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此文是2010卓越新聞獎「即時新聞獎」主題說明 「中科四期‧風暴從這裏開始」,得獎系列作品收錄於右側目錄欄。
‧朱淑娟
台北高等法院於2010年7月30日裁定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停止執行」,中科四期應立即停止施工,園區內已徵收的相思寮農民土地暫時不得拆遷。這是中科四期歷經1年4個月的爭議後,人民透過司法獲得的暫時性勝利。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是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計畫,選址彰化縣二林鎮大排沙農場,佔地635公頃。自從2009年4月起在環保署、營建署分別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區域計畫變更」審查以來,引爆科學園區開發與環境生態、土地徵收的巨大爭議。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引發的爭議包括:一、園區廢水可能汙染彰化縣牡蠣養殖區、農田、酪農,衝擊農產品安全。二、科學園區徵收農地,造成農地面積減少,衝擊糧食安全。三、科學園區用水量大,每天16萬噸,彰化是缺水、嚴重地層下陷區,民生及農業可能因缺水而加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更嚴重。四、科學園區的空氣汙染對民眾的健康風險。
此外,中科四期預計徵收民地2.2公頃、農田80公頃,也全面引發土地徵收的爭議。尤其科學園區長久以「公益」為名徵收土地,學者挑戰科學園區「公益何在」、以公告地價徵收的合理性、重大建設是否落實公民參與等等。
而中科四期的種種爭議對後續事件有深遠影響,包括苗栗縣竹南大埔、苗栗縣灣寶、中科三期,最近都同時引爆科學園區與環境生態、土地徵收爭議。甚至延伸到審查中的國光石化開發案,引發工業開發與環境保護、台灣未來產業發展的價值觀論戰。
獨立媒體人朱淑娟,在這1年4個中持續關注中科四期發展,多次前往環保署、營建署、立法院、監察院、以及彰化二林地區採訪,在<環境報導>、<環境資訊電子報>、<公視我們的島>網站與節目發表總計35篇報導,對中科四期爭議留下完整紀錄。
台灣未來產業與環境要如何均衡發展、台灣的農地不斷釋出,農業及糧食的平衡在那裏、對缺水的台灣而言,又該不該繼續發展科學園區這種高耗水產業、我們又要留給子孫什麼樣的台灣。中科四期是風暴的開始、也是省思的開始。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中科四期聲請停止執行成功 人民的重大勝利!
‧ 朱淑娟/2010.7.30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院法院今天裁准由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民眾聲請的「停止執行」,在行政訴訟裁判確定前,「停止開發程序之續行」。也就是說,在民眾另向行政法院提起的撤銷環評結論、區域計畫審查結論判決前,中科必須停止二林園區一切進行中的開發行為。
而且這個判決與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判決不同,中科三期是「撤銷環評」,而不是直接「撤銷許可」,因此給了環保署在「撤銷環評與許可之間」有了操弄的餘裕。
(環保署稱法院是撤銷環評、不是撤銷許可,有關許可要依行政程序法處理。然而許可的前提是環評通過,當環評已被撤銷,許可還存在嗎?)
中科四期的停止執行判決則是直接挑明「停止關於開發程序之續行」(包括內政部及國科會所核發的開發許可),所有「許可」都應暫停。
據了解,環保署、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內政部等單位晚間於環保署開會,會中初步決議判決已無可迴避(也是無路可走),將尊重司法判決暫停二林園區開發行為,不會提出抗告。
果真如此,民眾對環保署自有另一番評價,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被撤後,環保署拒不命中科停工,已造成行政與司法對抗的損害。如果環保署這次能尊重司法,才能稍稍挽回中科三期對抗司法給人民不佳的觀感。
而且中科四期與中科三期的命停工,對政府而言後續要面對的也大不相同。中科三期已有廠商進駐,命停工牽涉國賠或信賴保護原則甚大。但中科四期還在整地階段,也尚未有廠商進駐,而且友達已表明延遲進廠,中科四期暫時停工並不會損及與業者的信賴保護關係,即使有也較中科三期輕微。
這次判決是人民的一次重大勝利!
這只是「暫時性的保護」,而不是最後行政訴訟的結果。然而,有了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前例,環保署即使官司輸了,還是可以自我解釋法令,不命七星基地停工。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今天公開呼籲政府應守法。
不過無論如何,這個判決是在最近六輕大火、國光搶地、土地胡亂徵收的混濁氛圍中,稍稍讓人感受到一股清涼微風。
不過就像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的:「這是一件好事」,環保署在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被撤後不到半年,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環評撤銷訴訟中,又被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是司法再度對環評制度發出挑戰之聲。
可以保住相思寮?土地徵收已完成,不須暫停
至於眾所矚目的相思寮居民能否保有自己的家?目前還言之過早。
這也是這次判決最可惜的地方。因為這項判決其實也包括停止徵收程序。然而徵收程序已完成,判決不會回溯原處分的執行。
法院判決書言明,相思寮居民的土地,彰化縣政府已於今年4月28日完成徵收程序,目前土地屬於國有,「暫時權利保護只是暫停」,不會改變土地已被徵收的事實,徵收程序也不會因此而暫停。
不過住戶保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既然暫停動工,中科就有了餘裕重新更改設計,而且友達早已表明延後開發。居民應趁此時進一步向中科提出更改設計、保留住戶的要求。
代理訴訟律師詹順貴表示,如果居民另向行政法院提起的撤銷環評訴訟勝訴,居民的土地所有權才有機會再移轉回到民眾手上。不過彰化縣政府已發文要求相思寮居民年底前拆遷,居民是否會勝訴、勝訴後環保署是否又會重演中科三期七星基地,輸了也不停工的戲碼,一切都是未知數。
居民分別向環保署、內政部提起行政訴訟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者中科管理局,分別於去年底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向國科會取得開發許可。又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取得農地變更工業用地、土地徵收許可。
事後106位居民同時對內政部、環保署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應撤銷環評結論、區域計畫審查結論。今年5月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聲請停止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就不會停止,但如果「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就可例外停止。
中科四期開發對人民有急迫危害
法院認為,此案符合「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的要件。因為中科四期開發所造成的汙染及其他損害,對於居民生命、身體、健康、都將造成無可回復之損害 。
包括園區內每年排放1093噸揮發性有機物,每日排放13萬噸廢水,可能汙染灌溉及養殖用水,以過去中科一到三期經驗為例,水一旦遭受汙染即難以回復到原來節淨的程度。二林園區預定地也是地層下陷最大速率發生點,在此發展高耗水產業,對當地居民都有難以回復的損害。
另外包括聲請人在內的被徵收人已無法再原地農作,生計被剝奪,聲請人何以維生?「此情當甚為急迫」。
暫時性權利保護機制可以彌補、緩衝錯誤開發決策的衝擊力,使原處分有受司法審查檢驗的機會,以免違法處分繼續執行造成損害無限擴大、難以回復。
當然包括環保署、中科管理局、內政部都提出抗告。中科表示,土地徵收已完成,已無暫停執行的效益。而且科學園區創造就業、繁榮地方。目前許多工程已進行中,如果暫停執行,有損國家形象、也對公益有重大影響。
工業開發是公益,環境保護也是公益
但最後法官在文中說了一段相當感人的話。法官認為,決定是困難的,但認為最終評估結果要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而所謂「社會最大利益」,不是中科說了算,也非環保署說了算,也不是環保團體或居民說了算。
而是任何工業區開發有正向因素,但也有環境負向影響,環評的核心問題就在「增加正向影響、減少負向影響」。工業區開發之經濟利益雖是公益,而環境之保護也是公益,這也是利弊權衡的問題。
其實這就是環境影響評估的精神,環保署自應奉此為環評最高原則,何故要經由民眾辛苦訴訟、又何故要經由法官口中說出?
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我家不賣!居民:二林園區原地保留相思寮
彰化二林相思寮農民今天帶著香瓜、小玉西瓜、稻米、野菜、花生來到台北,想告訴總統相思寮有農民、有豐富的物產,相思寮農民的家只有2.2公頃,只佔中科四期二林園區630公頃的一小角,小到開車進入園區還很難找到。
如果原地保留相思寮,對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配置可說一點影響都沒有,但卻可讓這裏的20多戶農民、以及他們的子孫住在這裏、並繼續農作的心願,這不就是最典型「經濟與環保雙贏」的例子嗎?
懷抱著這樣一點希望(甚至還不敢稱為夢想),相思寮農民從去年四月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進行環評、區位變更審查以來就不斷在任何場合表達訴求。
總統府退回農民「伴手」,指總統不知相思寮這件事
不過,區委會、環評會、中科、友達、彰化縣政府,沒有人願意替他們想一下,去年12月中科四期如期動工,當時馬總統還到場剪彩,但沒有理會農民們隔空的殷殷求救聲。
今天他們帶著農產「伴手」來到總統府,問問選前到農村long stay的馬總統:「原地保留相思寮,給台灣多留一塊農地,好嗎?」
結果,他們從總統府出來後,把「伴手」也帶出來了,因為代表接見的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參議黃大鈞,退回了農民的好意。陪同陳情的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轉述,黃大鈞說馬總統不知道中科二林園居內有相思寮土地要被徵收。
今天到台北相挺的還有大埔、璞玉、二重埔、桃園地鐵促進會居民;立委田秋堇、林淑芬,以及關心農地徵收爭議的學者徐世榮、廖本全、劉可強、曾旭正;綠黨發言人潘翰聲、台灣環境行動網李毓蓉等人都到場聲援。
原地保留相思寮只要多11個月
今年二月,立委林淑芬要求中科管理局評估原地保留相思寮的可能性,中科管理局於2月8日提出報告,指保留相思寮須變更園區內的60米大道、排水道配置,工程要11個月,但友達的新面板廠預定今年11月動工,園區延後不利廠商進駐,不建議保留相思寮。
不過,那個關鍵的11個月急迫性如今已消失,相思寮後援會許博任指出,友達已公開表示延後進駐,已空出那11個月足夠中科變更,因此中科管理局沒有理由不保留相思寮。
中科局長:保留相思寮不可行
今天農民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親自到場,但他卻表示,園區開發有自己的時程,不是配合友達進駐時間。
他明確表示,到目前為止沒有保留相思寮的計畫,建議還是採行彰化縣政府的「安置計畫」,在園區外興建住宅區,以成本價賣給居民(註)。
(註)彰化縣政府預計在園區外、區域滯洪池南側、彰127巷道處的台糖農地,興建4.8448公頃的住商混合住宅。「店面」40間、每間30坪,興建的成本價380萬元。另興建60坪、45坪、30坪住宅共86戶,成本價分別是:580、435、290萬元,縣府以成本價賣給居民,如果非居民則要以售價賣出。
學者:花11個月保留相思寮是最佳方案
台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問:「是11個月重要,還是農民永續的未來重要?」許博任表示,比較兩個方案,一是原地保留相思寮只要11個月。另一個是彰化縣政府新蓋屋,卻要開發另一塊台糖農地蓋房子,且要24個月才能完成,相較之下原地保留相思寮是最佳方案。
中科評估原地保留相思寮的報告中也指出:保留相思寮的「負面效益」是延後11個月工程,但「正面效益」是「可平息現行居民拆遷抗爭議題,可減緩各界對於園區內劃設住宅區、卻無法安置居民之質疑。」
不知中科是如何評估「負面」、「正面」效益?用11個月可化解社會重大爭議,又可幫政府贏得民心,花這11個月不是太值得了嗎?
居民:假安置、真賣屋,何來「安置」?
楊文科還強調,彰化縣蓋的住宅一樓有店面還可以做生意,環境又好,很適合居住。他還強調已調高徵收價格,原本一平方公尺1500元,已調高到2400元再加四成到3360元,「已經採取最優惠的方案」。
(農民今天在凱道撕千元假鈔,宣示:「我家不賣」)
農民洪條坤跟妻子、三個兒子全都在相思寮耕作,最近他沒日沒夜趕著搶收香瓜,今天他還放下農作趕來台北。他說,辛辛苦苦省吃儉用才蓋了房子是為了給子孫,如果房子跟田地都被收走後,全家都沒工作。
他說從小沒有栽培兒子讀書,只讓他們跟著自己耕作,如今好不容易也能過著溫飽的日子。如果全家沒工作了、賣地的錢用完了,「要我兒子去搶嗎?」
農民強調,拿徵收的錢根本買不起新蓋的房子,「賣三分買不到一分」,到時沒工作繳不起房子,還不是要流落街頭。而且最重要的是,縣府規畫蓋;房子的地點、型式、配置都沒跟居民商量過,「這樣叫作安置嗎?」
學者:土地是我們的家,不應輕易出賣給財團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土地是我們的家,不應輕易出賣給財團,而且土地也有很多價值,政府應重視並且尊重人民的選擇。社會上還有許多土地徵收問題,這些案子的共同點都缺乏公共利益、必要性、以及不得不徵收的原則。當現有的科學園區還有一半土地沒有使用,怎麼還能剝奪人民的財產權呢?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科學園區設置基金已負債上千億,但科學園區租給廠商的租金卻愈來愈低,中科三期每坪38元,四期二林園區每坪才4.125元。「租金憑什麼可以愈來愈便宜?」
楊文科稍後回應,那個租金是素地,未來還要加計園區公共設施成本。記者追問加計後的租金多少?楊文科則沒有回答。
廖本全也質疑,去年11月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通過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土地變更案,11比5票通過,其中贊成的11票中只有兩位是學者,其他都是官方代表,反對的5票全都是學者代表,表示政府動用強大的行政體系才通過此案,並未尊重專業及民意。「這種審查是有瑕疵的,應退回重審」。
三點訴求,要求回應
最後相思寮居民以及後援會在凱道向總統府提出三點訴求,希望總統府儘速提出因應之道:
一、相思寮保留爭議未解決前,政府立即停止徵收程序。
二、中央即刻介入協調討論替代方案。
三、落實中科管理局相思寮原地保存可行性評估方案。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日落相思寮
午後五點,太陽慢慢收斂熱氣,二林相思寮的農地陣陣微風,一天內難得不必曝曬、又還有陽光可以工作的時光。赤腳踩在田間,農民洪條坤的妻兒正在播撒白蘿蔔種子,再45天白蘿蔔就可以收成。只是白蘿蔔還有機會等到收成嗎?
