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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追討程序正義】入圍2011<卓越新聞獎>平面類專題新聞獎

(註)【追討程序正義】這套作品入圍2011年卓越新聞獎專題報導獎,今將所有作品收錄(請參閱部落格右方的分類欄)。僅向所有曾為這個專題所提及的運動努力過、以及耐心接受我多次打擾訪問的人士致謝。

【追討程序正義】這套作品由四個系列所組成,包括:《追討程序正義》《真假聽證會》《徵地不公義》《國光石化600天》。而這四個系列都圍繞同一個主題,就是因為程序不正義,導致人權、環境、甚至民主遭受損害。

過去幾年台灣社會爆發一連串包括國光石化、土地徵收、行政聽證、以及因環境影響評估引起的種種爭議,人民頻頻走上街頭抗爭。仔細觀察,其根源都因程序不正義而起。然而台灣已是民主國家,為什麼程序不正義還是頻頻上演?記者透過這四個事件的追蹤調查,試著去呈現四種程序不正義的樣貌:

一、《追討程序正義》/ 探討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不正義

我國從83年起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法,用意是透過環評公正公開審查,達到預防並減輕開發案破壞環境。理論上環境影響評估應專業審查,但由於主管機關環保署是行政團隊一員,只要政策指示要推動的案子,行政權總是透過種種手法介入環評審查、排除民眾參與,這些所謂重大政策開發案很少不通過的。

從中科三期、中科四期、國光石化、蘇花改等案子,都可以看到行政權介入環評的痕跡。而環評法本身也存在種種不正義的形式,例如環評委員組成有官方代表,常被指淪為政策背書的工具。第一階段環評沒有公開說明會,導致近八成開發案環評通過了當地民眾還不知情,是引發社會對立的關鍵因素。

環境影響評估掌握開發案是否通過的權力,也變成民眾與官方抗爭的場域,政府必須深切檢討環評程序種種不正義,否則只會更加深人民與政府的對立。

*本文同時製作影音於2011.1.24《公視我們的島》播出

二、《真假聽證會》/ 由國光石化聽證會探討行政聽證制度的不正義

為了促進公民參與,民國90年實施行政程序法,其中最重要是規範行政聽證制度。目前許多法令雖設有公聽會、說明會制度,但由於沒有法令基礎,舉辦的形式、民眾意見是否採納,全憑主管機關的自由意志,法律無從範,因此常被批評流於形式,變成跑程序的一環而已。

而行政聽證卻是在法律基礎上,保障人民政策參與的權利,聽證會有嚴謹的程序,各方言詞都要負法律責任,不過也因此行政機關往往抗拒舉辦。有的被逼得不得不辦,但卻想盡辦法不依法進行,例如本文所探討的,去年經濟部工業局應立法院要求在彰化舉行國光石化聽證會,卻不依法進行,爆發更大衝突。

近年來民間要求行政聽證呼聲愈來愈大,包括核能發展、水資源、糧食安全、科學園區…等等,政府必須面對並回應民意,才能建立真正的民眾參與機制。

*本文同時製作影音於2010.12.13在《公視我們的島》播出

三、《徵地不公義》/ 從後龍科技園區案探討土地徵收的不正義

過去兩年包括竹南大埔、相思寮、灣寶等農民站出來反抗土地被不當徵收,突顯國內土地徵收的浮濫以及徵收程序的不正義。記者追蹤土地徵收事件,過去兩年已發表30多篇報導。本文是今年4月14日內政部營建署駁回後龍科技園區案,灣寶農民抗爭成功,重新整理這兩年來關於土地徵收的種種程序不正義。

土地徵收是年來國內最大宗的抗爭事件,台灣土地浮濫徵收已到了侵害人權、生存權的地步。而如今農民已意識到自己的權利,更勇於站出來反抗,政府必須有所覺悟並回應這一波新農民抗爭運動,還給農民土地正義。

*本文部分作品刊登於《商業周刊》

四、《國光石化600天》/ 以國光石化撤案探討政策的不正義

在國光石化600多天環評審查過程中,引發近20年來最大的民眾參與,那是一個美好的辯論,讓社會有機會全方位討論台灣未來的發展。但很遺憾最後是由總統基於選票考量,在今年4月22日環評第五次審查後宣布暫緩,而不是由環評這個專業討論來決定,明顯違反程序正義。

記者在這600多天內針對國光石化已發表近15萬字報導,對國光石化爭議留下完整記錄。本文是22日總統宣布國光撤案後,專題討論政策的不正義,同時提醒過去關於產業政策、水資源政策、公共財的公平正義等討論並沒有被回答。唯有回歸美好的辯論,國家才能不斷往前進。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徵地不公義(3-3)灣寶農民追討土地正義


‧朱淑娟/2011.5.7

四月十四日,苗栗縣後龍鎮灣寶里清晨三點氣氛就擾動起來,農民洪箱跟著社區媽媽把昨天下午用月桃葉包好的粽子放進蒸籠。趁著空檔,把紅通通的紅龜粿放進竹簍、煮了綠豆地瓜湯,挑起扁擔把這些食物放進兩部遊覽車裏。五點整,車子在微亮的天色中緩緩向台北的方向行進。

今天又要到台北去抗議了。自從九十七年十一月苗栗縣政府突然到家裏來辦土地改良物查估,洪箱才知道自己的家跟田,已被畫進後龍科技園區預定地。「這是我認真打拼的財產,憑什麼給你?」她不只一次拿香問神明:「這還有天理嗎?」

徵地不公義(3-2)浮濫土地徵收 民怨四起


‧朱淑娟/2011.5.7

農委會企畫處副處長陳耀勳統計,從八十四年到九十八年,農業用地變更了四點九七萬公頃,其中以「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三點三七萬公頃最多,占百分之六十八。其次是高速鐵路及快速道路,科學園區及工業區占第三位。

而政府或財團之所以相中農地,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分析,是基於「最小抵抗原則」,農村窮得只剩老人和土地,相較於都市土地,農地變更的阻力較小,所以多數設施都選在弱勢地區,這是典型的環境不正義。

徵地不公義(3-1)一紙公文就要搶我的土地?



‧朱淑娟/2011.5.7

位於台中市后里區的中科三期要蓋聯外道路,徵收后里農民謝龍雄家八成梨園,每顆梨樹才賠償三千八百五十元。「突然說要徵收我的土地,心裏很難受,農民是靠種水果生活,你突然拿去以後生活要怎麼辦?」七十多歲的謝龍雄說,「這些都是我從南投名間買樹苗回來種的,都已經超過五十年了。」

二○一○年八月三日謝龍雄的媳婦王婉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出謝龍雄因土地被徵收身心受創差點尋短。就在同一天,苗栗縣竹南鎮大埔的朱阿嬤也因無法接受土地被徵收而自殺身亡,以身見證台灣政府土地徵收的沒有人性。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國光石化600天 還沒回答的問題 (1) 可以用全民的資產幫企業開發水源?


‧ 朱淑娟/2011.4.24
環保署於21、22兩天舉行國光石化第五次環評審查會,21日經10個小時審查後,一如預料,主席、台大環工所教授做出兩案併陳的決議:有條件通過不予通過,將這兩個決議送環評大會做最後決定。

但令人質疑的是,明明是22日上午才要接續討論,什麼條件、國光能否做到都不知道,竟然可以在委員討論前就預下結論。

從2009年6月9日國光石化第一次環評審查以來,國光石化區位選擇不當至今爭議不止。另外,有關白海豚保育、用水方案、溫室氣體排放、空氣汙染引發的健康風險、國家石化政策等等,直到審查600多天後,這些問題一問再問,國光石化依然無法明確回答。但明天卻還是可能出現有條件通過這個選項

2011年1月27日第四次審查時請國光石化在4月30前補件再審,今天送來的環評書跟上次差不多(縮小規模方案)。工業區南界北移1500公尺,東界西移500公尺,原開發範圍2914公頃,縮小後變為2129公頃,減少780公頃

原開發案兩期總計120萬噸乙烯,縮小後只剩一期120萬噸乙烯。但不是所有產品的產能都都減一半,例如芳香烴廠從280萬噸減為250 萬噸,只減一點點。整體而言,縮小規模方案的總產能約是原方案的九成

問題1、國家石化政策未定、可以審查個案?

今天審查會前,王功、芳苑、大城鄉民再度北上,守候在會場外全程監督。會議一開始,立法委員田秋堇質疑,石化政策環評還沒定案,不應該審查國光石化個案。但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法律無此規定。事後主席表示,這一點將留待環評大會時,由環保署長決定。

而事實上,這項爭議過去多次被提起,今年2月11日石化政策環評公聽會中,彰化環保聯盟副理事長蔡嘉陽建議,石化政策是個案 (例如國光石化、六輕五期) 的指導性計畫,未完成政策環評前應暫停個案審查。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桂田在公聽會中也表達,先審政策環評再審個案,就像先有容積率再蓋房子,雖然法律沒要規定,但有瑕疵,如果政策環評還沒過,個案環評就過了,會加深人民對政策的不信任。他強調,「這絕對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社會對經濟發展的信任問題」。

問題2、不抽地下水?還是別人抽給你用?

