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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環評誤了經濟?原來只有7%的案子沒過

本文同時刊登於《今周刊》

文‧朱淑娟 2012.12.19

經濟部上周舉辦「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會中經濟部與企業視環評為經濟障礙、且力挺廢除環評准駁權。但環保署統計,近十八年來總計審查八二一件開發案,其中八三%通過或附條件通過,不通過只有七%,其他退件或撤案占一成。環評當真誤了經濟發展?還是為經濟做不好找藉口?

環境一旦遭到破壞就會危及人民生存權,環評審查目的就是預防開發案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較早施行環評法的美國、德國,環評制度中並沒有准駁開發案的權利,而是主管機關在許可一項開發案前諸多考量項目之一。

早期台灣推動許多開發案,因未考量環境衝擊,導致土地受汙染、人民健康受威脅,各界呼籲應引進環評法。考量當時環保法規不完備、主管機關沒有環保觀念,如比照國外制度可能球員兼裁判。最後改由環保署成立環評審查委員會並賦予「准駁權」為環境雙重把關,一九九四年我國環評法正式實施。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經濟部作梗十三年 空汙總量管制虛設


庶民空氣自覺起跑「我要乾淨空氣!」
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起空汙總量管制連署,已超過2千人支持(攝影‧何俊彥)

原文刊登於2012.11.14出刊《今周刊》

撰文‧朱淑娟

二代健保保費調漲導致社會爭議不休,但除了落入數字計算外,很少看到政府提出從源頭改善環境汙染以減少生病機會,降低全民健保負擔。現在有一群人民決定站出來搶救自己呼吸的空氣,其中有醫師、學者、民意代表、民間團體、以及小市民們,一場始無前例的「庶民空氣自覺運動」已經展開

十月廿五日高雄市左營高鐵站出現多位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志工,身上掛著「我要乾淨空氣」大字牌,一看到路過民眾就趨前連署,要求行政院落實《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八條「汙染總量管制」,讓全國空氣汙染最嚴重的高雄市能即早訂出汙染總量,不要任由汙染量持續增加讓民眾健康不斷受害。

發起這項運動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有一個小五的女兒,每當她發現女兒上體育課時剛好遇到空氣品質不好,想到她因活動量增加而吸入更多髒空氣就心疼、擔心到快抓狂。一個媽媽的心情促使她站出來推動空氣品質改善。

曾任環保署副署長、高雄市環保局長的高雄市議員張豐藤說,全國列管的空汙家數約七千多家,超過四成在高雄市。發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石化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都佔全國三分之一,鋼鐵廠排放的二氧化氮也超過八成。

於是高屏宿命地成為全國空氣品質最糟的地區。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廿四點四七微克、空氣品質不良率百分之三點八一,都是全國倒數第一。另外包括臭氧、懸浮微粒濃度都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張豐藤說:「不訂總量管制,即使每根煙囪都合格,高雄的空氣還是無法達到標準。」

高雄民眾談到空氣汙染也有一肚子苦水。住在工廠下風處的經常聞到臭味,機車族說晚上回家臉一抺都是黑的。也有人總覺得高雄天空矇朦的,原來是細懸浮微粒濃度太高導致視線不良。中山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邱花妹上月下旬發現眼睛刺痛,以為太累所造成,一檢查醫生竟然宣布:「你的眼睛有鐵屑!」

空汙總量管制形同虛設

環保署早就注意高屏空氣汙染問題,為了推動改善,一九九九年在《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八條中加入針對汙染量大的地區可公告實施總量管制。但這個條文送到行政院後,經濟部擔心一旦汙染排放被控管,不利工廠擴建,於是硬在空汙法第十二條加註訂定總量管制前必須「會同」經濟部一起公告。十三年來經濟部從未同意,於是這個總量管制條文形同虛設,空有法規卻無法推動。

既然問題卡在經濟部,王敏玲決定直接發文給經濟部施壓,經濟部則於上月回文明確反對,並重申總量管制不利新投資案設廠。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說會再跟經濟部溝通,但他認為除了總量管制,還有其他方式可改善空氣品質。

行動一:訴諸民意 街頭連署爭取民眾支持

兩部會的回答讓王敏玲很失望,她說:「高雄的空氣就像一個人已病到需要截肢
,但政府卻跟你說只要用優碘就好。」呼吸乾淨空氣是基本人權,得不到政府回應,她決定訴諸民意,上街頭爭取民眾連署支持。

