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水資源--再生水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水資源--再生水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1年4月20日 星期二

再生水發展不能靠「媒合」

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每天供給中鋼4.5萬噸水,
成為穩定高雄供水的一塊拼圖。(朱淑娟/攝影)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4.20
 
台中三縣市分區供水已進入第3周,依然看不到下雨跡象,忍不住望向高雄那四個水情橘燈的縣市,尤其高屏溪流量已經在4cm徘徊許久,能撐住不進入紅燈區,是因為高雄供水能量如今已大不相同,其中之一是有全國獨一無二的「鳳山溪再生水廠」,一天產水4.5萬噸成為穩住供水的一塊拼圖。
 
於是,「鳳山溪能、其他為什麼不行?」就成為上周立法院的質詢焦點。官員的回答大意是:廠商使用意願低,媒合有困難。是這樣沒錯,關鍵就在「媒合」這兩個字。但再生水應該是整體水資源的一環,政府是事主、不是公親,要主動規劃、不是被動供給,用「媒合」的態度看再生水發展,已經不合時宜。

2020年1月21日 星期二

承諾用再生水環評才過關,事後怎能隨便反悔?

高雄和發產業園區後悔不用再生水,又無正當理由,
可以隨便同意?(/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1.20

由於科學園區、工業區的用水量大,環評時會被要求使用部份再生水,而只要開發者承諾使用,通過的機會就很高。但這些承諾事後能不能做到就不一定,有的環評時根本沒評估可行性,或業者心存僥倖答應,但事後反悔再提環評變更,把本來要用的再生水,再改回來要求提供自來水。

這種例子很多,上周就有一件,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103年通過環評時,估計每日最大用水量5500噸。由於高雄是缺水地區,環評委員及水利署都要求短期由自來水供應,但中長期每天要用5200噸再生水。

但高雄市卻提環評變更,不但將原本每日用水從5500噸,增加到1萬噸,而且承諾要用的再生水,也通通改回來用自來水。理由似是而非,包括管線費用高又施工不易、還說鳳山溪再生水廠沒有多餘再生水可提供等等。

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

台灣走在再生水發展的正確路上

台灣第一座公共汙水再生水廠--鳳山溪再生水廠,運作近一年,
各項水質都可達到標準,讓其他地區開發再生水廠更有信心。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6.11

上周桃園市長鄭文燦宣布,在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興建一座再生水廠,供給日益成長的工業用水,他還承諾未來完工後要學新加坡總理喝一杯再生水。自從2013內政部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以來,各地首長已經從過去抗拒再生水,到現在視再生水為進步施政象徵,在氣候變遷水資源風險愈來愈高的現在,台灣再生水發展終於走在正確的路上。

所謂再生水,就是將廢水回收再利用,過去大家把再生水視為廢棄物,但在淡水愈來愈短缺的現在,廢水的命運也全然改觀,成為珍貴的水資源。一些水資源缺乏的國家,例如以色列、新加坡,都因為發展再生水而翻轉國家水資源的困境。新加坡還計畫到2060年,全國再生水供給要提高到55%


廢水回收再利用,是解決淡水短缺的方案

聯合國2017年世界水資源日的主題是「廢水」,預2030年全球人口將成長到85億,七成居住在都市,用水也將成長五成,但可供應的水源卻遠遠不足。倚靠老天爺賞水,把水用完就排掉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想的是如何把用過的水回收再利用,隨著廢水處理技術愈來愈好,廢水回收也漸漸受到重視。

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連它都用再生水!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環評快速過關的秘密

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成為台灣第一個使用再生水於製程的高技產業。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 2018.12.20

台積電計畫在台南科學園區興建的3奈米廠,在經濟部保證供水、供電無虞下,19日通過環評變更審查,預計2022年取得操作許可。這個開發案比較特別的是,台積電承諾使用一部分再生水,創下國內第一個將再生水用於製程的高科技廠商。過去國內再生水的推動並不是很順利,這次台積電開創先例,是否有助於台灣推動再生水發產,很值得期待。