縮小規模後,總用水量從每天37萬噸減為22萬噸,長期用水(106年起)每天22萬噸,由大度攔河堰供水。短中期(105年前)用水每天最高2.69萬噸,要調撥農業用水(原本要在濁水溪自強大橋上游河道設攔河堰自行取水2.21萬噸,今取消)。另外,全期不足用水要用到自來水。

用水方案是歷次審查被批評最嚴厲的項目。環評書中指「由現有供水系統調配,不另鑿井」、「不影響農業用水、不增抽地下水」。芳苑鄉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質疑:「請問本地農業及民生用水是不是抽地下水?」

張豐年醫師指這是「借刀殺人」,自己說不抽地下水,結果是自來水公司或農田水利會抽地水供應國光。

雲林環保聯盟理事長張子見表示,六輕設了後也沒用雲林的地下水,但雲林地
層還是繼續下陷,因為枯水期農田水利會拼命打深井抽深層地下水,去補集集攔河堰不足的水。而調撥農業用水都已證明會加巨地層下陷。

專家委員高瑞琪說,從日本福島核災經驗,地面水如果受汙染,地下水就是維生用的備用水,地下水應該要盡量保留。

問題3、農田水利會可常態賣水給國光?

環評委員劉益昌今天再問,依「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只有「枯旱或水源水量不足」時才能調撥農業用水,而國光石化卻是「常態調撥」,究竟農田水利會有沒有權利賣水給工業?平原生態系不見了怎麼辦?

彰化農田水利會上次會議說明,配合國家重大用水調撥農業用水行之有年,只要節約使用,兼顧農業用水之外可調度到其他用途。但今天水利會並未到場。

究竟彰化農田水利會調撥農業用水給國光,是否已違反水利法,環保署上次會議表示將行文給水利署、農委會,請其表達意見。但沒下文。

問題4、專家會議結論的海水淡化 為何不是主方案?

國光石化指出,如果大度堰不能如期供水,將以海水淡化為替代水源。環評委員林震洋指出,過去水資源專家會議的共識就是要求要海水淡化,並考量以再生能源、廢熱回收做為海水淡化能源,不是還要以大度堰是否供水為前提

包括環評委員陳莉、陳震東也強調,海水淡化應是主方案,才能消除抽用地下水的疑慮。而且專家委員高瑞琪提醒,海水淡化1000公噸就要環評。

國光石化在2010年12月6日第三次環評審查表明海水淡化有困難,工程困難、水質不穩、缺乏薄膜技術。國光董事長陳寶郎也在2010年8月12日專家會議中強調,海水淡化成本高又消耗能源,最近印度新的海水廠每噸水成本1.15元美金,約新台幣35元。

問題5、大度攔河堰環評沒過,國光憑什麼過?

台中生態學會張豐年醫師表示,大度堰問題多,當地抗爭激烈,最後有可能不過。國光環評如果過了,事後大度堰環評沒過,程序將失去正義。國光用人民納稅錢幫財團開水源。

中部地區水資源缺乏,為了供應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等工業用水,水利署在烏溪下游興建大度攔河堰,堰址在彰化市、彰化縣和美鎮、大肚鄉交界處附近,即國道一號大肚溪橋下。此處多數是農作。

國光說,大度堰是利用品質較不好的水,似乎是表示不會影響環境,並非如此。大度堰總長921公尺,最大水量每天80萬噸,工程期限六年,總工程經費229億。其中從大度堰到國光石化的輸水管路66公里,就佔了157億。張豐年質疑,水是公共財,國家不應用人民納稅錢為財團開發水源。

2009年11月23日環評大會審查大度堰時,決議因大度堰對河口地下水鹽化、海岸漂砂、河床飛砂有影響。且堰址下游2.5公里處就是感潮河段,影響河口及海域水質生態,開發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應進入二階環評審查。


【國光石化小檔案】

中油投資43%的國光石化(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浦地工業區),是經濟部工業局預定中的第八座輕油裂解廠。選址彰化縣大城鄉外海填海造陸,連同專用港總計編定範圍7173公頃,開發面積2129公頃。

大城濕地是台灣西海岸最後一塊完整的泥質灘地,有豐富的生態,也是彰化漁民賴以為生的場域。國光石化排放的空汙影響全台民眾健康,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要求停建國光,讓台灣脫離汙染產業的經濟模式。

國光石化600天 還沒回答的問題 (2) 五輕關廠的碳權可以抵換給國光?


‧ 朱淑娟/2011.4.24

國光石化縮小規模後每年排碳1,291萬噸,聲稱採最佳可行技術、廢熱再回收,降到729萬噸/年。環保署在4月18日發出的新聞稿已幫國光石化想好對策,其中之一是:於民國105年前取得中油高廠老舊製程淘汰碳權(排放量至少370萬噸/年)。而這點在今天的第五次審查會中也引發不同討論。

問題6:五輕關廠的碳權可抵換給國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張家緯投書指出,依國際總量管制概念,一工廠關廠騰出的碳權應收為國家統籌管理,如推行排放交易,碳權也屬國家財產(也就是全民的資產),無權轉移給企業。而依環保署「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增量評估及抵換規劃計算指引」,也未將關廠碳權列為開發行為可採用的抵換來源。

去年的專家會議,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系助理教授李堅明認為,關廠後碳權就應該收回來,不可以自由處分,為何還可以從那裏得到碳權?

不過環保署強調,提出可行的減碳方法及數量,要求國光承諾,並建議環評委員同意將其納入未來假如通過該案時必須履行的負擔,並無違法。

問題7:減碳友善措施是否可行?

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指出,環評書中許多數據都令人質疑,例如六輕除燃煤電廠外,每年要排放4200萬噸二氧化碳,國光石化即使用60%天然氣、40燃油,每年應該還會排放3000萬噸。國光石化與六輕規模相當,國光竟然一年只排1200萬噸,「令人難以置信」。

徐光蓉指出,國光指採取友善措施後每年排放729萬噸,並表示其中100萬噸採取有效措施,但風力、太陽能用每年8760小時計算,「太陽能連晚上都會發電嗎?」還說要去印尼種樹,但三月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清潔發展機制,印尼總共61個計畫,沒有一個是種樹的計畫。

縮小規模後VOC排放從4262噸減到2388噸,徐光蓉質疑,這個數據與中油三輕計算不符,三輕乙烯產能60到80萬公噸,VOC一年2000多公噸,但國光的產能120萬噸,但VOC卻與三輕差不多,令人質疑數據的可信度。

另外環保署建議國光做的碳捕集及封存,並用石灰石加速風化法將二氧化碳以石灰石中和後排入海洋等等措施,也被質疑有些在國外還只停留在研究階段。專家委員陳柄煌認為,應交代那些措施已成熟、那些只在理論或研究階段。

問題8:開發國光石化符合節能減碳?

2008年我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已達11.53噸,排名世界第17,但如果算人口500萬以上的國家,我國排名第6。政府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期程」,2020年要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準。但如國光石化、六輕五期若是開發,到2020年溫氣體排放量會達到420到467百萬公噸,比2005年總排放增加45%。

在2011年3月5日台大舉行的「氣候變遷、產業政策與風險管制」研討會中,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所說,國光石化石不是經濟與環保對立的問題,而是檢視台灣在氣候變遷下,未來20年產業走向的抉擇。

工業部門二氧化碳排放佔全國總排放量約50%,化工業佔工業部門約40%(產值只佔工業部門的19%),石化業又佔化工業的90%,石化業是驅動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來源,高耗能、高排放、高能源密集度產業不符合產業轉型需求。

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表示,馬總統在民國100年元旦文告中提到,台灣經濟必須轉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產業要淘汰。石化業是高汙染、高耗能、低附加價值的產業,但為什麼還可以發展?國光石化如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而設廠,對於政府宣示的節能減碳、環保救國決心,將受到嚴重質疑。

問題9:白海豚影響減輕了嗎?

