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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7日 星期二

落實動物收容零安樂,需要更多行動支持

 零安樂上路、很多事沒準備好,還需要很多努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7.2.7

26 日起台灣動物收容所禁止人道安樂(撲殺),這是對收容動物至高的人道宣示,但要實現這個人道精神,擺在眼前的路卻萬般艱難。一個數字就能解釋為什麼,兩年前修法通過至今,進收容所的動物數量並沒有減少,當前端總量沒降下來,後端又禁止安樂,這對工作人員或收容動物,都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6日農委會舉行記者會慶賀這個人道時刻的來臨,還有兩隻可愛狗狗陪著照相,看起來像個嘉年華會。而台灣走到這一步也的確很不容易,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提到,1998年《動物保護法》通過前,各縣市處理收容動物的方式極為殘忍,當時捕捉流浪動物由清潔隊員負責,收容中心也就近設在清潔隊旁。簡單講,那時的流浪動物被當成垃圾,「處理」的方式跟觀念亦同。

隨著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動保團體引進人道安樂、TNR(捕捉、絕育、放回)源頭減量觀念,並要求縣市成立動保機關,由動保人員而不是清潔隊員捕犬,一點一滴的努力才讓動保政策跟上來。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何宗勳說:「我們對同伴動物的稱呼從畜牲、動物、寵物到毛小孩,這表示動保意識有很大的提升。」

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一個獸醫師之死

                                                                           動物收容所經常有幼犬被棄養,這也突顯,要做到零安樂的目標,
                                                                                       源頭的家犬絕育才是最重要的。(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5.24

桃園市新屋動物保護園區園長簡稚澄,使用動物安樂死藥物輕生,讓動物收容所的種種陰暗面,包括動物的處境、獸醫師的壓力浮出抬面。其實這些都是長久以來糾結的問題,只是改變總是緩慢。去年修法通過零安樂死後,很多收容所的帳面數字像變魔法一樣瞬間變好了,但代價是什麼她的離世令人不捨,她想要為動物做的事卻不能被忘記,因為沒有人應該為制度而消逝生命。

我曾經為了做一個收容所的報導,到過幾個收容所,訪問了幾位獸醫,我的心得是,如果可以選擇,應該沒有獸醫師會想到台灣的收容所工作。一位醫師跟我說,工作內容之一最讓他痛苦的是要定期勾選安樂死的動物,每當他走近,這些動物就會搖著尾巴跟他示好,到後來他甚至不敢看這些動物的眼睛。

有一次在某一家收容所看安樂死的過程,看著動物從安置的地方被帶出來,放上手術台,剛剛還活生生的動物,突然就走了。那一次的經驗到現在我還覺得很恐佈,而天天要面對這些的獸醫師,可想而知心裏的衝擊有多大。

那收容所暫時還活著的動物處境又如何?各縣市的落差相當大,我曾在一個位於垃圾場邊的收容所,在堆得像小山一樣高的垃圾堆旁,發現鐵籠內關著一隻黑色虎斑(混種犬),右腳前端已皮開肉綻,鐵籠小到無處轉身,蒼蠅在四周圍繞,哀嚎聲在惡臭的空氣中傳送。其他動物就被丟在沒有燈火、滿是糞便的泥地。


勉強上路的零安樂,只是一場災難

因為不忍心動物被安樂死,許多立委多次修正《動物保護法》,安樂死的天數從7天延到12天,去年2月再度修法,廢止收容超過12天就可以安樂死的規定,並於兩年後生效。基於尊重生命,非常樂見這樣一個高道德標準的修法。

但收容所只是承受所有問題最末端的地方,如果前端的管理沒做好,繁殖場照樣丟狗、民眾依然任意棄養、收容所的空間及人力永遠不足、繼續把收容所設在荒郊野外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廢止安樂死,結果只會造成收容量爆增,衍生出更多疾病傳染、動物焦慮的問題。

收容所的獸醫師要面對的壓力也比以前增加,而且經常被民眾的冷血搞得很洩氣,有人把看家10多年的狗送到收容所,要換一隻年輕的狗看家,告知主人這狗可能會被安樂死也照樣棄養。也有人狗都養一年了,不想養帶來收容所還說是流浪狗。究竟該怎麼做才能達到長官要求的零安樂目標?

其實去前三讀通過的零安樂是勉強上路的,而農委會到現在還不講實話,簡稚澄的事被媒體刊出後,農委會才在前天發出新聞稿,指「預計」投入19億元改善容所措施。事實是,這19億預算的兩個計畫早在2013年、2014年就已經核定了。原本是希望這兩項計畫在2018年完成後,再來談零安樂死的可能。也就是說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零安樂法條時,農委會根本就沒有準備好。

時間回到立法院2013529日的協商會場,當天由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擔任主席,農委會動保科科長林宗毅是這麼說的:

「基本上,把「12日」刪掉是農委會努力的方向,坦白說現在各地方政府都還沒有做好準備,此時把這個部分刪掉,可能會造成收容所擁擠,因為外面的檢舉、捕捉都還會繼續進來,造成擁擠之後,裡面的福利狀況真的會變得很糟糕。」

立委王育敏:請他們趕快改善。

蘇震清:沒關係我們可以訂定緩衝期,但總要跨出一步來做,如果我們把這個案子定下來,就可以逼縣市政府、行政單位未來要提出實際動作。

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全國的認養率都低於50%,我們會儘量往這個方向努力,但是把12天拿掉以後,究竟應該給多少緩衝期,請委員考量。

立委丁守中:這次縣市長選舉所提出來的政見,幾乎都是動物友善城市、動物友善縣市、零撲殺,現在我們配合修法,要求兌現選民承諾,你們擔心什麼?

王政騰:農委會去年就提出保護動物的大計畫,執行進度到107年,如果配合這個計畫把緩衝期訂到107

丁守中:107 年?縣市長都要重新選了。
王育敏:新當選的縣市首長都要卸任了。

林宗毅:報告委員,我們軟體的錢其實明年才會撥下去,那是包括執行人力的錢,讓他們聘到人力開始執行,其實第一年很快就滿了,大概……

立委林岱樺:好,可不可以兩年?


從源頭改善收容環境,零安樂才會有意義

也就是說,農委會是在立委要求下被迫接受要在20162月達到零安樂的目標,或許當時是想藉由給壓力,讓農委會快點改善,但立委修法後,大家開心慶祝,後續的配套究竟做得如何,就沒有人再過問了。

然後最神奇的事發生了,去年2月修法才通過,2015年比2013年,全國認養率立刻從40%大幅提高到70%,安樂率從40%減到10%。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雲林縣、嘉義市等縣市的認養率甚至達到八、九成。而台南市、高雄市、嘉義市更是早早在去年就達到零安樂了。

農委會及各縣市政府是不是應該交代一下,這麼神奇的效果是如何做到的?我們的收容所環境改善了嗎、人力足夠了嗎、專業管理落實了嗎?

實情是,為了美化零安樂的數字,各縣市發展出各種「因應」的做法,最明顯的是推動「代養制度」,就是把公立收容所的動物轉給民間收容所收養,但民間收容所的動物福利品質卻無從稽查。零安樂的漂亮數字背後,是不是反而讓動物在另一個不被注意的地方,過著更痛苦的生活?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提到,動物救援與收容所的經營管理,涉及動物福利、動物行為、獸醫與疾病公衛、公共關係...等專業領域,農委會長期漠視收容所專業管理與人力訓練。加上許多收容處所先天不良的惡劣工作環境,導致流動率高,陷入人與動物都痛苦的惡性循環。

這也導致台灣社會普遍對收容所存在負面觀感。一個經營管理良好的收容所,不僅是流浪動物的中途之家,更肩負生命教育。

陳玉敏強調,源頭控管才能改善收容所的處境,包括控管寵物繁殖買賣業、落實飼主寵物登記、透過普查家犬、家貓數量,改善收容所環境。收容動物零安樂,不是為了給縣市首長做業績,而是要看到改變的收容所,包括動物福利以及工作人員環境的改善。不這樣做,零安樂政策只是一場災難而已。


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動物收容所零安樂死 做得到嗎?

