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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魚愈來愈貴,底拖網漁業應逐步退場

農業部水試所實驗證實,體型細小的魚,可以從4公分的網目逃脫。農業部應依此研究,
訂定網目大小規範,減少誤捕機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6.8.18
 
消費者可能注意到了,最近部分魚種價格上漲,直覺是不是魚變少了?這個可能性的確很高。魚變少有幾個原因,其中之一是錯誤的捕魚方式,又以底拖網對海洋生態的殺傷力最大。放任不管,捕到的魚就會更少、更貴。
 
上周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發布新聞指出,在宜蘭灣海域以拖網實驗,證實只要把網目放大二倍到4公分,體型較小或細長的魚,就可以從網中逃脫,降低誤捕到非目標魚種的機率,有助於維護漁業資源與海洋生態。
 
不過,這項研究結果必須農業部進一步行政規範,才能實質改善。除此之外底拖網還有破壞海床、排碳增加的問題。基於保護海洋生態,應輔導業者轉型,生態敏感區要畫設禁漁區、訂定禁漁期,才能終結底拖網的危害。

2026年6月30日 星期二

山豬吊造成無差別殺戮,應全面禁止

 
動保團體在凱道集會,要求全面禁止山豬吊,圖為從山林收集的山豬吊,
它便宜、隨意放置,對動物造成巨大痛苦。
 
同時刊登於
 
朱淑娟2026.6.30
 
周末的台北時晴時雨,動保團體在凱道集會,要求全面禁止山豬吊(彈簧續壓式金屬材質套索陷阱),多隻曾誤中陷阱的狗一跛一跛現身,見證山豬吊之害。牠們還算是幸運的,即時被救援得以截肢保命。沒有即時發現的,就像20236月在大雪山發現的大公熊,因無法掙脫陷阱,最後死於脫水。
 
反對山豬吊最主要的理由,是它太過殘酷。便宜、到處放,任何動物甚至人,都可能誤入陷阱。中了山豬吊會造成劇烈痛苦,骨折、脫水、飢餓、恐慌、痛苦掙扎,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嚴重違反動物福利及國家保育形象。

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宰殺4隻台灣黑熊判無罪,野生動物保育難

 轟動一時的台灣4隻黑熊獵捕、宰殺案,1126日屏東地方法院,
判決被告9人無罪,台灣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陷入保育危機。(/農業部提供)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5.12.2
 
屏東霧台鄉9位原住民,自2020年起三年內,宰殺4隻台灣黑熊、15隻水鹿、3隻野山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其中一隻黑熊,遭2人騎機車「三貼」載運熊屍,沿路嬉鬧擺布,引起反感。201346日,屏東地檢署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41條第1項,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提起公訴。
 
1126日屏東地方法院,判決9人無罪。理由之一,他們都是原住民,獵捕、宰殺保類野生動物是基於「非營利自用」。之二、其中1隻黑熊有危及人類性命之虞。分別符合《野保法》21-1條第1項、21條第1項第1款除罪規定。
 
判決一出,引發質疑。《野保法》21-1條第1項,原本只允許原民基於傳統、祭儀可以獵捕、宰殺野生動物,且必須核准。原民立委爭取增加「非營利自用」,但因爭議過大,經過十多年,最終在今年218日修法成功。
 
如何定義「非營利自用」?因為要自用,就可以任意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三年宰殺這麼多,還包括瀕臨絕種台灣黑熊,能稱為自用?如何評估黑熊有危及人類性命之虞?這項判決,不但沒有釋疑,反而陷入更大的爭議。

2023年6月20日 星期二

一網打盡的底拖網,正在耗損海洋資源

 
 動社將2大桶下雜魚倒在行政院前,要求檢討底拖網對海洋生物的危害。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6.20
 
616日台北午後大雨滂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帶著2大桶、混雜不知名、被底拖網漁業誤捕的魚蝦,倒在行政院前的塑膠布上。「這些全部是小魚小蝦,有23百種,這麼小的白帶魚,我們不等牠長大賣錢,而是當成下雜魚做魚飼料,一公斤3塊到12塊錢,完全違反食物正義跟倫理。」
 
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冒著大雨舉起一隻隻魚蝦,「台灣有800多艘底拖網,每天在台灣周邊橫掃海床,我們要求行政院重視底拖網對海洋生態的危害。」

