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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星期二

社宅用地,不應從掠奪別人土地而來

 區段徵收蓋社宅的始祖是機場捷運A7,只用徵收的5%蓋社宅,
被批評掛羊頭賣狗肉。而且助長房價大漲。(/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10.8
 
OURs都市改革組織1日舉行記者會,建議區段徵收、公辦市地重劃,應該提供部分土地做社宅,以強化徵收的公益性,同時建議修改《住宅法》明定之。這項提議是為了解決社宅用地不足的問題,但一個民間團體,主動建議政府這麼做,就有點欠考慮,還可能反被政府利用,成為掠奪土地的幫兇。
 
因為,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就是因為公益性、必要性不足而飽受批評,甚至早被點名應該廢止。如今,有一個民間團體出來幫政府解圍,只要拿出3%~5%的配餘地或抵價地做社宅,其他95%區徵、重劃的公益性,就全解套了。
 
雖然蓋社宅符合公共利益,但不應該建立在,掠奪另一群弱勢人民的土地上,這不是在解決居住正義,是在製造更大的居住不正義。

2023年3月14日 星期二

基隆捷運增加經費,不應搶奪人民土地解套

 
基隆捷運經費爆增,既想用建設累積政治資本,沒錢了就
徵收人民土地解套,是不道德徵收。(/行政院官網)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3.14
 
32日基隆捷運第一階段環評通過,這條軌道七年來從輕軌、輕軌捷運、變成捷運,經費從80億、425億、再爆增到697億。而基隆市的負擔也從不用出一毛錢,由前瞻基礎建設全額負擔,到需要支付17億、再增加到53億。這讓基隆市長謝國樑喊話「會造成基隆財政困難」,並要中央全額負擔。
 
而不想出更多錢的交通部則建議他「拓展車站周邊整體發展來增加收益」,還點名沿線的八堵、七堵、北五堵、保長坑捷運站,周邊地區將進行都市計畫。然而,交通建設應由政府稅收支出,強取人民土地補足缺口將引發更多民怨。

2023年1月17日 星期二

林園捷運區段徵收,不同意者如何剔除?

 
林園子弟蘇義昌在會後到高雄市政府前靜坐2天,
要求讓反對區段徵收者原地保留,贊成者提高配地比例。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1.17
 
隨著高雄捷運從小港延伸到林園,高雄市政府提出另一個都市計畫案,以整體開發之名,區段徵收3個車站周邊171公頃農地。去年11月反對地主到行政院抗議後,市府2度發函指:「只要陳情不同意參加區段徵收,就不會納入都市計畫變更及區段徵收範圍,維持農業區,而且不需負擔任何開發費用。」
 
收到這個公文後,很多地主感謝市府、並肯定其創下全國首例,但隨後心中有不少疑點,主要是:如何證明自己的土地已被剔除在都市計畫外?已送到都市計畫委員會待審的都市計畫書,真的有把他們的土地剔除嗎?都是問號。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又是捷運帶來劫運,三峽龍埔里面臨第6次徵收

 
三峽龍埔里因為龍埔捷運站的都市計畫將被迫遷,居民在上周的座談會中
要求農地保留,不參與都市計畫。(/新北市議員林銘仁臉書)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1.3
 
今年底將完工的捷運三鶯線,從頂埔站延伸的第五站是龍埔站,這裏周圍是完整農地,曾被質疑為什麼把捷運站設在田中央?如今答案揭曉,市政府要以這個站為中心開發附近農地。先在去年4月將附近農業區變更為城鄉發展區,接著提出118公頃的「新訂三峽都市計畫(麥仔園地區)」。這一來,因為各種計畫先後已被徵收5次的三峽龍埔里居民,又要面臨第6次徵收。
 
依照規定,都市計畫擬定前要公告30天、並舉行座談會徵求意見,於是市府在上周舉行了座談會,龍埔里居民到場表達「原地保留、不要徵收」,市府代表則回以「會盡量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但反對徵收的居民真的會被劃出徵收範圍外、還是意見只供參考?新北市府必須在之後提出的都市計畫草案中明確交代。否則一旦進入都市計畫審議,居民再表達反對意見都為時已晚,接下來的徵收程序就更只是形式而已。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林園捷運不是掠奪土地的藉口