收容所是所有流浪動物問題的末端,做好源頭管理,
收容動物才有福利可言、且免於安樂死的命運

本文同步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5.2.3

趕在立法院休會最後一天,《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整體而言,這次修法對動物福利有很大的進展,特別是現行收容所動物超過12天就可以安樂死的規定,將於兩年後廢止。基於尊重生命,非常樂見這樣一個高道德標準及目標的修法,不過另一方面目前動保行政措施距離這個目標還有很大的落差,能否在兩年後達到目標,不只是決心,還要趕快把不足的行政制度補上來。

動物收容所其實是所有流浪動物問題的末端,源頭的動物管理及教育沒做好,動物就會不斷被丟上街頭。再加上行政捕犬、送養作業跟收容管理無法搭配,就會面臨收容所空間不足,導致疾病傳播、動物之間相互攻擊的問題。例如許多收容動物是幼犬,經常挨不到12天就死了。減少安樂死,未必就等於減少動物死亡。

源頭減量 才能做到零安樂死

有些地方政府推動零安樂死政策的配套措施是推動「代養制度」,就是把收容所動物轉給民間收容所收養,但民間收容所的動物福利品質如何稽查?會不會到後來變成收容所零安樂死,帳面很漂亮,但卻讓動物在另一個地方死亡?

因此問題很清楚,就是要落實源頭管理,而這首先就是動保教育。養寵物有各式各樣的理由,有人把動物當伴侶,鄉下則常見將動物當工作犬,還遇到一位飼主把幫他看門十多年的狗送到收容所,要求換一隻年輕犬這種事。有的則基於玩賞、炫耀、趕流行、甚至當禮物送,基於這種心態,最後棄養動物的機率也很高。

這次修法雖然加重了飼主的責任,但很可惜最關鍵的「普查」卻未入法,如果沒有普查就無法落實寵物登記、掌握動物數量,並以此了解有多少家犬被丟上街頭。這次修法已要求應訂定「動物保護白皮書」,對於流浪動物的管理必須有整體的規劃及想像,未來各縣市也應設立動保專責單位,訂出需要的資源及人力。

修法過程中發生河馬「阿河」從苗栗通霄運往台中市外埔途中摔出貨櫃,最後受傷死亡的不幸事件。事後台北市立動物園解剖發現:「阿河橫膈膜右側有一個長達30-40公分的破裂,致使肺部由胸腔陷落到腹腔」,看了令人非常難過。

「展演動物」要登記
但野生動物應禁止表演

而透過阿河大家才發現展演動物業者無法可管,這次修法增列「展演動物」及「展演動物業」的定義,並規定經營展演動物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才能經營,未來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還應訂定子法,規範各項展演動物的設置及管理辦法。

這當然是一個進步的修法,但只要求展演動物申領執照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在申領執照的要項中,必須規範業者具備某些條件,例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建議,必須確保動物的生活品質及福利受到照顧,例如業者應具備動物醫療及危機處理能力,然而不同動物有不同的醫療專業,光是這項就是個大問題。

例如馬腳如發生骨折,如果沒有即時治療,對馬來說是致命的傷害。但國內能治馬的獸醫非常少,專精馬骨折專科的又更少。業者無力提供醫療,只能任由動物自生自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應該同意展演動物使用馬?

此外,過去發生許多業者進口珍禽異獸,但最後經營不善把動物丟出來,因此也應要求展演動物業者,必須提撥歇業或停業時動物的安置、照養保證金。而不論規範得多嚴謹,野生動物的訓練、圈養本身就是個大問題,野生動物是否合適做為展演、或是根本應禁止,則是在修訂子法規範時應檢討跟考量的。

另外阿河在運送途中摔車,也顯示動物運送規範的不足。動保法第9條雖規定:「運送動物應注意其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但卻沒有罰責。而雖訂有「運送人員講習、動物運送工具、方式管理辦法」,卻只適用牛羊豬等家畜,種種管制不足的地方都有待未來修法再補強。

關於動物保護,法律規範固然重要,但最重要還在於我們是否真的把「動物福利」的觀念深植於心。體會到動物生命的珍貴,重視牠應有的權利跟被對待的方式。而我相信,一個善待動物的社會,同時也是一個進步、善待彼此的社會。

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繁殖場如煉獄 你家狗狗來自這種繁殖場嗎?

嘉嘉犬舍的繁殖狗狗,許多從外觀就看出已出現疾病。
(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2014.6.18

寵物店賣的幼犬看起來相當可愛,許多人開心買下後不久卻發現狗狗患有疾病,運氣不好的狗狗會被丟棄,有的流落街頭、有的進收容所,最後命運就是安樂死。動保團體18日揭發桃園縣龍潭鄉「嘉嘉犬舍」繁殖場髒亂不堪、惡臭四溢、狗屍橫陳,到處都是罹患嚴重皮膚病的癩痢狗,這樣的繁殖場竟然是領有合法證照的業者。

據了解,「嘉嘉犬舍」業者過去曾在網路非法賣狗被檢舉,桃園縣政府要求申請證照,之後才申請到許可證。但登記的地址是住家,與繁殖場不符,形同非法經營,這種情形卻可以通過政府的層層查核,可見行政管理有多草率。

「沒有被好好照顧的狗,怎麼可能生出健康的狗?」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嘉嘉犬舍的虐狗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沒有提供適當飲食、清潔、通風設備、生病了也沒有獸醫師給予適當醫療。

而且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動物不得過度繁殖,12個月以上的狗狗才可以交配,母犬每兩年生產不得超過三胎,一生不得超過七胎。但許多業者卻公然違法,母犬一直生產到不能生、耗盡體力為止才被淘汰。

研究會從嘉嘉犬舍帶出來三隻繁殖種母,送到台大動物醫院,驗出貧血、營養不良、嚴重跳蚤過敏、耳疥蟲感染、以及膝關節異位等疾病。

這麼不健康的狗狗生出不健康的幼犬比例相當高,將近一半是死胎、畸胎、或因病早夭。其餘每年還有16萬隻幼犬進入寵物市場。


立委田秋堇表示,嘉嘉犬舍的違法曝露出國內相關法規的漏洞,她承諾未來將協助推動修法。包括:

一、農委會應盡速公告犬隻遺傳性疾病篩檢項目

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未離乳、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健康不佳、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檢出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的犬隻不得買賣。但農委會至今並未公告應篩檢的先天或遺傳疾病,導致犬隻在未做遺傳性疾病篩檢下,繁殖出大量有遺傳性疾病或身體缺陷的犬隻。

二、所有犬隻都應植入晶片管理

目前各公立收容所只要離乳的幼犬就可以認養,但需植入晶片。但「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卻允許「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所飼養的犬隻,六月齡內暫免登記。但荒謬的是,一般幼犬買賣都在六個月齡以下,這種規定導致幼犬交易沒有任何記錄而變成黑數,也完全無法做後續追蹤管理。

三、特定寵物配種、繁殖、買賣紀錄,登載不實應有罰責。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業者應填寫買賣記錄表,並詳實記錄種犬配種、繁殖記錄,且須保存三年。但目前即使登載不實也沒有罰責。未來應修改,要求業者主動檢送記錄表,並追訴業者登載不實之罪。

四、繁殖場應配置獸醫師或特約獸醫。

農委會將寵物管理納入畜牧處主管業務之一,依「畜牧法」第941條規定,畜牧場應置獸醫師或有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之畜禽衛生管理。

但「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卻只規定業者需備「諮詢獸醫」,也就是說獸醫角色只定位在「諮詢」。但這是不足的,因為繁殖場涉及動物疾病預防、篩檢、治療、安樂死或不當配種等問題,有良心的業者會帶動物至獸醫院就診,惡質的業者就完全土法煉鋼、私自打針用藥、甚至以殘酷、惡劣手法淘汰健康不良或市場買氣退燒的動物,例如不給飲食令其自然死亡等。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城在記者會中只表示,嘉嘉犬舍涉及違法的部分會要求地方政府開罰,至於制度性的問題並未多做回應。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動保法通過16年來,社會每年耗費龐大資源在解決流浪犬貓的結紮、救援、收容上,但卻很少關注上游狗狗繁殖過剩的問題,從源頭改善才能減少流浪動物、以及無辜生命的痛苦。