過去王敏玲推動反對中油三輕、大林電廠等擴建案,多數民眾不覺得這些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這次她把「空氣」當成運動主題時,發現民眾的冷漠不見了,許多外地民眾也加入連署聲援,短短幾天連署人數已突破兩千人。

彰化基督教醫院兒科部部長錢建文表示,國內兒科醫學會統計,十年前兒童氣喘發生率百分之三到四,現在達到百分之十,十個小朋友就有一個是氣喘兒,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有絕對的關係,接下來就看政府如何回應人民的訴求了。

行動二:推動媒體播報即時空氣品質

不只高雄民眾要乾淨空氣,台中民眾也動了起來。多數媒體在每日新聞中播報天氣,但除非遇到沙塵報等特殊情況,否則並不會例行性播報空氣品質,而空氣品質不像下雨或天晴可輕易識別,反而陽光普照大氣穩定時,汙染物不易擴散,民眾誤以為天氣好就是空氣好而疏於防範。

台中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上月發起「空氣汙染播報萬人連署」,至今已近千人支持。蔡智豪表示,如果政府不顧人民訴求,他將發起大遊行。

行動三:推動室內空氣品質改善

另外從十一月廿三日起將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這是我國自一九七五年實施「空氣汙染防治法」以來首度列管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汙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懸浮微粒PM10PM2.5、臭氧等九項。半年到一年是輔導期,不符合標準可處五到廿五萬罰鍰。

環保署估計每年可省下數十億健保支出,但效益還沒看到,被管制的對象卻已感受到壓力。依規定每一公告場所都要設專責人員,且要定期委託檢測單位檢測,立法委員趙天麟十一日一日質詢沈世宏時提到,有醫院跟他反映由於檢測機構少,已出現漫天開價的情形,他要求應訂定合理檢測價格,沈世宏也表示認同。

之前公聽會中也有醫院提到二氧化碳、細菌多由人潮帶入,但醫院並無法管制病人就診,很難達到目標。另一方面也有民眾質疑管制區域避重就輕,例如交通運輸不管車廂,醫院不管病房。彰化開業醫師葉宣哲反映私用轎車內甲酫過高,對於室內空氣品質法只管公共空間、不管私人空間表示失望。

而最大問題是新法下周就要實施,多數民眾對於內容並不清楚,環保署許多準備工作也還沒做好。預料室內空氣品質將是人民下一波密切關注的行動。

室內空氣品質法首批管制場所
場所類別
管制規模
管制區域
幼兒園
核准人數500人以上
所有幼兒活動區
醫療機構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老人福利機構
領藥處、掛號處、候診區、交誼廳、會客室、閱覽室、休閒、康樂活動室、宗教聚會場所
政府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
民眾洽公區、會議室
交通運輸
鐵路運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大眾捷運車站
售票處及旅客等候休息區
商場
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3萬平方公尺
購物區、門廰、旅客接待處及服務。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中科四期開發許可 高等法院撤銷 《中科四期開發爭議的正義思辯》


2012.5.14立法院舉行中科四期公聽會,中科四期受害者聯盟
要求終止中科四期開發,還地於農。(攝影‧朱淑娟)

原文刊登於2012.10.17第826期《今周刊》

撰文‧朱淑娟

(前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十一日撤銷內政部發給國科會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許可,而就在前一天馬總統在國慶演說中說:「中部精密機械園區已在積極進行」。一個錯的政策、選在一個錯的地方、遇到一個政治指導行政的總統,種下中科四期日後波折不斷的主因。如今司法判決給行政一個省思機會,國家建設不能總是政治指導,必須回歸程序正義、國土規畫的常軌,才能真正為民謀福。


這起判決最大的意義在於,過去多數跟環境事件有關的訴訟多以「撤銷環評」為主要訴求,而這起官司直接挑戰「開發許可」,讓法院得以站在國土規畫的高度,去檢視開發案之於國土規畫是否洽當、是否合理。

高院指出,內政部未優先考量科學園區、工業區有大量閒置土地,例如中科四期附近的彰濱工業區就有一千多公頃未開發,足供中科四期使用,無需再徵收大面積耕地。而國科會卻舉債五百廿億開發,不當剝奪人民財產權,導致國土利用及國家資源嚴重浪費,更犧牲糧食安全與永續發展。