2010年8月25日「白海豚影響與因應」專家會議做出結論,為保留中華白海豚育幼及覓食廊道,國光石化工業區應外移到退潮時水深10公尺以外。但國光石化在2010年12月3日第三次環評審查時卻強調,這個方案不可行。原因是,填土深度平均約20公尺有工安風險,且工期將長達12~20年。

環保署4月19日新聞稿指出,開發單位基於成本及安全考量,新提出的規模縮小方案並未採納外移方案,這將是未來環評大會否決開發計畫的重要因素。而今天審查會並未討論此項。

國光表示將提撥一億元成立生態、環境及健康保險基金。並在堤頭設置食物誘導設施等等保護措施。且強調造成白海豚南北遷移機率不高。

2011年1月27日第四次環評審查,周蓮香由其團隊成員發表聲明:台灣西海岸族群不到100隻,在這種族群脆弱下不建議設工業區或工業港。雖推測南北遷移造成完全阻斷的機率不高,但仍有許多不確定的長期影響。

團隊強調接受業者委託提出減緩措施,這些措施是建立在「一定要蓋」的前提下,而且這些措施有很高的實驗性質,必須經由嚴格監督,但不代表就可以避免衝擊。

立委田秋堇質疑,國光石化今天對周蓮香團隊的聲明隻字未提,有欺騙之嫌

國光石化600天 還沒回答的問題 (3) 國光石化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 朱淑娟/2011.4.24

國光石化在彰化的開發案暫停,過去600多天裏,各界對於國光石化開發的成本效益有許多討論。過去政府跟企業在強調經濟發展同時,只提到收益,很少提到開發案付出的社會成本。這次中興大學應用經濟學系教授陳吉仲,在國光石化案中提出外部成本的觀念,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問題10:開發國光 成本大?效益大?

陳吉仲在2011年4月21日第五次環評審查提出,國光石化每年效益423到570億不含高鐵無法營運的外部成本724到924億含高鐵無法營運成本高達1507到1707億。因此國光石化投資案帶給社會的總成本高於總效益。

外部成本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健康風險、安全農漁業產品、生態及環境、以及國光石化用水量大,又調撥農業用水,導致彰化地區地層下陷的成本。

國光公司提出的數據跟陳吉仲差異很大,國光公司計算的外部成本218到326億效益2862億,收益大於成本。這些數據差異都有待日後學界進一步探討。

問題11:國光石化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2011年3月5日台大舉行的「氣候變遷、產業政策與風險管制」研討會中,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則認為,國光石化是高度資本密集產業,如兩期計畫都開發,投資額約一兆,如只開發一期,投資額也有5、6千億。即使石化業在節能減碳成效上有壓力,但因為石化業是支柱型產業,有存在的必要。

台綜院是以經濟成長來預測乙烯需求量,但陳吉仲表示,1990國內乙烯自給率38%,1990到1999平均經濟成長率6.24%。而2000年後的乙烯自給率超過95%,2000年到2009年的平均經濟成長率2.65%,顯示乙烯自給率跟經濟成長並沒有直接相關,為何要追求乙烯自給率九成?

台綜院報告指出,石化業可帶動紡織品、皮革、化學材料等產業,而且「向後關聯」大於「向前關聯」。不過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認為剛好相反,因為我國上游原料99%以上都靠進口。評估經濟效果應評估對GDP (國內生產毛額) 或經濟成長的貢獻,而不是評估關聯效果或對產值的影響。

問題12:石化就業關聯性高?

雲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張子見在2010年12月6日環評審查時指出,國光石化表示可提供37萬個就業機會,「相當誇張」,他認為合理的估計,整體的產業關連效果最多是直接效果的四倍,如果直接就業真的有像國光估計的18000人,整體就業效果不會超過8萬人。

張子見指出,從六輕經驗來看,六輕的產業關聯效果就很差,這些年來製造業衰退,服務業雖然增加,但整體就業人口增長排名中部倒數第三,只比苗栗、南投高,顯示六輕對區域經濟效果非常差。

國光石化在2011年4月21日提出的報告書,已修正直接及間接就業人口約3.7~23.5萬人

問題13:乙烯自給率應納入外銷?

半世紀以來,台灣以進口原油、製造輕油、輕油再經裂解產生乙烯、丙烯等石化原料,結合上中下游成為完整的石化產業鏈。到2009年為止,石化指標產品乙烯的產能,已從5.5萬噸成長到目前的404萬噸。

2011年2月11日由台灣綜合研究院所做的「石化工業政策評估書」指出,石化政策目標是2025年「乙烯自給率至少九成」,依經濟成長預測不同分別提出基準方案方案一方案二等三個方案。到2025年乙烯產量分別是:407萬噸659萬噸539萬噸,並以方案一、659萬噸為最佳方案。

方案一,必須興建包括六輕五期、國光石化一期、以及未來因應需求所新增的投資計畫。不過隨著國光停建,經濟部是否修正方案有待觀察。

由於目前我國超過五成石化中游原料外銷,其中包括聚苯乙烯、樹脂、聚乙烯醇外銷比率更超過八成,引發學者對於自給率是否納入外銷的論戰。

前衛生署長、中研院院士陳建仁指出,全球對於汙染產業的作法都是做到國內夠用就好,不是把汙染留在國內,讓石化外銷賺錢。

台綜院的乙烯自給率公式是:總產能/總需求量而總需求量指的是:提供國內中下游產品需求量,以及國外中下游產品出口量。

吉仲認為這種「把外銷也算作自給率」的算法不對。所謂自給率的定義不應該包含出口部份,計算方式應修正為國內總生產量/國內中下游產品對產品的引申需求量。依這個方式計算,我國的乙烯自給率包括三、四、六輕的總產能已超過百分之三百多。

不過台綜院所長許振邦認為,貿易國家計算自給率時都把下游出口算進去,「這是看的角度不同」。我們就有這麼多中下游廠,就需要這麼多需求,全球乙烯進口量只有326萬噸,以後如果國內乙烯增加,如何從市場拿到?價格會增加很多。而所謂的附加價值也不能只看上游,要看整個下游產業。

蕭代基:石化業不要流血輸出

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在2011年4月21日提出「永續發展下的石化產業調整」報告,石化業是高汙染、高耗能、相較於其他製造業屬附加價值偏低的產業。而且台灣的乙烯產量世界排名第九,人均排放第七,已經名列前芧。

蕭代基建議,政府應以「內需為主,外銷為輔」為原則,維護乙烯自給律的目標,應以供應國內中下游產品對乙烯的引申需求量,不要「流血輸出」。

國光石化600天 還沒回答的問題 (4) 觀測不足、選址不當


‧ 朱淑娟/2011.4.24

國光石化許多資料沒有實測,只以電腦模擬。2010年5月31日海岸地型變遷專家會議時,中山大學教授劉祖乾指出,國光石化大面積海埔地抽砂、圍堤、填海造地、築港。這個海域過去缺乏長久海象觀測,國光石化給顧問公司的時間太少,最大缺點就在沒有觀測,只有數值模擬。

問題14:觀測不足、選址不當

2011年4月22日劉祖乾在第五次環評審查會,用了30分鐘提出自己的觀測報告。強調國光石化顧問公司觀測不足、沒有驗證、不同模式沒有整合,這樣的環評結果如何取信於人?國光明顯選址不洽當,基於專業他不會同意開發案。

劉祖乾表示,國光石化預定地的大城濕地就有許多發育良好的潮間帶,是一個複合的沉積系統,這裡也提供很多村民的生計。濁水溪是台灣西海岸輸砂量最高的河流,主要輸砂發生在颱風時,莫拉克颱風每天可到40個百萬噸。

國光石化的人工島位置,正好阻擋濁水溪輸出的水、砂流路,也阻擋沿岸的漂砂路徑。

國光雖然縮小規模,但位置還是在這裡,意義不大。劉祖乾說,國光石化的硬體建設造成地型動力擾動,要數十年才能達到平衡。也就是說,開發對海岸地型地貌、海岸線變遷、以及海岸棲地所造成的影響,要十年為單位才看得出來。

而填海造地在地震時會產生液化。這裡的泥砂可到80%含水,會產生嚴重沉降。這種地方依剛通過的地質法,連陸地都不能建設,為什麼在海裡風險更高的地方可以建設?

問題15:東北季風時會淤積在港口或隔離水道

過去數次環評會中,顧問公司表示,東北季風時會淤積在港口或隔離水道。不過他們認為,只要設置足夠寬的隔離水道,寬400到800公尺,深700公尺,內陸排水可以經由隔離水道往南、北排入西測海域,對內陸防洪排水影響輕微。

彰化環保聯盟副理事長蔡嘉陽表示,開發單位一直未做濁水溪口海底攝影,而這裏可能是很重要的世界一級海底景觀,開發會不會讓這些景觀消失。另外白海豚有特殊廊道需求,但工程可能截斷白海豚廊道,建議留下廊道。而如果因此未來工業區設計要有所改變,那數值要重新模擬。

問題16:開發案將改變流速、流向

劉祖乾指出,如果沒有開發案,漲退潮會同方向一直流,現在好像做了一道牆擋在那裏,潮流就流不過去,從南往北阻擋後,開發區內潮間帶的流向、流速就可能會改變,而潮流改變可能影響生物的擴散,影響生態棲息環境。

整體而言,外界擔心這個區位主要的問題,在海域底牀多屬顆粒較細的泥質沉積物,屬生態豐富地區,易受海流、波浪等動力擾動影響。另外,開發案預計設置隔離水道,但目前隔離水道南側、濁水溪右岸已出現自然形成的沙洲,將導致隔離水道在短期內淤積,失去隔離功能。

工業區是設在濁水溪河口區,依目前國光石化區位配置,也可能造成濁水溪口輸沙堆積作用,在河口形成淤積沙洲,造成排排洪困難。

問題17:國土規畫的原則是什麼?