朱增宏說,政府一天到晚說愛護動物,但實際上並未真正重視動物福利,才會導致違法虐狗事件一再上演,他要求行政院應正視問題,提供足夠人力、資源、且提出有效改善動物福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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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9隻從嘉嘉犬舍救出的狗,呼籲民眾踴躍認養,認養資訊可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網站,或電02 -2236 9735~6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流浪動物為什麼非死不可?(3-3)


‧ 朱淑娟/2011.8.25

沒有人希望把流浪動物安樂死,但如果收容所動物持續增加,就還是有健康動物必須被安樂死。而一旦把安樂死變常態,社會大眾也不會接受。

雖然有許多人在努力,包括許多志工投入協助流浪動物認領養、收容所工作人員努力改善收容環境等等,但只要法令跟保護動物的觀念跟不上,導致流浪動物一直增加,許多無辜動物最後還是走向死亡之路。

這些讓所有努力改善的工作人員、志工很挫折,但眼前能改善的,能做多少是多少,都是促成不斷改變一大步中的一小步。

建立好的收容環境

改善收容所環境,讓動物能健康、乾淨、友善、親人,有助於提高動物被領養的機會。美國人道協會同伴動物顧問Kimberley Intino表示,籠子內可能造成危險的洞、尖銳的東西都要消除以免傷到動物。她日前在參訪台灣收容所時發現有的籠子破損,一隻狗卡到寵子裏拉不出頭。

另外為了避免疾病感染,Intino建議例如一個可放10隻動物的籠子,剛開始分批放入動物直到住滿,而中間如有動物離開,不要補進新的動物,要一直等到原先10隻都離開了,再讓新的動物進住。

不同狀況的動物應分開收容,例如生病與健康的動物、幼年與成年的動物、帶著小狗的母狗、兇惡的與友善的動物都要分開收容。她強調,這些必須確實執行,不能因任何理由改變這些規定。

為了保持收容動物清潔,應幫牠們驅蟲,提供醫療,定期清潔、消毒環境也很重要。同時讓動物吃適量食物,除了乾料,牠應該有機會吃一些狗罐頭。觀察有沒有其他動物會搶食物,如果要就要把牠們分開。不要只把食物丟進欄入,要給不同動物不同的進食計畫。另外提供空地讓牠們運動,讓生活豐富化。

收容所應該明亮,不要變成看起來很悲傷的地方,收容所開放時間應與跟民眾購物時間相同,就是讓民眾在可以來的時間盡量開放。另外,領養程序不要太困難,但要有一個制度去確認領養人是真的想給動物一個新家。

為什麼牠在臨死前不能享受這些?

Intino建議應在籠內放置玩具,也許有人會說動物在野外流浪時也沒有這些,為什麼到了收容所要提供?她反問:「為何牠在收容所就不能享受一下?」想像自己,你會希望自己被關在籠內面對牆每天無事可做嗎?

Intino觀察到很多在收容所工作的人並不喜歡這個工作環境,但她強調,任何工作人員都有責任把收容所盡量做到最好。如果在收容期間沒有盡到善待動物的責任,那動物還不如留在街上還比較好。

面對安樂死 拯救更多動物

在台灣人人避談動物安樂死,在全球各地教導正確安樂死方法的Intino就經常被質疑:「你好像在告訴人們如何撲殺動物。」但很不幸地,到目前為止許多的努力還無法阻止動物數過多的問題,很多動物最後還是死去。而且大家愈不談,安樂死的處理過程就不會曝光、也無法受到大眾監督。

台灣收容所的安樂死全數都注射藥物,這是最符合人道的作法。在美國有的用毒氣室、或把動物關在籠內淹死,她強調這都是不負責任的作法。然而除了執行安樂死的方法,許多關乎動物感受的細節經常被忽略。

面對安樂死,許多決定是困難的,Intino問:「如果這隻母狗在懷孕中,你會把牠安樂死嗎?」有志工經常質疑:為什麼是這隻狗該被安樂?在勾選動物時有任何行為評估準則嗎?

有工作人員在帶出動物時用捕犬桿圈住動物脖子,桿子應該在後方,但多數人沒有耐性,加上動物害怕,被帶出來時會在地上轉,於是工作人員就會開始拖牠。在收容所常看到捕犬桿有被咬的痕跡,這些都是臨死動物抗議的印記。

有人問到:「可以有不執行安樂死的收容所啊。」當然有,但我們看到台灣許多私人收容所,動物過度集中的慘狀。而在美國一些強調不殺的私立收容所,通常只收容一定數量、品質的動物,不會因為空間不足而導致健康動物被安樂。然而對公立收容所來說,是無法選擇收容動物的。

因此Intino認為,面對安樂死才是負責任的態度,愈面對就愈不容迴避,促使你更去思考如何才能減輕牠們的痛苦,至少在生命最後有人關心牠們。或許在更多人知道情況後,在機緣到來時就能拯救更多動物。

而我想,只要還有動物被安樂死,人類都應該為此感到不安。

流浪動物為什麼非死不可?(3-2)


‧朱淑娟/2011.8.25

如果可以選擇,我想所有的獸醫都不想進流浪動物收容所工作,前文提過收容所是承受人類共業最末端的地方,加上經費不足、收容空間有限,照顧動物無法做到理想情況,而當初被訓練要拯救動物的獸醫,如今卻要親自勾選安樂死的動物,有時動物看到人還會搖著尾巴示好,但最後也只能狠心讓牠們被勾選。一位獸師說:沒想到會從動物守護者變成送行者。

但許多人在困難的處境中依然努力為流浪動物爭取福利,包括盡力改善收容所環境、想辦法提高認養率、即使迫於無奈必須讓動物安樂死,也希望動物在接受安樂死受到人道的對待。他們所努力的,就是希望能善待這些無辜的動物。

台灣安樂死外包的怪現象

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葉力森表示,台灣動物收容所沒有充足醫師、助手、許多醫師也不願做安樂死工作,於是幾乎所有收容所都把安樂死業務外包。他強調,安樂死是收容所業務的一部分,是份內的事,應該要自己做。委外最大的問題就是都做不好。

一家收容所獸醫說,接觸安樂死業務後才發現外包獸醫種種不仁道的作為,動物在安樂死時因藥物反應受到極大痛苦,一點都不安樂。而委外醫師又很難溝通,連要求藥應打在較無痛苦地方、不要用捕犬桿強拉、安樂的地方應隔離不要讓其他動物看到等等,但這位醫師只想快點做完,保護自己不要受傷。

陪牠最後一段路好走

但因安樂業務採價格標,價格很低,很少有人願意投標,但流浪動物一直進來,無法承受流標拖延處理時間,等於是被這位獸醫師掐住脖子。他曾想過是否改成最有利標,但對待動物的心是評不出來,最後還是回到價格標。

這位獸醫用心良苦,在加入一些招標條件後,讓一家動保團體可以參與投標,後來這個團體加入後,收容所的安樂作業獲得改善,例如用牽繩先把動物牽到後頭草坪散散步,只有緊張的狗才打鎮定藥物,而且要求在人道處理室做,不讓別的動物看到。安樂死過程改善後收容所工作人員的壓力也得到舒緩。

這位獸醫因更改投標條件而被原先得標的獸醫投訴、還被約談。但他強調,既然身在其中,就要掌握任何改變的可能,同時不要拒絕別人的協助,要想辦法在符合法規下去促成改變。

美國人道協會同伴動物顧問Kimberley Intino強調,這家收容所做的是最高標準,但其他收容所即使做不到,並不表示不能盡量做到人道處理,例如雖然無法像這家收容所可以帶狗散步或吃零食,但至少要求執行人員應受過訓練、並具有良好保定技術,可以給動物比較快速、舒服的方式。

人力、資源不足 收容品質不佳

中部一家公立收容所獸醫說,還沒進入收容所前只知道收容所是照顧流浪動物的地方,進來後才發現問題很多。像這間收容所是豬舍改建,排水不良、潮濕、通風不佳。位於垃圾場、墓地之間,偏僻人煙又少。

收容所人力不足,只要跟收容所、流浪動物有關的關鍵字,只有他一個人在處理。而晶片正確性不高,推動也不普及,導致流浪動物問題加巨。工作現場請的多是臨時人員,薪資低、對動物福利認知不足,請他們好好照顧動物,就會被回:「這些狗本來就是要死,幹什麼浪費心力,還讓自己難過。」