七月正是農忙時節,全台二期稻趕插秧,相思寮農民楊玉洲阿伯騎機車、載著鋤頭,趁著還有一點陽光要到稻田裏放水,明天才能犛田,「我要去淹水啦」。
天色漸漸暗了,相思寮美麗的紅磚三合院映照在月光下,多數住家已熄燈,少數民眾在月色下聊天。百年一日相思寮,一樣的月光、一樣的寧靜。
中科地這麼大,為何一定要徵收相思寮?
但相思寮的農民今天過的其實很不平靜,下午才到彰化縣府的安置說明會抗議,接著又圍坐在大樹下,一邊剝紅仁花生、一邊吃著阿將阿嬤切的西瓜,「我們都沒有人要搬家啦,中科地這麼大,為什麼一定要徵收我們這一點點地呢?」
多數居民都是早期糖廠員工遷移到此,經過數代居民買地置屋,形成如今相思寮聚落。相思寮北側舊糖廠員工宿舍住戶,一代一代住下來,連土地所有權都沒有,雖然也曾花錢整修房舍,但能拿到的徵收費卻相當少。
相思寮2.2公頃、約20戶民宅以及80公頃農地,都位於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徵收範圍內,即使去年農民在中科四期環評、土地變更審查階段,一再北上要求能原地保留家及農地,但環保署、營建署未要求彰化縣政府提出妥善居民安置計畫前,就不負責任地通過。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去年12月火速動土、彰化縣政府也火速完成相思寮徵收程序,因為居民不同意被徵收,縣府只好將徵收費提存,但居民持續透過各種方式爭取保留住家及農地,至今沒有居民去提領這筆錢。
一紙公文限期7月22日遷移
6月22日居民收到縣府公文:「徵收程序已完成,為國有土地,請台端收到文後一個月內遷移,不可私自占用或耕種」。同時要求居民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墳墓及建築物,否則就無法領取50%的自動拆遷補償金。
今天7月22日,剛好是要求遷移的最後一天,彰化縣政府、中科管理局卻在今天於二林園區辦公室舉行「二林園區原住戶安置計畫說明會」。
居民質疑,先是來文要求遷移,縣府對居民都是公文往返,很多老人家不識字,看不懂也根本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只要看到又來文就睡不著。「請公務員到府跟居民直接說明這麼難嗎?」而如今爭議都還沒解決,今天就來辦安置說明會,縣府根本無心聽民眾聲音。
居民邱建欽要求,縣府應先取消公文中12月31日自動拆遷的期限,中科管理局科長王安妮表示,期限是中科局定的,對所有住戶依法一定要發這個文,但如果個別住戶有提出申請,工科局會視「園區狀況」決定是否延長。
所謂的「園區狀況」是考量園區工程進度,如果不妨礙工程就可能可以通融一下,而不是考量居民這邊的情況。而且只要發了文,自7月22日後,縣府就取得房舍、農地的合法的處置權,即使像苗栗縣政府開怪手鏟除大埔農地,也是「依法行政」。
需要安置不到30戶,卻蓋116戶住商混合區?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產業發展科科長劉玉平說明安置計畫,預計在園區外、區域滯洪池南側、彰127巷道處的台糖農地,興建4.8448公頃的住商混合住宅。「店面」40間、每間30坪,興建的成本價380萬元。
另興建60坪、45坪、30坪住宅共86戶,成本價分別是:580、435、290萬元,縣府以成本價賣給居民,如果非居民則要以售價賣出。
有居民質疑,需要安置的居民不到30戶,縣府卻要蓋116戶住宅跟店面,根本是借機變更台糖農民搞另一個開發。
居民:房價太高買不起
農民洪條坤的家、農地全都在徵收範圍內,他以及妻子,三個兒子全都留在家鄉務農。如果被徵收,不但所有家產都沒了,而且一家五口也完全失去工作。這陣子他忙著香瓜採收,但再忙都要來到說明會來抗議。
洪條坤說,徵收費用這麼少、說要安置居民的的房價卻是那麼高,「賣三分地買不到一分,我三個兒子要通通擠在那小小的房子裏嗎?」
居民表示,縣府說要蓋的房子,價格太高,根本買不起。住相思寮北側的邱垂掌說,他家的徵收費總計才80多萬,是北側居民第二高的,縣府提出最便宜的房子也要290萬元,多數人根本買不起,最好是「以地換地」。
而且連房子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就要居民兩周內回覆需不需要安置、要不要買、買什麼規格…一場不清不楚的說明會,什麼細節都沒溝通,要居民如何決定?
居民:原地保留相思寮
黃玉洲伯伯有兩個兒子,三代同堂。他說,辛辛苦苦才有了今天的家,如果一定要徵收也可以,但請蓋跟現在一模一樣的房子給他,「我可以照相給你,要蓋一模一樣的,否則我不同意啦。」
陳黃媛阿嬤、蔡閒花阿嬤是妯娌,分住三合院兩邊,兩人共有正堂的神桌。她們指著屋堂剛翻修的屋頂:「公媽你要顯靈,否則那有這麼大的堂可以住啊。」
她們三代15人住在這裏,想要家要沒了,蔡閒花忍不住又傷心起來。
最後彰化縣政府要求民眾兩周內回覆,縣府強調,徵收已完成,至於民眾要不要買安置的房子,居民可以自己決定,如果居民表示不需要,那就不會有安置計畫。科長劉玉君表示,將視居民回文情況再決定是否繼續推動安置計畫。
相思寮居民則重申:中科應重新規畫園區配置,原地保留相思寮、縣府立即取消12月31前自動拆遷期限。彰化縣政府不應在未與民眾溝通前即強制徵收、或推動安置計畫。他們將於下周二北上舉行記者會並向總統府陳情。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審查 學者:民主程序嚴重倒退
‧朱淑娟/營建署報導2009.11.12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天內政部營建署在排除民眾參與、媒體監督下,通過區域計畫審查。中科先後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區域計畫審查後,近日將動工,並進行土地徵收作業。中科四期在眾多爭議未解、眾目睽睽下,過關了。
遠到而來想表達意見的農民、地主被大批警力擋住不得進入,老農哭著怒吼:「政府黑箱作業,強奪人民財產」。
區委會也用「延續會議」排除民眾參與
今天內政部區委會也跟環保署一樣,以「延續會議」名義排除民眾參與。營建署綜計處副處長林秉勳接下居民陳情書後說,今天會議是上周同一個會的延續,上次已給大家充分時間陳述意見,今天就不再開放,但承諾會將居民意見交給委員。他發言完後,居民怒罵,「營建署,黑箱作業」。
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指出,為了中科四期,從環保署到營建署都開了惡例,用延續會議方式,第一次讓居民講完後即不再審議,沒有溝通也沒對話。接著在第二次會議時就以「延續會議」把居民排除在外,閉門討論。
學者:民主程序大倒退
今天區委會討論重點是「私人土地拆遷補償」,這項討論關係居民權益,更需要與居民對話、溝通,但居民竟然無法發聲。杜文苓痛批,台灣民主走到今天,政府竟然還用行政程序阻撓公民參與,「對民主程序來說是個嚴重的倒退。」
營建署拒絕媒體採訪
過去營建署與媒體有一個約定,在區域計畫委員進入最後閉門討論時,文字媒體可以在場採訪(環保署的作法較開放,連閉門會議媒體都可全程在場,媒體已多次溝通要求營建署比照環保署作法,但至今沒有結果)。
今天營建署只讓媒體進場不到五分鐘,即表示「委員要討論了」,隨即把媒體請出。因此,今天會場內所有討論內容,媒體一句話都沒採訪到。
更多媒體記者因聯絡出狀況不得進場,在營建署大門外大聲抗議,但營建署官員以採訪時間已過拒絕讓媒體再進場採訪。
當記者向營建署公關室主任林其浩說明,營建署應比照環保署作法,讓媒體全程公開採訪以昭公信時,林其浩表示,「已接獲指示會再檢討」。
地主:政府只會欺負我們這些傻百姓
今天農民帶著蚵殼、稻穀,還有品質極佳的火龍果到現場陳情,中科四期預定地內擬被徵收土地的「相思寮」民眾再度北上。
陳黃媛阿嬷說,「最可憐就是我們,我們一家10多人連公媽不知要該請到那裏,一分地才給我們128萬,叫我們怎麼辦?政府實在很沒理,只會欺負我們這些傻百姓。」
陳黃媛阿嬷與其他相思寮居民不知來台北多少次了,台北的會議都在上午九點多舉行,阿公阿嬷都得整晚沒睡搭車北上。環保團體曾多次在環評會、區委會請求,政府應體恤老農舟車辛勞派專人到當地溝通,但都未獲回應。
陳黃媛阿嬷說,「我們沒讀冊,沒知識,隨便別人對付,我早晚燒香就跟公媽說,要有靈驗去找是誰讓我們無家可歸,沒天沒理!」
種火龍果的農民說,一分地可收成四、五十萬元,能種出這麼好的品種,都是長期以來農民辛苦付出,「彰化縣長卓伯源卻要毀滅我們的火龍果」。
692平方公尺土地徵收只給480萬
彰化縣政府今天在會中提出「私人土地拆遷補償簡報」,文中強調彰化縣二林鎮位處偏遠,就業機會不多,房地產交易低迷。內文指一處房地產「彰化縣二林鎮信義街」,30坪住家只賣150萬元,居民指那是「墓地」。另外一處農地「二林鎮天和段」,783坪土地只賣295萬,居民指那是「地下水汙染區」。
77歲的老農陳華祿哭著說,政府強要把他的土地搶去,「我不讓他搶去才會出來跟他計較,都沒跟我們說要如何徵收。」
這款政府是土匪還是強盜?
彰化縣政府以相思寮農民黃玉洲的土地徵收為例,包含建物補償、自動拆除獎勵金、地價補償金,692平方米(一平方米=0.3025坪),總計才480萬元。
70多歲的黃玉洲今天也到現場,他非常生氣,「政府要把我的地都搶去,我們都沒有同意,卻說我們同意了。我們一早要來溝通,但卻不讓我們進去,這款政府是土匪、還是強盜?」
區內住宅用地應優先配售給拆遷戶
營建署稍晚發布新聞稿,指審查結論要求中科管理局應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區內的住宅用地應優先配售作為安置原住戶居民之用。
地主如仍有耕作意願,請中科管理局「協助」洽台糖公司承租鄰近台糖農地,並確保其農保資格。沒有耕作意願者,請中科管理局提供就業訓練,以及園區就業機會。
另化彰化縣政府也承諾提供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搬遷補助金、就業補助金、就業訓練等協助,委員會並決議請中科管理局未來應確實協同彰化縣政府落實執行。
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相思寮的眼淚
‧ 朱淑娟/營建署報導2009.11.5
不知道第幾次了,為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彰化縣蚵農、酪農、稻農一再北上,要求官員們聽聽他們的聲音。所有老農都說,不反對中科,只要求給個說法,不要讓廢水、空氣汙染影響他們的農作。
但老農的聲音誰聽到了?計較半天,環評還不是過了?環評過了還有一關,今天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區位變更。蚵農、酪農、稻農又來了,怎麼就不死心呢?活了大半輩子,難道還不明白,吃人夠夠的嚨是官府?