2023年6月13日 星期二

黑熊之死,農委會要做的不只「沈痛呼籲」

 
麻醉繫放編號93685的黑熊,中套索陷阱(山豬吊)死於脫水,山豬吊對動物危害大,
敏感區應禁用或限用。(/林務局東勢處)
 
本文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3.6.13
 
今年325日由屏科大野保所教授黃美秀研究團隊,麻醉繫放編號93685、紀錄標示「體修長、結實,身上無明顯疤痕」的大公熊,2個多月後卻在大雪山區誤中套索陷阱(山豬吊)死於脫水。農委會長久以來對山豬吊的管理不善再度被韃伐,但事後只發出「沉痛呼籲」、會加強推廣使用改良式獵具的新聞稿。
 
然而,農委會是野保法的主管機關,能做的不只沉痛呼籲、加強推廣,而是要負起立法、行政之責,提出實質降低山豬吊危害動物的辦法。

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放生,做誰的功德、造誰的業?

 放烏龜會長壽的迷思,讓烏龜變成熱門放生物種,捕捉的烏龜在狹窄的空間裏
        反而造成更多傷亡。(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6.5.3

「放生」的原意是「護生」,希望救援被禁錮、遭受暴力、面臨危險的不幸動物。但時代變遷,放生變相為商業活動,各式各樣的蟲魚鳥獸為了滿足放生需求,被買賣或捕捉,過程中反而造成動物痛苦及死亡,而且混亂了生態環境。

這種放生亂相,政府卻幾乎沒在管,日前農委會林務局終於提案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32條,規範「釋放(放生)經飼養的野生動物,應經主管機關同意」,而且還會另訂子法管理放生的程序、種類、數量、區域。也就是說,未來放生要事前「審核」且遵守相關規定,雖然不滿意、但至少有最起碼的管理方式。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初審通過的野保法引發爭議,今復議改成須再協商

林岱樺主動提復議案,野保法修正案改成須黨團協商

文‧朱淑娟 2016.4.20

初審通過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昨天動保團體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抗議後,14日主導通過此案的經濟委員會召委林岱樺昨天承諾,會在今天的經濟委員會中主動提復議案,將初審結論無須黨團協商,改成須黨團協商。今天經濟委員會召委由蘇震清輪值,復議案順利通過。

會議一開始先確認上周的議事錄,蘇震清宣布林岱樺所提復議案內容如下:「針對上周通過的野保法21條、21條之1,原本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之決議,請重新做成本案需交由黨團協商之決議。」

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抗議草率通過原民自用可獵捕野生動物,林岱樺承諾提復議案

動保團體舉手說NO,反對粗糙修法開放原民基於自用可獵捕野生動物

文‧朱淑娟 2016.4.19

今天上午,林岱樺的失信,崩解民進黨與動保團體的信任關係」這篇報導刊出後,動保團體隨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抗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林岱樺,草率通過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所提「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與21條之1」修正案,開放原住民除了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可以獵捕野生動物外,另增加「非營利自用」也可以,並且將事先核准制改成「核准或報備」。另一方面卻擱置共識較高的放生管理法條不審,動保團體要求應重新審議。

由於414日經濟委員會審查此法案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取得林岱樺承諾當天只會詢答,不會逐條審查後,主動打電話給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告知14日經濟委員會中不會逐條討論。

林岱樺的失信,崩解民進黨與動保團體的信任關係

突襲動保團體的立委、跟突襲部屬的農委會主委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4.19

長期以來立法委員跟民間團體建立一種互信關係,共同推動良善立法,促進社會進步。這樣的互信關係得來不易,且是個易碎品,只要一方毀信,互信基礎就會毀於一旦。就在上周立法院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時,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就做出對動保團體失信的事,事先向民團承諾,此案爭議太大,當天只詢答,不會逐條審查。但審查當天卻利用其召委優勢主導通過爭議條文。她的失信,不但讓自己的信用破產,也崩解了民進黨與民團長久以來的信任關係。

這件事的導火線主要是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提出修正「野保法第21條與21條之1。這條原本大意是: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有必要獵捕野生動物時,經核准可免除一些非容許的狩獵行為。孔文吉則提案在「傳統文化、祭儀」之外,另加「非營利自用」。也就是說,過去只能在「傳統文化、祭儀」等特定時間才能狩獵,未來只要基於非營利自用,就無時無刻都可以不受管制。

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幫空心的蔡英文動保政策提點建議

 動物保護應該入憲,宣示動物生命價值,不能當成物任意處置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5.10.6

