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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 星期二

台中電廠訴訟鬧劇,還要繼續演下去嗎?

 
5年前引發台中市政府、台電對抗的生煤罰款、撤銷事件,
法院判決台中市政府勝訴,但這個判決形式多於實質。(/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5.6.24
 
2019年底到2020年初,台中市政府與台電、環保署、還有行政院,鬧得風風火火的「台中電廠生煤罰裁事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針對台中市開罰台電1800萬,又被環保署撤銷一案,判決台中市政府勝訴。
 
理由是,依照《地方制度法》,自治事項如有違法,中央主管機關應報行政院撤銷,而不是環保署自己撤銷。其實這個判決,形式大於實質,當年環保署撤銷台中市罰款後,也知道搞錯了,再報行政院,行政院也補了撤銷程序。
 
所以,沒有台中市長盧秀燕喊話,「要台電把罰款繳一繳」的問題。環境部、台電說要上訴,也大可不必。這件事,可說從頭到尾就是一場鬧劇。

2020年6月30日 星期二

突襲中火2號機,台電將更陷司法泥淖

台中市議員靜坐抗議中火重啟2號機。(/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6.30

台電以因應夏季用電高峰為由,24日啟動台中電廠2號機,隨後台中市政府3度稽查,開出200萬罰單,並撂話本周將再開出最高2千萬罰款、並移送負責人。台電在中火23號機撤銷風波未了的情況下突襲開2號機,再怎麼自認有理,如此把台中市政府的立場當空氣,未來司法泥淖只會愈陷愈深。

台電自認開機有理又合法,合理的部分是預估今年夏季尖峰會達到3791萬瓩,加上中火1機正歲修,需要重啟2號機才能補足。至於合法,台電認為雖然23機去年被台中市政府撤銷許可證,但事後環保署也撤銷台中市的處分,所以目前這兩部機組已回到申請展延狀態,台電依法可繼續操作。

2020年3月24日 星期二

拖了四年才宣告生煤自治條例無效,爭議更大

拖了4年才宣告自治條例無效,行政院看人看黨辦事衍生出更多爭議。(/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3.24

行政院為何拖了四年才宣告台中生煤自治條例部份條文無效?在上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已趨明朗。理由就是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的:「經濟部一向願意follow自治條例精神,但遇到很多困難無法執行。」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則說:「這是兼顧環保與經濟、困難且不得不的決定。」

而說到底,行政院是因為台中生煤自治條例對能源政策出現難以掌控的變數,才會出手。但拖了四年才宣告部份條文無效,已經晚了、而且也失去正當性。

有一句法律用語是「預見可能性」,指的是當政府宣布一個行政命令後,民間會因應這個命令而調整自己的行為。就這件事來說,當台中生煤自治條例宣布並實施後,包括台電等相關業者都會依其內容做減煤計畫、或編列預算蓋室內煤倉。但經過四年後突然自治條例被宣告無效,就會衍生出很多問題,包括台中市政府依自治條例發的許可、做的處分可能失效、也可能出現國賠爭議。

2020年3月17日 星期二

行政院為什麼會失敗?

行政院函告台中自治條例部分無效,不但沒有解決問題,還把戰線擴大。
(/台中市政府開放資料)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3.17

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戴倫‧艾塞默魯在「國家為什麼會失敗」這本書中講了一個故事。1589年一位平民發明了織襪機,可以大大提升織襪產能,當他要求女王授與專利時卻遭拒,因為女王擔心這將帶來創造性破壞,危及王室權力。

430年後看到這個故事覺得荒謬,但上周行政院就做了相同的事,將台中市在2016年訂的「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函告部份條文無效,理由是它牴觸了空汙法,即使這個自治條例對防制空汙更有效,包括管制生煤、禁用石油焦、生煤堆置場應密閉貯存等。而這些管制不只是民之所趨,其實也是行政院這幾年來的推動方向。

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

環保署沒報院就撤銷中火處分,這樣還有效嗎?

環保署幫經濟部解套撤銷中火,卻誤入程序風暴。(圖/台中市政府公開資料)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3.10

225日環保署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台中市環保局,去年底撤銷台中火力電廠2部機組許可證的處分。立委蔣萬安昨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問環保署長張子敬:「有沒有先報行政院?」張子敬回答:「沒有」,他等於承認自己對台中市環保局的處分,已有違反正當行政程序的疑慮。

如此一來環保署的處分還有效嗎?事情恐怕不會像經濟部期待的「法律爭議會過去」,不願開大門、走大路尋求正當救濟程序,而是「協調」環保署介入撤銷,結果是害環保署也捲入程序之爭,當然爭議也不會到此為止。

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台中電廠兩部燃煤機組撤銷之後

台中市長盧秀燕撤銷中火2部機組許可證,是5年來減煤的最大突破
(/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2.31

在民間推動減煤近五年後,上周來到最大的突破點,台中市長盧秀燕撤銷台中火力電廠兩部機組許可證,為加速減煤寫下新的歷史,更可貴的是這個歷史是由前、後任不同黨派市長接力寫下。不過台電已表明訴訟到底,台中市即使認為撤銷有理,但是否合法,日後也必須接受檢驗。

生煤與空汙之戰始於2015年,那年從台中到台南,除了南投之外,全部都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也出現國內第一個空汙區域防治聯盟。

當時空汙法的管制有兩種,一是訂定排放標準,二是針對較易產生空汙的燃料,例如生煤、石油焦,依空汙法28條訂定「生煤、石油焦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這項法規於20195月修正,改名為「易致空氣汙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2019年12月3日 星期二

少一點政治口水 空氣才會變好

空汙治理是專業問題、良心問題、也是最不該政治操作的議題。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2.3

一個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生煤使用量,本來是一件很簡單的行政事務,國、民兩黨卻像機不可失般拿來政治大火拼,上自總統參選人,下自經濟部、環保署、台電、台中市政府全部加入戰局,什麼惡毒的話都說得出口。台灣的空汙治理老是讓人民抱怨,就是這些政客實事不做,卻總是拿科學問題當政治操作。

話說這件事真的很簡單,只要請台中市政府跟台電兩位承辦人,打個電話就可以把事情搞定。起因是台中市政府在民國105126日、前市長林佳龍的年代,公告並實施「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其中第三條:「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2019年10月1日 星期二

台中電廠汰煤換氣,才符合能源改革決心

全國最大空汙源台中電廠,減少空汙責無旁貸。(/台中市政府)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0.1

入秋,又進入空汙備戰期,而全國最大的空汙源台中電廠,新增2座燃氣機組的第4次環評,也將在今天登場。原本新建燃氣機組取代舊的燃煤機組,是一件有助於空汙減量的好事,但偏偏台中電廠既要新增燃氣機組、又不汰換燃煤機組,想存著備用,這就不符合汰舊換新原則。因應台中未來發展,空汙防治應洞見先機,要求台中電廠實質「汰煤換氣」最具指標意義。

台中電廠位於台中龍井台中港區,是全國最大的燃煤發電廠、也是空汙費繳費第一名。他目前有10座燃煤機組,再提新建2座總裝置容量260萬瓩以下的燃氣機組,從去年9月至今已經過三次環評審查但尚未通過。

主要的爭議是,如果台電在提新建燃氣機組時,也同步提出將燃煤機組「淘汰」,就符合「汰煤換氣」的國家能源轉型原則。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台中電廠既要新建2座燃氣機組,又不想淘汰等量的燃煤機組,而打算將4部合計220萬瓩的燃煤機組留著「備用」,並強調備用原則是在正常情況下,秋冬空汙季不運轉,春夏當備轉容量低於8%時才會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