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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 星期二

亂丟菸蒂不是文化,需要有效的政策解決

 
要解決亂丟菸蒂問題,需要持續有效的宣導以及做法。(/台中市政府)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6.11
 
環境部在六月五日推出「菸蒂不落地方案」,部長彭啟明說「亂丟菸蒂是一種文化」,還找文化部長李遠對談要從改變文化做起。亂丟菸蒂是最困擾的環境問題之一,有心解決是好事,但菸蒂是法定的廢棄物,亂丟菸蒂是行為不是文化,需要提出有效的行政手段解決,而不是推給文化或有獎徵件。
 
這不是環境部第一次想解決菸蒂問題,遠的不說,2009 1 11 《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三人以上室內全面禁菸。擔心大家跑到戶外抽菸,菸蒂亂丟會更嚴重,那年5月環保署就召開「如何防止民眾亂丟菸蒂」座談會,當時還提出一個遠大的目標,「將台灣營造成世界第一個無菸蒂國家」。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有害事業廢棄物不願面對的真相

屏東鍇霖土資場的玻璃纖維樹,驗出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行政、司法都說那是產品
不是廢棄物,這真是廢棄物管理的奇蹟。(/陳椒華辦公室)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11.17
 
連續多日,台南社大與立委陳椒華追打位於屏東枋寮的「鍇霖土資場案」,檢測證實鍇霖公司從桃園三家處理業者收取的「玻璃纖維樹粉」,已達到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但卻因這些產品擁有「資源化產品」身分,不但檢調不起訴,環保署、屏東縣環保局、桃園市環保局都認定一切還在合法範圍。
 
這真是台灣事業廢棄物處理的奇蹟,明明是有害事業廢棄物,丟在一塊土地上,行政、司法卻莫可奈何,這同時也曝露出事業廢棄物管制的怪異之處。

2020年8月11日 星期二

事業廢棄物管理何止是謊言而已

                         紙上作業,而不是面對真相,是目前廢棄物管理最大的問題。(圖/陳椒華辦公室)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0.8.11
 
幾乎每過一陣子,檢調單位就會破獲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但行政機關卻很少從這些事件的犯罪手法中,檢討目前的管理機制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這麼容易就被人突破?就連昨天立委陳椒華、劉建國舉辦的公聽會中,每個部會拿出來的審查機制都超完美,卻假裝看不見完美機制下的犯罪橫流。
 
難怪追蹤事業廢棄物長達25年的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要感嘆:「台灣的事業廢棄物管理充滿謊言」。而這個謊言,就是行政機關長期以來掩耳盜鈴的結果,滿足於表面的完美文書,卻不願探究實務的漏洞。
 
事業廢棄物的問題,從源頭產出到最終去處,牽涉的行政機關很多。包括產出源的科技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的工業、內政部營建署主管的營建業等等,當然還有廢棄物清理法的主管機關環保署。

2020年6月2日 星期二

卜蜂汙泥棄置案,不因不知而無罪


 去年12月彰化地檢署起訴卜蜂棄置汙泥案,要負連帶清除責任。(/彰檢新聞稿)

本文同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6.2

去年底被起訴汙泥棄置案的食品廠商卜蜂,上周公司發言人在記者會中道歉,但強調「並不曉得合法(清除)業者並未合法處理,且依規定支付符合行情的(清除)費用。」但這個說法顯然並非事實,依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起訴文,卜蜂公司經理不但知情,還勾結掮客及清運業者,偽造清運三聯單、關閉車輛GPS規避稽查,將3千多噸汙泥棄置在彰化多處農地,被追繳5千萬元不法利得。

而如果卜蜂真的不知情,更反映出這家公司的無知,但不會因為無知而無罪。的確,依照106年修法前的《廢棄物清理法》30(1)A公司委託B公司清除事業廢棄物,如果事後B公司並未依法處理,只要符合兩個前提,A公司就可以免除連帶清除責任。

這兩個前提,一是委託的清除公司B經合法設立,二是B公司已向A公司開具妥善處理證明,表示受託的廢棄物都有依法處理。

2020年4月21日 星期二

誰在縱容汙泥棄置水源地?

彰化地檢署起訴一起大規模汙泥棄置案,其中最大處位在台中和平區達觀部落
的國有地,區內70%土地已被盜採砂石,留下最深達7.2公尺的坑洞被回填汙
泥,總計約12萬公噸,山明水秀之地已全毀。(/彰化地檢署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4.21

彰化地檢署上周起訴一起大規模的汙泥棄置案,包括犯罪者、犯罪手法、棄置地點都駭人聽聞。而最震驚的是,國家自許有嚴格的環保法令、廢棄物申報制度,卻都無法遏止犯罪行為。彰檢的努力值得肯定,但要遏止環保犯罪,不能只靠檢調,而這件事牽連甚廣,涉及經濟部、環保署、原民會、科技部、農委會等單位,行政院必須正視這個問題,要求相關部會負起該有的職責。

竊占國土、盜採砂石、汙染水源的勾當能做嗎?