 
 高雄林園居民9日來到行政院,抗議高雄市政府在小港林園線
捷運周邊大肆炒地,犧牲人民的居住權。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2.11.15
 
經過連日陰雨,上周三台北出現久違的陽光。上午9點一部遊覽車停在行政院前,拿著「反對區段徵收」標語的老少緩步下車。他們是高雄林園居民,清晨3點出發,在高速公路上夜奔6小時來到這裏,就是要控訴高雄市政府藉著捷運延伸線,區段徵收三個車站周圍農地,而他們就是無辜的受害者。
 
高雄捷運要從小港穿過大林蒲、延伸到林園,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被石化汙染半世紀的居民,政府總算想到他們。但高興沒多久,高雄市政府隨後變更RL4RL5RL6這三個捷運站周邊都市計畫,要區段徵收171公頃農地。
 
然而,林園連著大林蒲已經是政府認證的石化汙染重災區,汙染不改善、工業區還要再增加,很難想像靠捷運、都市計畫就能再造林園繁榮。

2022年9月13日 星期二

制度性掠奪土地,捷運變成他們的劫運

 
交通建設把周邊土地開發列為自償收入,造成許多受害者。(/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新新聞》
 
文‧朱淑娟2022.9.13
 
這是我從小生長的地方,自從聽到區段徵收就很害怕,跟政府陳情都只收到制式公文。我的父母是身障者,徵收對我們壓力很大。我們一直在這邊抗爭抗爭,議員在議會一直在那邊推動推動,有聽過我們的心聲嗎?」
 
住在桃園捷運綠線G13a站附近的林琇華,824跟著「綠捷農地守護聯盟(G12G13G13a)」到桃園市政府陳情,句句無奈、聲淚俱下。另外一位也被劃入區段徵收範圍的居民黃慶龍說:「我們家在這裏2百年,總共才39坪,你要全部給我徵收,我就要發動苗栗大埔第二次事件,絕對反抗到底。」

2022年8月23日 星期二

區段徵收已淪為掠奪土地的手段

 
區段徵收沒有明確公共利益,但因有龐大利益,
已成政商合謀最愛的手段,必須立即廢止,避免侵犯人權。(陳文瑾/攝影)
 
本文同時刊登於《新新聞》
 
文‧朱淑娟2022.8.23
 
22日在立法院一場「廢除區段徵收」公聽會中,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李明芝表示,區段徵收本身的公共利益已經存疑,但竟然允許「先行區段徵收」,也就是在主管機關核定開發計畫後、都市計畫發布前,就可以先區段徵收,更可能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她呼籲應盤點相關法律,在興辧計畫階段就要有公民參與(例如聽證會),否則到了都市計畫、土地徵收審查階段,就很難改變計畫內容。
 
在各種土地徵收模式中,區段徵收的正當性一直飽受批評,因為它違反徵收的合法基礎。所謂徵收,是政府基於公共建設所需,有明確用途、又沒有其他替代地點時,才可能動用徵收。因為它具有強迫性,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政府應該盡量避免徵收,改採購買、以地易地等其他方案取得土地。

2021年10月5日 星期二

內政部錯了!區段徵收當然是徵收

多少人民因區段徵收流離失所,成為政商土地遊戲最大的犧牲者。
 圖為桃園龜山樂善村牛角坡,因捷運機捷A7站而徵收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10.5
 
為了反駁學者(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所說:「蔡總統是任內土地徵收最多的總統」,內政部上周發出新聞稿,大意是「區段徵收」不是徵收,只有「一般徵收」才是徵收,這樣算的話,前兩年的徵收面積反而下降,所以是學者錯了,必須駁斥。
 
不少人看到這句話時心中會浮現「咦」這個字,不論驚訝或讚嘆,總之這應該是內政部首次這樣切割徵收。但不論從《土地徵收條例》的定義、或人民的認知,都不會認為區段徵收不是徵收,不只因為它名之為「徵收」,而且它實質上當然是徵收。

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大埔案第二?新竹米鄉恐變建地


 原文刊登於2014.10.30出刊的《商業周刊》

‧朱淑娟

今年十月,新竹縣竹北市田守喜等三位農民以稻米「桃園三號」,奪下農委會「第一屆全國名米產地冠軍賽」的冠軍獎。去年,竹北農民陳發生也以桃園三號贏得農委會「十大經典好米」大獎。