104日是「世界動物日」,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提出動物保護政策談話
,承諾當選後將訂定「動物保護綱領」,增列動保預算,推動動物福利。這些政策都是正向的,先予以肯定,不過她除了宣示一些普世價值外,並未針對現行動保工作癥結提出解決方案,政策空心到無從評論起。只好來幫她整理一下當前台灣推動動物福利的問題,並期待她未來如真的當選,能有魄力落實動物福利。

首先關於「動物保護綱領」,其實今年24日動物保護法修正案中,已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擬定「動物福利白皮書」,蔡英文的「動物保護綱領」把層級提高是一件好事,但不論白皮書或綱領,都不能流於空談,要有目標、行動、統合資源、並修改法令去解決問題、落實目標。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動物表演干終身學習什麼事?

野柳海洋公園的海獅表演頂彩球、前鰭肢倒立行走、喝醉酒等雜耍馬戲
,這種表演場所竟然是社會教育機構。(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本文同步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5.4.7

上周動保團體呼籲野柳海洋世界、花蓮遠雄海洋公園停止提供海洋哺乳動物表演,立委林淑芬意外點出,這種助長虐殺及殘害的動物表演機構,竟然以動物園之名在教育部主管的《終身學習法》、 《社會教育法》中被列為「社會教育機構」,反而鼓勵學校及民眾去看,她要求這種反教育的法令應立刻廢止。

來看看《終身學習法》中有關終身學習機構的「社會教育機構」包括什麼,有社會教育館、圖書館及圖書資訊館或圖書室、科學教育館或科學類博物館、體育場館、兒童及青少年育樂場館,還有動物園。《社會教育法》的內容大致相同。

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違反動保教育 應禁止野生動物表演

強迫海洋哺乳動物做各種雜耍馬戲,是違反動保教育
的錯誤示範。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朱淑娟 2015.4.1

如果你知道海豚、海獅這些供展演的海洋哺乳動物受到什麼待遇,可能會重新思考,是否應該再去看這些表演。

目前台灣只剩野柳海洋世界、花蓮遠雄海洋公園2個地方在做這類表演,動物被囚禁在狹小空間裡,高頻率的表演場次,配合做出各種違反天性的行為,雜耍馬戲、假裝醉酒、還要供遊客拍照、擁抱,不但飽受折磨,而且也示範許多錯誤的保育教育,動保團體今舉行記者會呼籲應立刻禁止表演。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三義外環道切過石虎棲地 環評退回重審


‧朱淑娟 2014.4.16

環保署環評大會16日審查「台13線三義外環道新闢工程環差分析」,因開路直接穿越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棲地,開路將加速石虎滅絕,大批民眾到場反對。包括農委會林務局、特生中心也希望能再評估開發必要性。

另一方面,包括苗栗縣長劉政鴻等大批民眾到場表達支持,最後環保署長魏國彥決議本案退回專案小組重審,並請開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及苗栗縣政府),考量有無對石虎及其棲地更好的保育措施,並同時開發必要性重審考量必要性、妥適性跟可行性。

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果從因生」 從源頭減少放生、護生爭議


從注重動物福利做起 就能減少放生、護生的爭議

‧朱淑娟/2012.9.26

「放生」的原意是「護生」,希望救援受到被禁錮、暴力、危險、不幸的動物。但時代變遷,人心改變,有些放生變成大型商業行為,悖離護生的原意,導致放生變成一個可能造成更多動物痛苦、危害生態環境的行為。

但另一方面有人堅信放生的護生價值,贊成、反對始終爭議不休。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今天在「積極護生方案國際研討會」中提出「果從因生」觀念,認為只要從源頭做好環境、動物福利、保育,需要救援的動物自然減少。

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馬總統收下史瓦濟蘭贈送「豹頭標本」 保育團體:保育的錯誤示範

‧朱淑娟/2012.4.18

馬英九總統出訪非洲,17日在最後一站史瓦濟蘭接受該國國王贈送「豹頭」標本等禮物,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8日指出,把珍稀動物活體或產製品當禮物送來送去,早就備受國際保育詬病。身為國家元首,馬總統帶頭接受「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錯誤示範,令人遺憾。

研究會表示,史國所贈花豹(Panthera pardus)標本因其華麗皮毛深受盜獵者青睞,導致被大量獵捕,加上棲地遭受嚴重破壞,野生族群數量急遽下降,2008年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受威脅物種紅皮書(The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藝人Selina婚宴不用魚翅 保育組織肯定