我家住在「相思寮」
今天區委會來了新面孔,問阿公阿嬷從那來?「相思寮」,好美的名字啊。二林園區預定地內即將被徵收的20多戶聚落,也不過2.2公頃,為什麼就不能替人家想想,給人家留下一點容身之地?這是人家祖先的地啊。
二林園區用地631公頃,原本中科也沒想要這麼多,但為了讓區位正方一點,於是大筆一畫,把人家的房子、田地都畫進來了。圖的只是自己的方便。
2.2公頃對二林園區來說算什麼?看看中科的規畫,園區內有公園、有停車場、還有綠地空間、甚至還要蓋飯店呢。只要綠地少一點點、停車場少幾個車位,就可以留下不知多少個2.2公頃。蔡阿嬷說,100多年來家人都住在這裏,「我從小住這裏,我都73了,現在要把我們趕走?」
講人家聽不懂的話,阿公阿嬷怒吼
正當中科顧問公司代表用字正腔圓的國語,報告二林園區的規畫有多偉大時,台下阿公阿嬤一陣騷動,終於按捺不住站起來,「我們七、八十歲了,都沒讀冊,你在說什麼聽沒半句,台灣人不講台灣話,我們半夜兩點就出門了,房子要把我們遷走,還說一些我們聽嘸的話,要把我們拖去做乞丐嗎?」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態度強硬,現場民眾聲援阿公阿嬷要求報告用台語講,她竟然說,「簡單帶過就好」,結果爆發更大的抗議。營建署長葉世文同意中科用台語繼續報告,也有部份區委會委員勸說,抗議才漸漸平息。
土地徵收爭議,中科、彰化縣府推來推去
彰化縣長卓伯源發言後,阿公阿嬤當場嗆他,「你要叫我們搬到那裏?你有發落房子要給我們住嗎?你今天要回答我們。說什麼西南角變黃金角,講什麼肖話。」卓伯源回說,縣政府支持科學園區,但如果影響到個人權益,請中科處理。
但中科的書面資料寫的是,「有關土地徵收補償,本局必定全力配合縣府之相關措施辦理。」卓伯源隨即離開,現場民眾怒吼,「不要推來推去,縣長麥走。」
根本是在侮辱我們這些傻百姓
想思寮居民陳文中說,我們當初以一坪3500元跟政府買地蓋房子,現在徵收用公告市價加四成,一坪才1500元,「根本是在侮辱我們這些傻百姓。」
70多歲的農民楊玉洲說,種田人沒作就沒得吃,每天賺只有幾百元,今天不噴藥,明天菜就害去了,我們不像你們吃頭路的人,來這裏開會還有錢拿。
楊玉洲說,「中科說我們大家都同意,我們有寫同意書嗎、有蓋印章給他了嗎?田園、土地都給我們霸佔了,跟拿麥牙糖騙小孩一樣。一分地給我們買120多萬,這種價錢要去那裏買?都在圖利財團炒地皮。」
「說我們那裏是沒有用的地,才會用這麼便宜的價錢跟我們買。我們那裏啊,交通方便、空氣又好,子弟讀書都很好,一個村出好幾個博士,也沒人當小偷或乞丐。」
比土匪還不如的政府
陳黃媛阿嬤說,「我七十幾歲了,從出生就住在那裏,十多間房子徵收才百來萬,你們的樓房一間百來萬要不要賣啊?比土匪還不如。縣府還威脅如不同意徵收,錢會先撥入我們的帳戶,五年到期後錢會再撥回中央,到時地也沒了、錢也沒了,這樣合理嗎?堂堂一個縣府,沒有照顧我們這些傻百姓,反而陷害我們。」
居民洪條坤說,從年輕時一直很辛苦到現在才能蓋一間房子,隨便通知一下就要把我們徵收,還說如果不搬,以後警察會來把我們抬出去。
蔡閒花阿嬤一開始發言就哭了,「我們一家十多人要叫我們去住那裏,你們了解嗎?我們這些百姓從年輕一直拼到老,才能有個地方住而已。這麼鴨霸什麼都要把我們遷走,十一月底說就要去拆房子,公媽不知要請到那裏?」
要到當地溝通,不是只叫居民來台北開會
區委會委員、小組召集人蕭再安說,確保民眾權益不要受損,是區委會審查重點之一。區委會審了八次,居民代表楊振典曾於第一、二次到場發言,但第三次之後就沒再來,他個人主觀認為這個問題已經獲得處理。但他表示,今天還是有居民到場表達意見,「這裏面一定有一些轉折,希望有誰能夠說明。」
內政部官員說,「有通知你兒子來開會,你兒子沒來是吧。」楊振典的父親楊玉洲說,「我兒子在吃頭路,那有時間來?」
民眾表示,如真的想跟居民好好溝通,中科及縣府要到人家住的地方去跟居民好好溝通,直到居民同意為止,而不是濫用法條就要徵收人家的土地、房子。
居民,悲劇中的悲劇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土地徵收前提是要符合公共利益,而所謂公共利益不是縣府怎麼說,而是要有當地住民充分參與,最後達成共識,這才叫做公共利益。
可惜現在制度的設計非常狹獈,都是地方政府說了算,這是不合理的。「中科四期是一個社會問題,不是科學問題。」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科學園區已經吃了台灣近4000公頃土地,地從那裏來?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些居民是中科這個悲劇中的悲劇,「這叫作不公不義」。
居民及環保團體發言完後,營建署把所有媒體、居民請出會議室後閉門討論,事後傳出18日中科四期就要動土剪踩,居民又衝進現場,營建署宣布會議結束,下次再討論。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風風雨雨中環評拍板過關
‧朱淑娟/環保署報導2009.10.30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經過半年審查,今(30)日在環保署舉行的環評大會中拍板過關。二林園區在審查過程中充滿爭議,遭受雲林縣、彰化縣強力抗爭,落幕時刻依然高潮跌起,而且出現一個眾人都意想不到的結局。
從今年四月七日第一次環評審查起,二林園區廢水排放方案一變再變,結果繞了半天一切回到原點,環評大會的結論是:「排入舊濁水溪、濁水溪,兩案都可接受(註1)。」另外,未來如二林園區廢水要改排到「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或設「海洋放流管」,須重送環評差異分析審查。
環評大會通過後,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近日將排入大會審查,一旦區委會通過,中科即可動工。中科局長楊文科今天也表示,預計年底動工。
(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大會已排定11月5日(周四)上午9:30審查中科四期二林園區。11月4日上午9:00環保署初審大度攔河堰。行政真是配合得天衣無縫,有必要為了財團搞得這麼難看嗎?不惜賤踏行政威信至此。人民唯有用選票抗議了。)
(註1)「舊濁水溪方案」是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濁水溪方案」,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
「吳敦義版」只列「附帶決議」,沒有約束力
至於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環評大會前與雲林縣長蘇治芬會面,提出「吳敦義版」方案(註2)。環保署表示,那是行政院的政治承諾、不是環評承諾。因此只列入「附帶決議」,未來中科如採「吳敦義版」,應送環評差異分析審查。
不過,未來中科如未提出「吳敦義版」,也不會違反環評承諾,因為這只是「附帶決議」。楊文科今雖當場承諾未來廢水排放將採「吳敦義版」,但中科年底動工後,「頭過身已過」,會不會執行「吳敦義版」,目前無法預料。
不過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認為,「吳敦義版」是否比較好,只是主觀的想像,環評委員要做決定時應基於充份、完整資訊來做決定。如何拉管?對海洋生物影響如何?因應對策是什麼?都不知道。
詹順貴認為,二林園區對環境已有重大衝擊,應進入二階環評。民間國光石化都願意進入二階,在範疇界定會議中理性討論值得肯定。但中科從三期到四期,是一手在破壞台灣環評制度的單位,「各位環評委員要縱容他們嗎?」
(註2)行政院長吳敦義接見雲林縣長蘇治芬,達成「以政策決定」提高二林園區放流水處理規格的共識,包括請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考量,採取專用放流管向海洋再延伸3公里、完全回收提供國光石化再利用等。
廢水排雲林縣或彰化縣,兩縣皆無權反對
依環評大會結論,二林園區廢水可排入濁水溪、舊濁水溪,至於最後中科會如何選擇?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中科可自行決定,不必跟環保署報告,但要取得主管機關廢水排放許可。
而濁水溪屬於中央管河川,所謂「主管機關」指的是水利署,由水利署核發排放許可。雲林縣、彰化縣政府完全沒有置喙餘地。雲林縣官員會後表示,基於政治考量,擔心廢水排入雲林縣(濁水溪)的機會相當大。
雲林縣長蘇治芬、彰化縣長卓伯源今都到場,個自表達反對廢水排入自己縣內後,隨即離開,兩人同鄰而坐,形同陌路。卓伯源一方面說,廢水排放已達高規格不會汙染,另一方面又主張廢水應排入雲林縣,當場有環評委員指卓的發言矛盾,要他收回。
一變再變的廢水排放方案,叫人如何信任
二林園區廢水要排放到那,自始至終飽受質疑,而中科的排水方案也一變再變,最早計畫排入彰化縣的舊濁水溪,漁民抗爭後,又提出改排到雲林縣的濁水溪,同樣遭受雲林縣反彈。其間又依學者要求提出「海洋放流管方案」。
最後,中科提出排入濁水溪、舊濁水溪兩方案供環評會審查。13日環評小組初審通過時,決議因民眾對廢水有疑慮,提出較友善的「河口方案」(註3)。但所謂「得」指的是可做、可不做,環評無法拘束中科是否採行「河口方案」。
(註3)初期及中期(放流水量在6萬噸以下),廢水「得」排放至舊濁水溪、或濁水溪之「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後期或廢水量高於6萬噸、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毫克/公斤),「應」以海洋放流管排放。」
民眾陳情、大批警力伺候
彰化漁民、農民昨天到行政院抗議、夜宿台北,今天再度到環保署前抗議。距離環保署外一條街就有警察駐守,環保署旁的路封街管制,要穿越還得出示證件。一個環評會管制到這種程度,中科再度改寫新紀錄。
有民眾質疑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環評專案小組做成結論後,又以行政力介入指示新方案(吳敦義版)。也有民眾支持「吳敦義版」,認為這個方案對漁民、農民的影響較小。
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中科三期環評違法一審已被撤銷(上訴中), 一個合法的環評審查是一個法治國家基本的要求,二林園區環評案應依法退回。
二林園區問題,何止廢水?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二林園區應退回重審。彰化缺水,又來了兩個吸水的工業(二林園區、國光石化),迫使農業及民生再超抽地下水。長期用水來自大度攔河堰,「大度攔河堰通過了嗎?如果今天環評可以這樣打迷糊仗通過,就把環評法廢掉算了,因為一切都政治解決。」
另外,環評結論第六條,規範中科調用農田水利會的農業用水量以6.65萬噸為限,長期水源(大度攔河堰)完成後不得調用。但據了解,依中科與農田水利會簽訂的合約,為了保障工業用水安全,最多可調用16萬噸水。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強調,「以環評結論為主,契約不得逾越環評結論」。未來用水情形有待觀察。而即使依環評法執行每天至多調用6.65萬噸,對農業用水的衝擊還是很大。當場有環評委員批評:「不明白我們這個國家為何都為了工業調撥農業用水」。
此外,揮發性有機物(VOC)一直沒被好好討論,最後環評結論出現「每年800公噸為上限」,以目前彰化空氣品質來看,每年再增加800噸,對空品會造成什麼衝擊,是無法想像的。
環評結論指這800噸採「抵換」方式,也就是說把之前核給別的工業區沒用完的核配量,當成二林園區的減量。(奇怪,別的工業區沒用完的核配量,是中科的財產嗎?可以轉來轉去?)