而他也無法跟捕犬的清潔隊員溝通,稍微抱怨收容所動物太多先不要捕,或請他們幼犬不要用捕犬桿,就被回應:「我們也不想捉,這本來就是你們要做的。」

葉力森表示,捕犬跟收容如能由同一個單位管理, 收容所收容動物數量跟捕捉數量就至少可以調節,而這是許多收容所挫折的來源,必須被改變。而現行招標制度有盲點,除了價格標的問題,10年來各地方政府辦了許多動物安樂死的課程,但實際得標操作安樂死的人卻往往是沒聽過課的人。

為流浪動物架網站 提高認養率

後來他主動接觸動保團體,尋求認同感以及協助,並在網路招募志工,98年時架設專屬網頁幫流浪動物找新家,節慶時也主動把狗帶到山下請民眾認養,認養數於是逐年提高,從97年150隻、98年500隻,提高到去年600隻。

不過,主動推銷也產生許多臨時起意的收養人,收養隔天動物又被送回來,這表示台灣許多人在領養動物前不做功課、也未思考清楚,而動物被送來送去心靈可能受創,到後來會產生對人不信任,再也無法回到家庭。

葉力森強調,從收容所出去被認養的動物一定要絕育、而且要待在家裏,不能再造成問題,因此認領養作業一定要強勢執行,例如要告知:「我們會常去你家檢查」,要求領養人簽同意書。

Kimberley Intino則強調,在幫牠們找新主人時,如能評估領養人的需求,成功留在家庭的機率就會提高。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流浪動物為什麼非死不可?(3-1)


‧朱淑娟/2010.8.22

因為不忍公立收容所流浪動物在被安樂死時,未受到人道對待,一個動保機構忍受財務、人力負擔去承包某縣市動物安樂死業務,廣招義工在動物安樂死前陪牠們散步、進食、安撫情緒、並在盡量無痛苦的情況下讓動物接受安樂死。無論是國內學者、或國外保護動物團體對於這個動保機構所做的,都認為是全球所能看到最高品質、最人道的做法。

懷抱著對流浪動物的不忍之心,這家動保機構的志工早有心裡準備面對外界的不理解,指責他們幫著把流浪動物安樂死。但志工長期放下自身工作全心投入,對於怕牽繩的狗狗,堅持把牠們抱出籠子,一年八個月下來雙手已發炎、疼痛。健康加上生計問題,這家動保機構已無力再承接這項工作。

當然,流浪動物之死令人悲傷、憤怒,沒有人會同意無辜的流浪動物應該被抓進收容所。就算進了收容所也應受到良好對待,但現實是一半以上的收容動物在短暫收容後走上死亡之路,什麼國家都一樣,美國甚至高達七成。

但如果把眼光放大,收容所只是整個流浪動物問題最末端的結果,可以說是承受人類共業最後的地方。如果收容所空間夠大、送收容動物比例高,動物就不必被安樂死。再往前看,如果流浪動物不要那麼多、捕捉跟收容數量能合理調配、收容所就不必承受空間不足的壓力。

但多數縣市由清潔隊員抓狗,收容所卻由動保單位負責,你抓你的、我收我的,兩方無法溝通,當收容所動物數爆增時,也無法協調控制抓狗數量。

再更往前看一點,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流浪動物?是誰把動物丟向街頭?如果街上有這麼多流浪動物,不抓進收容所民眾可以接受嗎?因此,要解救流浪動物免於一死,關鍵還在於源頭,而且不容迴避,這個源頭是許多你、我所造成,不檢討那個源頭,只把指責的手指向收容所,問題永遠都會是問題。

為何容不下動物在街上?

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葉力森,日前在一場「收容動物福利與人道安樂死」研討會中提出:「流浪動物不捉可不可以?」問題在於當街頭充滿流浪動物,不但影響市容,製造的垃圾、汙染、以及可能咬人、追車、製造噪音、散播疾病、還可能繁殖更多動物,讓多數民眾無法接受。

而只要不管控流浪動物數量,再多的流浪動物也抓不完,而收容所空間量有限,為了維持收容品質,有些動物只好被安樂死。動保法將動物收容到安樂死期限從7天延長到12天,流浪動物的生存權被保障了嗎?

一位收容所獸醫師就說,法定期限放寬,死亡動物並未減少,因為流浪動物的繁殖率高,收容動物50~60%都是幼犬,因收容空間過於擁擠,這些幼犬常常挨不到12天就死了。

流浪動物從何而來?

不同人養寵物的原因、目的都不同,有人把動物當伴侶、有的用來導盲、有的是警犬、或是鄉間常見看果園看店的工作犬,而有的人養狗只為了玩賞、炫耀、趕流行。葉力森分析,當成伴侶、或導盲的動物與人親密度高,較不會被棄養。但基於玩賞或當成工具這些「跟人親密度不高的動物」,變成流浪狗的機會最高。

一位公立收容所獸醫就經常被民眾的冷血搞得很洩氣,有人把看家看了十多年的狗送到收容所,表示要換一隻年輕的狗看家,告知主人這狗可能會被安樂死照樣棄養。也有人狗都養一年了,不想養帶來收容所還指自己的狗是流浪狗。還有人為了省錢把狗帶到隔壁縣市棄養(有的縣市送收容所要費用,有的不用)。

葉力森表示,有些人可能基於一時興起或小朋友喜歡而養狗,或是收到動物禮物但本人卻沒有飼養意願,這些動物最後都可能被棄養而流浪街頭。許多國家都呼籲不應把動物當成禮物,就是為了避免動物最後被棄養。

減少流浪動物的方法

所以問題很清楚,要減少流浪動物,重點打擊對象就是那些「跟狗關係不密切但又養狗的人」。葉力森強調,管好這些人,讓這些人覺得養動物要負責、要受到管束,這些不適合養狗的人就不會養了。例如只要做好寵物登記、註記,同時搭配查緝管制,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

也有人建議,為了減少動物安樂死,流浪動物可以永久收容,或是放任流浪動物在街頭任其自生自滅;或是送愛心團體送養。但葉力森強調,台灣許多私立收容所的收容品質都很糟。這些不面對源頭的作法,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捕犬變虐犬 不要再叫清潔隊員捕犬了


朱淑娟/2010.6.9台北報導

去年11月,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揭發,多數縣市把流浪狗當垃圾,由清潔隊(269個鄉鎮,占全部鄉鎮的83%)、而非動物保護人員捕捉,還有縣市委外捕犬,把流浪狗當「廢棄物」。事過半年,事情並未改善,研究會今天再舉行記者會,要求捕犬業務應盡速由「動物保護員」執行,並禁止委外捕犬。

各縣市應改由「動物管制員」負責捕犬業務 

研究會要求,捕犬業務應回歸動保主管機關農政單位,並仿效歐美改以「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方式管理。

今天立委田秋堇、李慶華都支持立法院下會期修正「動物保護法」,增列「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置動物管制員,執行管制、保護遊蕩動物業務。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評估、同意不得委外執行動物管制業務。」

田秋堇表示,捕犬不能委外,因為無法追究責任,政府不能把責任委外。李慶華指出,很多地方做的不叫捕犬,叫虐待流浪狗,捕捉過程把狗弄得半條命都沒了。沒受過訓練的清隊隊員也很受人擔心,人人怕被咬,值得同情。

農委會:只能建議,不能強制

修法曠日廢時,研究會要求農委會應以行政命令要求(並補助)各地方設動物保護處,同時將捕犬業務改由動物管制員負責。

農委會科長林宗毅回應,年底前會完成評估,地方政府需要多少人力、經費才能改制。不過他強調,農委會只評估,地方政府有權決定要不要設置。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政府不是沒有資源,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各縣市應立即成立「動物保護處」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農委會至今將動物保護工作,放在「畜牧處」下的「畜牧行政科」。「畜產行政」與「動物保護」專業有別,無法兼顧。要求農委會應立即成立「動物保護處」,專責動物保護工作,以提昇動物福利。