撤銷理由 民間早就說過
  
高院這些撤銷理由看來一點都不陌生,事實上從○九年四月起在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區域計畫委員會中,環保團體、當地居民就反覆提到這些問題。

○九年四月十四日內政部營建署區委會第一次審查中科四期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環境城鄉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就質疑,中科四期選在二林鎮完全違背國土規畫原則,「怎麼可以把一個高科技產業設在台灣中部重要農業生產地帶的精華區?同時把一個高耗水產業設在嚴重缺水、地層下陷地區?」

再早之前的四月七日,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在第一次環評會中也提到:「如果是二林的話,環評會、區委會根本審都不必審,應立刻退件。」

然而,環保署、內政部甩開所有質疑聲音,甘為政治服務棄守專業,一周內可以連開三、四次審查會,甚至在區委會通過後第四天就火速發出開發許可。

當時民眾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高院在判決文中也批行政院「訴願未加糾正,予以維持,亦有未合」。而這也點出區委會、環評會審查的問題,中科四期是馬總統的競選政見,行政院貫徹總統政見積極推動,內政部、環保署又是行政院的下屬機構,在這種情況下,兩部會審出什麼結果可想而知。  

選址錯誤 導致爭議難解

得知法院以「選址錯誤」為由撤銷開發許可,國科會副主委賀陳弘說:「選址是法院可以決定的嗎?」

廖本全回應,依中部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二林鎮是「具備生產功能、農業技術升級、觀光休閒的農業生產單元」。國科會當然有權選址,但所有開發都應回歸國土規畫體制,內政部的職責就是審查選址合不合理,如不合理就應駁回,但政府卻用行政手段去破壞行政體制。

一開始就選錯地方,導致接下來的規畫全面失控。在缺水的地方找水四處碰壁,大度攔河堰蓋不成,又把腦筋動到農業用水,引發更大的抗爭。而在台灣最重要的糧食生產地排放科技廢水,農漁民聽到都嚇壞了,廢水排到哪都被抗議。

錯過一次改變機會

今年三月友達一句不來了,打亂政府中科四期的美夢,這原是一個重新檢視中科四期錯誤政策的最佳時刻,但礙於總統政見,朱敬一動不了戰略,只能從戰術上做枝枝節節的修正,他在五月的一場記者會中坦承:「我沒有辦法從原點規畫中科四期,只能在現在的基礎上做最大、最好的改善」。

賀陳弘強調,中科四期已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朝向低用水、低排放轉型,相信這些都經得起考驗。但只要繼續在這裏設科技園區,就算從光電產業換到精密機械,汙染量也遠低於過去,終究還是逃不過與國土規畫衝突的困境。

停工再審 才能為台灣找到雙贏

內政部、國科會都表示將上訴,且強調在上訴期間開發許可效力不受影響。訴訟代理律師蔡雅瀅認為,政府投資要有停損點,而不是藉上訴繼續做不對的事。

目前已核准進入園區的只有和勤精機、愛民衛材、聚泰環保、新科光電等四家,實際進駐的只有愛民衛材一家,用地二點六八公頃。高院也強調,這家廠商停工無涉公益,即便求償,金額也遠低於開發費的五百廿億。

經濟不景氣,如有一個產業能帶動經濟、就業,沒有人會反對,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強調,發展有許多選擇,科學園區並非唯一出路。然而之前畫的光電大餅已跳票,現在又重新畫個精密機械大餅,匆促轉彎未來也不可測。

從友達不進駐中科四期已透露警訊,台灣發展科學園區卅二年來早已光環不再,上月國科會發布上半年營業額比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五點零七,而且已連續多年呈現類似情況,科學園區發展已到了必須重新檢討的時刻。

反觀彰南還有什麼值得期待的產業?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在五月一場公聽會中分析,全國良質米總計一萬八千公頃,多數集中在彰南,另外包括蘆筍、豌豆、韭菜等作物生產,彰南都占有重要比例。施月英說:「彰南的本質就適合做農,何不讓這個特色發揚大,將二林園區轉型精緻農業區。」

因此,與其上訴製造對立,還不如先停工,然後檢視什麼產業最適合地方發展,才能如朱敬一所說的:「真心誠意為台灣找到一個雙贏」。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
二○○八年國科會為因應馬總統「愛台十二建設」提出中科四期計畫,預計引進光電、半導體、精密機械、生物科技等產業。憑友達光電一紙承諾要投入四千億興建兩座十代廠、兩座十一代廠,在彰化縣政府力爭下,國科會火速敲定彰化縣二林鎮六百卅一公頃農地,預計投入五百卅九億元興建園區。