依照彰檢的起訴內容,這起汙泥棄置案共有15家公司、60多人涉案,犯罪不法利得達6億元。主要涉案的三家業者:同開公司、冠昇環宇(桃園縣)、長信(苗栗縣)都是合法的事業廢棄物處理業者,其中同開還是上市公司。拿著合法的執照卻做非法的勾當,顯見政府在核發執照時根本沒有後續監督機制。

2020年4月7日 星期二

誰殺了台南後壁的玉米?

台南後壁一處玉米田被倒入不銹鋼爐碴,導致有的土壤光禿禿長不出玉米
,有的玉米生長不良,快篩結果鉻含量最高已達2000ppm(/台南社大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4.7 

台南社大去年在後壁空拍時,發現一處玉米田有些區域的土壤已變成灰白色,有的甚至光禿禿長不出玉米,由於他們關注爐碴廢棄事件已經很多年,一看就知道土壤已被混入不銹鋼爐碴。在現場快篩土壤重金屬含量,發現鉻愈高的地方玉米株長得愈差,其中長不出玉米的地方,鉻含量更高達2000ppm

事後台南市環保局也證實農地已被混入不銹鋼爐碴,但只「認同」應該清除、卻不行動。而且還做了檢測,把本來已經混在一起的土壤跟爐碴分開,分別用測土壤以及測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方法各測各的。

結果土壤重金屬含量低於監測標準,爐碴用TCLP(毒性特性溶出程序)判定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玉米檢測也符合食用標準,於是宣布農民可以正常採取,一切彷彿沒事,但這塊農地真的沒有問題嗎?

2020年3月31日 星期二

亂丟的產品,終究還是廢棄物

無法處理的廢棄物,業者到處亂倒,是土壤與地下水汙染的一大隱憂。
圖為中鋼轉爐石被倒在旗山大林。(/地球公民基金會)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3.31

中鋼產出的100萬噸轉爐石,七年前被回填在高雄旗山大林一處被盜採砂石的坑洞,終於下個月要開始清除了。高雄市環保局上周通過違法業者的清理計畫,預計三年內將這批轉爐石清走,這是許多人的努力所促成的環境正義。

要避免這類假產品之名、行廢棄之實的事件再發生,環保單位有兩件事要做,一是要求生產者必須提出廢棄物(或產品)清除計畫,否則就不應該生產。第二要重新檢討廢棄物的認定,不是業者說它是產品並主張不適用廢清法,環保單位就放棄自己的職責。不管它是什麼,丟棄就是垃圾,當然要用廢清法處置。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解決垃圾危機,需要一套「前瞻計劃」

垃圾危機一觸即發,但卻提不出務實的解決方案。(/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2.24

本期商周報導,台灣垃圾不斷成長、但處理容量卻不斷下滑,導致垃圾處理出現危機。其實這個問題存在已久,但環保署毫無遠見,經濟部、科技部又未負起事業垃圾處理之責,才會讓危機持續擴大。當務之急,行政院必須提出一套前瞻性的垃圾處理計畫,以因應垃圾的迫切危機。

每當遇到垃圾危機,環保署總是兩手一攤,把問題歸咎於焚化廠、掩埋場興建困難。這是停留在20年前垃圾末端處理的思維,甚至不管掩埋場是否蓋在有地下水、斷層通過等不該蓋的地方。也不追究業者是否造假環境監測、是否危及周邊環境及人民的居住安全,反而一味贊成,非常不負責任。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從永揚、馬頭山到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為何一再被撤銷?

台南市長黃偉哲上周撤銷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保計畫,
之前代理市長李孟諺去職前核准此案時,引發多位黨籍立委抗議。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0.29

1022日,台南市長黃偉哲撤銷前代理市長李孟諺核准的「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土保持計畫及施工許可證,這起爭議十多年的事件終於告一段落。這也是八年來繼永揚、馬頭山之後,第三起被撤銷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而他們之所以連番遭撤的理由幾乎相同,選址不當、調查不詳、又有偽造書件之嫌,另一方面他們的命運,也是政府漠視國土規劃、審查機制失效的一面鏡子。