「我們這裏是特定農業區,土質好、灌溉水源豐沛,加上用自然農法種植,種出來的米粒粒香Q飽滿。」世居竹北的田守喜說,十多年前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育成桃園三號時,他被米中淡淡的芋頭香深深吸引,是最早種植這個品種的農民,隨後愈來愈多農民跟進,如今竹北桃園三號已是台灣有名的在地稻米品牌。

號稱國家重大計畫
擴大徵收,只是炒作開始

諷刺的是,田守喜、陳發生的農地都已被新竹縣政府納入「新訂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台知園區計畫),面臨被徵收的危機。想到可能無田可種,田守喜感嘆:「我一直很努力種出好的米,這麼好的農地為什麼不保留下來?」
                               
新竹縣政府以推動IC設計產業為由,兩千年提出台知園區計畫(前身為「璞玉計畫」),位於中山高竹北交流道、北二高芎林交流道之間,並在二○○四年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計畫」。新竹縣政府強調,這個計畫與交大建立產官學合作機制,串連新竹科學園區與新竹生醫園區,預估可創造兩千億以上的年產值、三萬五千個就業機會,帶動新竹產業升級。

不過當時行政院核定的面積只有一百四十二公頃,扣除交大研究校區三十三公頃、住商用途的國際示範村二十公頃及公共用地,真正用於產業專區的只有六十一公頃。隨後新竹縣政府以此擬定台知園區特定區計畫,徵收面積擴大到四百四十七公頃及公共用地,增加的三百公頃並不是產業所需,而是為了住商建築用途。

這種先把農地變更成科學園區、學校,找到「公共利益」名目後,接著再推動更大面積「特定區計畫」的手法,就跟苗栗縣大埔區段徵收一模一樣。大埔區段徵收產業用地只要二十八公頃,卻劃了一百三十六公頃。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這種手法一再被複製,是帶動近年來台灣土地炒作風潮的主因。 

由於此案爭議過大,經過十年未開發,到了二一一年出現重大變數。當時許多優良農地面臨開發壓力,當年五月馬總統親臨農委會主辦的「糧食安全會議」,宣示二○二○年糧食自給率將從現在的三十二%提高到四十%

為了保護特定農業區,二一一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明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得徵收」,但在政治壓力下又保留一些排除條款:公用事業、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除外。

九成地是特定農業區
問題是產業還有需求嗎?

台知園區計畫超過九成是特定農業區,必須是國家重大計畫才能徵收,經濟部工業局科長陳建堂說,雖然該計畫行政院十年前已核定,但一來新竹縣政府提出的徵收面積比核定版多三百公頃,二來適用新法,必須重新核定是否屬國家重大計畫。

審查重點包括:政策方向、總量管制、合理性及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之無可替代性等事項。

為此,經濟部工業局邀請新竹縣政府、以及地主開了兩次會後,在十月十七日報請行政院重新核定。行政院表示,目前已轉交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核中。

當地居民有贊成、有反對。竹北璞玉自救會副會長陳義旭表示,這根本是一個土地炒作的計畫,不同意土地被不明不白徵收。璞玉促進會發言人江順裕則說,這個計畫可以促進地方發展,絕對支持。新竹縣長辦公室主任楊文科則強調,此案十年來並無重大變更,仍屬國家重大計畫。

不過,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這個案子經過十年,社會、經濟、產業都已有重大改變,應重新檢討IC產業的需求以及競爭力。

周邊園區閒置六百多公頃
為何還需要再徵收農地?

另外要檢討用地的供給有沒有替代性。廖本全舉例,距離台知園區不遠處就有台元科技園區,經營十年才蓋了六公頃,還閒置三十四公頃。鄰近地區還有科技部的生醫園區三十八公頃都空著,此外,二林園區空地六百多公頃,都足夠台知園區使用,為何還需要新增徵收農地?