關於土地資源評估,台綜院在2011年2月17日石化政策環評報告寫的是:「若規畫中的國光石化落腳現有工業區,將排擠台灣本島其餘工業用途之土地。目前規畫彰化大城將對沿海濕地以及海岸資源有一定程度衝擊」。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這種土地資源評估完全沒有指標,正確做法是應提到區位選址、適宜性、脆弱度,以及跟國土規畫的關係、對海岸濕地的直接影響衝擊。

問題18:方案變變變 沒有重新評估

國光石化在這段期間內提出「原方案」、「北移方案」、「縮小規模方案」, 2009年6月9日提出的「原方案」,環評委員表示濁水溪地層多屬易受侵蝕的頁岩、砂岩,含沙量相當高,一旦濁水溪出海口北方被國光石化堵住造成淤積,一旦颱風來襲濁水溪雨量大時,河水會倒流造成內陸地區淹水。

國光石化在2009年9月25日的二階環評範籌界定會議時提出「北移方案」,區位從原來位於大城鄉外海,北移到芳苑鄉及大城鄉之間的外海。

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認為北移方案對環境衝擊較小,彰化環保聯盟副理事長蔡嘉陽認為北移方案更接近大杓鷸、黑嘴鷗棲地,對保育鳥類的傷害更大。

另外,北移方案距離王功、芳苑養殖區更近,對漁民的衝擊更大。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指出,讓人擔憂的前例早已經出現︰之前彰濱工業區留崙尾灣,一退潮就是沙塵暴,變成一個死海,造成漁民困擾。

國光石化600天 還沒回答的問題 (5) 這是我們世代生存的價值


‧ 朱淑娟/2011.4.24

關於國光石化引發的健康風險,在這600多天的環評審查過程中,國內最知名的教授有很精彩的交鋒。不過大體而言,恐怕很少有民眾搞得清楚究竟所謂10-5、10-4,對我的影響是什麼?什麼是可接受風險、什麼又是不可接受?

大城鄉民許立儀在2011年4月21日第五次環評審查會講的這番話,我想比任何精彩的辯論都更能傳達,所謂健康風險對一個住在石化廠附近的民眾而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謹以她的這番話,為這600多天以來對國光石化的觀察畫下句點。未來的執政者在爭辯石化廠的健康風險時,至少想起她的吶喊。

(許立儀發言全文)

坦白講,其實很悲哀、也很荒謬。大家坐在這裏一直在找一個可接受的風險,在我家隔壁已經有一個六輕了,繼續在另外一頭要再蓋一個八輕。所謂「可接受的風險」,在我一個當地人看來,是大城以後到底要增加30人罹癌、還是40人罹癌、還是50人罹癌,大家今天就誠實一點,把這個數據去跟大城人講清楚,問一下我們大城人是不是已經自願承受這個風險?

今天我們一直在算這個風險,誰來承擔?就是我、就是我樓下的爸爸媽媽、就是我的女兒、就是外面那些人。不要再偽善了,或者大家就說清楚,為了石化的永續生存,我們這些人靠著天公伯仔給我們吃的東西,「你們世代生存的價值是一種錯誤,你們要犧牲」,坦白講,我還比較服氣一點。

20幾年前六輕不是也在這裏上演?多少專家學者,多少人在這裏拍胸圃、打包票「沒有問題」,我們做了一個引以為豪的決定。20幾年前一定也沒算到,我家住在六輕北邊,這四個月的惡臭跟誰求償?我的女兒以後如果戴著口罩上學,我要跟誰交代?我的詛咒、我的懷疑、我的沮喪,我該跟這個國家誰求償?

1992年以前,我們台西村從我爸爸出生開始的70年從來沒淹過水,1992年六輕開始抽砂,到1995年賀伯颱風來以後,年年淹水,這是蚵民的責任嗎?這是養蚵的人該死嗎?

這是2011年的國光石化預定地,夕陽牛車海天一色,這是我們世代生存的地方,多麼美。我阿公養我阿爸、我阿爸養我、我養我女兒,世代都靠這塊土地生長。未來我們決定以後,煙囪就在那裏了,我生命裏所有的美好都將不見了。這是我們世代生存的價值,潮來潮去,我們在這裏算什麼?


國光石化600天大事記】

2008.03.14  位於雲林麥寮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進入二階環評(此案未撤)
2009.06.09   國光換地送環評審查,名稱改「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浦地工業區計畫」,開發地點也改到彰化縣大城濕地。

2009.11.03  第三次範籌界定會議,國光提出北移方案
2009.11.10  二階環評籌界定結束
2010.04.13  二階環評首度審查,300多項問題,結論先舉行專家會議
2010.05.31  首場海岸地型變遷專家會議,委員指選址錯誤
2010.06.24  詩人吳晟發表「只能為你唱一首歌」
2010.07.07  三萬民眾認股購買大城濕地,向內政部遞件
2010.07.07  行政院長吳敦義:白海豚有牠生存、游水的路徑,牠也會轉彎的
2010.07.30  經濟部長施顏祥公開表示: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
2010.08.03  1171位學者連署反對國光記者會
2010.08.11  供水方案專家會議結束
2010.08.25  中華白海豚專家會議結束
2010.09.07  溫室氣體專家會議結束
2010.09.07  工業局花300萬元在四大報刊登廣告支持國光石化
2010.10.01  海岸地型變遷專家會議結束
2010.11.06  國光石化預定地舉辦「濁水溪口生態文化祭」
2010.11.11  健康風險專家會議結束
2010.11.13 「反國光、救台灣」總統府前大遊行
2010.12.03  第三次環評審查,國光評估不足,結論補件再審
2010.12.14  經濟部工業局在彰化大城舉辦聽證會,爆發衝突
2010.12.23  大度攔河堰鹿港公聽會,民眾反對興建
2011.01.24  小學生發起寫信給馬總統反對國光石化
2011.01.25  內政部濕地評選漏列大城濕地,民眾於彰化縣政府前遊行抗議
2011.01.25  彰化高中數百名學生戴口罩靜坐:「我要彰化、不要石化」
2011.01.26  千名大學生反國光夜宿環保署
2011.01.27  第四次環評未過,補件擇日再舉行第五次審查
2011.04.03  總統馬英九到大城參加反國光餐會
2011.04.21  22第五次環評審查,做出兩案併陳結論
2011.04.22  總統馬英九宣布不支持國光在彰化設廠
2011.04.22  四大蚵報上架,終結國光預言成真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國光石化停建 公民力量的最大展現


‧朱淑娟/2011.4.23

經過600多天的環評過程,台灣人終於在422地球日這一天終結了國光石化開發案。國光石化從最早政府力挺,中途因公民力量讓政府猶豫,到最後逼得總統馬英九基於選票考量,宣布國光不在彰化設廠。這一切都是公民力量的成果,也是對這600多天以來許許多多公民無私付出,最大的回報。

當然許多人無法接受,馬總統四月三日到彰化參加反國光餐會,終止國光石化的政策已昭然若揭,但卻可以為了營造自己的聲勢,不但把環評會刻意排在422地球日當天,而且還陪上環評專業,做出兩案併陳的模糊結論。

而且最可議的是,為了政治考量什麼都可以陪上,還包括監察院在總統訪濕地隔兩天公布調查報告,指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嚴重,不宜再導入國光石化。不只國家機器介入,連民間組成的永續會都可以在環評會前一天出來演一場戲。試問這些所謂前後任永續會委員,有幾個在這段期間出來反過國光石化的?