早期退輔會在台南龍崎牛埔里設龍崎工業區(兵工廠)2003年將區內75公頃撥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且通過環評,2010年跟民間合組歐欣公司,更改掩埋場開發面積為41公頃。但因地方反對,2011年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承諾,在未跟民眾溝通前不會許可。但201812代理市長李孟諺在卸任10天前,核發全區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還引發王定宇及多位黨籍立委開記者會抗議。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轉爐石填農地6年束手無策,是廢棄物管理的大潰敗

環保團體上周記者會,要求高市環保局清除棄置在旗山農地的轉爐石。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0.22

2013高雄市旗山大林里一塊農地,被盜採砂石後回填100萬噸中鋼轉爐石,只要下大雨,pH值達12強鹼汙水就溢出漫淹四周農地。雖然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這批轉爐石是廢棄物,行政機關有義務要求業者移除,高雄市環保局也依判決發文業者限期清除。但這批轉爐石在6年後,依然不動如山埋在原地。這真是一件可列入台灣環保史的廢棄物管理大潰敗。

就在上周,環保團體以這批轉爐石已汙染地下水要求高雄市環保局移除,環保局則以汙染檢測未超標帶過。另外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在議會,幾乎問到環保局長吳家安無話可說。而高雄市環保局、環保署能不能在今年底,將這批轉爐石在清理期限到期前要求業者清除,也是檢驗廢清法是否值得信賴的時機。

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請問總統,誰可以幫小民解決雞臭味?

屏東縣枋寮鄉民難忍雞臭,向地方政府陳情多年沒結果,
只好到總統府,總統可以幫小民解決汙染問題嗎?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 2019.7.16

一件偏遠地區的養雞場環保問題,原本當地政府就可以處理,卻讓屏東縣枋寮鄉民申訴多年無結果,受不了整天與雞臭為伍,只好長途跋涉到總統府陳情。這是屏東縣政府失職失能,還是如鄉民感嘆的:「法律過不了高屏溪?」

11日總統府前炙熱的草坪上站在一小群人,拉開的白布條寫著「抗議無良廠商,錢你賺臭味百姓聞」,帶隊陳情的是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枋寮鄉民代表林文央帶著厚厚一本「枋寮鄉民陳情狀」,每一頁都是居民搜集的雞場違法事證,還有各級機關互踢皮球的函文,邊翻邊說:「這是有法律的地方嗎?」

樂樂養雞場經營者是屏東縣議員周碧雲,民意代表成為汙染源也是奇觀。雞場到底有多臭,居民這樣說:「全枋寮鄉民已無法生活,吃飯也是臭,曬在外面的衣服都有雞屎味,附近建興國小學童戴2層口罩都沒辦法上課,我們的土地現在很便宜因為很臭。」5年來居民不斷抗議,但沒辦法就是沒辦法。

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

有更科學的方法處理廚餘,為什麼非要養豬不可?

非洲豬瘟疫情升高,是否禁廚餘養豬再度成為話題。(/風傳媒)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9.1.8

金門海漂豬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後,防疫緊張升高,而廚餘養豬的爭議也跟著愈滾愈大,農委會一方面認同廚餘不養豬是最終目標,且輔導農民改用飼料或離牧,但卻不願意宣布廚餘禁養時間表。基於防疫,禁廚餘當然比不禁好,又能提高動物福利,而且廚餘有比養豬更好的利用方式,厭氧發酵可以產生能源,快速發酵可以製造有機肥,靠豬處理廚餘的年代早就過時了。

依照農委會統計,目前用廚餘養豬的農戶有1776個,其中239場已經改用飼料,357場已由環保署列管。包括清潔隊收的、餐廳委託清除業者收集的、以及養豬場自行收集的廚餘一年總計約77萬噸,飼養62萬頭豬,約是在養數的10分之1。農委會已經證實,不論豬隻品種為何,改用飼料都沒問題、而且還有補助。

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限塑政策不能只靠兩個新聞稿

  事隔15年限塑政策再擴大,但推動不力,效果恐怕有限。(/風傳媒)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8.1.9

一個影響所有人的擴大限塑政策,在環保署只發2則新聞稿、受限店家在門口貼一張「配合政策不免費提供塑膠袋」貼紙後,政策也隨著新聞快速下架後快速冷掉。其實限塑最重要的精神是引導店家、公民,讓垃圾減量成為一種共識及行動,如果只停留在「禁用」、「處罰」的層次,政策能發揮的效果就不大。

回到15年前,環保署之所以要推動限塑政策,是因為塑膠使用太氾濫,希望透過三階段限塑(公家單位、一定規模以上店家、全面實施),以強制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的手段來達到減塑目的。當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還跟知名影星白冰冰合拍一集「雙兵環保袋」廣告,鼓勵民眾自備環保袋購物。