目前全國25縣市中,只有11個縣市設置動物保護專責機關。其中台北市雖然已將有「動物衛生檢驗所」改設「動物保護處」,但除了少數專職人員,多數仍是派譴人力。

捕犬方式太殘暴

研究會今天公佈調查影片,清潔隊員因缺乏專業知識,不論犬隻大小、性情、健康狀況如何,都視為「惡犬」,有的用捕犬繩將狗一路死拖活拉,或將幼犬摔落地面,或用捕犬桿勒住狗的脖子,一路「提」或用力「拋」到捕犬車上。

另外,以資源回收車或垃圾車隨意改裝的捕犬車,有的完全沒有遮蔽,犬籠又小又擠,稍大的狗完全沒有站立迴身空間,有的還用雞籠關狗。

法令規定捕犬員應配戴識別證,但許多縣市的捕犬員沒有制服也沒有任何辨識標誌,民眾根本難以分辨是否為香肉店捕狗。有些縣市委外捕犬,把狗關在窄小的雞籠內,沒有飼料及飲水,等捉得夠多了才送到防疫所按隻領錢。

從「貓狗小事」檢視政府的民主水平

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常有人說這是「貓狗小事」,但台灣政府連貓狗小事都做不好,這些公然的虐待行為才能持續至今。

朱增宏說,當公務人員能夠從動物福利出發,以人道方式執行捕捉、運送、收容、安樂死等工作,才能給社會良好的示範。一個社會「飼主責任」的水平越高才可能降低棄養數量,從而減少政府每天必須面對的壓力。

你可以做什麼

研究會請民眾寫信給縣市首長及五都候選人,要求縣市首長重視動物保護。行動詳情請參考台灣動物研究會網站

2010年1月24日 星期日

流浪動物之死‧誰之過?

公視13頻道「我們的島」

 <流浪動物之死‧誰之過?>

首播:2010-01-25(一) 22:00
重播:2010-01-30(六) 11:00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葉鎮中

旁白/陳慶鍾




緣起:台灣「動物保護法」實施已12年,雖然動物保護政策、觀念都比過去有明顯進步,但因進步速度太慢,還不足以解決台灣流浪動物問題。

去年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三年調查,發現國內還有一百多處非法的流浪動物留置所,甚至爆發虐狗事件。而即使是合法的公立收容所,城鄉差距嚴重,許多設備不足,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後,連最基本的飲食、環境都是奢求。

為什麼「動物保護法」無法保護動物?為什麼多數鄉鎮還是由清潔隊員、而不是動物保護人員捕犬?而不論是留置所或收容所,多數設在垃圾堆、公墓旁,在缺少醫療設備下,許多動物像垃圾一樣死去。

另外,只要民眾通報,完全不必考量這隻動物的福利、或牠究竟造成什麼社會問題,立刻就捕捉進收容所。只要七天沒人認養,依法就可以處死。國家已有動物保護法,為何還是以「人的方便」來決定動物的命運?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無法解決,主要根源還在於從政府到民眾動物保護觀念不足。因為觀念不足,所以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還用「畜牧行政」單位兼做動物保護工作。在人力、資源不足下,犧牲的是動物福利。

因為觀念不足,所以民眾還是以物化態度看待動物,在買賣市場對動物論斤秤兩,以價錢評斷動物的價值。然後想養就養、想丟就丟,完全不理會當動物開始流浪,可能面臨的生病、飢餓、危險的生存環境。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是結構性的問題,唯有抽絲剝繭,一一解開結構性問題,才有可能找到出路。


虎斑之死

車子一路開往山區,直到完全沒有人煙的地方。穿過厚重鐵門,一棟建築物外掛著「嘉義縣民雄鄉清潔隊」,這裏也是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

垃圾堆旁一只鐵籠內關著黑色虎斑,狗狗獨自舔著已露出白骨的腳掌,沒有人理會牠的傷口,也沒有人聽到牠長長的哀嚎聲。

去年12月8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突襲檢查民雄收容所,發現這隻受傷的虎斑,打電話向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抗議,所長才派課長林德雄到現場,並聯絡民間動物醫院派車將虎斑送醫。不過,動物醫院隔天上午又將虎斑轉診到另一家醫院,六天後因傷勢過重死亡。

仁愛動物醫院院長詹成章表示,虎斑於12月9日上午轉診過來時一隻腳掌已見骨頭,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有貧血現象。抽血檢查發現有愛麗西體。三天後為牠開刀,開刀後過三天即死於愛麗西體併發症。

虎斑受傷、死亡,並沒有引起多少注意,當然也沒有人必須負責,因為牠只是一隻流浪狗。近八成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後有各式各樣的死法,病死、傷亡、安樂死。生存,對流浪動物來說,已是一種奢望。

收容所應公開透明

先進國家的收容所應設在交通便利、親和性高的地點,便於運送、民眾前往認養。另外收容所要有教育功能,以促進人與動物和諧關係,宣導減少流浪動物 此外,收容所設有專屬動物醫院,動物才能獲得完善醫療。


還有,依動保法規定,收容所應提供動物食物、飲水、充足的活動空間,生活環境必須安全,有遮蔽、通風、光照、通風設備。

不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發現,台灣絕大多數動物收容所在非常偏遠的地方,不是在墳墓、屠宰場,就是垃圾場旁邊。而且收容所非常擁擠、髒亂,收容過多動物,動物本身看起來就很糟,沒有動物福利。

更嚴重的,還有收容所像銅牆鐵壁,禁止參觀、攝影,指「內有惡犬」。他認為,種種作為讓人覺得收容所對民眾並不友善。

朱增宏指出,收容所資訊要公開,收容所的狀況必須先改善,然而許多收容所狀況不好,像到集中營一樣,頂多給牠吃,給牠水喝(有些還沒有),給他7天期限,最近修法變12天,最後還是安樂死。

試問,誰會專程跑到深山野地、臭氣沖天的垃圾場來認養狗?而且把狗養得傷痕累累、身染重病、骯髒又骨瘦如柴,又有誰願意認養?

收容所環境應加強

即便是管理較好的都會型動物收容所,也因資源有限無法做到完善的醫療。另外收容所因空間有限,動物擠在狹窄的空間無法運動、又容易傳染疾病,對動物身心都產生不良影響。

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師洪世恩建議,如果有額外經費,可以增設犬隻運動場,讓狗有足夠活動空間,甚至較好的醫療器具,幫一些真的很不錯的狗繼續延續牠的生命,讓人來領養。

另外,也可以增建分隔離區跟認養區,認養區當然不是戶外,而是像負壓把病毒盡量排除出去,讓健康的狗狗在那邊生活。

博聯動物醫院獸醫師楊姮稜指出,多數大都市的收容所都很努力引進動物福利觀念,但建議可以把腳步再往遠一點看,多充實教育推廣功能,不是只是單純的疾病預防。教育推廣功能更積極,有助於拉近收容所跟民眾的距離。

朱增宏表示,先進國家收容所扮演的角色,是社區,民眾很喜歡到收容所去看,狗的感覺是很活潑、快樂,民眾看到狗會覺得,「如果有這隻狗當我的同伴,我會很高興。」收容所要做好、要有動物福利,而且要很親民、很友善,歡迎你進來,大門敞開,「無形中這就是一種教育。」

捕犬是基於保護動物,不應由清潔隊員執行

多數縣市由清潔隊(269個鄉鎮,占全部鄉鎮的83%)、而非動物保護人員捕捉,甚至還發現有縣市委外捕犬,把流浪狗當「廢棄物」。

動保法第1條的立法精神說得很清楚:「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2條規定,動保法主管機關是農委會。第21條則說明:「犬隻無人陪伴,任何人都可協助保護送交物收容處所。」可見,依動保法精神流浪動物應受到保護,是「保護安置」,不是「捕捉」。

然而,現行台灣的「捕犬」目的不在動物保護,而是以「移除造成公共問題的動物」為目的。

朱增宏表示,這給社會一個非常錯誤的訊息,告訴他「狗如果不要就是垃圾,叫清潔隊來抓。」民眾也因此得到一個訊息,「看到狗就打給清潔隊叫他帶走,清除垃圾」。」他認為必須透過修法,要求政府做到,即使在街上的狗,不是要清除,而是要保護牠。誰來保護?應該是動物保護的主管機關,根據動物福利角度,從人道角度來保護牠。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表示,捕犬有一些歷史背景,92年在行政院就談過這個問題,當時是有些縣有困難,都是鄉鎮公所清潔隊在捕犬。他認為,一些縣市由環保局負責清除垃圾,未來如果把環保局的捕犬人員直接撥到農業單位來會比較簡單,但如果還是由鄉鎮清理垃圾的縣市難度就比較高。「但如果這些人可以移撥,我們也願意來承接。」