更重要的是,依農委會估算,要達到馬總統的糧食自給率宣示,需要保留七十四到八十一萬公頃農地,目前台灣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只有二十七萬公頃,遠遠不足,廖本全認為,特定農業區連一公頃都不應該開後門。

廖本全建議,國家重大計畫的認定程序,應該被重新審視,不應僅由政府機關單方決定。依照行政程序法應該舉行聽證會,廣邀各界參與,藉由公開的聽證程序,檢視政府重大計畫的審核標準,才能避免引發後續不必要的衝突與爭議。


大埔案徵地手法,被新竹「複製」
 ----台知園區與大埔區段徵收案對照
計畫名稱
台知園區
大埔區段徵收
推動縣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徵收方式
相同
先提出產業園區計畫,再擴大周邊特定區計畫
(同左)
產業所需
面積
142公頃
28公頃
實際提出區段徵收面積
447公頃 (多徵2倍)
136公頃 (多徵4倍)
徵收進度
經濟部工業局1017日送行政院審核此案是否為國家重大計畫,國發會審核中。
已完成徵收。2013724日科技部聲明,此案與科技部沒有關係。


 

2014年6月25日 星期三

台知園區(璞玉計畫)是地方都市計畫、還是國家重大計畫?

地方的都市計畫要徵收特定農業區、跟馬總統的提升糧食自給率
政策衝突時,那一個才是「重大計畫」?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6.25

201112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明訂「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得徵收」,但又開了許多後門,其中爭議最大的一項排除條款是「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目前新竹縣政府大力推動的「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超過九成徵收農地就屬於特定農業區。因此,此案後續發展,正可以檢視土徵條例中這項保護特定農業區的立法,是玩真的、或只是虛晃一招。

新竹縣政府從2000年起推動台知園區(前身為「樸玉計畫」),位於中山高竹北交流道、北二高芎林交流道之間。計畫徵收447公頃農地,其中真正屬於園區開發的,包括產業專區、交大研究校區、國際示範村等三大區總計只有142公頃,其他300公頃則用於新訂都市計畫,做為住商用途。

從這個土地利用規畫來看,這個計畫主要的核心是新訂都市計畫、不是產業園區,而跟都市計畫相關的法令、審議、或衍生出來的土地徵收爭議,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很奇怪,行政院卻指定經濟部工業局做此案的中央主管機關。

於是,23日工業局開會審議台知園區是否應由行政院核定為重大計畫時,首次看到贊成及反對徵收民眾到工業局表達意見。而當中央主管機關與開發案的主體並不相干時,首先引發的問題是:工業局要用什麼標準審議?如果最後只從產業發展角度來認定,那另外300公頃的新訂都市計畫能不能包裹在內?

此外最後行政院在核定台知園區是否應列為重大計畫時,應先釐清以下問題:

一、農地一再消失,如何落實馬總統宣示的40%糧食自給率?

20115月馬總統親臨農委會主辦的「糧食安全會議」,宣示2020年糧食自給率將從現在的32%提高到40%。依農委會初步估算,要達到這個目標,需要保留74萬到81萬公頃農地。而目前台灣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只有30萬公頃。

從現在起到2020年只有六年,要把糧食自給率一下提升8%,策略之一就是「一公頃優良農地都不應該消失」,更何況這裏種出來的稻米還連連得獎。如果連這裏的特定農業區都保留不下來,那未來還有多少農地會假重大建設之名而消失。而當優良農地一再消失,請問馬總統的40%糧食自給率要如何達成?

反倒是許多農民默默在實踐馬總統的承諾,稻米得獎的竹北農民田守喜就感慨:「我一直在努力種出好的糧食,為什麼農地不保留下來生產作物,要去炒地皮?」因此,不論基於鼓勵農民繼續從農、或尊重人民私有財產權角度,新竹縣政府都應該再深入調查,將不願意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劃出土地徵收範圍外。

另外,當地方政府為了新訂都市計畫徵收特定農業區、與馬總統提升糧食自給率政策衝突時,請問那一個才是國家重大政策?