15年後再看限塑政策,台灣公民跟全球一樣,環保意識逐漸提升,自備購物袋的人也愈來愈多,但距離「理想狀態」恐怕還差很遠。這跟政策方法沒有持續進步應該有直接關係。畢竟這種要人民「不方便」的政策,一定要讓人民「方便」才可能推動成功,這就不只是請人民自備購物袋這麼簡單就能達成。

例如限塑政策後曾掀起一陣環保袋風潮,每個人家裏都堆滿各式各樣的環保袋,但很少有設計精美、讓人覺得方便攜帶的作品。我也擁有相當多被贈送的環保袋,但多年來讓我喜歡的只有一個法國製的產品,夠大、美觀、容易提、用完後很容易可以折起來、相當輕巧,放在包包一點都沒有負擔,所以會隨時帶著。

2016年1月19日 星期二

城市採礦還是汙染之島

環保署長魏國彥(右二)推的「城市採礦」,會不會反而讓台灣變成電子廢棄物之島?
(圖/環保署提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19

上周行政院「內閣踹共」請環保署長魏國彥談「城市採礦」,他說的主要是回收廢家電手機、光電零組件及下腳料等電子廢棄物,可提煉貴金屬,還打算跟國際接軌進口廢五金到國內處理。他說這是垃圾變黃金,聽起來好像不錯。

但他沒說的是,廢五金提煉重金屬的比例約千分之一到萬分之一,以最高效率來說,1千噸廢五金可提煉1噸重金屬,那其他999噸提煉過後不要的廢五金要送到哪裏?

其實這個「城市採礦」並不是新政策,兩年前環保署前署長沈世宏就曾提出修訂「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將廢電線電纜、電鍍金屬塑膠、廢印刷電路板等12大項原本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廢五金,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

有害變一般的差別是,依法就可以進口廢五金到國內處理。現在魏國彥所說的城市採礦,不論說法、內容都差不多,看起來用意就是要開放廢五金進口。


龐大的五金廢料汙染該如何處理?

然而所謂廢五金不只是手機、廢電腦家電這種東西,還包括廢電線電纜、電鍍金屬廢塑膠、廢光電零組件下腳料、含金屬的印刷電路板廢料及粉屑

台灣不是沒有從廢五金處理得到過教訓,1970年代初期在二仁溪下游灣里地區,長達20年露天燃燒廢五金造成二仁溪及空氣汙染。一位住在灣裡的女士,前年在環保署的公聽會中提到,小時候住在二仁溪旁,睡覺一定要關門窗以減緩臭味。

汙染一發不可收拾,事後環保署協調將廢五金處理廠移到高雄大發工業區集中管理,但還是弊端連連,業者將提煉後不要的廢棄物推置不處理,或夾帶、偷運、亂倒。為了根絕後患,就將廢五金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禁止輸入。隨後廠商因料源不足不斷要求開放,直到2006年只剩下14項還列有害事業廢棄物。聽到環保署又打算開放廢五金進口,不只環保團體,連環保署內許多官員都嚇一跳。

處理電子廢棄物的危害,一如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說的,這不是合法非法的問題,而是電子廢棄物含有汞、六價鉻、鎘、鉛等有毒物質。處理過程會產生廢酸、廢水、廢污泥,沒有回收價值的則拿去掩埋或焚化、甚至亂倒,對環境造成嚴重負擔。

或許環保署會說,不能以過去之非否定一切,且強調現在我國廢電子電器回收管道做的非常好,也透過嚴格執法確保廢棄物不會被亂丟。

這個只說了一半,因為環保署公告回收的廢電子電器物只有30多種,且都是民眾排出的電器;但廢五金卻有上百種,而且來源都是工廠,根本是兩回事。至於嚴格執法就更有問題了,現在環保署連要求業者提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都難以落實,要如何相信網路申報可有效控管廢棄物流向?


開放廢五金應先做「剩餘廢棄物處理環境評估」

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早就出現問題。依現行規定,只要製程中產生的副產品,認定還有再利用價值的,可依經濟部工業局所定相關法規登記為產品、或申請再利用。但這卻幫廢棄物開了一個大門,業者把原本要丟掉的東西登記為產品,就可以擺脫廢清法規範非法棄置。例如爐碴,有業者將「產品」賣給業者每噸5元,卻補貼每噸2百多元處理費,這不是在處理廢棄物是什麼?