再生水成本高,企業意願使用少之又少

所謂再生水,就是將廢水回收再利用,依處理後的水質不同用於工業、農業或民生等各種用途。在氣候變遷下,未來淡水將愈來愈不足,再生水的補充是穩定供水的關鍵角色。立法院在201512月回應巴黎氣候峰會,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台灣將使用再生水因應未來的缺水危機,特別是持續成長的工業用水已排擠農業及民生用水,使用再生水已勢在必行。

但經濟部水利署在推動再生水時卻遇到很大的阻力。水利署署長賴建信說:「我們花很多時間跟縣市政府、企業溝通,但多數都說再生水不能用,是真的水質不能用、還是心態上不能用?我發現大部分是因為成本太高的關係,即便水的成本佔企業總成本並不高,但多數企業都要求你給他便宜的水。」

2018年5月11日 星期五

因應氣候變遷水資源短缺 廢水回收、海水淡化是解方

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國際水協會執行董事 Kala Vairavamoorthy()
以色列水務總局局長 Giora Shaham()一致認為,廢水回收、海水淡化是因應
氣候變遷的水資源方案。(/朱淑娟提供)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 2018.5.11

南部久旱未雨,曾文水庫蓄水率創下10年最低紀錄,缺水連帶影響作物生長、供水也呈現不穩定狀態。然而今年的情況並非特例,台灣幾乎每一、兩年就會發生類似情形,一方面是氣候變遷造成下雨型態改變、豐枯更加分明;另一方面,人口增加、水源汙染、基礎建設不足則讓情況更惡化。期望在氣候變遷中還能保持水資源的恆長與穩定,就要倚靠政府更精緻、更智慧的管理。

10日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國際水協會執行董事 Kala Vairavamoorthy、以色列水務總局局長 Giora Shaham在台北舉行「永續水資源治理論壇」,分別提出多項因應未來水資源的方案。三人一致的看法是,淡水一定會愈來愈短缺,要靠其他的供水方案例如海水淡化、廢水回收來補足。另外更重要的是讓大家理解水的價值,如果未來想要保持永續水資源,現在的我們就要開始行動。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廢水回收再利用 因應未來缺水危機

 2017322世界水資源日,呼籲廢水回收再利用。(圖:unwater.org)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7.2.14

322日是聯合國「世界水資源日」,今年的主題是「廢水」,強調廢水回收再利用,是因應氣候變遷下缺水危機的有效手段。台灣已經不是年年多雨的國家,不時出現枯旱,春雨更是年年告急,應更積極看見廢水回收再利用的優勢。

依聯合國提出的報告說明,目前世界人口72億,預估2030年成長到85億,七成人口將居住在都市,用水也將成長五成,然而可供應的水源卻遠遠不足。倚靠老天爺賞水,把水用完就排掉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想的是如何把用過的水回收再利用,隨著廢水處理技術愈來愈好,廢水回收也漸漸受到重視。

水是永續之母,有穩定的水才能維持都市正常運轉,同時提供農業、工業發展、以及綠色就業機會。在這種氛圍下,過去被視為負擔、只想快點處理掉的廢水,從「廢棄物」搖身一變成「資源」,且被視為解決缺水危機的一盞明燈。

2016年1月26日 星期二

大立光電應即早跟上再生水腳步

 台中已是缺水地區,圖為去年枯旱時的台中鯉魚潭水庫,企業應即早面對。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26

大立光電公司執行長林恩平日前透過媒體抱怨,位於台中精密機械園區的新廠,有用水不足問題,但政府卻不幫忙。其實不是政府不幫忙,是他自己沒跟上台灣水資源政策的腳步,還停留在凡事向政府張口要的舊思維。但台灣已經處在枯旱不明的氣候變遷環境,企業應即早建立備用水源系統,給自己買一張不缺水的保單。

這件事的緣由是,台中精密機械園區於2006年環評差異分析變更時,修正園區用水量平均每天3,361噸,最大用水量4,150噸。園區管理局已將這些水全數分配給區內廠商,大立光電分配到352噸,原本夠用,但後來又提出要增加到2,060噸,幾度拜會經濟部,也曾經自己承諾要提高用水回收率來因應。

台中市政府也釋出善意,短期希望調度園區內已分配出去、但還沒用到的水源給他,另外也協調提供文山、水湳兩座水資源回收中心的再生水供應,還不需要他投資再生水廠。但大立光電不願意,並指再生水只能用於灌溉、洗地,無法用於製程。