今年三月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宣布友達不進駐園區,八月十三日宣布中科四期從光電園區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開發面積、成本不變。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大事紀》
時間
事件
2008.2.25
國科會成立「科學園區策略發展委員會」推動中科四期
2008.8.20
國科會遴選出彰化縣二林鎮為基地
2008.11.6
行政院核定二林園區計畫
2009.4.7
第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民間批評選址不當
2009.4~10
彰化、雲林農漁民抗議廢水排放未顧及農漁業受汙染
2009.10.30
爭議未解下環保署有條件通過環評
2009.11.5
相思寮農民在區委會中陳情反對徵收
2009.11.12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通過審查
2009.12.9
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通過徵收案審查
2009.12.26
馬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主持動工,相思寮農民現場陳情
2010.1~7
相思寮農民持續陳情,行政院指示保留,但部分無法保留
2010.11.24
環評結論做不到,中科提出五項環境差異變更
2012.3.12
朱敬一表示友達不進駐,中科四期計畫將調整
2012.8.13
朱敬一宣布中科四期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
2012.10.9
環保署審查轉型方案,擇期再審
2012.10.10
馬總統國慶談話::「中部精密機械園區已在積極進行」
2012.10.11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開發許可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六輕4.7期擴建案引爆環評存廢爭議 《環保署棄守環評 等於自廢武功》


雲林居民到環保署前抗議,要求六輕正視工廠對環境、人民健康的危害
,汙染減量前不應繼續擴廠。(鐘聖雄‧攝影)

原文刊登於2012.10.10825《今周刊》

撰文‧朱淑娟

(前言)
環保署七月通過「六輕4.7期擴建案」,但台塑不滿將「油漆塗布」等五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查核方式算入排放總量而向環保署提申覆,九月廿七日環評大會九比六駁回申覆案。

事後經濟部長施顏祥批環評不顧經濟,環保署長沈世宏則回嗆管環評「兩面不是人」,並拋出「環評交目的主管機關自審、並取消准駁權」議題,行政院近日將開會討論。然而一旦將環評交給開發優先的目的主管機關自審,還能堅守「減輕開發對環境不良影響」的初衷嗎?


六輕4.7期申覆案演變成對環評制度的討論也是始料未及。原本爭議焦點是過去六輕四期環評結論VOCs查核方式只列「排放管道」等七項,但實際上還包括「油漆塗佈」等五項未列。對民眾而言,吸到的空氣當然包含所有汙染排放,並不會自動切割只吸到那七項排放的汙染,因此加計所有排放量才符合實務。

但台塑的認知是,既然環評結論只列七項,總量就只能算那七項,一旦加計這五項VOCs排放量爆增一千四百公噸。以一一年為例,排放量從二三三九公噸增到三七三九公噸,距離核可的排放總量四三○二公噸只剩下五六三公噸,不利目前推動的擴廠計畫,台塑才會緊急提申覆。

九月廿七日環評大會中經濟部工業局民生工業組組長洪輝嵩強調,這一千四百公噸占了核定量四三○二公噸的百分之廿八,擠壓投資空間。而且過去並未納入這五項計算,如果未來想到什麼就加什麼,誰還敢來投資?

沈世宏表示,加計這五項排放並不是新處分,而是六輕該算未算的部分。更何況雲林縣的懸浮微粒、臭氧都已超過空氣品質標準,基於保障民眾健康,本來就不應任意擴廠。而六輕4.7期審查已通過,加計五項排放並不會影響投資。

環保署、經濟部在環評會上的這番對話,是台灣環評審查的典型之作。開發單位的主管機關為開發案辯護,環保單位則權衡開發對環境衝擊,要求提出減輕對策,否則不同意開發,目的是保護環境以及人民健康。

兩者角色清清楚楚,試想,如果六輕4.7期的環評審查由經濟部自己審,且審查只能做出建議,沒有通不通過的准駁權,會出現什麼審查結果?