開放廢五金如果再跟其他政策連結,想起來就很可怕,經濟部一再開放農地上的非法工廠合法化,環保署去年還提出修訂「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要放寬工業區的重金屬管制標準。農委會調查台灣地區耕種中的農地約58萬公頃,其中15千公頃已達到污染或危害等級,以彰化地區最嚴重。這些農地再經過細部調查後,超過管制標準需整治的面積將相當龐大,未來整治經費將難以負擔。

所以,如果環保署要開放廢五金進口處理,首先要先告訴大家幾件事:一、國家需要多少稀有物資、一噸廢五金可提煉多少稀有物資、有多少產值、需要進口多少廢五金。二、國內的廢棄物都處理不了,廠商也抱怨連連,未來如果再進口電子廢棄物,打算如何處理,是否應該先做一個「剩餘廢棄物處理環境評估」?三、最重要的是要說明,這個政策跟傳說中的貨貿開放廢五金進口有沒有關係呢?

環境污染要防範於事前,而不是前頭都不把關,縱容非法棄置,然後再把空氣、水質、土壤的污染留到末端來處理,不但成本高、問題是根本處理不了。為了極少量的貴金屬,讓台灣變成國際電子廢棄物之島,又是孰輕孰重?  


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登革熱狂燒之消失的中央政府

登革熱已經燒18個縣市,竟然只有地方級的指揮中心。(圖為台南市政府)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5.9.1

今天是九月一日,全台多處超過一周綿密的大雨還在持續下著,登革熱也繼續延燒中,17個縣市的本土確定病例已達3446個,其中台南市超過3千個,居全國之冠。令人意外的是,這麼嚴重的情況,至今未見環保署、衛福部成立中央級的協調會報,統合部會資源統一指揮防疫。依過去經驗,九月起登革熱才要進入高峰期,令人擔心這消失的中央政府要如何面對這一波疫情。

登革熱的防疫牽涉許多部會專業、法令、人力協調,大到病例處理、如何有效稽查髒亂點並清除、小到噴藥的抗藥性問題、區域分工等等,必須由中央成立指揮中心,整合中央、地方、部會資源才能有效控制疫情。事實上過去多年來也都是這麼做的,不明白為何這波疫情,中央卻躲在後面不見縱影。


面對疫情,中央應統合指揮才能有效防疫

20028月高雄爆發嚴重的登革熱,病例達到1500個,當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南下高雄主持「高高屏三縣市登革熱防治衛生暨環保單位聯繫會報」,他還動員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所有人力,成立「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及空地髒亂稽查緊急應變中心」,與縣市環保局、村里長地毯式強力稽查取締告發。

為了預防疫情擴大,環保署還在當年八月訂定為期十天的「環境清潔週--防蚊總動員」,結合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全面動員,發動全民大掃除。

200410月,環保署長換成張祖恩,當時本土登革熱病例才一百多時,張祖恩就南下屏東縣視察病媒蚊孳生源清理情形,並呼籲村里長帶動清除孳生源。

20057月,環保署長是張國龍,連日豪雨後許多地區積水嚴重,病媒蚊密度也攀升,張國龍跟衛生署長侯勝茂在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召開「94年第一次登革熱聯繫會議」,統合各部會資源預防登革熱爆發。

2006
10月,高屏地區登革熱疫情超過300例,環保署在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督導小組參與高雄縣聯防工作。同時衛生署也成立「中央登革熱疫情指揮中心及前進指揮中心」,環保署則成立「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前進指揮所」。
      
201011月,環保署長換成沈世宏,南部又爆發登革熱疫情,環保署、衛生署在台南市舉辦「南部5縣市村里長清除登革熱孳生源動員誓師大會」。兩部會還在1021日成立「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假日無休支援第一線防疫工作。


嚴重的疫情,消失的中央政府

201411月,現任的環保署長魏國彥,當高雄市登革熱疫情進入高峰期時,他雖然沒有像過去幾任署長成立中央級的應變中心,但他至少也南下會同高雄市環保局抽查清除工作,也強調會與地方通力合作。

然而今年8月登革熱疫情快速漫延,勘稱史上最嚴重,環保署除了在8月發了一次新聞稿,強調「關切」、 「督促」地方,並不時請處長級官員南下「了解」疫情外,完全看不到有什麼積極的防疫措施,更別提成立中央級的指揮系統。

這十多年來,登革熱的防疫工作進展有限,導致年年疫情準時報到。過去至少中央部會還會責無旁貸,認為防疫應該由中央指揮調度,且不分黨派向地方伸出援手。但曾幾何時,環保署、衛福部竟然認為那只是地方的職責,中央的角色變成「關切」、 「督促」「了解」,除了統計病例數,沒看到什麼積極的作為。

九月起登革熱才要開始進入高峰期,還是要請行政院趕快站出來要求環保署、衛福部成立中央級的指揮中心,統合中央各部會及地方資源全力防疫,否則光靠地方有限資源及能力,這波登革熱疫情恐怕不會這麼快就善了。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放任污染暴力襲民,這是什麼政府!