華人社會「無翅不成宴」的迷思,導致全球每年約2,600萬~7,300萬
隻鯊魚遭捕殺,以供應對魚翅的需求,婚宴尤其使用過多的魚翅。
(攝影:Paul Hilton 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2011.10.20

藝人Selina(任家萱)將於10月31日舉行婚禮,基於海洋保育,新人將婚宴菜餚中的魚翅換成竹笙。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發出聲明,對新人表示肯定,同時呼籲更多藝人做表帥,婚宴不用魚翅。

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全球每年約有2,600萬~7,300萬隻鯊魚遭到捕殺,以供應魚翅需求。光是用於婚宴料理,數量就十分驚人。根據研究會今年的調查發現,台灣71家國際觀光飯店每年婚宴的魚翅使用量,相當於獵殺92萬~386萬隻鯊魚,10年獵殺數量可達920萬~3,860萬隻,對鯊魚保育及海洋生態造成嚴重威脅。

陳玉敏表示,卵胎生的鯊魚性成熟速度緩慢,且繁殖胎期甚久、胎數甚少,一些種類甚至每一到三年只生下1~2隻幼鯊,幼體需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成年。而且鯊魚是海洋中的頂級掠食者,位於食物鏈頂端,一旦族群崩解,同一海洋生態系其他魚類的多樣性就會受到嚴重威脅。

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研究指出,現有111種鯊魚的生存已出現危機,其中20種受嚴重威脅,25種瀕臨滅絕,另外66種生機脆弱。科學家警告,如果人類持續過度捕撈漁業資源,2048年以後,人類將只剩水母可以食用。

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HSI)代表何燕青(Iris Ho)表示,鼓勵所有新人在選擇婚宴菜餚時,以在地、環保、人道食材為主,永續海洋生態及生命的幸福。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婚宴不吃魚翅 料理照樣美味

 華人社會「無翅不成宴」的迷思,導致全球每年約2,600萬~
7,300萬隻鯊魚遭捕殺,以供應對魚翅的需求,婚宴尤其使用
過多的魚翅(攝影:Paul Hilton 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 朱淑娟/2011.6.16

全球每年約有2,600萬~7,300萬隻鯊魚遭到捕殺,只為了供應人類餐桌上的魚翅,如果所謂美食必須以殘殺為代價,你的選擇會是什麼?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今天公布「台灣國際觀光飯店婚宴魚翅消費調查」,全台76家飯店的婚宴菜單,除了2家不辦中式婚宴的飯店外,其餘74家,有71家都有魚翅料理。

這無疑是一個令人感覺挫敗的調查結果,顯示各式各樣的魚翅餐在台灣的婚宴中還是相當普遍。而即使客人不願意,也要被迫吃到魚翅。主人也因為魚翅料理,每桌要多支付1000~2000元的費用。

一碗魚翅羹,讓已經演化了四億年的鯊魚族群,面臨巨大的
生存危機!魚翅在許多國家已成「眾矢之的」,美國夏威夷州
自2011年7月1日起,禁止持有、販售魚翅湯等相關產品
(攝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不過這三家所謂不主動提供魚翅的飯店也不是完全不提供,據婚宴訂席人員指出,公司基於環保不主動提供魚翅,不過如果客人要求還是會供應。

而光是主動提供魚翅的71家飯店,每年因婚宴所用的魚翅,相當於獵殺92萬~386萬隻鯊魚,10年總計達920萬~3,860萬隻。魚翅並非飲食必須品,而為了吃一個可有可無的料理,卻造成海洋生態重大威脅。

名廚:沒有魚翅一樣能做出美味料理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多數新人前往飯店訂席時,是依照飯店建議。也有新人表示,即使言明不使用魚翅,飯店人員還是會不斷積極推銷,如果不是很堅持,很容易就會動搖。可見全民的保育教育相當重要。

中華美食交流協會理事長阿發師(施建發)說,不用魚翅一樣可做出美味料理。婚宴、壽宴中,如何讓新人、壽星、賓客都吃得安心與心安,對廚師甚至餐飲業者而言,已不只是色香味俱全,還必須兼顧人道與環保。