發展再生水可解缺水困境

這真是對再生水的重大誤解,在國外,包括美國、墨西哥、以色列、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日本等都已發展再生水超過10年,缺水的新加坡,再生水已達到全國用水量30%,預估2060年還要再提高到55%,擺脫缺水要倚賴別人的困境。

在國內,已有許多廠商意識到未來的缺水困境,早早就投資回收水或再生水廠。例如台積電已訂出未來的節水目標,2020年要比2010年每單位用水量減少30%,目前廢水回收已能分類到36種,以利於廢水回收做得更精細。

另一個例子是,位於桃園的中華映管龍潭廠、友達光電龍潭渴望園區廠,因應霄裡溪事件而研發的「廢水全回收、零排放」製程去年底已成功運轉。兩家公司分別投資11億元及12億元,原本每天用水量合計4萬噸,製程全回收後減到1萬噸,足足少了75%用水。不但為缺水做好萬全準備,也減少廢水排放。

台中市近年來發展快速,已經是一個嚴重缺水地區,目前每天供水140萬噸,未來不足28萬噸,而且成長的用水都是因為工業用水。去年大旱期間,為了供應工業用水無缺,休耕41,000公頃農田、石門水庫百萬家庭供五停二長達一個月。為了不讓工業用水影響民生及農業,經濟部定調未來政策是「工業用水零成長」。


台中已是缺水地區,企業應共同面對

所以不是經濟部或台中市政府要為難大立光電,他們對其他企業也一視同仁、甚至更嚴苛,因為如果不控管每一個開發案的用水,整體用水量很快就會爆增到無法收拾的地步。一是,去年三月台中市政府與內政部、經濟部簽訂「福田再生水廠意向書」,未來生產的再生水將提供給台中海線新增的投資廠商使用。

另一個例子是,科技部中科管理局為台積電晶圓十奈米廠開發的「中科大肚山園區」,每天用水4.7萬噸,水利署也沒有額外多給中科管理局水,而是要求他從原本核給中部科學園區13萬噸水的額度中自行調撥。未來中科用水如果還要增加,同樣地中科管理局也要自己想辦法,使用再生水或是提高用水回收率。

去年底三讀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就是為了落實工業用水零成長政策,授權水利署在核發新開發案時,若地點位於缺水區,可指定該企業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如果是已經設立的企業,經水利署查核各年實際用水,與用水計畫書內容有差異時,可要求企業提差異分析報告,水利署在審查並調整這份用水計畫書時,也可以強制指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讓企業負起部分自籌水源責任。

再生水的運用已愈來愈廣,技術更早已不是問題,問題出在台灣的自來水太便宜,一度水的生產成本約10元到12(沒有算建造水庫及維護成本),但再生水約18(沒有計算管線及設置成本),企業不願意使用的原因是心態。

這兩天全台出現的超級寒流,讓我們見識到氣候變遷的威力,氣候變遷的影響還包括水資源,這個我們也見識到了,前後兩年,有時枯旱、有時多雨,兩種情境對城市發展的影響完全不同。但要保持城市的永續,卻不容許出現這種差異性,而關於水資源是有因應方案的,但需要政府、企業、人民共同的努力。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缺水有解!再生水產業正式起航

期待再生水能解枯旱之急。圖為2015年2月台灣嚴重枯旱時的鯉魚潭水庫。

原文刊登於2015.12.17出刊的《商業周刊》

文‧朱淑娟2015.12.17


今年初台灣水荒,創六十八年來最嚴重紀錄,
有工廠停擺、有民眾自費挖井,這些噩夢,可藉再生水解危。


台積電剛宣布前往中國南京設廠,困擾台灣廠商已久的缺水問題,在十二月十四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後,出現轉機,更呼應剛落幕的巴黎氣候峰會;如果推動成功,不但台灣未來更有能力調適氣候變遷引發的缺水危機,而且也開啟再生水產業的契機。

所謂再生水,就是將廢水回收再利用,讓一滴水至少用兩次以上的概念。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賴建信表示:「再生水將翻轉我們對水資源的態度,廢水不再被當做無用的廢物排掉,而是變成可回收再利用的珍貴東西。」