還有,為了擔心環評做出有條件通過的結論,漁民、蚵民、學生、學者,大家放下工作,來到環保署門前,沒吃好、沒睡好,用盡所有的心情。得知環評會做成兩案併陳結論,流汗、飆淚。這兩天的環評其實是可以免的,但政治人物為了製造一點聲光效果,連人民的血淚都可以算計進去。

然後在環評會結束後不到一小時內,總統舉行記者會宣布結論,然後又在記者會之後安排接見環保團體,這一連串的戲碼因為演的太像戲,一眼就被看穿。反而讓人民看破手腳,只覺得噁心。如果以為這樣粗劣的戲碼可以塑造個人英雄形像,為選舉加分,那這個政治人物未免也太小看人民了。

然而國光石化能夠中止,是公民力量的最大勝利,也是台灣人民給了自己一個最好的地球日禮物。不論那一黨執政都一樣,永遠只有算計,誰的聲勢強、誰給的壓力大,就往那邊靠。而人民唯有展現能力,才能迫使政治人物改變。

而事實上國光石化也是近30年來公民力量最大的展現,人數最多、範圍最廣,而且多數人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只為了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而戰。甚至許多人在政府機器刻意操作下弄得傷痕累累,但到最後都沒有放棄自己的堅持,也直接感染多人站出來,這也讓人看到台灣公民社會的轉變。

令人遺憾的是,到最後經濟部的新聞稿還在強調八輕多麼重要,接著開始盤算五輕可以不關廠,完全無視於這段段期間以來各界對於石化產業的討論。而環保署也昧於事實,還在強調環評會多麼公正客觀,未站在更高的位置看待馬總統的決定,反倒是環評委員算說了真心話,這麼重大的決策應留給政府決定。

然而人民不必因此而灰心,因為這也證明要促使政府改變,公民社會還要再努力。這段期間民間發起各式各樣美好的辯論,讓全民有機會思考台灣的未來,包括水資源、溫室氣體、國土規畫、以及除了經濟這種線性思維以外的價值選擇。

民主是緩慢細緻的工程,推進的動力永遠在人民素養的成熟,唯有實力展現才能扭轉政策方向。眾多公民的投入,讓國光石化成為活生生的民主教材,對促進未來台灣民主有深切的啟發。我想,這才是國光石化留給台灣社會最大的意義。

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環評結論:兩案併陳 總統:不支持國光在彰化開發


‧ 朱淑娟/2011.4.22 台北報導

國光石化經過600多天環評審查,今天第五次審查終於做出有條件通過不予通過兩方案。而就在環評審查於下午三點左右結束後,總統馬英九在三點四十分舉行記者會,宣布「不會支持國光石化開發案在彰化縣繼續進行」。一般預料,國光石化將於近日主動撤案,不會等到環評大會。

反對國光石化開發的各界,今天持續在環保署前全程監督環評審查,得知最後做成兩案併陳結論,在場所有人都無法接受。因為多數環評委員都認為基於專業,國光石化選址錯誤,包括台大職衛所教授詹長權、中山大學教授劉祖乾都堅決反對放入有條件通過的選項。但最後還是做成兩案併陳的結論。

地球日 環保團體與總統再度不歡而散

各界在環保署前抗議後,接著遊行到總統府前,走到一半就傳來馬總統記者會消息,原本總統預計在今天地球日接見環保團體,但大家無法接受馬總統以政治算計來處理這個全民關注的環境議題,於是預計進入總統府的11人在府前靜坐抗議,最後並未進入總統府。環保團體跟總統再度於地球日不歡而散。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馬總統基於選票考量做出這個宣示,並未真正反省石化業的問題。因為馬總統雖然宣布不支持國光在彰化設廠,但接著又強調不會放棄石化業。廖本全曾多次強調,國光石化不只是選錯地方,而是根本就是錯的事情,國光不在彰化,也有可能在別的地方,令人遺憾。

公民力量的展現

不過,廖本全認為,馬總統雖然基於政治考量做了這個決定,但他今天之所以感受到壓力無法迴避這個議題,這是因為這兩年來人民展現強大力量,逼得他不得不面對。這個結果也是公民力量的覺醒以及勝利。「人民站出來對抗不良體制,台灣社會就一定會成功、一定要成功。」

蔣本基:這是一塊惡地

今天環評會經五個小時討論,主席、台大環工所教授蔣本基展現開放的態度,原本在環評會最後的閉門會議不開放媒體錄意、錄影,但今天全程開放。這對國光石化在這一年十個月環評過程的公民參與,留下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果。

蔣本基在會後用中山大學教授劉祖乾的話指出:「這是一塊惡地」,從區位角度都覺得不好,這個地區空氣汙染已經偏高,在這種情況下很怕國光變成最後一根稻草。而環保團體都希望內政部能將這地方列為國家重要濕地。

他表示,許多專家要求國光石化應做濕地補償,但很可惜國光石化並未提出積極的作法。不論從生態、濕地、中華白海豚來看,這裏都不適合開發。另外要求開發單位應在當地做水工模型、實測,但在有限時間下無法做到。

但他強調,專家小組的任務是提供資訊給環評大會「我主要的工作是把技術講清楚,最後由環評大會主任委員(環保署長)了解」。

委員表態反對有條件通過選項

包括台大職衛所教授詹長權、中山大學教授劉祖乾都堅決反對放入有條件通過的選項。而專家委員包括邵廣昭、李培芬、高瑞琪等人也都表達反對,但強調尊重政府對國光石化的政策。

詹長權認為專家小組應投票以示對自己專業負責。社會付出這麼大的成本討論這個案子,怎麼可以做出這麼模擬兩可、不負責任的決定?這怎麼叫專業?

陳寶郎:我沒什麼話好說

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聽到決議後說:「我沒什麼話好說,尊重環評會決議。」他表示,會找時間好好檢視有條件通過是那些條件,這些條件對於在彰化設廠競爭力改變,會跟股東討論,由股東決定。

馬總統:不會也不能放棄石化業

馬總統在記者會中指出,環評專案小組是在非常困難的挑戰跟決擇之中,根據專業做出這樣的建議,現在是我們政府表態的時候了,我會要求行政院透過經濟部促請國光石化,也就是佔國光石化43%股份的中油公司,在他要舉行的股東大會中,明確表達不會支持國光石化開發案在彰化縣繼續進行。」

但馬總統也強調,「我們一向肯定石化業對台灣的貢獻,石化業當然是台灣重要的產業,我們絕對不會放棄、也不能放棄。」

他強調,這個決定也給我們一個機會重新思考台灣產業結構跟未來走向,包括石化業如何轉型,如何升級,如何朝向高質化發展的機會。

暗留伏筆

而暫停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但卻留下許多伏筆。總統只宣布不支持國光在彰化設廠、並未說國光不蓋。例如原訂民國104年關廠的中油高廠,是否會有變化?國光不在彰化設廠、會不會重新選址?

事實上,國光石化早在2007年就提出位於雲林離島工業區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建廠計畫」。

這個案子經過2007年4月14日、2007年8月31日、2008年2月14日三次環評審查,在2008年3月14日環評大會時,前環保署長陳重信裁示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進入二階環評審查。自此這個案子開發單位未繼續送件、也沒有撤案。

石化產業未來如何走?

之前一再強調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的經濟部,面對國光撤走彰化的因應又是如何?而馬總統說台灣應該有一個永續發展的契機,這個麼契機又要如何把握?這些都留下許多還沒回答的問題。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後龍科技園區駁回 灣寶良田見證土地正義


朱淑娟/2011.4.14 營建署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區委會今天駁回「後龍科技園區農地變更案」,灣寶農民抗爭三年,終於成功守住自己的土地。消息傳來,灣寶、海寶農民喜極而泣,在營建署前深深一鞠躬感謝天地。

灣寶農民的成功不只是自己的成功,更突顯台灣土地徵收的種種不正義,對未來推動土地徵收程序正義、以及公民參與都有指標性的意義。

針對3月10日專案小組審查時委員提出包括:在尚有閒置工業區的情況下再徵收灣寶農地變成為工業區的必要性,以及計畫區內超過七成地主反對被徵收的合理性等問題,今天苗栗縣政府並未進一步說明。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我要春耕 不要抗爭!


‧ 朱淑娟/2011.3.10 

春耕,正是農忙時節,後龍灣寶里、海寶里農民放下農作,今天上午搭兩部遊覽車來到台北,算算這兩年多已經來第12次了。上午剛從後龍出發時還只有幾滴雨,下午一點到了台北,雨卻嘩啦啦啦老實不客氣下了起來。

拿著抗議板子遮雨,順便擋擋帶來的地瓜、剛割下的麥穗、還有蘿蔔乾、菜頭裸…農民洪箱忍不住嘀咕起來:「如果讓這些老人家淋雨感冒,回家又要給他們的兒孫罵了。」頭綁黃色頭巾,雨就順著頭巾上「反對」兩個大字流了一頭一臉,心中默默許願:「老天爺啊,下次可不可以不要再來了啊…..」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後龍科技園區第三次審查爭議仍未釐清 不予補件直送大會決定

反對!灣寶農民今天第12次來到台北陳情
保護自己的土地 絕不退讓


‧ 朱淑娟/2011.3.10 內政部營建署報導

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經過兩年又三個月審查,今天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三次審查,終於有了初步的結果。委員決議,諸多爭議苗栗縣政府無法正面回答,因此依上次會議結論,不再給苗栗縣政府補件機會,將本案直接送大會決定。這對多年來拒絕土地被徵收的居民來說,無疑是一個暫時的勝利。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陳繼鳴表示,區委會專案小組無權表達同意、不同意開發案變更的意見,只是釐清的問題,然後送大會決定。大會可能的結果,包括駁回本案,或如有繼續審查必要,會要求苗栗縣政府補件再審。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灣寶良田存廢 挑戰政府糧食安全決心

三月春耕 苗栗後龍灣寶稻田已陸續插秧
糧荒年代  這些良田即將消失?  