許桂森表示,農委會今年會做評估,立法院也要求把配套措施做出來,他承諾,捕犬業務如回歸農政單位,農委會責無旁貸。

應設立專責動物保護單位

動物保護法實施已12年,但至今從中央到地方並未設立動物保護專責單位,經動保團體抗議後,台北市將於一月底成立全國第一個「動物保護處」。農委會也將跟進,將原本的「畜牧行政科」轉型為「動物保護科」。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表示,台北市動檢所站在防疫或檢查角度,看動物有沒有狂犬病,所以叫做「動物檢疫所」。現在社會進步,社會的融合,人跟植物和平相處、人跟動物和平相處,大家共存共榮,將動檢所轉型「動物保護處」,是因應時代進步的作法,沒想到變成全國第一,「可見台灣還有很多地方還很落伍。」

許桂森期待五個大都會先成立,「現在的人要有現代觀念,動保議題是非常先進的觀念。」他認為,未來五都比照台北市成立動物保護的專責單位,這是因應新時代,對國家形象也比較好。

朱增宏強調,成立「動物保護處」是動物保護行政的重要關鍵。為什麼這很重要
?如果把動物保護工作交給畜牧或獸醫系統,包括收容所改善、寵物繁殖買賣業查核、要求提升動物福利等等,都會變成邊緣又邊緣的事情。

公立收容所每年9萬隻動物被安樂死

任意丟棄貓狗的飼主,是否想過牠們進入收容所後只要七天沒人領養,依法就會被處死。把曾經陪伴過自己的寵物送往鬼門關,是多麼殘酷的事情。依農委會統計,每年有近9萬隻收容動物被安樂死。

朱增宏指出,任何關心動物的人,從動物福利角度來看都不會贊成動物被安樂死。但必須看到一個現實狀況,現階段的收容所是裝不下的,如果沒有安樂死,這些動物可能還是死,只是不叫安樂死,而且是病死或咬死。「如果要反對取代安樂死,源頭要減量。」

許桂森表示,全世界先進國家幾乎都有安樂死制度。美國每年安樂死約數百萬,日本數據比較具體,每年約30 萬隻,台灣統計每年數字大約在9萬隻上下。

許桂森指示,台灣還是用高標準,但不否認執行安樂死必須有經驗,有一些獸醫的經驗比較不好,或前置處理沒有做保定做麻醉,這點農委會很重視,每年要辦規範跟他們溝通,「希望做安樂死能達到世界水準。」

公立收容所動物未明顯減少

農委會統計,民國88年動物保護法施行以來,台灣實際的流浪動物數量已大幅減低。但從捕捉收容數量來看,數量卻持續上升。

朱增宏指出,原來期待動保法立法之後,流浪狗問題可以減少,但經過十幾年之後,發現流浪狗數量,從收容所收容數字來看一直在增加。「那就表示在源頭管理,立法之後政府在源頭管理上並沒有做好。」源頭是源源不斷的,最嚴重的是寵物業者繁殖買賣,前兩年常發現大量狗被丟棄。

他表示,繁殖買賣業本身的管理或自己的商業倫理、商業秩序沒有建立的話,「這會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魁禍首。」

許桂森強調,去年(2009)一月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有兩年緩衝期,從明年(2011)一月開始所有狗狗在買賣時就要植入晶片,狗狗植入晶片率很高時,如隨便丟棄後就有資料,「會從這個地方來努力。」


飼主沒責任,寵物變流浪狗

另一方面,許多飼主不負責任,想養就養、想丟就丟,把動物當成商品、缺少尊重生命的態度。一旦覺得飼養動物很麻煩,或沒用了,就像垃圾一樣任意丟棄。

博聯動物醫院獸醫師楊姮稜表示,所謂「負責任的飼養態度」,首先要提醒想成為飼主的民眾,要理性思考,「為什麼我要養這隻同伴動物?」,應先把動機考慮清楚,比較鼓勵理性的動機,而不是非理性,當禮物啊,一時想起,或現在流行啊。

洪世恩表示,彰化地區很多人飼養犬隻是為了看顧工廠,或果園,這些狗老了病了他們又不願花錢照顧,讓牠在家終老一生。有時把這些為他家效力、看門的看了十幾年的犬隻還帶到這邊來收容就是棄養,告訴他們最終的下場是被安樂死,他們也不以為意,「讓我覺得這些人對動物沒把牠當成一個生命。」

亂丟寵物飼主被重罰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課長謝宗發表示,如飼主無法繼續養,依動保法第五條第三項送交指定收容處所收容,不能隨便往外丟,如果隨便丟即構成棄養要件,調查後確定飼主真有棄養事實,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及30條規定處罰。如果棄養有造成生態破壞,依29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做好收容才能提升認養率

要減少流浪動物走向死亡之路,除了從源頭減量、末端的收容所管理必須做好,才能提升民眾認領養的興趣。目前每年有9萬隻流浪動物被安樂死,卻只有1萬多隻被認領養,表示從民眾教育到政府行政,落實動物保護,還需要更加努力。

朱增宏認為,政府並未強力宣導民眾到收容所認養動物,過去十幾年來認養數量提高,但比例卻降低。許多動保團體都發現,要找人領養一隻狗很困難,好像已經達到飽和。但一方面去買狗的人還是很多,中間落差這麼大,「這是不是政府應該去做的責任?」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說,我國動保法才通過12年,比起英國美國德國,動保法通過上百年,「我們做的還有一些改進空間。」他表示,認領養還可以再加強,更公開讓民眾定期去看看收容所,「這部份還可以多做一些事情。」

獸醫師搶救流浪動物

去年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洪世恩轉任員林收容所管理工作,為了不忍動物被安樂死,他架設部落格積極幫貓狗找新主人。同時結合志工利用網路串連,將一張張可愛動物的照片傳上網,網路訊息傳播千里,也因此幫流浪動物找到了更多生機。

「一開始要面對安樂死這一塊時,要決定安樂死名單實在相當困難。」因為他看來每隻狗都很可愛、很親人,應該都很適合被領養,但一旦安樂死數量不夠,後面的狗又一再送進來,狗與狗可能會互咬,導致疾病傳播很快。

「我其實不太敢在決定安樂死名單時,不太敢正面去看狗的臉,不敢去看牠的眼神,從牠的外表健康情形評估,依進來的時間是否已公告超過七天,來決定牠會不會被安樂死。」

網路科技提升認領養率

他在網路上po文使大家知道員林收容所有狗可以認養,另外也跟民間部落格合作,去看有人想領養什麼樣的狗,如果有符合員林收容所條件的狗狗,他會主動跟對方聯絡,請他們來領養。

另外他也廣招義工,義工到收容所幫狗狗拍照,po上網,像台大ptt,天空部落,蕃薯藤,都有民眾幫忙po文,很多動保團體網站也固定有他的專區。

洪世恩認為,這個方法如果在官方可以推廣的話,可以讓大家習慣上網就可以挑到需要的狗。「我相信每隻狗都可以找到愛牠的人適合的家,只是有沒有辦法讓他們發現而已。」

志工YOYO經常到收容所幫每一隻貓狗拍照,放上網鼓勵大家認養。網路科技發揮功效,去年11月員林收容所認養數從原本的20幾隻,增加到近50隻。

YOYO說,其實每一隻狗都很可愛佷健康,但領養率很低,覺得很心疼很可憐。現在網路很發達,她自己又有部落格可以幫牠們宣傳,「我會每一隻狗都拍,然後po上網,可以提高認養率,或人家從不知道有員林收容所到知道員林收容所,甚至從外縣市都會有人想來救援。」

YOYO表示,大家都說「以領養代替買賣」,只要不要有買賣,繁殖場就不會那麼多,就不會有更多被利用完的狗被丟出來。她希望大家在網路多幫忙宣傳,「你告訴十個人,十個人會告訴十個人就變一百人,力量是很大的。更多人知道的話,那牠們活命的機會就更大了。」