魚翅價格較高,漁業公司為了節省船艙空間、裝載更多魚翅,
便殘忍地活割魚鰭,將剩下的魚體丟回海中,任鯊魚流血致死
或遭其他魚類攻擊痛苦而死。(攝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不吃魚翅 才符合國際保育潮流

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代表何燕青表示,已有多國政府響應禁吃魚翅、保育鯊魚。例如2007年馬來西亞「自然資源暨環境部」將「魚翅羹」從官方宴會菜單中除名。2009年帛琉將所屬海域劃為鯊魚保護區,禁止商業獵鯊。

2010年美國夏威夷州議會通過立法,自當年7月1日起,除了研究與教學,或取得許可證的餐廳與零售商,否則不許擁有、買賣、販售、或分發魚翅等相關產品。自2011年7月1日起,各餐廳與零售商不准持有或販售魚翅湯等相關產品。

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公告最新鯊魚保育法案。未來在美國水域的船隻禁止保管、支配、持有任何沒有魚體相連的鯊魚鰭。所有被捕獲的鯊魚入港時,魚鰭必須連著魚體,且修訂禁止公海流刺網漁業法,對於未制定與美國類似鯊魚保護法規的國家,商業部長可逕自將該國列入觀察名單。

然而,台灣政府目前對於全世界高度關注的「割鰭棄身」現象,僅消極訂定「…鯊魚漁獲物在運抵首次進入之港口時,鯊魚鰭與鯊魚身之重量比例應不大於百分之五」。何燕青呼籲政府,應以更積極行動因應國際保育趨勢。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兩岸交流吃魚翅、鮑魚?保育團體呼籲 不要醜態畢露

華人社會的「魚翅」迷思,導致全球每年約7千萬隻鯊魚的鰭
,被用在魚翅料理中。現有400多種鯊魚,已有111種生存出現
危機。(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2011.4.27

媒體報導,五月四日交通部觀光局北京辦事處成立周年,為增加陸客來台旅遊,觀光局和中華美食交流協會合作,將在北京舉辦「台灣真情味」百桌千人宴,由國宴22名廚登陸辦桌做台菜,要讓陸客「台灣菜,吃夠夠」。

觀光局原希望讓菜色較平民化,但中華美食交流協會理事長施建發卻說,日前某知名台商宴請安徽省長等人,沒有陸客視為高檔菜色的魚翅及鮑魚,吃得不盡興。他建議觀光局改菜色,讓魚翅、鮑魚等高檔菜色,一樣都不少

兩岸保育團體:別搞奢侈、落後

兩岸動物保育及環保組織也緊急「交流」,呼籲兩岸高層及民間機構:請多交流能提升百姓生存品質及有益生態環境永續的政策,不要交流「奢侈」、「誇富」、無益提升生命品質及永續環境的「落後」活動及政策。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魚翅絕非高檔菜色,不僅沒營養價值,還有重金屬汙染。許多販賣魚翅料理的餐廳及廣告都宣稱,魚翅含豐富蛋白質,且魚翅軟骨還含有抗癌物質,但這都是謊言。

魚翅並非營養食品

研究會表示,從現代營養學角度來看,魚翅並不含有任何有益人體高價值的營養。雖然魚翅含有較高含量蛋白質,但卻屬於纖維蛋白的膠原蛋白,是一種不完全蛋白,其氨基酸的構成不完全,人體對它的吸收率十分有限。

至於食用鯊魚軟骨有防癌、治癌此一說法,在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NCI)與國家輔助與替代療法中心(NCCAM)資助,透過嚴謹設計與執行的替代療法研究中已證實:鯊魚軟骨無助於癌症的預防與治療。全球海洋汙染日益嚴重,海洋生物受到重金屬汙染比例也日漸升高。

香港檢測:10個魚翅 8個含水銀

工業廢水不斷排入海洋,每年進入海洋環境的石油高達2百萬噸以上。已有愈來愈多證據顯示,工業廢水造成海水中重金屬含量變高,加上鯊魚處於海洋食物鏈頂層,當鯊魚捕食遭汙染的魚類,身體裡的重金屬也不斷累積。

2008年香港進行市場抽查發現,10個魚翅就有8個含水銀。除含重金屬外,魚翅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使用雙氧水漂白,因烹飪無法去除水銀或其他重金屬毒性,吃魚翅勢必導致重金屬積累。