‧朱淑娟/2011.3.9

內政部營建署明日(10)將審查「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畫報告」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這個案子三年來之所以引發社會爭議,主要原因是苗栗縣政府所選的區位334.83公頃(原為362公頃),特定農業區占52.38%、山坡地保育區占42.19%。而其中經辦峻農地重畫的農地占了186公頃,其中又屬特定農業區的占175.41公頃

所謂「經辦竣農地重畫的農地」在農委會的定義指的就是「優良農地」的意思,這種農地在台灣只剩39萬公頃,而經辦竣農地重畫的農地中又屬「特定農業區」,也就是「良田中的良田」,只剩18萬公頃。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真假聽證會】5-5:還全民一場高品質的 國光石化聽證會

朱淑娟/2010.12.17

國光石化聽證會,最後在主席、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拍桌宣佈散會,並未走完既定程序。而且這個會雖名為「聽證會」,卻未依行政程序法較嚴謹的程序辦理,實際上並未達成當初立法院要求舉行聽證會的目的。立法院應檢視這場聽證會,還給人民一個真正高品質的國光石化聽證會。

12月14日在彰化縣大城鄉舉辦的國光石化聽證會,在民眾意見陳述後,原本還有一個程序,讓雙方代表再各發言10分鐘。就在討論是否再讓國光石化說明時,雙方民眾各有不同意見而發生言語衝突,最後主席宣布散會。

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認為,雖然沒有走完最後程序,但最重要的民眾陳述意見部份已完成,因此這場聽證會已完成。會中收集了近90個意見,將紀錄並送給環評委員會「參考」,至於環評委員要如何參考要尊重環評委員的專業。於是球轉了一大圈又回到環評會。

工業局咬住國光石化是民間企業、並非政府的行政計畫,因此要工業局舉辦聽證會「於法無據」,是因為尊重立法院決議才勉強舉辦。國光石化屬不屬於行政計畫見人見智,工業局這種一副「不然你要把我怎麼樣」的態度也無法令人茍同,但依法論法,他要硬坳到底也奈何不了他。

應結合預算法、行政程序法才具法律效力

這個聽證會的由來是10月28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國光石化專案報告會議」所做成的決議,決議文如下:「十八、國光石化興建案造成重大爭議,包括前中研院長及多位院士、1千多位學者、數百位醫師,及諸多環保團體、藝文團體、地方人士等皆提出種種質疑,故經濟部應根據相關規定,就國光石化興建案在3週內啟動,並在2個月內正式舉辦公正公開之聽證程序。」

關鍵在於,這個決議是在專案報告會做成、並非在預算審查會時做成,因此在法律上並不具法律效力。預算審查會做出的決議,依預算法第52條規定,「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因此,如果這個決議是在預算審查時做成,機關單位就要參照法令辦理。至於參照那個法令,依「行政程序法」第54條規定:「依本法或其他法規舉行聽證時,適用本節規定。」

所謂「本節規定」指的是行政程序法第10節所規範的聽證程序,包括嚴謹的事前、流程、會後程序的規定。也就是說,只要在預算審查時做成的決議,依法就要依預算法舉行聽證會,而且必須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另外,立法院如果真要促成一場國光石化聽證會,除了再追究經濟部外。既然經濟部把球丟回給環保署的環評審查會、營建署的區域計畫委員會,那立法院也可以同樣在預算審查時對環保署、營建署再做成決議要求舉行聽證會。

這其中又以環評會最為關鍵,因為如今環評會已成為決定國光石化開發最重要的一張門票。事實上環評法在83年訂定時原在二階段環評有聽證的設計,但民國92年修正為公聽會,近年來許多開發案引發社會重大爭議,環評會的審查無法讓利害關係人充分辯論,因此各界呼籲應重新檢討針對重大爭議開發案,應恢復舉行聽證會,才能凝聚社會共識。

然而修法曠日廢時,如果立法院能在環保署預算審查時做成國光石化案應舉行聽證會的決議,那環保署就必須依決議舉行國光石化聽證會,而且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的嚴謹程序辦理。

雖然預算法52條提到「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然而,環評法並未指「不許舉辦聽證會」,因此環保署不能以此拒絕舉辦聽證會。

讓國光石化聽證會寫歷史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在14日的國光石化聽證會時說:「這是一個歷史時刻」。他說的沒錯,因為國光石化聽證會是自環評法實施以來,第一次在環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前舉行的聽證會,如果工業局有誠意舉辦,這個聽證會的確是一個創造歷史的會議。

然而,工業局的這場聽證會卻是令人大失所望,但各界不應就此放棄,應繼續循其他途徑努力。如今國光石化這一議題已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任何結果對台灣未來都有深遠影響,絕對值得舉行一個高品質的聽證會。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真假聽證會】5-4:行政院要為這場「不正義的聽證會」負起最大責任


‧朱淑娟/2010.12.15

一場原本令人期待的國光石化聽證會,最後在混亂及暴力下草草結束,不但沒有釐清爭議,反而爆發更大的撕裂。白白浪費社會資源事小,經濟部如此草率行事,給全民示範一場「不正義的聽證會」,必須為所有一切負起最大責任。

事到如今,經濟部還強調國光石化聽證會是在立法院要求下才勉強舉辦。然而國光石化環評已進行一年半,經濟部又多次公開表示這是「國家重大政策」,如今這個重大政策已造成社會嚴重對立,除了一再聽到官員說:「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沒看到官方做什麼事去化解社會對立。

為了化解衝突,政府本來就有責任自行舉行聽證會(或任何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的作為),讓爭點有被討論、被釐清的機會。如今還要等到立法院以預算相逼才勉強答應,而既然答應了,還用幾近擺爛的態度去應付。

工業局長杜紫軍說已「盡量參考」行政聽證的做法,副局長連錦漳在聽證會主席台上公開指「這不是依行政程序法辦的聽證會」。請問台灣的「行政聽證會」依什麼法還要討價還價嗎?官員難道會不知道,要辦聽證會唯有行政程序法?

而一場原本應該和平討論、釐清爭議的聽證會,現場卻佈署了數百警力,數百警力卻讓正、反雙方從場外打到場內。連旁觀的人都看得出來,現場來了不少疑似黑道,在現場做盡挑臖的動作才會爆發衝突,連警察也是「冷靜」以待。

經濟部如真有心透過聽證會釐清爭議,也有心讓聽證會和平進行,只要事先找齊雙方代表溝通議程,針對可能的衝突提早化解,憑政府龐大行政機器會辦不到?但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無作為的政府,民眾反要為政府的擺爛付出代價。

而如今經濟部都能花人民納稅錢幫國光石化買廣告了,還能公然說「這不是政府的行政計畫」。而且強調聽證會是應由有權決定的單位舉辦,而只有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有權力決定,因此應由環保署舉辦。

行政程序法第163條寫的是: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

第 164 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誰的政策誰就要負起政策責任,如果經濟部還當國光石化是國家重大政策,能說這不是行政計劃?而自己還是這個重大政策的主管機關,就應該傾聽民意,主動修正政策內容,而不是把衝突與對立丟給環評會去決定。

今天的聽證會草草結束,並沒有完成程序,連列出爭點實質討論都沒有,工業局今天竟然能說會議已完成,不會再舉行聽證會。而自己辦的聽證會自己不參酌修訂政策內容,而是要把會議中收集的民眾發言送給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參考」,這不是刻意扭曲聽證會是什麼?

一個沒有民主素養、只會翻出法條對付人民、連一場聽證會都能弄得棍棒齊飛的政府,要如何保護人民、化解社會對立?

【真假聽證會】5-3:國光石化聽證會 留下17項爭議點應再舉行聽證會釐清


‧ 朱淑娟/2010.12.14彰化大城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在大城鄉舉行的國光石化聽證會,雖然會議在混亂中結束,但60多位民眾發言提供了許多正、反意見,代表當地居民以及各界對於國光石化開發還有許多不同意見。經兩位主持人: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公民參與聯盟朱增宏初步歸納後整理出17項爭議點,未來可再繼續釐清。

但這些只是主席聽現場民眾發言後歸納的爭點,依行政程序法精神(預備聽證),主席擬出的爭點必需再經過正、反雙方確認,最後宣布這些爭點,在正式聽證會時針對這些爭點進行辯論。

然而今天主席連錦漳在混亂中宣布散會,並未再與正、反雙方討論並宣布這些爭點,應至少再舉行一次預備聽證確認爭點,然後再舉行正式的聽證會。

以下是主席針對贊成、反對意見初步擬出的爭點:

1.有關石化業與居民的健康風險要再釐清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指出,依石化業劑量反應函數推估,每年因國光石化營運致癌死亡達4428人,如加上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應會更多。為避免開發對居民的健康風險衝擊,莊秉潔建議國光石化外移到30公里外,煙流只在夏天偶爾會吹到彰化芳苑一帶,這樣可避免全台灣每人損失23天壽命。

正/有住在林園三輕附近民眾表示,住這麼久也沒有什麼事。

反/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指出,石化業會罹癌,高雄人不要石化業。也有大城鄉民指出,小孩在高雄上學,因空氣不好產生過敏現象。

2.關於產能,國光石化的產能是否在其他石化廠已有替代?
正/國光指開發是為了補足五輕104年關廠後國內不足的乙烯生產量

反/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出示證據,指出兩年前林園三輕擴建時,產能從23萬噸提升到80萬噸,已納入五輕關廠後減少的50萬噸乙烯。


3.反對國光石化是否等於反對石化產業?
正/石油公會理事長王明輝指,石化業與民生有關不知道大家在反對什麼。
反/民眾表示,是反對國家繼續擴張石化產能,不是反對石化業。

4.環境影響評估是否足夠審慎?
國光經過一年半的環評,各式各樣的會議不下四、五十場,但今天的聽證會還是爆發衝突,有人質疑環評不具公信力、不夠審慎。

5.關於白海豚的保育,現有區位是否會影響牠的生存環境?