後記:每每談到「動物保護」,常常掉入你愛不愛動物的辯論。事實上,保護動物無關愛不愛狗、愛不愛貓,而是動物跟人一樣,有牠應享有的福利,而且人類必須負起較積極的責任去保障牠。動物不只是人的寵物,也能跟人類建立同伴、互助的關係,生活中有人以外的生物存在,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在報導動物議題時,有些人會質疑,「人都顧不完了還顧狗」,但人類與動物在地球上相處上萬年,事實上早已是共存共榮的關係。更何況,許多研究已顯示,動物對人身心幫助愈來愈大,動物之於人也是互惠互利關係。

因此,貓狗不是小事,關心動物,其實也是關心人類。



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不只貓狗‧校園同伴動物 

公視13頻道「我們的島」

<不只貓狗‧校園同伴動物>

首播:2010-01-25(一) 22:00
重播:2010-01-30(六) 11:00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葉鎮中
旁白/張岱屏  


緣起:校園裏有很多動物,包括天上飛的鳥、花叢中的蝴蝶、地上爬的蛇,以及流浪貓狗。校園動物可能帶來困擾、也可能帶來好處,對於校園動物應如何看待、對待?節目從校園流浪狗談起,探討人與動物的關係、動物福利教育。


另外,校園是一個小社會,師生就像社會上的公民,面對校園動物,如何建立制度,應透過公民參與的民主程序,共同決定校園空間的使用方式。

用絕育取代捕捉,成立「汪汪社」

趁著冬雨空擋,陽光奮力穿越茂盛的松樹灑落草地。中央大學四、五隻校狗正舒服地躺在草地上享受陽光,有時跟路過的學生玩在一起,人與動物像同伴,共享陽光與草地。

中央大學汪汪社社員駱易俗說,中大校園流浪狗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棄養,分為成犬跟幼犬,有些是家裏狗不要養了就丟掉。另一個是家中的狗沒有結紮,一胎最少生2隻,最多12隻,家裏無法養那麼多,只好找地方丟掉。

原本學校不容許流浪狗停留,一發現有流浪狗就請捕犬隊把狗抓走。但有學生認為,捕犬無法解決校園流浪狗問題,於是在2002年成立「汪汪社」,與學校協調暫停捕犬,用絕育取代捕抓,嘗試用另一種方式解決問題。

汪汪社社員余致蓁表示,反對捕犬隊進入校園,因為目前來看捕犬手法並不是非常人道,希望能盡量避免這個過程。另外她認為,捕犬隊訓練不足,抓到的通常都是乖乖趴著很溫和的狗,會攻擊人、會追車、吠人的都是警戒心比較重的狗,反而不太抓得到。「所以我們覺得捕犬無法解決校園流浪狗問題。」

也有學生認為,讓流浪狗停留在校園,有時反而有助於減少流浪狗數量。因為校園是開放的空間,趕走一批會再來一批,只是把狗趕走並非最好的方法。

汪汪社前社長謝恩平說,因為狗有領域性,應該讓學校保留一些親近人的狗,利用牠們的領域性去抵抗外面一些不知道習性不親人的狗減少進到校園的機會。

人改變行為就能與動物和平相處

讓流浪狗停留在校園,並不是一開始就能相安無事。狗的行為會造成人的困擾、甚至影響安全,但也有學生認為這不完全是狗的錯,只要人有正確與動物互動的知識,困擾就會降到最低。

余致蓁說,同學最常反映的問題比如說,追車吠人製造髒亂,肚子餓會去翻垃圾翻食物。汪汪社一直在跟同學宣導,不要把手上食物餵狗,讓狗狗盡量不要適應人類的食物,狗才不會去翻垃圾製造髒亂。

另外,狗有本能會去追高速移動的物體。比如騎腳踏車時被狗追,希望能慢下來,而不是尖叫害怕愈騎愈快,反而會激起狗狗去追東西的慾望。「狗跟人相處其實跟人與人相處滿像的,你不要犯我基本上不太會主動去犯人。」

校犬對學生也有正面的教育意義

校園是一個小社會,無法自我隔絕,提早讓學生接觸流浪狗是最好的社會教育。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毓正指出,在討論校園應不應該有狗的前提下,應該先去問一個問題,假如流浪狗在社會中充斥著各個角落,那為什麼校園裏會沒有流浪狗?

他表示,如果沒有讓學生認識社會就是這個樣子,要如何讓他去思考為什麼會這樣?問題要如何解決?「認識是一切的源頭,是一切的開始。」

另外有學生認為,校園有動物,有助於人學習與動物相處的知識。動物也可以跟人做好朋友,建立互助的互伴關係。

汪汪社前社長謝恩平說,既然你有這麼多狗,你就有更多機會去親近牠,更多機會去了解狗的相關知識,加上社團宣導,生活中接觸得到這些狗,有助於你以後如果你想養一隻狗,或看到路邊野狗,你知道不能餵牠吃什麼,例如狗不能吃巧克力會心臟病。狗看起來很愛喝牛奶,其實狗不喝牛奶。

汪汪社社員余致蓁說,校園有一些狗狗很貼心,有女生會覺很晚走回宿舍不安全,狗狗會陪她們走到門口,「真的很貼心,很不可思議。」

校犬管理是否應由學生社團承擔?

校園是師生共有的空間,如何利用、管理應由所有人決定並分擔責任。由一個學生社團承擔校園流浪動物的管理工作是否恰當,有待商榷。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不是把校園狗就交給幾個愛狗的老師、同學、或社團來處理就好,應該是學校的事情,學校共同討論,有多少動物,要如何對待牠,方法是什麼、制度是什麼?

照顧狗需要資源,目前由汪汪社募款還能勉強支應,但義務工作需要持續不斷的熱情,如何在學業之外兼顧校犬管理工作,是未來的一大挑戰。

汪汪社前社長謝恩平表示,「最主要的困難點是熱情。」汪汪社夾在學生跟學校之間,也夾在愛狗人士跟不愛狗人士之間,有些人說,「狗很可憐你怎不帶回家養」,但這已超過我們能做的限度。不愛的人就說你怎麼在學校餵狗。「其實這有很大的困難。支持我們做下去最主要是熱情。」

為狗舉辦學校公民論壇,全國首次

高雄市教育局推動「校園愛心犬」制度,讓鼎金國中的「皮皮」成為一隻掛有學校標緻的正牌校狗。校園養狗有好有壞,有人贊成有人反對,為了形成共識,鼎金國中為校狗舉辦了公民論壇,創下國內的第一次。

高雄市教育局老師蔡宜家表示,訂定高雄市校園愛心犬計畫是希望先從學校師生開始來了解動物保護法令,愛護動物具體行為,最後了解動物倫理的相關概念。

鼎金國中校長丁文祺說,經過兩年的實務經驗,校園有動物學伴之後,到底實務上增加生命教育紮根在校園是如何,實務上碰到的困難又是如何,生活上的便利或者不便又是如何,舉辦公民論壇是把正反意見呈現出來。

管理得當,校犬好處多

會中有人認為校犬可以維安、撫慰學生情緒,有人則認為校犬不容易管理,校園不應該是養狗的地方。

鼎金國中老師羅耀堂認為,校犬的正面影響有兩方面,除了校園愛心犬對學生輔導及撫慰功能外,現國中國小都是開放校園,沒有圍牆,居民進出有風險存在,校犬制度如能建立有一定的規模,有維護學生安全上面的功能。

鼎金國中學務主任徐瓊進則反對,他認為養校狗很多人都不會反對,問題是要管理得當,而通常都無法管理得很周延,有些小狗會攻擊不喜歡的人,辦活動時有些家長突然被攻擊。

校犬讓學生分心、還是讓教室變歡樂?