這塊位於旗山大林里的農地,先被盜採砂石,坑洞又被回填廢爐碴,
造成真假農地難以辨識,這種農地種出來的作物誰能安心?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10.2

高雄市旗山區圓潭大林里,當地一塊農地去年被盜採砂石後回填中鋼廢爐碴(轉爐石),已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之虞,居民向中央、地方政府陳情多次無效,於是組自救會自力調查。上周四上午6點多自救會會長鄭妙珍正在做例行調查時,遭廢爐碴業者員工林順達痛毆,肋骨斷裂、左後腦腫痛,最後自己爬出香蕉園求救。

最不可思議的是,這一年多來高雄市政府、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面對居民陳情,不積極想辦法處理,反而各自搬出法條撇清責任。一件明明白白不對的事,竟然可以行政怠惰、無能到這種地步,才會讓業者囂張至此。如今業者公然打自力救濟的居民,如果高雄市政府、環保署、工業局繼續消極以對,已涉嚴重瀆職。

廢爐碴回填農地、水源保護區,中央到地方放任不管,各自撇清

這批廢爐碴(轉爐石)是中鋼公司的副產品,產出時依相關法規登記為「產品」,居民發現廢爐碴被回填農地後,從中央到地方相關單位竟然口徑一致,都說廢爐碴是產品,不是廢棄物,即使這批廢爐碴並未真的用於產品用途,而被當成廢棄物回填在農地,也不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業者非法棄置之實。

這種解釋是公然的謬論。廢爐碴的原形就是廢棄物,它是否能被稱成「產品」,不是登記為產品它就是產品,自此流向不聞不問。而是要以它最終處理方式來認定,例如廢爐碴做成瀝青混凝土,也實際上用於舖面材料,才能稱為產品。反之如果沒有再利用,而是非法棄置,還能說它是產品、不是廢棄物嗎?

管與不管存乎一心,之前廢食用油事件,一開始環保署長魏國彥也說廢食用油是有價產品,廢清法管不到。後來受到民意撻伐後終於認了,將廢食用油以廢棄物清理法納管。廢爐碴也是同樣的道理,不管是不是產品,只要亂丟就是廢棄物,當然要以廢棄物清理法來管,追究業者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之責。

而經濟部工業局對此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也讓人看不下去,未建立管理機制以確保廢爐碴名符其實再利用於產品,反而推說廢爐碴(轉爐石)如果污染環境,應由環保主管機關處理,至於要認定為廢棄物或產品,也是尊重環保機關認定。

再來看看高雄市政府是如何認定的。居民自力救濟監測,發現當地酸鹼值(pH)已高達12的強鹼地步。但高雄市環保局以pH值要達到12.5以上才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現在pH值「只有」12,所以無法介入。請問1212.5的差別是什麼?難道要等到造成危害事實才要管嗎?

不管什麼物品,任意棄置就是廢棄物

另外,高雄市環保局說無法可管也是推託之詞。2013128日環保署曾發文給經濟部、各地方環保局,針對產品、廢棄物的認定疑義訂出指導原則如下:「有關原登記為產品,但事實上該產品已失市場價值,或因價格因素長期貯存而有棄置污染環境之情形者,應改認定為廢棄物….。」

之前台塑石化公司將麥寮一廠產出的副產品石灰申請為產品,卻棄置在台中、彰化、雲林、台南等17個地方,後來雲林縣政府就是依環保署這個公文意旨,將這批石灰認定為廢棄物,現在台塑石化才不敢再非法棄置石灰。

退一步言,把pH值高達12的廢爐碴回填在農地,依《區域計畫法》規定,已違反農地應農用的規定。而且這裏是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依《自來水法》規定,不能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等物品。

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涉及龐大利益,縱容違法、還合理化其違法行徑,讓地方居民或環保團體成為被攻擊的目標。事到如今如果還兩手一攤說無法可管,誰能接受?要求高雄市政府、環保署、工業局應立即會商處理方式,給人民一個交代。

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大林反回填爐渣自救會長被打 居民要陳菊徹查


‧朱淑娟2014.9.25

「反旗山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會長鄭妙珍,今天早晨640分左右,在自家附近芭蕉園中,遭隔壁將廢爐渣回填農地的業者員工痛毆,左邊肋骨斷裂3根,左後腦腫痛、暈眩,有腦震盪之虞,身體多處受傷。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痛批:「人民向政府陳情,相應不理,現在連人民的身家安全都保護不了!」