衛生單位也呼籲,汞(水銀)在人體內蓄積過程易影響神經,造成運動失調、心理焦慮、眼睛與視力模糊,孕婦兒童應避免食用。

魚翅迷思 吃掉海洋資源 

因為華人社會對「魚翅」的迷思,導致全球每年約有7千萬隻鯊魚的鰭,被用在魚翅料理中。現有400多種鯊魚,已有111種生存出現危機。若鯊魚瀕絕,將導致海洋生態瓦解,危及後代子孫與資源永續。

中國達爾問自然求知社負責人劉慧莉表示,許多環保團體早就在醞釀聯名呼籲環保部、農業部等官方部門的官宴拒絕魚翅。看到台灣媒體提到因為台商宴請安徽省長的「無翅不歡」,真是吃客格調不佳,兩岸雙醜。

研究會呼籲,真正的美食料理高手,是能將平凡的食材,創作出令人驚艷的美食。如果攝取的食物不僅無益人體健康,更是以殘虐動物、危害物種的方式取得,且不利後代子孫資源永續,這種「美食觀」不僅落伍,且令人唾棄。

兩岸動物保育組織懇切呼籲台灣觀光局及中華美食交流協會,重新審思「美食」定義,取消「台灣真情味」千人宴中的魚翅料理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過年不要再吃魚翅囉 四大超商年菜不賣魚翅 按個:讚!

消費者拒吃魚翅 保育海洋 永保安康
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2011.1.13

去年(2010)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23個民間團體,公開呼籲全台四大超商停止販售魚翅年菜」,獲得民眾響應拒吃魚翅。今年重新檢視四大超商年菜菜單,包括7-11、OK、全家等3家業者已不再販售「魚翅年菜」,研究會對此表示肯定,這是台灣民眾力量展現的一大進展。

至於萊爾富在今年年菜預購型錄上仍出現2道魚翅料理,經研究會人員詢問,該公司公關人員表示已事先與廠商溝通不用魚翅,2道料理用的都是「環保魚翅」,並非真的魚翅,型錄疏忽將改進。

消費者拒吃魚翅 展現消費力量

事實上近年來許多民眾用行動支持拒吃魚翅,包括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篇張楊乾兩年前的婚宴首度發起不提供魚翅菜單。台灣公民參與聯盟執行長顏美娟下周女兒的婚宴,也已經要求飯店拿掉魚翅餐。

顏美娟表示,台灣是全球主要消費魚翅的國家之一,也是全球重要的鯊魚漁業國及魚翅出口國,這是台灣之恥。消費者不要忽視自己的力量,吃不吃魚翅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但只要消費時多一點注意,拒吃魚翅卻可以對海洋生態的永續做出貢獻。

不節制捕撈 未來海洋只剩水母可以吃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人類對海洋資源的豪取掠奪,已讓海洋生態岌岌可危。科學家警告,如果持續過度捕撈漁業資源,所有具經濟價值的魚類將在2048年消耗殆盡,未來海中將僅剩水母可以食用。

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2009年發佈的研究報告指出,全球1,045個鯊魚及其相關種類(軟骨魚)中,已有17%面臨滅絕威脅,13%瀕臨滅絕。而全球每年約消耗7千萬隻鯊魚用於魚翅料理。由於鯊魚位於食物鏈頂端,一旦其族群崩解,將導致海洋生態瓦解。

根據全球最重要的魚翅交易中心香港的官方統計,2008年約有9,950公噸的魚翅(含乾魚翅、冷凍魚翅)輸入香港,其中最大的輸入國是西班牙約2,646噸,其次新加坡約1,201噸,台灣位居第三,每年出口魚翅991噸。

台灣鯊魚保育太落伍

目前台灣漁業相關法律僅禁止捕捉、販售、進出口鯨鯊及其產製品,對於其他種鯊魚並無類似限制,甚至未禁止「活割鯊魚鰭、丟棄魚體」的殘酷行為,僅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捕撈鮪魚的相關作業事項中規定,捕獲鯊魚之「鯊魚身與鯊魚鰭應同時同批轉載及卸運」,及鯊魚漁貨物在運抵首次進入港口時,或在海上轉載及進港時「鯊魚鰭與鯊魚身之重量比例應不大於5%」,研究會呼籲政府應更積極回應國際鯊魚保育趨勢。

陳玉敏指出,包括台灣在內的多國漁船在將鯊魚捕捉上船後,為節省船艙空間,便殘忍的割下價值昂貴的魚鰭,將魚身拋回海中。失去鰭的鯊魚因為無法游泳,通常都會流血或窒息而死,或被其他鯊魚啃食。因此魚翅料理不僅威脅鯊魚的永續繁衍,也非常殘忍。