有老師認為校狗進出教室會影響學生上課。但有有老師覺得教室有校狗,有助於提升上課情緒。

龍華國中輔導主任吳淑華說,流浪狗進入校園,不只是校園,有時會無可預期就進入教室,同學注意怎麼突然一隻狗進來了,造成同學分心。

不過,高雄中學老師葉玉瑛卻覺得,學校的狗不是走進來看看你就好,有時會跳起來手放在桌子上看你一下,學生走路還要讓路給牠,老師發考卷還要跳過牠,發生很多很好笑的事,「但因為這樣,教室變得很歡樂。」

當校犬已成學伴

公民論壇討論熱烈,但身為事件主角的「皮皮」卻正在享受南台灣溫暖的陽光。今年已10歲的皮皮,在鼎金國中出生、長大,跟大家一起吃營養午餐,是學童吐露心事的對象。

鼎金國中一年四班班長劉念佳摸著皮皮的頭說,「牠是我們班34號,因為剛好我們隔壁就是輔導室,淑美主任是牠的媽媽,所以就把牠當成我們班34號。」

學生劉雅菁說,「如果人家喜歡皮皮我就很喜歡他。」

鼎金國中輔導主任林淑美說,「皮皮」是89年11月出生,一直待在鼎金國中,之前照顧牠是在二樓輔導室,隔壁一年四班學生跟她一起就近照顧皮皮。孩子喜歡牠,有心事願意去跟牠分享,「所以皮皮現在變成鼎金國中的一份子,大家都很愛牠。」

動物學伴有助於學生學習生命教育

有人認為推動校園動物學伴,不只是學校要不要養狗的問題,而是有助於學生學習生命教育。

鼎金國中家長會長李淑玫說,她的小孩很愛狗,常跟她說,其實狗跟人都一樣有生命,都要同等對待,只是因為不了解所以把牠們當畜生,這是傳統的概念。

林淑美常常跟孩子說,「我沒有要你去愛牠,或是你去贊成這個東西,但你不准去做惡意攻擊。」就像同學相處一樣,有你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人,不能做到包容,但至少不能去攻擊,「因為每一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


側記:在鼎金國中、中央大學採訪時,運氣很好,都遇到冬日陽光。學生、民眾躺著、坐著,在草地上享受陽光。狗狗有的靜靜坐在草坪上,讓陽光灑落全身。有的則搖頭擺尾在草坪上散步,穿梭在人群周圍,遇到狗同伴,還用身體碰觸打招呼。

陽光、有點冷的風、人與狗、加上老樹,那個景象看起來讓人心情十分平靜。
我常想,如果那個景象少了狗、少了樹,看起來又會怎樣?


人類常常只從自己的觀點或利益出發,主導非人類動物、植物的命運,但從沒想過,只考量人的利益,忽視動物、植物的生存權利,最後遭殃的恐怕還是人類。如何讓人類與動物、植物共存互助,對人類來說,是重要的事。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野蠻國家的動物收容管理

(嘉義民雄收容所流浪狗虎斑手掌嚴重受傷,經動物社會研究會搶救,但還是不幸死亡。圖/仁愛動物醫院提供。)
 

朱淑娟/嘉義報導2009.12.28

12月8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突襲檢查「嘉義縣民雄流浪動物收容所」,逼著負責人把兩隻受傷、生病無人聞問的狗狗送醫。上周記者回到嘉義追蹤兩隻狗狗下落,發現其中一隻虎斑因併發症死亡,另一隻幼犬病情雖已稍獲控制,但收容所人員卻不願積極為牠找新主人(領養),最後的命運恐怕還得回到暗無天日的收容所,悲傷、痛苦、生病無人聞問、直到生命末日。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國際知名,數量太多、管理太差,而這一切人所造成的過失,最後都得流浪動物來承受。一名學者曾說,台灣動物收容所管理落後先進國家數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且至今民眾、政府沒有動物保護觀念、視流浪動物為垃圾。不願面對問題,問題就會糾纏不放,一切只會更糟。

受傷動物無人聞問

8日在民雄收容所時,在堆得四層樓高的垃圾堆旁發現一只鐵籠,裏面關著一隻黑色虎斑(混種犬),右腳前端已皮開肉綻,鐵籠小到無處轉身,蒼蠅在四周圍繞,狗狗不時舔著露出白骨的右腳,長長的哀嚎聲在惡臭的空氣中傳送。

而另一隻體型較小、三個月大的幼犬跟40多隻狗狗關在一起,不斷咳嗽、流口水,出現犬瘟熱症狀。犬瘟熱傳染率強,沒人關心其他狗狗也可能因此染病。                      
                       
(圖:小幼犬送醫後情況好轉,等待有心人收養,給牠另一個家。但收容所人員未積極推動領養,只表示等幼犬再過兩周出院後,把牠送到民間收容所。)

受傷動物未送醫,已違法

當天觀察虎斑的傷口,可能是運送時拉扯所致,無法想像人卻直接把牠關在籠中,不聞不問。雖然「動物保護法」第11條規定,「飼主對受傷或罹病的動物,應給予必要的醫療」,民雄收容所管理人員未將受傷動物送醫,顯然已違法。

要不是研究會人員千般計較,收容所不會立刻請獸醫(鴻昌醫院,平常承接收容所狗安樂死業務)將狗狗送醫,但即使送醫,鴻昌在當晚只做簡單處置(院長王鴻昌表示打了點滴),隔天又將兩隻狗狗轉診到嘉義市仁愛動物醫院。

收容所動物醫療有待加強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邱姓女獸醫(負責管理民雄收容所)坦承,早已發現狗狗受傷,但她覺得「還好」,因此未做任何處理。她接著抱怨,人力、資源不足、動保業務未受肯定,實在無法做得完善。而且又說,並沒有動物就醫以及轉診經費,可能無法支付鴻昌、仁愛醫院的費用。 

事實上,台灣的流浪動物收容所雖配置獸醫(無配置可委託民間獸醫協助),但基本上收容所內並無完善的醫療設施。即便是管理比較好的高雄市、台北市收容所,也因資源有限,無法做到精密的治療。相較於國外管理較好的收容擁有專屬動物醫院,台灣動物收容所應有進一步改善空間。

無權剝奪流浪動物七天生存權

可想而知,管理員的觀念是,狗狗只要收容超過七天,依動保法規定就可以安樂死(近八成流浪動物都走上這條路),而管理員每天都要挑選一些必須安樂死的名單(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形容這是「辛德勒的名單」),而挑選的原則在於動物的健康、個性等等。不健康、個性不好(是因人的設備管理不良,造成動物緊張?)的狗狗首先就會被挑選上。

然而,我們要問的是,流浪動物依法在收容所至少有七天存活權,在這七天內牠享有應被妥善照顧的權利。而後續只要牠有人收養,就有機會展開另一段生命。因此,積極讓動物就醫等於是給牠一個生機,沒有理由在牠生病時放棄牠。

虎斑之死

仁愛動物醫院院長詹成章說,12月9日上午約11點由鴻昌醫院轉診過來兩隻狗狗,虎斑看起來虛弱且有貧血現象,檢察發現罹患「愛利西體」(可能引發腎衰竭)。之後為虎斑截肢(前右腳受傷)。但虎斑隨即出現敗血症(愛利西體併發症)而死亡,屍體已送化製廠焚化。

幼犬之危

至於幼犬,抽血檢察後發現的確有犬瘟熱,呼吸道感染,但幼犬靠自己的免疫系統漸漸控制住病情,體重從4.7公斤增至5.8公斤。腳骨折、皮膚病也在控制中。詹成章表示,幼犬預計還會在醫院兩周,牠的情況已好轉,如果有愛心人士願意收養,對幼犬來說是最好的。

但防疫所人員卻一再強調,收養有困難,已另安排民間收容所收養。幼犬到了民間收容所會受到何種待遇可想而知,多數收容所收容數量太多、生存空間擁擠,交相感染疾病。有的收容所還堅持不給動物結紮,不斷生出更多動物。種種情況顯示,收容中的動物還真是生不如死。

我們要問的是,政府明明有幫流浪動物找尋民間飼主的義務,為何完全不努力,直接把問題丟給民間收容所?

而且,同樣的資源為何不用於前端減量?包括強力推動動物保護教育,要求民眾不隨意棄養,而且加強動物收養宣導。這些都不做,卻把經費用於補助民間收容所,後續動物生存品質就不聞不問。(每隻狗每年1000元、公犬結紮500元、母犬結紮800元。據了解,飼養一隻狗每年約花費15000元。)

動物保護做的好不好,是一個國家進步與否的指標。台灣的流浪動物收容管理,如果一直無法進步,將永遠難逃野蠻國家的指控。

延伸閱讀:突襲檢查民雄收容所,受傷動物無人聞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