但無論如何,二林園區實實在在給彰化每年800公噸VOC,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此都不能視而不見。
以環評法規範REACH,能否落實有待觀察
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指出,歐盟的REACH制度強調預警原則,促進化學物質透明的行政手段,包括化學物質全面登錄、審查、管制,且要循求替代性安全物質,要負物質安全舉證責任。這些都要立法、行政配合才能落實。
環評結論,要求二林園區業者每年使用化學物質大於一公噸,原料供應商應取得歐洲化學總署的廠商及物質註冊號碼,並依REACH相關規定管理。
不過由於台灣並未在毒管法中管制REACH制度,二林園區是用環評法規範,未來中科如果未落實,是以環評法處罰、不是毒管法。以國內環評監督的品質,未來是否能落實管制,現在還很難說。
環保團體將提告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說,環保結論回到原點,「非常惡劣,幹嘛還要審這麼多次?」
另外,依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如不明確即構成瑕疵,形同違法,此項行政行為可能被撤銷。
以中科二林案為例,「明確的結論」是選出一個廢水排放點,但環評結論做出排放濁水溪、舊濁水溪兩個方案皆可行,屬不明確的行政行為,詹順貴認為這種結論沒有「具體明確」,可能構成違法而被撤銷。
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表示,有環評委員提出應進入二階環評,但環保署的結論不進反退,今天的結論就是「中科要做什麼都可以」,不管河口、海口、或原來的濁水溪或舊濁水溪方案,這已經違反審查結論應明確的原則。
環保團體事後發表聯合聲明,指環保署今日強行通過二林園區開發案,不負責任。對於環保團體、地方漁民半年來提出的質疑完全未處理,「環評制度正式宣告死亡的一天」。環保團體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包括提起行政訴訟撤銷環評,以及告發環評委員圖利。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審查結論(環保署提供)
(一)本案經綜合考量評析環評委員、初審專案小組及相關權益機關團體所提意見,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1.放流水量低於6萬CMD時,廢水得排放至舊濁水溪或濁水溪之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廢水量高於6萬CMD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應採海洋放流管排放或其他相同效果之替代方案。開發單位採延伸至各該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或以海洋放流管排放或其他相同效果之替代方案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
2.放流水增訂管制限值如下:
(1)生化需氧量(BOD)最大限值15mg/L。
(2)化學需氧量(COD)最大限值60mg/L。
(3)懸浮固體(SS) 最大限值15mg/L。
(4)總氮(TN) 最大限值50mg/L。
(5)氨氮最大限值10mg/L。
(6)總磷(TP) 最大限值10mg/L。
3.放流水增訂「總毒性有機物」管制限值1.37mg/L(項目包含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酚、2-乙基己基酯、丁基苯基酯、對二丁基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氯仿、二氯溴乙烷、1,2,4-三氯苯、甲苯、乙苯、2,4,6-三氯酚、2-氯酚、2,4-二氯酚、2-硝基酚、4-硝基酚、五氯酚、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蒽、四氯化碳、萘、1,2-二苯基聯銨、異伏弄等30項及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並建立廢水生物毒性測試作業且持續檢測,保證放流水質安全。
4.放流水排放以保護人體健康為第一優先,因此放流水中的重金屬濃度係以水質擴散模擬可符合「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保護人體健康相關環境基準」為前提下,要求開發單位之廢水放流量如超過4,000CMD時,放流水重金屬濃度管制限值如下:鉛0.2mg/L、鎘0.03mg/L、六價鉻0.35 mg/L、鋅3.5mg/L、銅0.15mg/L(僅濁水溪方案)、汞0.005mg/L、砷0.35 mg/L、硒0.35 mg/L、銀0.35 mg/L、銦0.1mg/L、鉬0.6mg/L、鎵0.1mg/L、錫0.5mg/L。
5.開發單位如將廢水排放於「舊濁水溪方案」,應採行環境保護措施如下:
(1)為預防綠牡犡之發生,參考專案小組水產專家意見,必須讓河口養殖區之水體水質銅濃度低於0.01mg/L(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之銅濃度為0.03 mg/L),因此放流水重金屬銅濃度係以水質擴散模式模擬可符合前述濃度為前提下,要求開發單位之廢水放流量如超過4,000CMD時,放流水重金屬銅管制限值為0.07mg/L。
(2)開發單位應每月定期監測放流水可能影響養殖區域之牡蠣重金屬(鉛、鎘、六價鉻、銅、鋅、汞等6項)之含量,並將逐月檢測結果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
6.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
7.水源供應部分,調用農田水利會之農業用水量以6.65萬噸/日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調用農業用水。
8.除自來水公司同意供給之0.48萬噸/日之水源外,開發單位應確保其與進駐廠商於施工與營運期間不得抽用地下水。
9.營運期間應持續進行環境監測作業,且應公開專案研究結果及例行監測資訊,另開發單位應成立監督小組,並由1/3居民代表、1/3公正人士及1/3開發單位代表組成,由監督小組推舉公正人士中之1人擔任主席,監督事項應包括放流水影響及健康調查等2項。
10.規劃自經濟部水利署區域滯洪池調度之203萬立方公尺之土石方,不得改由其他方式調度。
11.營運前應再以多介質模式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及完成背景健康調查,並於營運後每5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12.化學品管制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生產、輸入或使用每年大於1公噸之物質,其原料供應商應取得歐洲化學總署(ECHA)之廠商及物質註冊號碼,並應依歐盟REACH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化學品管理,進駐廠商不遵守者,以開發單位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處罰。
13.本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以800公噸/年為上限,並應採行排放量增量抵換方式,以具有同等之空氣品質維護效益,相關抵換措施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14.溫室氣體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採行BAT,訂定溫室氣體排放標竿值,BAT溫室氣體淨增量,於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後,應依其減量規定辦理;另確保進駐廠商應裝置PFC去除設備,且其PFC氣體處理效率需達90%。
15.建構生態綠色工業園區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結合清潔生產製程、資源回收妥善處理及環境管理之實施原則,減少製程化學品用量及廢液產生量,並將全區營運後放流水量由132,000CMD減少為120,000CMD。
16.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每年執行環境會計帳,以作為企業對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之努力,及公開未來內、外監督之基礎資訊,進駐廠商應依要求執行。
17.開發單位應設立「自然棲地保育基金」及「居民健康保險基金」,並確保進駐廠商參與該基金之設立。上述基金得用於以認養方式復育棲地,及加強周邊居民健康維護;其金額及認養與復育棲地面積,由開發單位會商監督小組定之。
18.廢水經廢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前,應在廠區內設置不影響土壤及地下水之人工濕地處理,再降低污染物濃度;另建議開發單位在排放入海前,再興建一處類似之人工濕地。上述設置計畫(含監測計畫)應先送本署審核通過後據以執行。
19.應於開發行為施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署預定施工日期;採分段(分期)開發者,以提報各段(期)開發之第一次施工行為預定施工日期為原則。
(二)開發單位所提「舊濁水溪方案」及「濁水溪方案」等2項放流水排放方案,經綜合考量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依結論(一)採行環境減輕對策後,均屬可接受之方案,開發單位應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檢討後,採行較佳方案。
(三)開發單位應依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所提意見予以補充、修正,經有關委員及專家學者確認後,納入定稿,送本署核備。
(四)附帶建議
開發單位會中承諾依行政院政策指示將廢水排放於河口潮間帶低潮線再向海洋延伸至少3公里之方案,係較前述認定可接受方案補充要求更高之環境保護對策,開發單位於實施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初審過關,環評承諾不容打迷糊仗
(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天環評初審過關,結論:二林園區廢水可排入濁水溪或舊濁水溪都可以,但要求必須排到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依此結論,未來如排放到「舊濁水溪」,必須比原規畫排放點再延伸7公里(橘線部份)。如排放到「濁水溪」,要比原規畫排放點再延伸17 公里(紅線部份)。)
‧朱淑娟/環保署報導2009.10.13
在雲林縣、彰化縣近千民眾場外包圍下,在雲林縣及彰化縣政府官員場內對峙下,也在多數環評委員對二林園區未來廢水汙染、空氣汙染、食品汙染充滿疑慮下,今天,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初審,過關了。
民眾:兩方案都不可行,環評結論:兩方案都可行
彰化縣、雲林縣漁民農民堅決反對廢水排入。但今天審查結論是,「舊濁水溪方案、濁水溪方案等兩項放流水方案,『均屬可接受方案』,請開發單位「充份考量」環境、技術、經濟、管理後,選擇放流方案。」
在雲林縣、彰化縣近千民眾場外包圍下,在雲林縣及彰化縣政府官員場內對峙下,也在多數環評委員對二林園區未來廢水汙染、空氣汙染、食品汙染充滿疑慮下,今天,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初審,過關了。
民眾:兩方案都不可行,環評結論:兩方案都可行
彰化縣、雲林縣漁民農民堅決反對廢水排入。但今天審查結論是,「舊濁水溪方案、濁水溪方案等兩項放流水方案,『均屬可接受方案』,請開發單位「充份考量」環境、技術、經濟、管理後,選擇放流方案。」
(註:依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如不明確即構成瑕疵,形同違法,此項行政行為可能被撤銷。
環境影響評估是行政行為,環評結論應符合「明確原則」,以中科二林案為例,「明確的結論」是選出一個廢水排放點,但初審結論做出排放濁水溪、舊濁水溪兩個方案皆可行,屬不明確的行政行為,可能構成違法而被撤銷。)
今天,包括彰化縣、雲林縣蚵農、稻農、西瓜農近千人聚集環保署前,要求中科廢水不要排入彰化縣(舊濁水溪),也不要排入雲林縣(濁水溪)。阿公阿媽很憂心,廢水來了,世代賴以為生的農作恐怕都會受到汙染。
雲林縣各處室首長總動員,在場內同聲反對廢水排入雲林縣,彰化縣長卓伯源舌戰雲林縣官員,還說,「雲林縣當初也是彰化縣競爭的對手,我們彰化縣準備比較充份,我們有福氣爭取到。」暗諷雲林縣沒被選上才會阻撓中科開發案。雲林縣建設處長施克和反擊,「那是卓縣長想像力比較豐富」。
廢水究竟排放那?環評結論不容打迷糊仗
對於審查結論做出「兩方案都可行」,雲林縣官員當場表示氣憤,並說環評大會時還要再來計較。但彰化縣官員態度完全不同,完全沒有異議(應該說喜氣洋洋)。
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說,環評會建議兩案都可行,未來將審慎評估要採用那個方案。他還說,三天內會補件送環評大會確認。(註:三天內如何評估環評結論可不可行?能否做到?)
依中科原規畫,「舊濁水溪方案」是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如依環評結論要排到河口潮間帶,必須再拉管延伸7公里,距離鹿港、福興的淺海養殖區更近。
另一方案「濁水溪方案」,原規畫是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依環評結論要排到河口潮間帶的話,還要再多拉管7公里。
未來中科廢水究竟要排到那?對養執及農業的影響有多大?環評大會時環保署有責任要求中科說清楚,給民眾一個交代。
廢水排放超過6萬噸應海洋放流?不容環評結論打迷糊仗
關於二林園廢水排放,環評結論第1項:「初期及中期(放流水在6萬噸以下),廢水得排放到舊濁水溪或濁水溪之「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下」,後期或廢水量高於6萬噸、或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毫克/公斤),應以海洋放流管排放。」結論第6點還規定:「放流水排放專管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
不過據了解,二林園區中期(101到104年)預估廢水排放已達每天6萬噸,第三期(105年以後)每日排放12萬噸。但環評結論中卻提到中期廢水量在6萬噸以下,這點必須進一步確認。
針對記者追問,中科副局長郭坤明竟回答,「海洋放流?有嗎?」未來中科是否會以做不到為由提出「環評差異分析」要求修改廢水排放方式,環保署必須要求中科明確說明。
多項汙染管控方式尚未澄清
