論空間,才是學術自由價值之所在,而不是動不動以財力雄厚、政商關係良好提告恫嚇學者。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反問:台塑的企業責任在那裏?
 
 
中興大學五點聲明 全力維護莊秉潔權益
 
中興大學主任秘書陳吉仲今天代表校方發表五點聲明,強調學校極力維護教師學術研究自由,針對台塑對莊提告,學校會全力維護莊秉潔權益。
 
陳吉仲嚴正聲明,大學教師、研究成果受學術自由保護,英國在1988年訂的教育法案對學術自由定義是:不受學術圈以外不具有學術能力批判的威脅或干預。
 
他強調,莊秉潔從1990年到中興大學服務20年來,他的研究成果以國科會的RPI指標超過100%,是空氣汙染領域的知名教授。
 
中興大學認為學校對社會發展跟生存環境有其責任跟監督之責,學校要對社會有所貢獻,因此對中部地區發展、生態保護應做出具體貢獻。例如大台中地區懸浮微粒濃度高所導致的健康影響就值得關注,未來中興大學絕對會鼓勵且支持全校老師,針對改善中部地區環境提出監督以及研究成果報告。
 
中興大學工學院院長薛富盛強調,研究資源來自納稅人,有責任將研究成果公諸於社會,莊秉潔是根據其他報導以及文獻去做資料結果推論,學者本來就有權力引用資料,他的研究很可能讓某些企業界覺得不符合期待而對他提起訴訟,「我身為中興大學工學院院長,有責任站在這邊捍衛學術自由」。
 
 
法院不是用來證明學術真理的殿堂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徐偉群表示,法院是保護人民、不是用來證明學術真理的殿堂 這事件很明確是公共性言論、學術上的表達。對一個民主國家而言,公共性、學術性言論是受到保護的。很難想像一個學術成果發表會成為法庭上的被告。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說,學術自由保障是畫出一個獨特領域,允許大家可以在其中質疑、檢驗、挑戰。但並非因此就讓學術享有100%豁免權,有很多要求學術社群自我規範的地方,透過同儕檢視可以讓這些錯誤不斷被修正,不同意見可以辯論,而且要盡量維護辯論的空間。
 
中研院院士周昌弘表示,許多學者都曾提出六輕附近癌症問題相當嚴重,學者如不秉持學術良知將問題揭露出來,百姓被蒙在鼓裏造成全民健康問題誰負責?這應透過學術好好討論,而不是一有不同聲音廠商就提告,這「非常沒有道德、也違反人性」。
 
他強調,站在學術崇高自由立場,不容許學術討論空間變成被告的對象。「我很傷心、也很痛心,如果學者都怕事不敢站出來,那學者有愧良心」。
 
 
學者研究監督有助於促進制度改善
 
政大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杜文苓表示,把六輕設在一個農業縣究竟對環境有什麼影響,台塑做為全球最大的石化廠,應有世界前端的了解,但她發現研究報告相當少。雖然環評過程有要求,但最後發言權都掌握在台塑手中。
 
但後來因許多教授包括台大公衛所教授詹長權、以及莊秉潔的報告,反而促使台塑跟政府要去面對這個問題,也做到制度性的改善,例如莊秉潔在國光石化討論過程突顯pm2.5(細懸浮微粒)危害,環保署也因此加快腳步訂了規範,這是相當好的事。沒想到台塑針對他們不喜歡的研究提起訴訟,相當可惡。
 
陽明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傅大為指出,有一說(台塑做為證據的環保署新聞稿)指莊秉潔不是流行病學或健康風險評估專家,他的相關說法就不足採信,還可以告到法院,「這真是荒唐」。
 
 
不同意見就要告,台灣比中世紀都不如了嗎?
 
他強調,專家本來就常會犯錯,因為專家只知道一小部分,所以非常需要其他領域學者來分析,才能把問題愈說愈明。其他人覺得有什麼不對可以隨時提出來,這在學術界太熟悉了。
 
還有一說指莊拿到的數據不是環保署真正的數據,他反問:那誰有具公信力的資料呢?是不是環保署,為何不提出來?即使環保署的資料也要經過檢驗,不是他提出來的才對,別人的都不對然後要告。
 
台塑指莊的報告造成人心惶惶,傅大為強調,這是對人民來說重要的資訊,人民關切是很自然的,因為怕人心惶惶就把重要資料不報,那台灣要如何運作下去? 他提到,中世紀文藝復興時代哥白尼提出地球不是宇宙中心,當時中世紀天主教有沒有控告哥白尼叫他賠償4000萬?台灣是比中世紀都不如了嗎?
 
()台塑提告主要理由如下: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指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於下列場合發言「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兩公司名譽之事項:
 
()100113日環保署舉行之「六輕工安事件環境監測及蒐證方法」專家會議:「六輕建廠之後很多地方癌症增加了
 
台塑認為:全國各地癌症都逐年增加,不只雲林縣。且癌症發生與遺傳、環境、生活習慣都有關,以六輕建廠為分隔點,是刻意誤導、且惡意評論。
 
()1001110日自由時報報導:「依環保署內部資料,六輕四期包括揮發性有機物、鉛、汞、鎘、砷、戴奧辛的排放量,佔中部地區排放比例,其中砷達55%、鎘佔40%.....」。(莊秉潔表示,這些汙染排放的比例是由他的研究團隊依報告中排放量計算所得)
 
台塑認為:這份莊秉潔從環保署網站下載的中興工程公司的報告中,並無莊所稱的排放量比例,且排放只是推估。
 
()以下三段在youtube網頁上有關莊秉潔的發言:
(1)100222日在彰化醫界聯盟新春茶會:「石化業會造成癌症人數增加,六輕經驗可以看到
 
(2)100127日在環保署舉行的國光石化專案小組第4次審查會:「回溯六輕過去因汙染每年額外造成死亡人數1686
 
(3)100422日環保署最後一次國光石化環評專案小組會議門外:「六輕每年造成的癌症死亡人數超過1000
 
台塑認為:
引用環保署10017日的新聞稿指控莊秉潔:「並非流行病學及健康風險評估方面研究的教授,對流行病學及健康風險評估學門的基本詞彙,用其自創方式解讀用學術包裝的危言聳聽,爭取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