高雄市旗山區圓潭大林里,當地一塊農地去年被盜採砂石後回填中鋼轉爐石,居民向相關單位陳情,但各部會推來推去。環保署說這批轉爐石已登記為產品,所以不是廢棄物,廢清法管不著。經濟部工業局說,即使是登記為產品,如果發現棄置失去價值,就應該是廢棄物,請環保單位清除、處理。

總之最後不了了之,這批轉爐石不但安然在農地上,而且還汙染附近土壤及地下水,居民自力救濟監測,pH值高達12以上強鹼地步,陣陣惡臭讓村民很生氣。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早上鄭妙珍到被填埋廢爐渣的655-5號農地附近蕉園農田例行觀察,廢爐渣業者員工林順達跑到蕉園怒罵她,並用手機拍她,隨後出拳痛毆其頭部,將她擊倒後,用腳踹她身體。她一面呼救一面爬出芭蕉園,呼打110報警,請求警察協助,最後由她的先生載送到醫院救治。

旗山尊懷文教基金會會長王中義說,林順達是當地人,受雇在當地看守,已經恐嚇他們很多次了,今天竟然出手打人。

地球公民基金會要求檢調單位應正視此一暴力事件,並對非法填埋廢爐渣案採取積極行動。同時要求陳菊市長保護市民安全,不要再放任爐碴填埋於農地。還有中鋼公司不應繼續躲在非法業者背後,無視於業者非法填埋廢爐渣於農地的問題。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捷運萬大線挖到垃圾場 清運計畫不明即通過

‧朱淑娟 2014.7.30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規畫的新路線「萬大-中和-樹林」線,其中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保生路、中山路口的「LG05站」,嚇然發現地底下是一個已廢棄的垃圾掩埋場。今環評大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質疑2008年此案環評通過時,對於車站位於垃圾場一事隻字未提,隨後提出環差變更又未交代預計挖除的垃圾量及清運計畫。但環評委員幾乎都沒意見,今有條件通過環評。

「萬大-中和-樹林」線,由中正紀念堂站,往西經台北市南海路、萬大路、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土城區金城路、到樹林地區與新莊線迴龍站相接。全長22公里,沿線設置22個車站、1座機場。

粘麗玉強調,新北市永和區永平國小附近、保生路下方當年就是垃圾場,住在這裏的人都知道,北市捷運工程局不可能不知道。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規定,開發案應進行廢棄物調查,但2008年完全沒提垃圾場的事,也沒有清運計畫,環評卻過了,可見環評審查有多草率。

她表示,事後提出環差變更,又不交代開挖垃圾量、種類、風險,這不應只提環差變更,應該重做環評。

北市捷運工程局回應,在細部設計階段做試挖時發現可能有垃圾後,查 70年代航照圖發現這個由永和市公所設置的垃圾場範圍相當廣,包括永平國小跟周遭都是。經檢測初判應是生活垃圾,約在地下512米之間。未來會用水密性最高的連續壁,深度高達54米,開挖前先阻隔,不會讓垃圾水流出。

捷運工程局初估,廢棄物處理工程費約8億。為了不影響周遭環境,挖除後即 運送 掩埋,不會在現場做任何處理。

環評委員陳尊賢則提醒,試挖的連續壁深達54公尺,要注意垃圾區域附近的水文、以及地下水流向是否會被擋掉導致水文出現變化。

沒有清運計畫可以通過環評?

隨後粘麗玉提出,捷運工程局沒有完整回答她所提出垃圾清運計畫時,環評大會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阻止並表示:「有沒有回答完整是由委員決定」。接著在沒有委員提出任何問題下,宣佈環差變更審查有條件通過。

另外,雖然初步判定是生活垃圾,但一旦由工程局開挖,不管是家庭或事業廢棄物,一律是事業廢棄物,如果其中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就需依有害事業廢棄物方式清除、處理。現有的垃圾焚化廠只能處理一般家庭垃圾、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不一定可以,要縣市政府同意)。

但今天會後捷運工程局回答記者時又說,未來會跟新北市環保局協調處理方式,而且會以現有的垃圾處理廠為收受地點。也就是說,工程局至今沒有詳細的清運計畫,而在未交代垃圾清運計畫前,可以通過環評?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爐碴亂丟不是廢棄物?非法棄置何時了?