事實上今天在閉門會議討論時,多位環評委員對中科多項汙染管控還有疑慮,且都認為應進一步交代,包括進駐廠商(友達)化學品管制方法、廢水汙染影響、空氣汙染對當地民眾的負荷、民眾健康風險、水資源分配等等。
會議一開始,環評會主席代中科許下許多承諾。他說,「經過半年審查、還開了專家會議,今天這些問題都差不多澄清了。」他強調,開發單位有承諾,銅濃度不得超過10ppb。未來繼續監測,如牡蠣濕重超過某一限值,就認定對養殖有不良影響。不論廢水排到舊濁水溪或濁水溪,都要確保民眾建康。
主席還說,雲林縣擔心濁水溪的灌溉用水,但上周環保署到現場去測地下水導電度,還有1500(μS/cm),用1500的導電度水去灌溉,對目前農作物沒看到影響。(記者註:依農委會的「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導電度應小於750μS/cm。)
一位環評委員立刻反駁主席的說法,作物不是只有稻米,稻米耐受度高,但有些菜超過750就會完全死掉。導電度酸性陰離子會累積,從農田溶出來,更易造成綠牡蠣,「你這樣講太過份!」
環評委員表示,大家擔心重金屬累積在河床,感潮河段沒有流量低的問題,不論排入濁水溪或舊濁水溪,都要改到下游河口感潮段。
歐盟REACH精神只學半套
環評委員說,本案最大問題在於,大家對中科汙染處理蠻擔心的,包括用什麼技術、是否符合民眾期望、國科會用什麼管理方式、毒性物質如何不影響到放流水、水質環境不影響農漁民等等。
據指出,中科要提升規畫高度,使用清潔生產及製程。要整合歐盟REACH管理,與業者簽協議書。未來毒性化學物品應直接分離回收,減少排放到水體。
環評委員表示,健康風險評估只用四頁,整個方法學有問題,如比照中科三期后里、七星基地的作法,「四期為何只用短短四頁?」他指出,中科評估的健康風險用不到10個物質,但一個園區至少三、四百種物質,可見健康風險做的很簡略,如果要開發的話一定要完整評估。
環評委員認為,科學園區化學品管理非常重要,中科提要做到歐盟REACH規定,只承諾做到「登錄」,這只是REACH制度的三分之一,「要學就要學得像,把整套搬過來,要做登錄、評估(建康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管理。
如何落實REACH管理?環評結論不容打迷糊仗
關於各界關心的化學品管制,今天環評結論第12點:「化學品管制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生產、輸入或使用每年大於一公噸之物質,原料供應商應取得歐洲化學總署(ECHA)之廠商及物質註冊號碼,並應依REACH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化學品管理。
問題是,中科在環評書中只承諾化學品「登錄」,只能做到REACH制度極少的部份。環評結論要求的所謂「相關規定」指的是什麼?中科球員兼裁判,未來針對這項環評結論,環保署打算如何監督,都必須進一步說明。
空氣汙染如何減量?環評結論不容打迷糊仗
一位環委說,他也是彰化人,彰化是農業大縣,但大家都把健康風險評估,空氣汙染總量忽略掉了,二林園區北方是酪農專業區,吹南風時全都吹到專用區內,彰化一年中三分之二乳量生產在夏季。彰化供應台灣三分之一鮮乳量,空氣汙染了, 會透過食物鏈回來。
中科四期原預計揮發性有機汙染物(VOC)每年排放一千多公噸,中科提出抵減規劃,是由雲林虎尾園區調剩餘量500公噸、台中基地調600公噸。
前任環評委員曾質疑,虎尾、台中已核配給廠商的量要拿回來,是否有具體證明?而且虎尾核配量也才660噸,要拿回500噸,「自己夠用嗎?」台中、虎尾兩園區究竟有多少餘裕量可拿回來,要再計算。
他也認為,中科不應只提抵減,應提出實質減量方法,因為整體而言,VOC在地方是增加的。
但今天環評承諾內容卻還停留在用抵換方式減量(例如,在彰化製造的空汙,如果在台北做什麼減少空汙的事也算抵換,但彰化實質空汙並未減少):「揮發性有機汙染物以800噸為上限,並應採行排放量抵換方式。」
VOC要如何從原來的1000公噸減到800公噸?又要如何抵換?彰化縣空汙可容忍的總量是多少?未來要如何不超過這個總量?中科必須在環評通過前交代清楚。
水資源調用會不會影響農業及民生?環評結論不容打迷糊仗
中科四期用水規劃,短期用水(98~100年),每日0.48萬噸,預計從自水來系統供應。中期用水(101~104年),每日7.13萬噸,由自來水系統、集集攔河堰北岸既有水源供給。長期供水(105年以後)每日16萬噸,由自來水系統及大度攔河堰聯合供水。
依中科與彰化農田水利會「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書」,彰化農田水利將調度農業用水以「持續穩定」提供園區用水。而且即使在枯水期、非灌溉期間,彰水會也會「確保調度水量的穩定供給」。
也就是說,依契約內容,未來中科調用農田水利會的農業用水並沒有上限,最多可能每天調用16萬噸(足夠中科百分之百使用)。
前任環評委員曾多次在環評審查時,要求水利會及中科應具體保證,引用農業用水後不會影響農作生產。但中科從未正面回應。
今天關於水資源,環評結論第7點是:「水源供應部份,調用農田水利會之農業用水以每日6.65萬噸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不得調用農業用水。」
問題是,這項結論充滿太多變數,所謂「長期水源」指的是大度攔河堰工程,只要大度攔河堰工程未完工,二林園區就可持續調用農業用水?請中科一併交代。
主席「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
雖然許多疑點都未澄清,主席、台大環工所教授鄭福田還是「建議」在加嚴條件下,有條件通過環評。「大家給他個條件吧。」他建議,初期跟中期兩個都接受(排彰化縣、雲林縣),然後要求他們要排到趕潮河段。後期請他們考慮海洋放流,「好不好這樣子?」
學者拒絕為結論背書
當場,一位環評委員向主席抗議,「我是學者專家,提供環評會意見,結論不要把我們幾位老師放進去。」
環評委員說,中科未將三個方案列出來(廢水排濁水溪、舊濁水溪、海洋放流),應退回補充資料。包括水資源分配、抽地下水、回收處理也沒承諾。另外空汙沒有好好規畫,生物毒性都沒講,將來會不會有綠牡蠣都不提。
環評委員堅持,放流水比農藥還要毒,中科卻只想省錢,打迷糊仗,「反對排到河口,這案要成立只有海洋放流。」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中科廢水排放,承諾又毀諾,今環評審查提出兩方案:排入彰化縣、雲林縣都可行
‧朱淑娟/環保署報導2009.10.5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廢水究竟要排到那裏?中科一變再變,搞得彰化縣、雲林縣兩邊的農民、漁民坐立難安。今天環保署舉行第五次環評審查會,中科管理局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濁水溪(雲林縣)、舊濁水溪(彰化縣),且認為兩方案皆可行。混然忘了之前分別對彰化人、雲林人都有過承諾。
彰化縣長卓伯源、雲林縣長蘇治芬都到場反對廢水排入縣內。

彰化縣500位蚵農在颱風天北上抗議,淋著雨、群情激憤。會開了六個小時,針對彰化縣、雲林縣提出的質疑,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表示,原本廢水以排放到彰化為主,並沒有排到雲林的方案,後來聽各界聲音拿出來評估,「最後廢水排放到那裏,一定會尊重專家以及地方政府意見。」
會議結束後,擔任主席的台大環工所教授鄭福田宣布,今天會議沒開完,下次舉行「延續會議」,但不准非環評委員以外的人發言,當場被抗議黑箱作業。
廢水排放變來變去,草率行事、毫無誠信
從今年4月7日第一次環評審查起,中科提的方案是排到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彰化縣)。後來遭到彰化縣王功、福興鄉蚵農強烈抗議,6月30日第三次專家會議時,中科副局長郭坤明主動提出,「本局決定以彰化縣政府、彰化區漁會建議,將二林園區的放流水改排至濁水溪(雲林縣)。」
此方案是拉專管將廢水往南排到自強大橋下游,影響到雲林縣。後來也遭雲林縣政府、議會強烈反對,後來演變成立委補選的焦點。
7月7日第三次環評審查,中科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濁水溪、海洋放流(已取消彰化縣方案)。當天審查,雲林縣政府、議會總動員,反對廢水排入雲林縣。彰化縣蚵農擔心中科說話不算話也到場關心,沒想到蚵農噩夢成真。
至於7月7日時中科自己提出的另一個方案:海洋放流,今天的環評書(10月5日)完全消失。中科副局長郭坤明今天說,從來沒考慮過這個方案。
中科彰化、雲林兩邊做人,承諾又毀諾
中科兩面做人,到彰化就說廢水不會排到彰化,到雲林又說廢水不會排到雲林,結果中科今天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都有:舊濁水溪、濁水溪。中科把兩邊人都耍了,還吃了兩邊人的豆腐,在環評書中強調,「兩方案對承受水體之水體利用影響風險性均低,皆為可行方案。」
新科立委劉建國表示,楊文科到雲林、立法院都公開表示不會把廢水排入雲林縣,今天卻又把排入雲林的方案拿出來審查。
雲林縣議員李佳芬質疑楊文科信口開河,她說,楊文科到雲林縣議會時承諾不會排到雲林。(今天中科環評書中寫的是:雲林縣各界反對,本局除承諾將再加強評估分析之外,並說明排放方案還在審議中。)
雲林縣建設處長施克和、農業處長呂政璋、環保局長陳世卿到場,指中科出爾反爾。呂政璋說,廢水排放濁水溪將汙染農作物,如果環評過了,是不是未來這裏種的米、水產品、西瓜就直接送給各位委員吃。
呂政璋說這裏種的蔬菜佔全國六成供應量,濁水溪流域有500萬隻豬、雞,還有鮮乳。水產品在濁水溪出海口更重要,年產64億,有文蛤、牡犡等。這些農產品行銷全國,未來因農產品受損的是全國農民。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追問,兩個廢水替代方案(雲林、海洋放流),有沒做基礎調查、模擬評估?如果沒有,兩個不能成為替代方案。
中科毀諾何止現在才開始
田秋堇追問,中科三期后里基地開發時,國科會承諾不會再開發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然後又毀諾,跑出七星基地。七星基地計畫時,又說不會有中科四期,而現在又跑出來中科四期。中科必須對此有所交代。
楊文科說,中科三期在區委會討論時是「意見表達」,因為當時只做到三期。七星與后里當時是一起要做環評,但後來分成兩個園區做,「我們怎麼可能講將來不開發?是說在后里這邊我們不會再擴大。」
(註:我之前做中科四期專題時曾訪問國科會副主委陳力俊,他至少還比較誠懇,說國科會的產業規畫要再檢討)。
他話一說完,當場被吐嘈,「丟臉、胡扯」。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站起來痛批,「這叫做欺騙」。
彰化縣500蚵農、酪農冒雨抗議
芭瑪颱風讓今天的台北下了一整天的雨,500位彰化蚵農遠從彰化趕到台北,蚵農把蚵殼、蔬菜、米慷灑在環保署大門前,提醒政府,發展科學園區,不應該用台灣農漁民當祭品。蚵農在雨中高喊,「反對汙染、反對汙染」。
(林聖崇發言精彩影音檔)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說,科學園區舉債已達千億,為了中科四期還要再舉債500億。而且預計進駐的業者友達虧損連連。國家給財團便宜的水、電、土地,用人民的納稅錢補貼企業,又要亡了農漁民,公平正義何在?「憑什麼?」
正在飽受中科三期后里園區汙染之苦的后里農民、立法委員田秋堇、黃淑英、前立委林重謨等人到場聲援,反對廢水排入彰化縣。另一方面,雲林縣政府、議會、補選上的新科立委劉建國也再度到場,反對廢水排入雲林縣。
蚵農表示,不反對中科,但反對把廢水排入彰化沿海,影響蚵農生計。彰化是地層下陷區,反對中科抽地下水讓地層下陷更嚴重。
蚵農粘張素雲說,之前環保署都已經做成決議廢水不排入彰化縣,就應該去審別的案,不要讓外國人來福興,發現這裡不行了,這樣無法交代。
中區酪農協會會長顏尹埕表示,廢水中許多化學物質都未公布,「你們知道這麼做害死多少人?為了子孫我會跟你拼,一定要保護子子孫。」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指揮環評會?
原訂一點半開會,但因環保署限制蚵農進入會場,蚵農湧進會場抗議,會議中斷。林聖崇質疑日前媒體報導,行政院副秘書長林中森召集各部會,要求10月底完成環評、11月底動工,還指中科廢水有解,就是給國光石化用。
(張豐年發言精彩影音檔)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表示,報導說林中森已經都喬好了,「這點一定要澄清,因為最怕偷渡,程序正義一定要顧。」他要求今天環評會不要做出決定,「如果一定要,就先否決掉。」
楊文科並未否認,強調中科本身會訂一個計畫,預定什麼時候要完成。他說,中科廢水能不能給國光石化當冷卻水,「當然還要看二林園區排放的水質、水量,國光石化是不是可以用,國光石化也會評估。」
環保團體要求鄭福田追問中科,但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先正視中科三期汙染問題
張豐年問環評現場委員誰到了現場?結果只有一位。他說,這種環評非常危險,書面與實際情形落差大,委員都沒到會場,而即使到了也未必能看出問題,中科會避重就輕。
張豐年指出,工業園區出來的水都是泡沬,有味道,而且環評一定會過。二林園區的健康風險評估引用中科三期后里、七星數據,這些數據本來就是錯的。
張豐年說,中科三期問題很大,最近第三河川局做生態監測,安坑橋水質、魚類都是最差的,「怎麼會沒問題,只是沒人去監測而已。」
中科三期后里基地附近農民廖明田痛批,「摸一下良心,傷害了誰?大安、大甲現在種的農產品看你現在要如何處理?」
10多個環保團體到場,要求中科在無法保證中科廢水排放不會汙染前,中科應暫時撤案。另外舉行水資源、土地政策環評後,才能繼續審查中科四期。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發言完整且句句深扣人心,原文照錄
(廖本全精彩發言影音檔)
我今天請假來,學生問我一個問題,「政府怎麼了,到底要留下什麼?」我沒有答案,我今天要來找答案。2006年有一個新聞,科學園區在財務問題未解決前,不再開發新的園區,請問今天財務問題解決了嗎?為什麼會有這個案子。」
廢水問題ABC方案變來變去,可以了解中科有多草率,他的草率不只對彰化縣民、雲林縣民、台灣人民、還對環評委員。今天中科又提出一個新方案,廢水要給國光石化用,這太荒唐了,國光環評過了嗎?國光有承諾了嗎?國光用完後就不用排嗎?各位如果這樣搞是在創造案例,未來廢水都可以留給下一個案子。
中科用盡各種方法證明廢水沒問題,如果真的沒問題幹嘛不留下來給自己用?為何不淡化稀釋後自己喝掉?
包括土地、水資源通通沒有政政策環評。二林園區的土地使用衝擊沒有評估,包括園區內、園區外,對當地的發展農業會有什麼衝擊。報告書中還說,這是全國著名的農業生產地區,你們可以想像一個農業生產區、全國缺水、地層下陷地區,要發展高汙染、高耗水產業?
程序問題,今天主席一定要解決,上次會議中科對媒體說,不再考慮廢水排放彰化,主席不能只說不知道,你要追問中科,如果不知道那叫做打爛帳。另外要到王功、福興辦說明會,辦環評委員現勘。林中森開過會嗎?要求主席當場向中科求證是。行政院不能指使委員會,委員會必須向行政院抗議。
我要提醒各位,有人說科學園區是金雞母,我覺得他根本是個大怪獸,他要吃土地、喝水、還要排,排還會吃更多的土地。最後他可能會生出一顆荷包蛋,給大企業吃掉。我回到最前面,我學生問我的問題,我要來求答案。
友達前債未了,汙染了土地、食物人民都要埋單?