其實,包括美國、墨西哥、以色列、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日本等都已發展再生水超過十年,其中美國用量最大,達到每日七百六十萬噸,其中八○%用於灌溉。缺水的新加坡,目前再生水也已達到全國用水量三○%,預估二○六○年再提高到五五%,擺脫對別國的依賴。


兩年前就推動,僅一座動工

為何台灣遲至今日才要起步?探究原因,一來多數人認為台灣多雨,很少會缺水。二來台灣水價偏低,且對工業用戶照顧有加,導致工業界只想使用便宜的自來水,不願投資自籌水源。

二○一三年內政部雖有意推動,編列一百五十二億元讓六座污水廠產製再生水,但到現在為止,只有高雄鳳山溪污水廠已在施工,後年才能供水。台中福田污水廠今年三月才簽意向書,整個計畫並未積極推動。

不過今年初的大旱終於像國王的新衣一樣,被大家視破,台灣已不是一個年年多雨的國家。

台灣每年總雨量有高有低,且差距甚大,有時超過三千毫米,有時像去年只下了一千六百毫米。雨量少、沒水可供時就得限水,今年四萬三千公頃農田休耕,桃園及新北市百萬家戶,每週停水兩天,持續近一個月,並對工業用水大戶減供五%到一○%,這是自一九四七年有紀錄以來最嚴重的一年。

就連不必倚賴水庫的地區也無法倖免,甚至得用上老阿嬤的取水方式,例如高雄美濃今年四、五月抽不到地下水,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邱靜慧說,那陣子村民都要到附近農舍載水,有人受不了,另鑿新井,卻發現要再打深二十公尺才有水,而每口井的施工費用就要十萬元。

缺水缺到經濟部長鄧振中五月時還向企業喊話:「企業界要有所警惕,水不是用不完的,工業製程要改善,不只節水,水回收還要擴大。」

而且為了因應地方產業發展,水利署預估二○三一年每日用水,還要比目前多一百三十八萬噸,而且增加的都是工業用水,水從哪裡來?這也讓經濟部次長楊偉甫開出「工業用水零成長」的承諾。


三武器加持,發展將變快

目前經濟部計畫將再生水用於取代一部分工業用水,缺水時工業用水就不會排擠到民生用水。此條例也給予主管機關多把武器,可以實現這些目標。

其一,水利署在核發新開發案時,若地點位於缺水區,可指定該企業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如果是已經設立的企業,經水利署查核各年實際用水,與用水計畫書內容有差異時,可要求企業提差異分析報告,水利署在審查並調整這份用水計畫書時,也可以強制指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讓企業負起部分自籌水源責任。

賴建信分析,目前工業用水主要來自自來水,平均每度約十一元,如要再做到更高層次的RO級水質則要二十九元。而RO級的再生水建設及營運成本每度約二十元到三十元,用量大的話成本還會下降,對於需要大量高品質用水的廠商,改用再生水成本並不會比較高。

台積電十月底公布未來的環保計畫時就提到,二○二○年的單位用水量要比二○一○年再減三○%。台積電廠務處長莊子壽說,該公司目前每日回收水達二十五萬噸,其他回收計畫也持續進行,其將自廠產生的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例如南科的再生水模組廠,預計年底就會做出來。他相信當再生水更普及後,生產成本也可望降低。

其二,為協助有意經營再生水的企業取得穩定廢水,要求縣市無償提供廢污水給再生水經營者。過去地方政府要發展產業,缺水時都只向中央張口要水,最新新條例也要求地方政府積極興辦再生水事業,負起一部分籌水責任。行政機關可用「基金」投資再生水,例如科技部的「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就可投資再生水產業。

其三,地方政府如有意在某地興辦再生水系統,但該區沒有下水道蒐集廢水,可要求中央優先鋪設下水道。這也有助於提升下水道的接管率。

然而,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理事周克任提醒,如果再生水價格還是高於自來水,企業還是沒有意願使用,即便可要求工業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但並未強制限多少比例,如果只限一個對工業不痛不癢的數字對社會交代,意義就不大。

賴建信表示,最新條例提供一個建構再生水產業的平台,相關設施也要陸續建構起來,例如家戶如有另一個再生水供水系統,未來再生水就可用來沖廁,不必用到自來水。而隨著民眾對再生水接受度提高,用途也會越來越廣。不僅工業用戶受惠,一般民眾也可免於缺水之苦了。