 亂丟的爐碴是不是廢棄物?環保署早就認定是了,何故現在又改
口說爐碴是產品,不是廢棄物?圖為環保署2013128日發出的公文。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14.7.8

有一天,你發現住家巷口被丟棄一堆爐碴,不但擋住轉彎處交通,而且溶出的金屬已污染四周土壤及水源,鄰居們聚在一起討論該如何處理這批有毒廢棄物,之後決定向環保署陳情。但官員回答:「這批爐碴有依經濟部工業局法規認定是『產品』,不是『廢棄物』,很抱歉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所以我們不能清走噢。」

「什麼?被亂丟的爐碴是『產品』,不是『廢棄物』?」陳情不了了之,這批爐碴原封不動繼續推在你家巷口。又過了很久,眼看不是辦法,眾人又聚在一起討論:「奇怪,不是說這是『產品』嗎,那應該是有價的囉,為什麼都沒有人來拿走呢?」有人提議:「那我們再來跟『產品』的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陳情吧。」

沒想到經濟部工業局的回答是:「不管是產品、廢棄物、或什麼東西,只要亂丟的話都屬於廢棄物,我們不能處理噢,麻煩跟環保單位陳情。」

「什麼?什麼?那我們到底該找誰啊….

這種事不是發生在第三世界、也不是工業發展初期的19世紀,是發生在2014年的台灣。民眾發現爐碴被亂丟,向環保局、工業局陳情,結果雙方都很「謙虛」認為不是自己的職責,建議該找對方處理,結果當然推來推去沒有處理。最可怕的,這種官方應對方式已變成常態且自認有理,隨便舉一個最近發生的例子。

高雄市旗山區圓潭大林里居民控訴,當地一塊農地被盜採砂石後被回填中鋼的轉爐石,居民向相關單位陳情後,得到上述回覆。隨後有學者投書,環保署於上周五、七月四日再度發出新聞稿強調:這批轉爐石不是廢棄物,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如有不當使用而污染環境,應由相關法令處分。 而工業局這次卻連說明都嫌麻煩。

無論官員有多少理由幫自己開脫責任,但只要大家認為這批廢棄的轉爐石應該處理、卻沒有處理,就表示一定有那個行政或法令出了錯。

特別是環保署長魏國彥,他從今年三月上任至今,謹言慎行,不對任何議題發表看法,但如果連廢棄爐碴這種份內的事都不處理,未來還想當環資部的部長嗎?就這件事,魏國彥應主動找經濟部工業局檢討以下幾個事項:

一、申請再利用而沒有真的再利用,應立即撤銷資格

只要製程中產生的副產品,認定還有再利用價值的,可依經濟部工業局所定相關法規登記為產品、或申請再利用。故名思義,既然允許登記為「產品」或申請「再利用」,就應建立一套管理機制,確保這些物品依規定做了產品用途或再利用。如被發現未依規定處理就應該撤銷資格,這是不辯自明的道理。

但現在的做法卻是,只接受業者申請,卻沒有監督管理機制,以至於業者只要把原本要丟掉的東西登記為產品,就可以擺脫廢清法規範非法棄置。然而所謂管理並不是多難的事,例如這批被棄置在旗山區大林里的中鋼轉爐石,產品賣給業者每噸5元,卻補貼每噸231元的處理費,處理費遠大於產品費用,有人會做這麼笨的生意嗎?工業局或環保署都沒有覺得這種再利用的生意模式很奇怪嗎?

一個產品是不是真正用於產品用途,要等到這項產品真正用於產品用途之後才能認定是產品,如果做的品質不佳無法用於產品而要丟棄,當然要依廢清法申報為事業廢棄物。如今我們卻是直接從源頭就認定為產品,真是匪夷所思。

二、不論什麼東西,只要亂丟就是廢棄物

關於這點,其實環保署早就自己這樣認定了。請魏國彥去看看前環保署長沈世宏在2013128日發給經濟部、各地方環保局的公文,內容是這樣寫的:「有關原登記為產品,但事實上該產品已失市場價值,或因價格因素長期貯存而有棄置污染環境之情形者,應改認定為廢棄物….。」

之前台塑石化公司將麥寮一廠產出的副產品石灰申請為產品,卻棄置在台中、彰化、雲林、台南等17個地方,後來雲林縣政府就是依環保署這個公文意旨,將這批石灰認定為廢棄物,現在台塑石化才不敢再非法棄置石灰。因此,環保署要做的,就是督促各地方環保局落實這個公文意旨,何故還走回頭路自己否定自己?

另外,官方對於業者除了有監督之責,也應善盡輔導義務,魏國彥之前與業者的一場座談會中,業者就大吐苦水事業廢棄物處理管道不足。一方面解決業者的處理困境,另一方面則嚴格督導業者守法,非法棄置的問題才可能逐漸減少。

環境污染的問題要防範於事前,而不是前頭都不把關,縱容非法棄置,然後再把空氣、水質、土壤的污染留到末端來處理,不但成本高、問題是根本處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