台灣綠活勞動合作社理事主席潘偉華說,這個國家你要跟他談理想,沒有;談制度,也沒有;談財務,更沒有。「為什麼土地、空氣、水、食物,人民都要埋單?」在地鄉親食物問題,以後台北也會買到汙染食物。
潘偉華表示,友達前債未清,霄裡溪的帳都還沒算清楚。「為什麼為了友達我們要犧牲這麼多?」大家覺得會創造就業,這是虛幻的,要破除這個迷思。
雲林縣議員李佳芬說,農民漁民犧牲自己,是成就另一個億萬富翁,「好在媒體告訴你,他花了幾億買了古董、畫作。六輕成就什麼?成就王家有給千億可以給後代子孫在那裏爭產,雲林跟彰化的人得到什麼?」
高科技汙染被刻意忽視,應修法規範

中科指將「援引歐盟REACH法規掌握業者化學品使用清單」,但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強調,REACH最重要的精神,不只要求廠商登記化學物質生命周期,而且要舉證化學品是無害的才可以排放。「廠商只做登記,不代表已經列管或保證無害,因為完全沒有法律規範。」
杜文苓指出,友達排入霄裡溪的廢水只有3種列管為毒化物、華映只有13種,現行管制措施不足以保障民眾安全。她要求,環保署應單獨訂定高科技廢水、空汙、廢棄物管制標準。同時修改政府資公開法,要求業者公布所有使用的化學物質。在此之前,政府不應推動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中科一到三期水中導電度超過放流水標準,請證明放流水確實對人體無害。若無法證實,請中科局回收處理做飲用水,以做為有利佐證。
田秋堇表示,廠商到國外都會乖乖地申報化學物品,在台灣卻沒有,因為政府沒有要求,「為什麼要欺負自己人?」
彰化縣長卓伯源,中科是彰化喜事,但廢水請排雲林
卓伯源表示,二林園區從七個候選基地脫穎而出,對彰化來說「是一件喜事,讓彰化轉型發展的歷史關鍵點。」廢水排放應兼顧沿海養殖發展。
他離席後由彰化縣環保局長陳雪莉轉達,建議廢水排入雲林縣。「為了促進本案發展,為了減輕漁民疑慮,希望廢水排放到濁水溪。」
雲林縣長蘇治芬,誓死反對中科在彰化,把廢水排雲林
蘇治芬稍晚趕到現場,她問,「楊局長,我九月七日跟你通過電話,你不是很明確表示汙水不會排到我們濁水溪嗎?當時我還質疑是不是選舉花招,為什麼你要配合一個立法委員大剌剌到雲林議會開記者會?你為何要介入地方選舉?」
「我用雲林縣長身分跟你通電話,你對一個縣長講這種話,為什麼你今天還把這案子送進來呢?」她重申誓死且徹底反對中科設在彰化,把廢水排雲林,「大家走著瞧」。她強調,「如果沒有能力處理廢水,那就撤案啊。」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廢水究竟要排到那裏?中科一變再變,搞得彰化縣、雲林縣兩邊的農民、漁民坐立難安。今天環保署舉行第五次環評審查會,中科管理局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濁水溪(雲林縣)、舊濁水溪(彰化縣),且認為兩方案皆可行。混然忘了之前分別對彰化人、雲林人都有過承諾。
彰化縣長卓伯源、雲林縣長蘇治芬都到場反對廢水排入縣內。
彰化縣500位蚵農在颱風天北上抗議,淋著雨、群情激憤。會開了六個小時,針對彰化縣、雲林縣提出的質疑,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表示,原本廢水以排放到彰化為主,並沒有排到雲林的方案,後來聽各界聲音拿出來評估,「最後廢水排放到那裏,一定會尊重專家以及地方政府意見。」
會議結束後,擔任主席的台大環工所教授鄭福田宣布,今天會議沒開完,下次舉行「延續會議」,但不准非環評委員以外的人發言,當場被抗議黑箱作業。
廢水排放變來變去,草率行事、毫無誠信
從今年4月7日第一次環評審查起,中科提的方案是排到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彰化縣)。後來遭到彰化縣王功、福興鄉蚵農強烈抗議,6月30日第三次專家會議時,中科副局長郭坤明主動提出,「本局決定以彰化縣政府、彰化區漁會建議,將二林園區的放流水改排至濁水溪(雲林縣)。」
此方案是拉專管將廢水往南排到自強大橋下游,影響到雲林縣。後來也遭雲林縣政府、議會強烈反對,後來演變成立委補選的焦點。
7月7日第三次環評審查,中科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濁水溪、海洋放流(已取消彰化縣方案)。當天審查,雲林縣政府、議會總動員,反對廢水排入雲林縣。彰化縣蚵農擔心中科說話不算話也到場關心,沒想到蚵農噩夢成真。
至於7月7日時中科自己提出的另一個方案:海洋放流,今天的環評書(10月5日)完全消失。中科副局長郭坤明今天說,從來沒考慮過這個方案。
中科彰化、雲林兩邊做人,承諾又毀諾
中科兩面做人,到彰化就說廢水不會排到彰化,到雲林又說廢水不會排到雲林,結果中科今天提出的廢水排放方案有兩個都有:舊濁水溪、濁水溪。中科把兩邊人都耍了,還吃了兩邊人的豆腐,在環評書中強調,「兩方案對承受水體之水體利用影響風險性均低,皆為可行方案。」
新科立委劉建國表示,楊文科到雲林、立法院都公開表示不會把廢水排入雲林縣,今天卻又把排入雲林的方案拿出來審查。
雲林縣議員李佳芬質疑楊文科信口開河,她說,楊文科到雲林縣議會時承諾不會排到雲林。(今天中科環評書中寫的是:雲林縣各界反對,本局除承諾將再加強評估分析之外,並說明排放方案還在審議中。)
雲林縣建設處長施克和、農業處長呂政璋、環保局長陳世卿到場,指中科出爾反爾。呂政璋說,廢水排放濁水溪將汙染農作物,如果環評過了,是不是未來這裏種的米、水產品、西瓜就直接送給各位委員吃。
呂政璋說這裏種的蔬菜佔全國六成供應量,濁水溪流域有500萬隻豬、雞,還有鮮乳。水產品在濁水溪出海口更重要,年產64億,有文蛤、牡犡等。這些農產品行銷全國,未來因農產品受損的是全國農民。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追問,兩個廢水替代方案(雲林、海洋放流),有沒做基礎調查、模擬評估?如果沒有,兩個不能成為替代方案。
中科毀諾何止現在才開始
田秋堇追問,中科三期后里基地開發時,國科會承諾不會再開發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然後又毀諾,跑出七星基地。七星基地計畫時,又說不會有中科四期,而現在又跑出來中科四期。中科必須對此有所交代。
楊文科說,中科三期在區委會討論時是「意見表達」,因為當時只做到三期。七星與后里當時是一起要做環評,但後來分成兩個園區做,「我們怎麼可能講將來不開發?是說在后里這邊我們不會再擴大。」
(註:我之前做中科四期專題時曾訪問國科會副主委陳力俊,他至少還比較誠懇,說國科會的產業規畫要再檢討)。
他話一說完,當場被吐嘈,「丟臉、胡扯」。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站起來痛批,「這叫做欺騙」。
彰化縣500蚵農、酪農冒雨抗議
芭瑪颱風讓今天的台北下了一整天的雨,500位彰化蚵農遠從彰化趕到台北,蚵農把蚵殼、蔬菜、米慷灑在環保署大門前,提醒政府,發展科學園區,不應該用台灣農漁民當祭品。蚵農在雨中高喊,「反對汙染、反對汙染」。
(林聖崇發言精彩影音檔)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說,科學園區舉債已達千億,為了中科四期還要再舉債500億。而且預計進駐的業者友達虧損連連。國家給財團便宜的水、電、土地,用人民的納稅錢補貼企業,又要亡了農漁民,公平正義何在?「憑什麼?」
正在飽受中科三期后里園區汙染之苦的后里農民、立法委員田秋堇、黃淑英、前立委林重謨等人到場聲援,反對廢水排入彰化縣。另一方面,雲林縣政府、議會、補選上的新科立委劉建國也再度到場,反對廢水排入雲林縣。
蚵農表示,不反對中科,但反對把廢水排入彰化沿海,影響蚵農生計。彰化是地層下陷區,反對中科抽地下水讓地層下陷更嚴重。
蚵農粘張素雲說,之前環保署都已經做成決議廢水不排入彰化縣,就應該去審別的案,不要讓外國人來福興,發現這裡不行了,這樣無法交代。
中區酪農協會會長顏尹埕表示,廢水中許多化學物質都未公布,「你們知道這麼做害死多少人?為了子孫我會跟你拼,一定要保護子子孫。」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指揮環評會?
原訂一點半開會,但因環保署限制蚵農進入會場,蚵農湧進會場抗議,會議中斷。林聖崇質疑日前媒體報導,行政院副秘書長林中森召集各部會,要求10月底完成環評、11月底動工,還指中科廢水有解,就是給國光石化用。
(張豐年發言精彩影音檔)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表示,報導說林中森已經都喬好了,「這點一定要澄清,因為最怕偷渡,程序正義一定要顧。」他要求今天環評會不要做出決定,「如果一定要,就先否決掉。」
楊文科並未否認,強調中科本身會訂一個計畫,預定什麼時候要完成。他說,中科廢水能不能給國光石化當冷卻水,「當然還要看二林園區排放的水質、水量,國光石化是不是可以用,國光石化也會評估。」
環保團體要求鄭福田追問中科,但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先正視中科三期汙染問題
張豐年問環評現場委員誰到了現場?結果只有一位。他說,這種環評非常危險,書面與實際情形落差大,委員都沒到會場,而即使到了也未必能看出問題,中科會避重就輕。
張豐年指出,工業園區出來的水都是泡沬,有味道,而且環評一定會過。二林園區的健康風險評估引用中科三期后里、七星數據,這些數據本來就是錯的。
張豐年說,中科三期問題很大,最近第三河川局做生態監測,安坑橋水質、魚類都是最差的,「怎麼會沒問題,只是沒人去監測而已。」
中科三期后里基地附近農民廖明田痛批,「摸一下良心,傷害了誰?大安、大甲現在種的農產品看你現在要如何處理?」
10多個環保團體到場,要求中科在無法保證中科廢水排放不會汙染前,中科應暫時撤案。另外舉行水資源、土地政策環評後,才能繼續審查中科四期。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發言完整且句句深扣人心,原文照錄
(廖本全精彩發言影音檔)
我今天請假來,學生問我一個問題,「政府怎麼了,到底要留下什麼?」我沒有答案,我今天要來找答案。2006年有一個新聞,科學園區在財務問題未解決前,不再開發新的園區,請問今天財務問題解決了嗎?為什麼會有這個案子。」
廢水問題ABC方案變來變去,可以了解中科有多草率,他的草率不只對彰化縣民、雲林縣民、台灣人民、還對環評委員。今天中科又提出一個新方案,廢水要給國光石化用,這太荒唐了,國光環評過了嗎?國光有承諾了嗎?國光用完後就不用排嗎?各位如果這樣搞是在創造案例,未來廢水都可以留給下一個案子。
中科用盡各種方法證明廢水沒問題,如果真的沒問題幹嘛不留下來給自己用?為何不淡化稀釋後自己喝掉?
包括土地、水資源通通沒有政政策環評。二林園區的土地使用衝擊沒有評估,包括園區內、園區外,對當地的發展農業會有什麼衝擊。報告書中還說,這是全國著名的農業生產地區,你們可以想像一個農業生產區、全國缺水、地層下陷地區,要發展高汙染、高耗水產業?
程序問題,今天主席一定要解決,上次會議中科對媒體說,不再考慮廢水排放彰化,主席不能只說不知道,你要追問中科,如果不知道那叫做打爛帳。另外要到王功、福興辦說明會,辦環評委員現勘。林中森開過會嗎?要求主席當場向中科求證是。行政院不能指使委員會,委員會必須向行政院抗議。
我要提醒各位,有人說科學園區是金雞母,我覺得他根本是個大怪獸,他要吃土地、喝水、還要排,排還會吃更多的土地。最後他可能會生出一顆荷包蛋,給大企業吃掉。我回到最前面,我學生問我的問題,我要來求答案。
友達前債未了,汙染了土地、食物人民都要埋單?