6.國光石化產品是否有一大部分要外銷?
正/有民眾指出,台灣需要石化原料廠。
反/反對者表示汙染產業應以自足就好,不應外銷汙染土地賺汙染錢。

7.產業技術是否能讓國光石化環保做的更好?

8.國光石化提出可促進的就業人數是否誇大?
正/大城國光石化監督委員會總幹事吳仁凱表示,自己要遠離家鄉工作,如果有國光他就可以回鄉了。鄉民代表蔡啟瑞說,彰化有國光吃穿才不會有問題。

反/國光開發數萬漁民將沒工作,國光要老漁民做什麼?就算有工作。漁民做的好好的,為什麼要去國光當清潔工?

9.民意調查是否確實?
前大城鄉長許木棧指民意調查支持率高,但反方指至少一半居民反對。民意支持是開發的前提,要求應檢討民調方式。也有民眾提議應公投。

10.王功的發展可以做大城的表率?
正/王功養蚵漁民後代林煌財說,王功發展十年才有今天漁業成績,大城應發展漁業、觀光。

漢寶漁民洪清山說,十多歲就跟著家裏做蚵農,本來以為老了可以好好過日子,沒想到來了個六輕,現在又要來國光。空氣很重要,漁民發展也很重要。

反/但有民眾指王功與大城條件不一定相同,是否能套用王功模式應再討論。

11.國光石化與國土規劃是否有衝突?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國光石化預定地濁水溪是國寶級濕地,產出乾淨農濃產品,結果被政府打壓說這裏不是國寶級濕地,要開發國光石化,「今天王功漁火節、改天國光爆炸節」。

12.經濟效益估算是否有考慮外部成本?數據應完全公開
中興大學經濟系教授陳吉仲分析,站在經濟角度,國光石化如在彰化設廠反而阻礙他的發展,也阻礙台灣經濟發展。

因為,國光如在彰化設廠,總成本定超過總效益。國光石化的外部成本包括:溫室氣體成本、健康風險成本、安全農漁業產品、生態及環境成本、地層下陷成本,國光本身估計每年300到500億,陳吉仲估計約569~1121億。

13.國光石化對改善地方的貧窮、增進稅收是否真的有幫助?

14.彰化除了國光石化,是否已無其他發展的可能性?
王功漁民游秋玉也指出,台灣要應發展的是觀光,不是繼續賺汙染錢。

15.國光提出許多回饋,這些回饋的真象到底如何?

16.國光石化是否與馬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相符?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國光開發一年排碳2400公噸,不符合節能減碳政策。也有民眾指出,馬總統叫大家不要穿西裝減碳,結果自己引進國光這麼不環保的工業。

17.國光開發對水資源的影響
牧師周明文表示,大城有許多地方「風頭水尾」,為什麼大家窮到要顧肚子?就是因為工業搶水,國光來會吸光水資源。自救會會長林連宗也認為國光石化大量用水將讓彰化地區地層下陷更嚴重。


延伸閱讀:
國光石化 未完成的聽證會 
國光石化聽證會勿流於草率

【真假聽證會】5-2:國光石化 未完成的聽證會



朱淑娟/2010.12.14彰化大城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今天在彰化縣大城鄉舉行「國光石化行政聽證會」,原本各界期待這場聽證會能釐清過去一年半來的開發爭議,結果贊成、反對雙方從場外叫陣到場內,彰化縣政府出動全縣警力隔開兩方,疑似大批黑道到場。


經過五個多小時會議,就在主席將做出決議時,贊成開發的大城鄉東城村長王介男作勢要衝向贊成方陣營與警察拉扯,「大城國光石化監督委員會」總幹事吳仁凱跳上桌丟擲文件叫囂,連同手上戴的佛珠一起丟到縣議員洪宗熠。

洪當場抗議:「你丟到我了你知道嗎?」反對開發的一方齊體怒吼:「暴力、暴力」,主席、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拍桌怒喊「散會」,在沒有做出結論下,結束這場未完成的聽證會。

大城鄉東城村長王介男
大城國光石化監督委員會總幹事吳仁凱(上右)跳上桌丟擲文件叫囂,連同手上戴的佛珠一起丟到縣議員洪宗熠(下)。

國光石化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已進行一年半,結果不但爭議未釐清,反而引發社會更大爭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於日前做成決議,要求工業局應舉行政聽證會,充分社會對話後再繼續環評審查。12月3日在環保署舉行第三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主席決議先舉行聽證會後再繼續環評審查。

國光石化造成大城撕裂

工業局於今日在大城鄉舉辦行政聽證會,會前由大城、芳苑蚵農、以及各地聲援的環保團體,扛著「反國光、救台灣」的黑白大旗,抬棺遊行抗議;到了會場時,拿著紅白旗「要工作」已到現場。

雙方先是指揮車上用廣播相互叫陣,突然紅白旗數名男子衝過中間隔開的警力,跑進黑白旗陣中挑臖並推倒木棺,還拿著木棍、旗杆打人,黑白旗陣一片混亂,木棺毀損。警力隔離失敗,場面已失控了才出手阻擋。

兩邊都是大城、芳苑鄉民,贊成一方表示國光石化將為子弟帶來工作、繁榮地方。反對一方表示國光石化一旦開發,破壞蚵農賴以維生的泥灘地,而且將汙染彰化、雲林的農漁牧。同是鄉親,卻為了國光石化而撕裂。

進到會場後兩方各自坐開,會中數度爆發衝突,贊成國光的一方發言,反對一方就嗆聲;輪到反對一方發言,贊成一方也不示弱大聲回嗆。反對開發案的許小姐上台時,台下一位贊成開發男子用台語罵她「不要臉」,引發許小姐抗議,她的父親隨後上台譴責語言暴力,現場民眾要求道歉但他並不理會。


學者:國光石化興建成本大於收益

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模擬指出,國光石化興建後會讓全台民眾每人壽命減少23天。贊成一方有人指出,但只要有工作、快樂生活,少活23天又何妨?中興大學教授陳吉仲再次表達,國光石化開發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大於收益。

莊秉潔今天到場,帶了許多他研究的報告影本,在上台簡報後,走下台到贊成開發民眾座位區,一一將報告發給贊成開發民眾。他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吸到這種空氣,他重申希望國光考量移到外海30公里興建。

反對興建一方則指出,彰化縣王功好不容易經過10年努力才讓養蚵業全國知名,國光石化興建講將數萬漁民將失業。而且國光石化稱將能為鄉親帶來工作,但事實上年老漁民能做什麼工作?

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國光稱興建是為了補足五輕104年關廠的乙烯生產量,她指出林園三輕擴建乙烯產能從23萬噸擴張到近80萬噸,即將於102年量產,已補足五輕關廠的缺少的量,國光石化的興建理由不足。

所有民眾都發言結束後,主持連錦漳宣布雙方再選出一位表達意見10分鐘,再由國光石化回答20分鐘,這個建議立刻引發台下抗議。朱增宏接著也覺這個安排不妥,因為一開始國光石化已報告了10分鐘。

聽證會流於公聽會形式

部分民眾在會議一開始即提出程序問題,質疑這不是「行政聽證會」、只是「公聽會」,要求工業局說明。民眾指出,這場會議雖名為「行政聽證」,但卻未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

彰化環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直到今天開會許多團體尚未收到開會通知,有團體認為舉辦地點應至少在彰化縣,而非大城鄉。包括聽證日期及場所的決定,都未依行政程序法第55條規定應「預留相當期間」,使當事人有時間參與。

而且會前並未舉行「預備聽證」先列出討論的爭議點,會中限制民眾登記發言三分鐘,不符合行政程序法公開、公平的辯論精神。

另外,會議主席也直接由工業局自行指定由副局長擔任,環保團體請出曾受法務部行政聽證訓練、公民參與聯盟朱增宏到場,工業局同意他與贊成一方的一位代表共列主持人。

(註)行政程序法
第58條,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第62條,主持人於聽證時,就事實或法律問題,詢問當事人
第55條,聽證期日及場所之決定,應視事件之性質,預留相當期間
第106條,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由陳述人簽名或蓋章
第108條,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