我國環評制度 更具環保概念

站在環境保護立場,沈世宏這次做了對的事情,一方面要求六輕正視VOCs排放的嚴重性,另一方面又讓六輕4.7期在汙染減量後可以擴廠。但很遺憾面對事後經濟部反彈時,環保署不大聲悍衛自己的決定,而是像小孩子被駡後賭氣:「不然環評你們自己去審好了」,渾然忘了手中握的環評那把劍有多麼神聖。

環保署所謂的「環評應回歸先進國家精神」,指的是美國、德國環評制度是主管機關在既有的核照制度中多一個環評審查機制,並未另設環評主管機關審查,也沒有審查通不通過的「准駁權」。

一九九四年我國實施環評法,考量當時國內環保法規不完備、對程序觀念較薄弱,如比照美國由目的主管機關審查可能球員兼裁判,不足以取信於民。於是改由環保署成立公正的環評委員會,並給予「准駁權」,為環境雙重把關。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李建良認為,「准駁權」設計本身就有「先環保、再經濟」的觀念,台灣特有的環評制度反而比其他國家更具環保概念。在環保愈來愈重要的現在,李建良說:「我反而支持這樣的制度」。

期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起環保責任?

所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只有經濟部,還有交通部、內政部、水利署等等,而且不只中央、還有地方。看看中科三期、四期、國光石化這些案子,這些機關在環評會上那一次說過反對開發的話?而環評委員會廿一位委員中有七位官派委員,平常不來審查,到了投票時又全員到期。

環保署認為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審環評,才能讓他們負起環保責任,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說:「這是笑話,不要亂搞都已經不可期待了。」

現有環評問題才亟待解決

環保署提議將審查權丟給目的主管機關已經不是第一次,一○年中科三期環評鬧得沸沸揚揚時就提過一次,行政院開會後決定還是由環保署審查,因為行政院也知道,如果環評交給目的主管機關自審,並無法取信於民。

而環保署與其遇到問題就想丟掉環評審查權,倒不如回頭檢視現在的環評制度出了什麼問題、可以如何改進更善盡環境保護之責。

例如李建良認為,目前的「准駁」沒有明確依據,導致有些案審查過嚴、有的又過鬆,未來應建立明確的審查依據。另外一些國家支持的開發案,例如中科四期、三期,政府意志往往左右環評審查,讓環評淪為政策背書的工具。

而類似台東美麗灣事件,地方兼具環評與開發雙重角色,法院都判環評無效,台東縣政府還是護航到底。又如台南永揚掩埋場案,環評書造假環評委員不查就通過。另外環評的精神在程序正義、公民參與,但目前的參與往往流於形式。凡此種種都比把審查權丟給誰、要不要廢掉准駁權還更加亟待解決。

面對六輕4.7期申覆爭議,行政院該協調的是要求各部會各司其職,經濟不好經濟要負責、環保不好環保要負責,而不是相互怪來怪去模糊焦點。另外應給環評專業審查空間,才符合馬總統「環保救國、環境優先」的宣示。

而如果決議改由主管機關自審環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建議:「直接廢掉環評就好了,台灣從此不要再提『環境保護』這四個字。」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華隆勞工熱淚 映照政府冷血 

圖/鐘聖雄

原文刊登於2012.8.29出登《今周刊》

文‧朱淑娟

「我沒有多要什麼,只要求該給我的給我,還我棺材本!」華隆紡織頭份廠員工罷工已八十三天,從地方一路陳情到總統府,但政府先是無力防堵企業惡意掏空資產,面對勞工辛苦一生卻拿不回自己該有的資遣費及退休金,也是兩手一攤。獨留勞工拼命守著工廠早已拍賣掉的設備,真是情何以堪。如今華隆事件受到社會這麼大的同情與關注,反映的是人民對政府的消極不作為感到心寒。

華隆紡織成立於一九六七年,一九九一年爆發財務掏空,華隆董事長翁有銘潛逃國外,後因財務不良陸續關掉鶯歌、桃園、中壢、大園等廠,目前只有苗栗頭份二廠運作中。華隆負債兩百多億,董監事被經濟部解任,由法院指派的臨時管理人員管理,這就是華隆回應「公司已無資方」的原因。

去年華隆管理單位將廠內機器轉賣給紡安公司,並給員工兩個選擇:願意轉到紡安工作的,可以維持現在的薪資,但必須簽約放棄年資。而如果還要繼續留在華隆的,只能領七成到九成薪。不過員工說這兩條都是死路,「已經被騙十幾年,不想再被騙了。」