台灣綠活勞動合作社理事主席潘偉華說,這個國家你要跟他談理想,沒有;談制度,也沒有;談財務,更沒有。「為什麼土地、空氣、水、食物,人民都要埋單?」在地鄉親食物問題,以後台北也會買到汙染食物。
潘偉華表示,友達前債未清,霄裡溪的帳都還沒算清楚。「為什麼為了友達我們要犧牲這麼多?」大家覺得會創造就業,這是虛幻的,要破除這個迷思。
雲林縣議員李佳芬說,農民漁民犧牲自己,是成就另一個億萬富翁,「好在媒體告訴你,他花了幾億買了古董、畫作。六輕成就什麼?成就王家有給千億可以給後代子孫在那裏爭產,雲林跟彰化的人得到什麼?」
高科技汙染被刻意忽視,應修法規範
中科指將「援引歐盟REACH法規掌握業者化學品使用清單」,但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強調,REACH最重要的精神,不只要求廠商登記化學物質生命周期,而且要舉證化學品是無害的才可以排放。「廠商只做登記,不代表已經列管或保證無害,因為完全沒有法律規範。」
杜文苓指出,友達排入霄裡溪的廢水只有3種列管為毒化物、華映只有13種,現行管制措施不足以保障民眾安全。她要求,環保署應單獨訂定高科技廢水、空汙、廢棄物管制標準。同時修改政府資公開法,要求業者公布所有使用的化學物質。在此之前,政府不應推動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中科一到三期水中導電度超過放流水標準,請證明放流水確實對人體無害。若無法證實,請中科局回收處理做飲用水,以做為有利佐證。
田秋堇表示,廠商到國外都會乖乖地申報化學物品,在台灣卻沒有,因為政府沒有要求,「為什麼要欺負自己人?」
彰化縣長卓伯源,中科是彰化喜事,但廢水請排雲林
卓伯源表示,二林園區從七個候選基地脫穎而出,對彰化來說「是一件喜事,讓彰化轉型發展的歷史關鍵點。」廢水排放應兼顧沿海養殖發展。
他離席後由彰化縣環保局長陳雪莉轉達,建議廢水排入雲林縣。「為了促進本案發展,為了減輕漁民疑慮,希望廢水排放到濁水溪。」
雲林縣長蘇治芬,誓死反對中科在彰化,把廢水排雲林
蘇治芬稍晚趕到現場,她問,「楊局長,我九月七日跟你通過電話,你不是很明確表示汙水不會排到我們濁水溪嗎?當時我還質疑是不是選舉花招,為什麼你要配合一個立法委員大剌剌到雲林議會開記者會?你為何要介入地方選舉?」
「我用雲林縣長身分跟你通電話,你對一個縣長講這種話,為什麼你今天還把這案子送進來呢?」她重申誓死且徹底反對中科設在彰化,把廢水排雲林,「大家走著瞧」。她強調,「如果沒有能力處理廢水,那就撤案啊。」
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中科四期‧風暴從這裏開始
公視13頻道《我們的島》7月13日星期一晚間10點為您播出
【中科四期‧風暴從這裏開始】
首播:2009-07-13(一) 22:00
重播:2009-07-18(六) 11:00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陳慶鍾
緣起
中部科學園區四期計畫,去年八月遴選彰化縣二林鎮為預定地。一個用地600多公頃、投入1.2兆、聲稱每年可創造9千億營業額、3萬個就業機會的開發案,是政府眼中拼經濟的救命仙丹。
但另一方面,在金融海嘯重創高科技產業、國科會負債高達千億的情況下,政府決定再度舉債興建中科四期,引爆國家資源不當投入、陷國家經濟於更大風險的疑慮。
特別是世界農糧組織才剛宣布全球飢餓人口將破10億人,中科四期徵收大面積農地、排擠農業用水、引發國家糧食安全、國土利用合理性批評。國家資源應如何分配才能保障台灣人民的未來,政府有必要給全民一個交代。
內文
中科從91年起,陸續開發台中、虎尾、后里等三期園區,中科主張前三期園區土地核配率已達八成,用地已不夠,另規劃在彰化縣二林鎮開發中科四期園區,總面積635公頃,主要提供給友達一家公司興建面板廠。
工業與農業搶水
中區水資源已嚴重缺乏,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再度引爆搶水爭議。
中科四期用水規劃,短期用水(98~100年),每日0.48萬噸,預計從自水來系統供應。中期用水(101~104年),每日7.13萬噸,由自來水系統、集集攔河堰北岸既有水源供給。長期供水(105年以後)每日16萬噸,由自來水系統及大度攔河堰聯合供水。
中科指出,關於短、中期用水已取得自來水公司、彰化農田水利會同意。依「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書」內容,彰化農田水利會承諾以「持續穩定」提供園區用水。而且即使在枯水期、非灌溉期間也會「確保調度水量的穩定供給」。環評審查時有委員質疑這份合約「割地賠款」,非常不合理。
糧食自給率只有3成的台灣,種稻總面積50萬公頃,卻有近半、22萬公頃休耕中 (一、二期作合計)。農地休耕只是因應世貿組織、調節產銷的權宜之計,並非廢地。當糧食自給不足,還有復耕的機會。一旦農地變工地,未來完全沒有緩衝的餘裕。政府在支持工業同時,是否想到糧食安全要付出多少代價。
工業與農業搶地
工業用地為了爭取完整區塊,農地勢必被犧牲。以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為例,總計111公頃全數是台糖農地;中科四期面積635公頃,8 成台糖農地,其他2成也是農地、甚至有1成4是私有地。
台灣許多農田已休耕,政府又不斷為了工業開發釋出農地,有些甚至還是生產力高的優良農地。不顧農民意願強制收購農地也有違公平正義。
工業用地往往涉及徵收私有地,政府以「公益需要」之名,未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的協議價購程序辦理。徵收價格往往過低,農民被迫賣地、且失去農保資格,導致農民的恐慌。台灣已是民主國家,但為了追求效率,輕易動用土地徵收權,未來勢必引發更大的民怨。
高科技廢水、空汙人人怕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未來光是揮發性有機物每年排放1000多公噸,對臭氧日益嚴重的中部地區而言,如果沒有其他有效的空汙管制策略,未來空氣品質的變化、民眾的健康風險難以預料。
另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每天排放近10萬噸廢水,原本中科打算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福興鄉漁民抗爭後,中科提出改排濁水溪的新方案,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下游高灘地有農作,出水口兩側有養殖魚塭,對雲林縣影響相當大。
中科一再表示,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適合養殖漁業。然而所謂低於管制標準,並不表示對養殖業、灌溉用水或民眾健康沒有影響。究竟有多少影響、又如何因應,政府有必要充分評估健康風險後,做出對人民最有利的決定。
中科四期的廢水不論排到彰化縣或雲林縣都不受歡迎,因為重點不在廢水排放到那裏,而是廢水根本無法讓人放心。未來中科必須誠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即使強行過關,開發的正當性永遠都會受到質疑。
科學園區是迷思、還是未來
自民國69年新竹科學園區設立以來,台灣科學園區發展已經過30年,如今還是台灣賴以提升經濟的產業。但是,往年的高成長如今已不復見,國際間一有風吹草動,台灣科技業感受的衝擊也愈強烈,去年即負成長5%。
每當政府提案興建科學園區,理由不外促進經濟、增加就業,科學園區或工業區又往往設在經濟相對弱勢的區域,當地民眾對科學園區的期盼可想而知。
然而國科會統計,科學園區就業人口達20萬人,其中95%擁有高中以上學歷。中科表示,二林園區可帶進3萬個就業機會,但多數漁民只有國中學歷,他們是否真能進入科學園區就業也很令人懷疑。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徐世榮表示,科學園區是否真能為國家帶來這麼多的好處,大家好像都已陷入到一個迷思,好像科學園區都是好的。他認為,所謂的利益,絕對不能只從經濟面向來考量。
徐世榮指出,永續發展的概念政府已經推很久了,但都只停留在表面上、口頭上,並未真正落實。「你說農業不永續嗎?」他認為農業是非常永續的,可以世世代代養活很多人口,當然政府也應重視工業發展,但不能像現在這樣,動不動用經濟產值把農業侵奪,完全以為工業發展是最好的。
「我們台灣未來生存的命脈,在於我們人民對土地的認同跟愛護,這才是最關鍵的。」
側記
金融海嘯算是對過去全球經融體制的一次總體檢,許多曾經撐起經濟半壁江山的產業如今面臨重大挑戰。光電、半導體這些高耗能、高耗水產業未來是否能重新再起,已引發巨大疑慮,許多國家為了避險,已積極尋找綠能產業。
如今政府依然把重振經濟的期待放在光電、半導體業,投入巨大資源,已對其他新興產業產生排擠作用。隱藏不見的,還牽扯工業與農業搶水、農業面積減少衝擊糧食安全、工業汙染的世代正義等爭議。
【中科四期‧風暴從這裏開始】
首播:2009-07-13(一) 22:00
重播:2009-07-18(六) 11:00
採訪/撰稿 朱淑娟
攝影/剪輯 陳慶鍾
緣起
中部科學園區四期計畫,去年八月遴選彰化縣二林鎮為預定地。一個用地600多公頃、投入1.2兆、聲稱每年可創造9千億營業額、3萬個就業機會的開發案,是政府眼中拼經濟的救命仙丹。
但另一方面,在金融海嘯重創高科技產業、國科會負債高達千億的情況下,政府決定再度舉債興建中科四期,引爆國家資源不當投入、陷國家經濟於更大風險的疑慮。
特別是世界農糧組織才剛宣布全球飢餓人口將破10億人,中科四期徵收大面積農地、排擠農業用水、引發國家糧食安全、國土利用合理性批評。國家資源應如何分配才能保障台灣人民的未來,政府有必要給全民一個交代。
內文
中科從91年起,陸續開發台中、虎尾、后里等三期園區,中科主張前三期園區土地核配率已達八成,用地已不夠,另規劃在彰化縣二林鎮開發中科四期園區,總面積635公頃,主要提供給友達一家公司興建面板廠。
工業與農業搶水
中區水資源已嚴重缺乏,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再度引爆搶水爭議。
中科四期用水規劃,短期用水(98~100年),每日0.48萬噸,預計從自水來系統供應。中期用水(101~104年),每日7.13萬噸,由自來水系統、集集攔河堰北岸既有水源供給。長期供水(105年以後)每日16萬噸,由自來水系統及大度攔河堰聯合供水。
中科指出,關於短、中期用水已取得自來水公司、彰化農田水利會同意。依「調度使用農業用水契約書」內容,彰化農田水利會承諾以「持續穩定」提供園區用水。而且即使在枯水期、非灌溉期間也會「確保調度水量的穩定供給」。環評審查時有委員質疑這份合約「割地賠款」,非常不合理。
糧食自給率只有3成的台灣,種稻總面積50萬公頃,卻有近半、22萬公頃休耕中 (一、二期作合計)。農地休耕只是因應世貿組織、調節產銷的權宜之計,並非廢地。當糧食自給不足,還有復耕的機會。一旦農地變工地,未來完全沒有緩衝的餘裕。政府在支持工業同時,是否想到糧食安全要付出多少代價。
工業與農業搶地
工業用地為了爭取完整區塊,農地勢必被犧牲。以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為例,總計111公頃全數是台糖農地;中科四期面積635公頃,8 成台糖農地,其他2成也是農地、甚至有1成4是私有地。
台灣許多農田已休耕,政府又不斷為了工業開發釋出農地,有些甚至還是生產力高的優良農地。不顧農民意願強制收購農地也有違公平正義。
工業用地往往涉及徵收私有地,政府以「公益需要」之名,未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的協議價購程序辦理。徵收價格往往過低,農民被迫賣地、且失去農保資格,導致農民的恐慌。台灣已是民主國家,但為了追求效率,輕易動用土地徵收權,未來勢必引發更大的民怨。
高科技廢水、空汙人人怕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未來光是揮發性有機物每年排放1000多公噸,對臭氧日益嚴重的中部地區而言,如果沒有其他有效的空汙管制策略,未來空氣品質的變化、民眾的健康風險難以預料。
另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每天排放近10萬噸廢水,原本中科打算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福興鄉漁民抗爭後,中科提出改排濁水溪的新方案,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下游高灘地有農作,出水口兩側有養殖魚塭,對雲林縣影響相當大。
中科一再表示,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適合養殖漁業。然而所謂低於管制標準,並不表示對養殖業、灌溉用水或民眾健康沒有影響。究竟有多少影響、又如何因應,政府有必要充分評估健康風險後,做出對人民最有利的決定。
中科四期的廢水不論排到彰化縣或雲林縣都不受歡迎,因為重點不在廢水排放到那裏,而是廢水根本無法讓人放心。未來中科必須誠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即使強行過關,開發的正當性永遠都會受到質疑。
科學園區是迷思、還是未來
自民國69年新竹科學園區設立以來,台灣科學園區發展已經過30年,如今還是台灣賴以提升經濟的產業。但是,往年的高成長如今已不復見,國際間一有風吹草動,台灣科技業感受的衝擊也愈強烈,去年即負成長5%。
每當政府提案興建科學園區,理由不外促進經濟、增加就業,科學園區或工業區又往往設在經濟相對弱勢的區域,當地民眾對科學園區的期盼可想而知。
然而國科會統計,科學園區就業人口達20萬人,其中95%擁有高中以上學歷。中科表示,二林園區可帶進3萬個就業機會,但多數漁民只有國中學歷,他們是否真能進入科學園區就業也很令人懷疑。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徐世榮表示,科學園區是否真能為國家帶來這麼多的好處,大家好像都已陷入到一個迷思,好像科學園區都是好的。他認為,所謂的利益,絕對不能只從經濟面向來考量。
徐世榮指出,永續發展的概念政府已經推很久了,但都只停留在表面上、口頭上,並未真正落實。「你說農業不永續嗎?」他認為農業是非常永續的,可以世世代代養活很多人口,當然政府也應重視工業發展,但不能像現在這樣,動不動用經濟產值把農業侵奪,完全以為工業發展是最好的。
「我們台灣未來生存的命脈,在於我們人民對土地的認同跟愛護,這才是最關鍵的。」
側記
金融海嘯算是對過去全球經融體制的一次總體檢,許多曾經撐起經濟半壁江山的產業如今面臨重大挑戰。光電、半導體這些高耗能、高耗水產業未來是否能重新再起,已引發巨大疑慮,許多國家為了避險,已積極尋找綠能產業。
如今政府依然把重振經濟的期待放在光電、半導體業,投入巨大資源,已對其他新興產業產生排擠作用。隱藏不見的,還牽扯工業與農業搶水、農業面積減少衝擊糧食安全、工業汙染的世代正義等爭議。
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引爆土地徵收適法性爭議,委員質疑:科學園區徵收土地公益何在?