應再舉行正式聽證會釐清爭議

包括立委田秋堇、雲林縣環保局都認為今天這場會議只能是公聽會、不能稱為聽證會,要求應再舉行一到兩次。朱增宏也認為今天從贊成、反對雙方的發言只列出部份爭點,未來可再舉行數場,有助於釐清爭議。

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強調,這場聽證會是依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辦理,但國光石化是民間企業,並不是政府的行政計畫,因此並不需要依行政程序法辦理。他表示,今天只是收集意見,將詳實紀錄並公告,送交各相關單位參考。

沒有達到聽證的目的

朱增宏強調,工業局既然願意遵守立法院的決議舉行聽證會,就應遵守行政程序法相關聽證的規定辦理。國光石化開發案贊成、雙方各有說詞,聽證會正好可以讓雙方充分討論,政府也可以廣納各方意見,有助於做出對的決策。

朱增宏表示,國光石化環評走了這麼久都沒有釐清爭議,立法院要求舉行聽證的目的是讓正、反雙方針對這些爭議點充分辯論。而要達到這個目的,正式聽證前應讓雙方共同擬定議題。在正式聽證時,雙方提出意見及根據,主持人也將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再要求說明。

很可惜今天只是初步擬出爭點,但最後主席宣布散會,也沒有將這些爭點做成結論,下次要如何討論?並沒有達到立法院要求舉行聽證會的目的。

陳寶郎目睹大城鄉親撕裂仍說計畫不變

全程在場的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坐在台下,看著贊成、反對雙方爆發衝突,但會後他還是強調目前在彰化大城開發的計畫暫時沒有改變。

反觀當年鹿港反杜邦時,當時鹿港人也發生類似大城人的撕裂,但杜邦立即宣佈因地方溝通不足,撤出鹿港。而當時的總統蔣經國也強調,只要民眾不同意,絕不同意杜邦設廠。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真假聽證會】5-1:國光石化聽證會下周二舉行 民間呼籲:切勿流於草率、對付民意

‧ 朱淑娟/2010.12.11

國光石化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後簡稱環評)已進行了一年半,如此引發社會巨大爭議的開發案,未在進入環評前舉行「聽證會」已屬不當,如今在社會壓力下,由立法院以凍結預算相逼,經濟部才勉強同意,但卻是在3日環評小組過後的第11天(14日)匆促舉行,反引發草率、對付民意的責難。

聽證會是民主程序的體現、也是有機會將國光石化諸多爭議充分辯論的時機,在積極面可以集思廣益、釐清爭議,讓行政機關、環評委員在做出決策前有更充分的資料可參酌。

在消極面還可以避免因充分不足做出偏私、專斷、甚至錯誤的決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在保護官方自己。經濟部切勿草率行事,否則不但白白糟踏了這一個得來不易的聽證機會,而且無助於釐清爭議,反引發更大的民意反撲。

聽證會、公聽會的不同

聽證(Hearing:Anhorung)最早是1723年英國法院判劍橋大學未聽取當事人辯解而撤銷學位,演變為英美自然正義主義的「兩造兼聽」理念。也就是說在爭訟時應給予利害相對人、學者專家充分提供意見、辯論的機會。

我國在民國90年實施行政程序法,其目的在開宗名義第一條就有說明:「本法之制定,乃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以保障民眾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於下列條文規範應或得舉行聽證:

第155條,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第164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
第107條,
一、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
二、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

因此,「聽證會」跟一般的說明會、公聽會、座談會不同。包括行政處分法規命令行政計畫等都可舉行聽證會。

而且聽證會與公聽會的效力不同,一般公聽會或座談會或陳述意見,例如環評審查時開放民眾登記發言,但限制民眾發言時間,而且會中所言、提供證據是否做成記錄、官方是否參考,全憑官方的意思。

但聽證依法必須完整紀錄,行政機關在做決策時必須斟酌聽證時各方提出的意見、證據,聽證紀錄將拘束行政機關裁量。也就是說,聽證會中的討論,最後行政機關在裁決時,是否採納或不採納這些意見,都必須是可受公評。

國光石化是國家重大政策、也是關係台灣未來發展的重大政策,未來如何決定,不是官方說了算,而應該由全民決定。國光石化是否興建已引發巨大反彈,但至今爭議各方並未有一個公開辯論、以及釐清爭議的機會,這也是各界期待國光石化聽證會的主要原因。

經濟部更應把握這個難得機會多方聽取各界意見,否則許多例子已證實,不當通過的環評結論將遭撤銷(中科三期),或環評說造假被判刑(永揚案),不當的行政處分最終還得面對民意及法律的追討。

聽證前應舉行「預備聽證」

聽證會舉行的目的是為了釐清爭議,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應有充分的事前準備,包括足夠的時間通知各關係人、決定討論議題、聽證會主持人的選定(法務部曾辦過聽證主持人訓練班,應由受過訓練者擔任主持人,且可多人,絕非經濟部片面指定)。

而且聽證日期及場所的決定,依行政程序法第55條規定應「預留相當期間」,使當事人有時間參與。試想一個如此複雜的會議,牽涉的關係人這麼多,要找出一個共同時間開會談何容易,絕非像經濟部片面依自己的方便選出一天,事前完成沒有跟關係人討論,一開始就已呈現「權力不對等」的狀況。

於是為了讓正式聽證舉行時能聚焦討論,因此行政程序法第58條有「預備聽證」的設計,用意就是在正式聽證前舉行一次會議,好討論「正式聽證會要討論什麼」,列出討論以及爭議的項目,在正式聽證會才能有效律的討論。

然而這次經濟部舉行的國光石化聽證會最大爭議就是沒有舉行「預備聽證」,而且聽證會舉行的時間來得相當突然。

12月3日環保署舉行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當天立委翁金珠到場提醒環評委員、工業局(局長杜紫軍當天在場),之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做成決議,應先舉行聽證會再舉行環評會,她要求12月3日當天不得做出審查結論,當天主席、台大環工所教授蔣本基即裁示應先舉行聽證會後,再舉行第四次專案小組審查。

或許經濟部會辯解,行政程序法並未強制規定要舉行預備聽證,但舉行聽證會的目的是為了釐清爭議,先舉行預備聽證,事先釐清爭點何需他人要求?而經濟部不但拒絕舉行預備聽證、經別人抗議還不理踩,其手段及心態都相當可議。

流程設計獨斷

從流程設計也可看出經濟部完全曲解聽證會的精神。流程設計如下:主席報告、國光石化簡報、陳述意見、國光石化說明。

行政程序法第62條明訂:主持人應本中立公正之立場主持聽證。然而經濟部卻只讓國光石化簡報、國光石化說明。完全沒有讓其他關係各方簡報、說明的機會。九月時經濟部在台中舉行的石化政策環評說明會,即被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當場質疑議程不公,如今聽證會又出現如此獨斷的設計,這不是在對付民意是什麼?

真正的聽證會流程應該是:主持人說明案由、調查小組說明案件內容、出席者陳述意見、相互詢答、主持及或相關機關發問、當事人得向主持人或相關機關提問,主持人認為當事人意見已充分陳述才可以終結聽證。

聽證會應充分辯論 不得限制發言時間

舉行聽證會的目的既然是為了釐清爭議,各相關人當然必須充分說明、提出證據,整本行政程序法找不到任何限制民眾發言時間的規定。然而經濟部發出的開會通知單竟然是「意見陳述,登記發言,每人以3分鐘為限」。

行政程序法第61條、62條說的是: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主持人還可就事實或法律問題詢問當事人、或要求提出證據。如果一場聽證會無法釐清爭議,依第66條規定還可以再舉行。

真正的聽證會想像的畫面應該是,甲充分說明後,主持人可以針對甲提出的說明問乙,乙的回答跟說明,主持人可回過頭來再問乙,如此交相說明才能一點一點去釐清爭議。絕非如經濟部所言關係人只是片面「意見陳述」,更不應限制民眾發言時間。

聽證會應體現民意、不是對付民意

國光石化開發案已引起社會質疑,包括中研院院士、上千名學者、醫界、社運及文化界連署反對,10多萬民眾願意出錢購買濕地,拒絕國光石化開發。民間反對政府繼續以汙染環境、外銷模式賺錢,多數錢還進了財團口袋,政府要想的是繼續堅持蓋國光石化是否符合主流民意。

而如今好不容易能舉行聽證會釐清爭議,但我們看到經濟部不論從準備時間、流程規畫來看,其「對付民意」的心態表露無遺。在此呼籲經濟部應重新檢視這次聽證會的規畫是否符合民意,一旦悖離民意、民意反撲,下次選舉國民黨要輸的恐怕不只是40萬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