二、高等教育發展重點在特色、不是炒地皮

台知園區計畫始於交通大學要建竹北校區,與新竹縣政府簽協議書,但教育部在2011105日已發文暫緩(中止)竹北園區籌設計畫開發時程,因此交大竹北校區是否還有開發的公益性、必要性,必須由內政部嚴格審訂。

而在審訂公益性、必要性時,不能用補償來合理化徵收的正當性。如果徵收欠缺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就算補償再好在法理上都不成立。

而且,台灣逐漸少子化,預估到2016年全國各大專院校將少收十萬名學生,未來能吸引學生就學的是系所的特色,何故反而急著擴張校區、甚至疑似炒作土地。

三、計畫前後變化大,行政院應重新核定

至於新竹縣政府一再強調,台知園區20044月行政院就已經核定為重大計畫,但當時核定的只有包括產業專區、交大研究校區、國際示範村等三大區的142公頃。如今提出來的計畫是447公頃,而且增加的面積跟當年行政核定的重大計畫一點關係都沒有。因此工業局理當建議行政院依現況重新審議。

另外要強調的是,新竹縣政府表示計畫區內多數農民同意土地徵收,但私有土地不是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而是要尊重個別人民想保有私人土地的權利。

內政部地政司長長王銘正在今年一月十六日立委李應元於立法院舉行「區段徵收存廢之檢討」公聽會中也強調,未來如果有不願意參加區段徵收者,可以考量尊重人民意願。如何尊重人民意願?不要只用說的,請做給人民看,不如就從台知園區做起。


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區段徵收存廢?政府不應拿人民土地發財

徐世榮(左)、戴秀雄(中)、廖本全(右)三位教授一致認為,
區段徵收有許多對人民不利的設計,政府應檢討其存廢

 ‧朱淑娟 2014.1.23

大埔事件後,區段徵收涉及侵害人民財產的爭議浮上台面,台灣農村陣線呼籲廢除區段徵收。一月十六日立委李應元在立法院舉行「區段徵收存廢之檢討」公聽會,三位學者一致主張,區段徵收游走在違憲邊緣,應立即廢除。但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強調,透過區段徵收可取得公共用地,還是有存在必要。

徐世榮:區段徵收也應受徵收要件拘束

政治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1986修訂《平均地權條例》,將區段徵收放在土地開發類別,屬於「合建」,由於徵收後低地價變成高地價,因此要求土地所有權人捐地,政府一般的說法是地主可領回40%的地,但實際上只能領回30%20%

問題是,區段徵收也是土地徵收的一種,仍然必須受徵收要件的拘束,也就是要符合公益性、必要性、不得已的手段、完全補償。

而就算將區段徵收當成土地開發,政府應徵求土地所有人同意。但現在的做法是強迫參加。另一方面政府對待財團又不一樣,例如老舊工業區又另外訂審議規範,例如亞東醫院本來是遠東工業區、新店家樂福本來是裕隆工業區,並未用區段徵收,地目變更後地價上漲,「政府施政可以這樣沒有平等原則?」

1990年無殼蝸牛運動後政府舉行土地會議,之後行政院頒佈行政命令:「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用意是徵收後可以用來蓋價格合理的合宜住宅。隨後2000年實施《土地徵收條例》,開啟台灣抵價地式的區段徵收。

徐世榮另提到美國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的兩個判例(註) ,指目前的區段徵收都違背「不當連結禁止原則(Essential Nexus)」,以大埔案為例,群創光電要設廠(註:後取消設廠),但跟張藥房要拆之間的關聯性是什麼?「並沒有正當連結」。

(註)
1、(1987)Nollan v. California Coastal council
2、(1994)Dolan v. City of Tigard

廖本全:徵收面積不應「所取大於所需」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說,在發展的大帽子下,台灣的土地徵收有兩個世界,一個對市場自由開放的不得了,另一個對社會、人民保守約束到極點,「這叫不公平、不正義的台灣」。

他強調,《土地徵收條例》是一種制度性規範,用來約束跟規範的對象是徵收者、以及徵收行為,但現在卻變成工具、手段,規範跟約束土地所有權人,「這樣的土地徵收有回到憲法管制精神嗎?有回到土地徵收基本意旨嗎?」其結果是讓徵收變成國家暴力、制度暴力、造成台灣浮濫圈地、人民流離失所。

他舉例,大埔案是以竹科竹南基地飽和為由開發,但如果是科學園區飽和,需地機關應該是國科會,跟苗栗縣一點關係都沒有。而苗栗縣政府只需要28 公頃地,卻劃了165公頃,所取大於所需,可以這樣嗎? 而且苗栗縣沒有開發科學園區的啟動權,所以開發園區是假的、都市計畫才是真的。