‧朱淑娟/營建署區委會報導 2009.6.15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15)日第6次區域計畫審查,將過去5次討論過的爭議重新整理進入實質審查。審查第一部分「土地徵收」時,中科與區委會委員針對「徵收土地是否符合公益」看法南轅北轍。另外委員認為,全台各地科學園區設置已引發民眾土地被徵收的恐慌,國科會必須對此有所說明。
工業園區徵收土地符合「公益需要」?
中科指徵收土地是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2條,但徵收程序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執行 ,此項指徵收私有地的前提是「國家因公益需要」,委員質疑,所謂「公益需要」為何?
中科認為光電產業是政府兩兆雙星重點產業,促進經濟、創造就業,且帶動地區發展,符合「公益需要」。
此話一出立刻被圍勦。委員詹順貴表示,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規定,國土利用屬適當而合理者才能核發許可。這個條文要探討的是「公共利益」,中科「兩兆雙星」的說法無法說服大家符合公共利益。而且今年5月光電產業競爭力下降,又如何說服人符合公共利益?
據了解,國科會全國12個園區負債已達1000多億,政府傾國家資源支持特定產業,早引發國家投資風險爭議。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陳銘煌也坦承科學園區的負債的確很多,但他認為負債也可以說是一種假象,因為科學園區的地是買的,依法不能出售,是一種固定資產。
二林園區是否符合「國土使用合理性」
詹順貴表示,國科會被動從7個縣市提供的區位選址,選中二林後,中部區域計畫2次通盤檢討又為二林園區量身訂置,選址合理性值得懷疑。他表示,所謂「國土使用合理性」不是說政府重點支持就算了。
依行政程序法第7條之2規定,行政行為的原則是「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詹順貴質疑,7個區位中有彰濱工業區,如選這裏對人民的損害最小,「但你們只考慮到自己」。
另外他認為,所謂的開發利益應加進外部成本,例如園區設置後對農民的影響、廢水排放對漁民可能的損失,所謂就業機會要拿出來比較,增加多少就業機會、又因此減少多少就業機會,兩者相減正數高才有意義。他批「損害都不說」,二林園區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國土利用是否合理都受到質疑。
國家有限資源不應給少數企業
詹順貴追問,「國家存在目的是什麼?就是為了人民」,國家的有限資源不應只給特定少數企業,損害由全民承受。
陳明煌表示,他相信二林園區利益大於成本,預計增加的3萬個就業機會,其中6成、約18000個會提供給當地人,例如一些清潔工作。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質疑,二林地區只有一所高中,其他都是老人,「這些老人都去掃地嗎?不要騙人家,這樣不好。」
最後,主席詢問營建署關於「公益需要」是否要在區委會小組討論。區委會建議應交由「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決定。但農委會代表認為,應說明區委會針對土地徵收、公共利益、設置合理性的爭議,因涉及土地徵收條例權責,不能說區委會同意,此項應在區委會大會時確認。
土地可未經協調、強制徵收?
中科主張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委員蕭再安質疑,依他的了解,土地徵收應符合公共財的概念,園區租地給廠商,是否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範的所謂「公共安全急需土地」的定議?
詹順貴表示,所謂協議價購只是做做樣子而已。現在的徵收價是公告地價再加4成,這個價格可能比過去地主買地的價格還低,至少也要比較高才合理。
而且走一趟二林園區預定地,發現周遭掛滿土地仲介的招牌,要買賣園區外的土地。彰化縣政府今也表示,最近園區四周土地價格上漲非常大,被徵收土地民眾已有疑慮。
另外,農民賣了地就失去農保資格,中科及彰化縣政府至今未給農民一個交代,有委員批中科老是實問虛答,做一些連自己都沒把握做到的承諾。要求應提出合理方案,農民才能放心。
居民如何安置沒答案
二林園區內總計有21住戶土地要被徵收,農委會表示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園區得劃定一部份地區作為社區,且得配售給被徵收土地的地主。
但中科今表示不會配售土地給居民,原因是「工業用地與住宅用地之使用性質差異大,為維護民眾舒適生活環境考量」,未來也將配合二林案刪除15條條文。(記者註:中科可能忘了,園區配置內還有飯店以及員工宿舍)
農地無止盡釋出,糧食危機誰負責
二林園區收購大面積台糖土地,各地也處處有工業區要收購農地,區委會委員質疑,國家只顧及一、二級產業,第三級的農業也應重視,引發糧食危機誰負責?
蕭再安指出,只看到台糖土地一直在被徵收,未來如要恢復農地利用幾乎不可能,國際已面臨糧荒,未來如果農地都釋放出去,台灣是否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危機。
農委會代表指出,目前釋放出來的都是台糖土地,台糖屬經濟部管轄(之前行政院曾討論納入農委會),未來如納入農委會則可統一管理。他表示,農地或許還有釋出空間,但農委會很憂心最好的農地都釋放出去、留下不好的地。未來優良農地一定要劃出來,低密度使用,農地釋出應與國土利用聯結。
詹順貴表示,政府一再強調科學園區的經濟效益,又說取得4000多種專利,請國科會說明總計收了多少權利金、又付出了多少權利金?「有沒有競爭力要看這個。」他表示,國家把資源都給了光電大廠,犧牲農地,忽略了糧食是戰略物資。
一再毀諾,科學園區的政策是什麼?
包括環保團體、區委及環評委員都一再質疑,中科輕諾,中科三期后里園區環評時說不會再有中科,後來又跑出來中科后里,現又有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據了解中科又預計在中興新村設中科五期(名稱未敲定,但陳銘煌表示,會是一個研發性質的園區)。
委員質疑,國科會的科學園區政策是什麼?好像沒有長遠規劃的概念,而且之前的園區還有閒置空間,又急著開新園區,必要性也受到質疑。不只中科,其他區域的科學園區也有同樣問題,國科會有必要說明。
國科會園區協調小組科長許增如表示,面對外界質疑,國科會已著手研定「園區擴建原則」,明年底前送環保署做政策環評。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15)日第6次區域計畫審查,將過去5次討論過的爭議重新整理進入實質審查。審查第一部分「土地徵收」時,中科與區委會委員針對「徵收土地是否符合公益」看法南轅北轍。另外委員認為,全台各地科學園區設置已引發民眾土地被徵收的恐慌,國科會必須對此有所說明。
工業園區徵收土地符合「公益需要」?
中科指徵收土地是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2條,但徵收程序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執行 ,此項指徵收私有地的前提是「國家因公益需要」,委員質疑,所謂「公益需要」為何?
中科認為光電產業是政府兩兆雙星重點產業,促進經濟、創造就業,且帶動地區發展,符合「公益需要」。
此話一出立刻被圍勦。委員詹順貴表示,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規定,國土利用屬適當而合理者才能核發許可。這個條文要探討的是「公共利益」,中科「兩兆雙星」的說法無法說服大家符合公共利益。而且今年5月光電產業競爭力下降,又如何說服人符合公共利益?
據了解,國科會全國12個園區負債已達1000多億,政府傾國家資源支持特定產業,早引發國家投資風險爭議。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陳銘煌也坦承科學園區的負債的確很多,但他認為負債也可以說是一種假象,因為科學園區的地是買的,依法不能出售,是一種固定資產。
二林園區是否符合「國土使用合理性」
詹順貴表示,國科會被動從7個縣市提供的區位選址,選中二林後,中部區域計畫2次通盤檢討又為二林園區量身訂置,選址合理性值得懷疑。他表示,所謂「國土使用合理性」不是說政府重點支持就算了。
依行政程序法第7條之2規定,行政行為的原則是「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詹順貴質疑,7個區位中有彰濱工業區,如選這裏對人民的損害最小,「但你們只考慮到自己」。
另外他認為,所謂的開發利益應加進外部成本,例如園區設置後對農民的影響、廢水排放對漁民可能的損失,所謂就業機會要拿出來比較,增加多少就業機會、又因此減少多少就業機會,兩者相減正數高才有意義。他批「損害都不說」,二林園區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國土利用是否合理都受到質疑。
國家有限資源不應給少數企業
詹順貴追問,「國家存在目的是什麼?就是為了人民」,國家的有限資源不應只給特定少數企業,損害由全民承受。
陳明煌表示,他相信二林園區利益大於成本,預計增加的3萬個就業機會,其中6成、約18000個會提供給當地人,例如一些清潔工作。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質疑,二林地區只有一所高中,其他都是老人,「這些老人都去掃地嗎?不要騙人家,這樣不好。」
最後,主席詢問營建署關於「公益需要」是否要在區委會小組討論。區委會建議應交由「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決定。但農委會代表認為,應說明區委會針對土地徵收、公共利益、設置合理性的爭議,因涉及土地徵收條例權責,不能說區委會同意,此項應在區委會大會時確認。
土地可未經協調、強制徵收?
中科主張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委員蕭再安質疑,依他的了解,土地徵收應符合公共財的概念,園區租地給廠商,是否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範的所謂「公共安全急需土地」的定議?
詹順貴表示,所謂協議價購只是做做樣子而已。現在的徵收價是公告地價再加4成,這個價格可能比過去地主買地的價格還低,至少也要比較高才合理。
而且走一趟二林園區預定地,發現周遭掛滿土地仲介的招牌,要買賣園區外的土地。彰化縣政府今也表示,最近園區四周土地價格上漲非常大,被徵收土地民眾已有疑慮。
另外,農民賣了地就失去農保資格,中科及彰化縣政府至今未給農民一個交代,有委員批中科老是實問虛答,做一些連自己都沒把握做到的承諾。要求應提出合理方案,農民才能放心。
居民如何安置沒答案
二林園區內總計有21住戶土地要被徵收,農委會表示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園區得劃定一部份地區作為社區,且得配售給被徵收土地的地主。
但中科今表示不會配售土地給居民,原因是「工業用地與住宅用地之使用性質差異大,為維護民眾舒適生活環境考量」,未來也將配合二林案刪除15條條文。(記者註:中科可能忘了,園區配置內還有飯店以及員工宿舍)
農地無止盡釋出,糧食危機誰負責
二林園區收購大面積台糖土地,各地也處處有工業區要收購農地,區委會委員質疑,國家只顧及一、二級產業,第三級的農業也應重視,引發糧食危機誰負責?
蕭再安指出,只看到台糖土地一直在被徵收,未來如要恢復農地利用幾乎不可能,國際已面臨糧荒,未來如果農地都釋放出去,台灣是否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危機。
農委會代表指出,目前釋放出來的都是台糖土地,台糖屬經濟部管轄(之前行政院曾討論納入農委會),未來如納入農委會則可統一管理。他表示,農地或許還有釋出空間,但農委會很憂心最好的農地都釋放出去、留下不好的地。未來優良農地一定要劃出來,低密度使用,農地釋出應與國土利用聯結。
詹順貴表示,政府一再強調科學園區的經濟效益,又說取得4000多種專利,請國科會說明總計收了多少權利金、又付出了多少權利金?「有沒有競爭力要看這個。」他表示,國家把資源都給了光電大廠,犧牲農地,忽略了糧食是戰略物資。
一再毀諾,科學園區的政策是什麼?
包括環保團體、區委及環評委員都一再質疑,中科輕諾,中科三期后里園區環評時說不會再有中科,後來又跑出來中科后里,現又有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據了解中科又預計在中興新村設中科五期(名稱未敲定,但陳銘煌表示,會是一個研發性質的園區)。
委員質疑,國科會的科學園區政策是什麼?好像沒有長遠規劃的概念,而且之前的園區還有閒置空間,又急著開新園區,必要性也受到質疑。不只中科,其他區域的科學園區也有同樣問題,國科會有必要說明。
國科會園區協調小組科長許增如表示,面對外界質疑,國科會已著手研定「園區擴建原則」,明年底前送環保署做政策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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