退伍後就回到家鄉工作的陳先生說,華隆、紡安是同一個老闆,叫員工轉換公司,但工作地點、機器、主管、連吃飯的菜色都一樣。多年前公司就常要員工共體時艱,福利減少、薪水打折,連年節家裏最需要用錢的時候也只領到七成薪。

目前華隆積欠薪資、資遣費、退休金約兩億,加上先前退休員工的退休金八億,若拍賣現有廠房和機器,也要先清償銀行欠款。華隆員工忍無可忍從今年六月六日起宣布罷工,目前有三百卅位員工在工廠外搭棚,分三班廿四小時輪班抗議。

工會也守在華隆總廠外,防止「紡織原料聚合機器」被運到越南廠。工會擔心一旦機器被運走,資方就可以無後顧之憂拋下台灣廠,員工的退休金也將付諸流水。

青春給了華隆 還我棺材本 

罷工的華隆員工多數都已五十多歲、在華隆工作超過廿年,這次參與罷工,不論協商如何,等於斷了往後再回到公司工作的後路。但陳先生說:「那也是沒辦法的事,這麼多年來資方一而再、再而三騙員工,這次不出來不行了。」

陳先生表示,每次協商資方就說華隆沒了,沒錢。員工也願意體諒,所以只要求退休金能拿到六成、資遣費八成。但多次協商資方只願意給四成,而且是目前七成薪的四成,等於打了二點八折。大家一生的青春都給了華隆,未來工作也沒有著落,無法接受這樣的條件,才會站出來抗爭。

林小姐廿七歲進公司,今年工作滿廿五年,已經可以申請退休。她說,每天上午八點工作到下午八點,後來公司還推出「生產效率制」,規定產能效達到百分之一百卅才能領到全薪,就拼命做。從十年前陸續退休的員工約有七百多人,多數還在排隊等領退休金,「我沒有多要什麼,該給我的要給我。」

多次陳情 沒結果

華隆工會從六月罷工後多次北上勞委會、行政院陳情,但都不了了之。後決定從八月十四日起從苗栗頭份徒步一百公里、走四天三夜到總統府陳情。大熱天走到雙腳起泡,也只得到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一句「總統知道了」。代表進入協商的華隆工會常務理事葉紫慶一走出來就難過地說:「我對不起大家」。

而勞委會也只在當天發出簡短新聞稿表示:「多次促談,勞資雙方意見不一,而未獲共識,對此該會深表遺憾。」態度很清楚就是:只能幫忙勞資協商,但很抱歉依法愛莫能助。而目前勞基法雖有「積欠工資墊償制度」,但並不包括資遣費跟退休金,類似華隆案的受害員工根本無法得到即時救助。

凡此種種都讓勞工好心寒,只好再趕回頭份守住設備自力救濟。之後由立委徐耀昌居中協調提出「退休資遣費打五折」方案,工會表決一九三對一四八票否決這個方案,不甘退休金被七減八扣,勞資協商再度破局。

廿六日傳出標到這套設備的苗栗縣副議長陳朝可能運出設備,勞工與聲援學生舉行音樂會聲援。廿七日凌晨現場騷動,廠內出現紅色巨形吊車,疑似要運出設備,學生和勞工在脖子上套上相連繩索,橫躺在門口且高喊「勞資爭議、警察中立!」與警僵持十多分鐘後並未發生衝突。

朝也表示,自己是民意代表,不想把場面弄得太難看,承諾這幾天不會出貨。但這只是權宜之計,勞工想因此守住權益恐怕沒那麼容易。

或許依現行法令政府很難強勢介入,但合法的不見得合情、合理,華隆案就讓人民看到法令的侷限。更何況現在廠商都深諳知法玩法之道,勞委會如果只會發新聞稿向華隆喊話「應本於誠信正視勞工訴求」,只怕也是狗吠火車。

然而華隆不是個案,可預見的未來還會有更多類似案例出現,不站在勞工這一邊積極找出解決之道,到頭來所有的民怨還是得由政府承受。

華隆案大事記
時間
事件
1991
華隆爆發財務掏空,因財務不良陸續關掉鶯歌、桃園、中壢、大園等廠
1997
員工開始不再調薪
2001
實施減薪
2008
推出生產效率制
2011
華隆頭份廠機器轉給紡安,請員工選擇如轉到紡安維持薪資,但要放棄年資。選擇留在華隆只能領七成到九成薪
2012
6/6  330位員工宣布罷工
2012
8月協商資方只願給四成退休金及資遣費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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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是鬧劇還是悲劇