如果是做都市計畫的話,苗栗縣都市計畫早就供過於求, 2005年內政部資料,苗栗縣都市計畫人口達成率67.97%2010年人口達成率再降為63.25%,都市計畫人口缺口有176513人。2010年群創光電說不用地了,國科會也發新聞說開發案與他們沒關係,這就是中高行判決中指此案沒有必要性的原因。

他向內政部提出以下問題:
一、歷來區段徵收 95案、7000公頃,多少是都市或新訂都市計畫 
二、歷來有哪些成功的協議價購
三、要維持糧食自給率的需求農地是多少
四、歷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不通過的佔比例多少

林慈玲:區段徵收能取得公共用地 應維持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回應,1990年的行政命令是考量政府財力有些公共設施無法取得,才會規定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採區段徵收,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也讓民眾享有提高土地使用價值的利益,實質是兼顧民眾權益。

歷來95個區段徵收總計7673公頃,可建築用地4123公頃,取得道路、公園有3550公頃。區段徵收多用於都市跟農地接近的地方,大埔案不只為了取得工業用地,是為了整個竹科發展,也為了財務計畫才會規劃產業專用區。

她表示,內政部曾邀地方政府開會,各地方政府認為區段徵收有助於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還是有必要維持,但可以做得更仔細、周延一些。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吳存金則建議,除了一般徵收、區段徵收,還可以用市地重劃,而土地所有人也比較願意接受市地重劃,尊重民意很重要,她希望行政院能鬆綁1990年的行政命令(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用區段徵收)

戴秀雄:政府不能拿人民土地發財

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不能用補償來合理化徵收的正當性。如果徵收欠缺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就算補償再好在法理上都不成立。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必須被嚴格限制條件,但這點從未被好好討論過。

區段徵收之不合理原因之一,是缺乏「有侵害必有救濟」的徵收原則。他表示,區段徵收採用以地補地模式,例如一個區段徵收中有100戶,請問是一個徵收案、還是100個徵收案?以大埔為例,如果整個徵收都有違法性,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什麼可以只撤銷其中幾戶,然後又說土地現況已改變所以不必還地,這種「有侵害、無救濟」的制度舉世罕見,我們要這種形同怪獸的制度嗎?

為什麼需要區段徵收?原意是一個地區本來是荒地一片,要有水管、公共建設才需要徵收,工程做好後再還給社區,但我們卻是隨便給私人或建商。何況以大埔為例,這個地區本來就是建地,水管、瓦斯、甚至連網路等等公共建設都有了,憑什麼政府說要收回集體開發幫人家再整地一次?

最不合理的是,政府以補充財政理由做區段徵收,透過地價操作上升,發回給人民的土地縮水,剩下的地政府可以拍賣得利,戴秀雄問:「國家可以靠徵收土地增加自己的財政收入嗎 ?如果要這樣請國家停止課稅。」

區段徵收另一個不合理的地方,領抵價地的跟領補償費的地主計價基準不同,領抵價地是用權利價值計算,領現金者(有些不一定是自願,因為可領面積低於最小面積,沒有領地資格)卻是沒有經過地價調整的價格,「怎會有一個徵收可以有兩種標準?這完全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原則。」

戴秀雄強調,不要用技術面的問題糊掉原則性的問題,這是政府在設計制度時的心態跟價值觀的問題。區段徵收幾乎把各種可能在違憲邊緣的特徵都集中一處,就算把是否違憲先放一邊,但這個制度至少是不妥的。

許文龍:新訂都市計畫規定日漸加嚴

營建署代署長許文龍回應,現在的做法已有修正,從19912011年,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有100案,已否決24案,另外24案遙遙無期可能也不會通過(原因是這些地區沒有發展人口的可能),另有 31案通過已發布實施。

去年10月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對新訂都市計畫愈來愈嚴。至於農地,農委會初步估算,要達到2020年農糧自給率40%的目標,需要保留74~81萬公頃農地。內政部的立場也不希望農地漫無止盡開發,因為農業是民生根本。內政部地政司長長王銘正則強調,未來會調查農民意願,有不願意參加區段徵收者,可以考量尊重人民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