《一分鐘認識再生水》

Q:再生水可以喝嗎?
A:不行,不得直接食用或做食品業、藥品業用水

Q:發展再生水對民眾有何好處?
A:當它取代部分工業用水,缺水時就不必休耕或限民生用水

Q:有了再生水,未來自來水費還會漲嗎?
A:有可能,再生水只是多元水資源管理的一環,水費合理化持續討論中

Q:它還有什麼用途?
A:可用於民生次級用水,如沖廁、澆花、洗街,或灌溉及景觀用水

Q:它有經濟效益嗎?
A:當用途更廣、用量更大時,就能達到經濟規模,成為一種產業


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再生水條例初審過關 跨出再生水推動的一大步

再生水發展有了法源,跨出推動的第一步。圖為鳳山溪再生水模廠。

文‧朱淑娟 2015.11.26

經濟部水利署所擬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經半年努力跟立法院各黨團協商,終於26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不必黨團協商,只要院會三讀通過就能公布實施。這個條例開啟台灣再生水發展的契機,對於突破現階段水資源困境也有重大意義。法律雖已完備,未來能否成功推動,需要的是決心。

台灣已不是年年多雨的國家,台灣今年才剛經歷過的大旱,見證在氣候變遷下水資源隨時都可能短缺,除了自來水系統,發展替代水源是必走的路。其中最可行、來源最穩定的是廢汙水回收再利用,也就是再生水。

水利署統計,國內54座都市汙水處理廠每日處理量超過300萬噸,但幾乎都沒有回收再利用,非常可惜。雖然行政院曾編列152億元,請內政部推動六座再生水廠,一來沒有決心、二來也沒有法源強制力,至今沒半座完工。

這就是為什麼《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一定要通過的原因,因為其中有鼓勵地方政府及民間經營的法源,也給予主管機關指定工業使用再生水的權利。這對於企業將水資源成本內部化、促進用水正義都有正面意義。內容重點如下:

一、在缺水地區,可指定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

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水利署在核發新開發案的用水計畫書時,如果開發地點位於缺水地區,可指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如果是已經設立的企業,經水利署查核各年實際用水與用水計畫書內容有差異時,企業應提差異分析報告,水利署在審查並調整這份用水計畫書時,也可以指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

這項規定還搭配一個強有力的罰責,如果未依指定使用再生水,經通知改善未改善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並得按次處罰。

二、企業可投資再生水,推動再生水產業發展

在水資源短缺下,鼓勵企業自己發展再生水,除了為自己的用水買保險外,還可以投資經營再生水產業。過去如果一個企業要開發再生水,連對口單位是誰都不知道,取得廢汙水也有困難。本條例第五條規定,縣市可無償提供廢汙水給再生水經營者,對有意經營再生水的企業來說是一大保障。

除了企業經營,政府機關也可以成立基金方式經營再生水廠。原本陳明文等18位立委提案,請水利署以「水資源作業基金」方式運作。不過水利署認為,水資源作業基金用途主要是對全民,企業使用再生水不應由此基金負擔,最後維持以「基金」方式運作,例如「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就是一種。

立委擔心以基金方式運作無法監督,最後通過一附帶決議,主管機關應在中央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中說明,並上網公開。

三、再生水質授權子法訂定

本條例第七條規範,再生水不得用於直接食用及食品業、藥品業用水。另外,由於再生水用於不同用途時,需要的水質並不相同,此項授權子法訂定。

四、土地徵收爭議大,回歸土地相關規定辦理

關於再生水廠用地取得,《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雖明訂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水利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但再生水並非水利法明文中的水利事業,原本水利署於本條例中十四、十五條加入類似的土地徵收條文。不過立委認為土地徵收爭議大而刪除。

最後通過一附帶決議,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研議,認定現行法規適切性之事業屬性,也就是說,研議再生水開發可視同「水利事業」的意思。

由於選舉的關係,本會期立法院將提前結束,《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可望在下個月會期結束前通過。水利署副署長賴建信表示,氣候變遷,水資源愈來愈珍貴,台灣將正式進入再生水利用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