攝影/鐘聖雄

原文刊登於3.21出刊《今周刊》

‧朱淑娟/2012.3.2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朱敬一,三月十二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因大度攔河堰計畫取消,長期水源沒著落;加上原本要進駐興建大尺寸面板廠的廠商已不進駐,導致園區開發計畫生變,已報請行政院重新調整園區未來方向。

然而這個國科會投入五百卅九億、為友達光電量身訂置、傾國家機器支持的園區,如今生變,也活生生見證一個國家重大政策草率、侵犯人權的過程。

朱敬一勇於面對二林園區變化值得肯定,但真要檢討就必須追究政策源頭,而不是只把失敗歸咎於外在環境改變。更何況才不過四年,如此重大的政策連外在環境都掌握不了,還波及人民付出慘痛代價,也必須為自己的無能負起責任,然後徹底虛心檢討,才有可能如朱敬一所說的,期待一個好的開始。

選址錯誤種下失敗後果

憑友達一紙承諾,國科會火速展開用地遴選,○八年八月十八日到廿日短短三天遴選委員現勘七個預定地,然後在八月廿日現勘結束當天,即選出彰化縣二林鎮做為二林園區落腳之地,總面積約六百卅一公頃。

當時考量二林鎮大排沙農場是台糖農地,土地權較單純,加上彰化縣政府積極配合。但匆促選址並未考量區位特性,也種下二林園區日後生變的因子。

○九年四月十四日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一次審查中科四期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環境城鄉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就質疑,中科四期選在二林鎮,完全違背國土規畫原則,「怎麼可以把一個高科技產業設在台灣中部重要農業生產地帶的精華區?同時把一個高耗水產業設在嚴重缺水、地層下陷地區?」

水源不足早有警訊

朱敬一提到大度攔河堰計畫取消,是二林園區生變的主因之一,然而早在選址過程國科會就知道彰化是缺水地區。依水利署規畫,未來大度攔河堰水源要供給國光石化、中科四期,但當時大度攔河堰、國光石化環評都還在爭議中,不斷有人提醒如兩計畫生變,中科四期水源就會出問題。

但中科管理局曾幾何時把別人的提醒聽進去了?等到國光石化取消、大度攔河堰也蓋不成了,又想到編列廿三億委託彰化水利會,沿著彰化縣溪州鄉百年歷史的莿仔埤圳興建「中科四期調度使用農業用水計畫工程」。

莿仔埤圳沿岸農民此時已面臨「來四天停六天」的缺水困境,這項工程更激起農民搶水危機。農民鄭萬來都快九十了,還拖著年邁身體多次北上陳情:「農民都靠這條水圳生活,這點請政府考慮一下,拜託拜託。」

朱敬一說,未來希望就二林園區水源、廢水排放問題調整產業,例如精密機械產業用水只有光電產業的十四分之一,這對缺水的地方是比較好的方向。話說回來,這話不是早在三年前二林園區選址時就該說的嗎?

面板產業早生變卻無知覺

朱敬一表示光電產業局勢改變不是當初可以預期的。然而,早在○八年十一月友達就透露由於面板業不景氣,建廠計畫至少延後半年。

但政府無視這個警訊,且排除所有反對聲音,只顧照自己排定的戲碼演下去,○九年四月七日啟動環評審查,十月卅日通過環評、十一月十二日通過內政部區委會、十二月九日土地徵收委員會通過徵收案、十二月廿六日馬總統親臨動工。所有行政程序都弄好了,就等著把友達送進園區。

然而面板業景氣並沒有回春跡向,民間檢討兩兆雙星計畫聲浪不斷,一○年三月友達高層出席一場座談時再度表示,二林園區世代面板廠投資計畫,確定無法在當年動工。即便如此,所有的土地徵收、公共工程還是持續進行。

政大公共行政所副教授杜文苓指出,這告訴我們科學園區所要引進的產業往往是計畫趕不上變化,政府有沒有必要再為這樣的企業量身定置園區?何況台灣過去十年科技產業優勢已流失且利潤降低,如果還依八十年代模式規畫科學園區,提供優惠租金、水電,國家的投資就會出問題。

草率行事 政府公信力折損

從廢水排放就可看出決策過程有多草率,最早中科提出排放舊濁水溪,引發彰化福興漁民抗議後,○九年六月卅日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郭坤明又提出改排到濁水溪。當天環評委員、台北科技大學教授林鎮洋就說:「今天很Surprise」。

新改排方案引發雲林縣抗議,中科又在○九年十月五日環評會時提出「排放濁水溪、舊濁水溪都可行」。接著又傳出把中科四期廢水給國光石化用的方案。最後副總統、前行政院長吳敦義提議海洋放流。

○九年十月卅日環評做出「排入舊濁水溪、濁水溪兩案都可接受」結論,還附帶一個「吳敦義版的海洋放流」。當天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信誓旦旦說會依政策指示採取海洋放流。各界質疑海洋放流未經論證是否為較佳方案時,環保署長沈世宏強調:「用常識判斷就知道比較好」。

這種沒結論的結論竟然也可以通過環評,果然到如今廢水爭議還在歹戲拖棚。而且國科會一方面聲稱在檢討,另一方面又在二月廿一日還依據舊計畫送廢水環評差異分析到環保署審查,而環評委員也主動決議將廢水減到六萬噸以下,因此依環評決議就不必做吳敦義版的海洋放流方案。

人民為政府的草率行事付出慘痛代價

政策忽東、忽西,後果卻要人民承受,園區內百年聚落相思寮被迫徵收。廖本全說他只要閉上眼睛都會想到相思寮七、八十歲阿公阿嬤的苦苦哀求:「土地都給我們罷佔去,我們一家要去住哪裏?」即使去年中行政院迫於壓力政策保留相思寮,但農民在經歷不確定的波折後許多人早已遷離四散。

○九年六月十五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詹順貴質疑這項土地徵收不符合公益時,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陳銘煌回答,光電產業促進經濟、創造就業,符合公益。而如今農民想問副局長:促進經濟、創造就業在哪裏?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說,為什麼一個這麼重大的興辦計畫竟然如此輕率,土地、用水是農民的基本人權,隨便弄一個興辦計畫就要徵收人家土地、搶農民用水,把基本人權剝奪掉,「政府可以這樣對待人民嗎?」

誠心檢討 未來才可能有多贏的方案

事到如今,中科四期不但政府輸了、人民、環境也都輸了。楊文科估算,連同土地、徵收、公共工程費用,至今二林園區投入約一百卅億元。而他所沒算到的外部成本,還有優良農地的消失、人權的侵犯、以及人民的信任。

二林園區何去何從正待檢討,杜文苓強調,國科會應檢討中科四期在決策過程中不科學、不民主的部分,而不是這個產業不行了,就再引進另一個產業。

廖本全表示,國科會首先要認錯,並把錯在哪裏跟社會大眾講,接下來不只要體檢政策,還要健全行政體系。果真如此國科會將樹立台灣行政體制的典範。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
二○○八年國科會為因應馬總統「愛台十二建設」提出中科四期計畫,預計引進光電、半導體、精密機械、生物科技等產業。二月廿五日成立「科學園區策略發展委員會」,五月廿九日友達光電發文指預計投入四千億元,興建兩座十代廠、兩座十一代廠,並提出用地四百公頃、用水及用電等需求。隨後國科會選址彰化縣二林鎮做為園區用地,總面積六百卅一公頃。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大事紀》
時間
事件
2008.2.25
國科會成立「科學園區策略發展委員會」推動中科四期
2008.8.20
國科會遴選出彰化縣二林鎮為基地
2008.11.6
行政院核定二林園區計畫
2009.4.7
第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民間批評選址不當
2009.4~10
彰化、雲林農漁民抗議廢水排放未顧及農漁業受汙染
2009.10.30
爭議未解下環保署有條件通過環評
2009.11.5
相思寮農民在區委會中陳情反對徵收
2009.11.12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通過審查
2009.12.9
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通過徵收案審查
2009.12.26
馬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主持動工,相思寮農民現場陳情
2010.1~7
相思寮農民持續陳情,行政院指示保留,但部分無法保留
2010.11.24
環評結論做不到,中科提出五項環境差異變更
2011.5.24
溪洲農民北上抗議用水工程
2012.2.21
環保署專家會議建議廢水降到每日六萬噸以下,不必海洋放流,
2012.3.12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在立法院表示,中科四期計畫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