拒吃魚翅 永保安康

此外,由於全球海洋污染日益嚴重,鯊魚又位於海洋食物鏈頂端,2008年一份針對香港的魚翅調查證實,大多數魚翅含汞量超過攝食安全量,吃了反而對身體有害。且魚翅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使用雙氧水漂白;且因烹飪無法去除水銀或其他重金屬毒性,吃魚翅將導致重金屬積累,嚴重影響健康。

呼籲民眾為健康、也為後代子孫環境永續,拒絕魚翅料理。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原住民族獵捕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草案,保育團體指出8點不當,要求舉行聽證會釐清爭議

‧ 朱淑娟/2010.12.22

11月1日,農委會林務局依「野生動動物保育法」公告「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草案,保育團體認為其中8項明顯不當、,要求林務局在正式公告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55條規定,舉行聽證,針對草案內容讓正反雙方辯論,以釐清爭議。

野保法雖明文禁止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第18條),及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第17條),但基於對原住民族文化的尊重,仍開放因傳統文化、祭儀所需准予獵捕野生動物,但需事先申請經核准(第21-1條)。

動物研究會表示,這個條文自93年2月4日公告施行至今已逾6年,仍未依法制訂管理辦法,已造成各縣市政府管制鬆緊不一,完全無法掌握全國野生動物每年實際獵捕數量,尤其保育類野生動物更是深受威脅。

林務局終於訂出管理辦法,並於11月1日公告,但保育團體指出其中8項不合理之處,要求應舉行聽證。

何謂「非定期性」獵捕?

一、草案第4條第2項規定,「…但該獵捕活動係屬非定期性者,應於獵捕活動5日前提出申請」。這不只比原訂30日前申請來得寬鬆,且對於何謂「非定期性」獵捕活動定義不清。為避免濫用,應先將「非定期性」之範疇設定清楚,並說明無法定期的原因與理由。

未說明「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評估機制

二、草案第5條第1項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獵捕申請案件的權力,但對於核准獵捕數量僅以「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前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物種、數量決定之」,卻未說明「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評估機制如何運作。

為避免獵捕造成野生動物生態失衡,建議應以台灣整體野生動物生態調查結果為基礎,納入動物、生態、保育等專業領域專家評估,定期實施全國野生動物保育生態調查,以為各地方主管機關否准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所需狩獵活動之依據,同時可為修訂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的參考。

應增列「觀察員」或「第三公正單位」

三、草案第10條規定,經核准獵捕活動的部落或團體,僅需在活動結束後30日內提出執行報告連同照片,交予各縣市政府「備查」,此外毫無其他積極監督、稽查機制。為確保狩獵行為(包含動物數量及種類、獵捕地區、獵捕方式等)符合原申請內容,應增列「觀察員」或「第三公正單位」等監督稽查。

罰責太輕,不符比例原則

四、依法若違反此管理辦法規定,其罰則為本法第51-1條:「原住民族違反第21-1條第2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或利用一般類野生動物,供傳統文化、祭儀之用或非為買賣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但首次違反者,不罰。

相較於違反本法第17條第1項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且未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本法第49條)」,兩者罰鍰相差太大,違反「平等原則」。

不應開放長期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狩獵

五、6年前原住民立委提案修法的本法第21-1條,將第18條第1項排除,也就是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時,得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

但所謂「保育類」野生動物正是「因族群數量降至危險標準,生存已面臨危機」,「因各地特有或族群數量稀少」,或「其他族群雖未達稀有程度,但生存已面臨危機」之物種。若在辦法公告後,大舉長期開放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狩獵,可能危及族群數量之穩定與相關生態系之平衡。

檢討獵捕、祭儀是否已無需要

六、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主管機關,重新檢討開放獵捕的傳統文化、祭儀範圍。例如有些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是源於過去部落之間競爭、敵對關係,為了訓練保衛部落的戰鬥技能或膽識衍生而來。此類祭儀有些已無此需要,或可採用替代方案,應予排除或提高核准門檻。

核准量應定期公布

七、基於政府資訊公開精神,各縣市政府核准原住民文化、祭儀獵捕活動與否,及相關動物、種類、數量等統計結果,應定期(每季或半年)於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官方網站如實公開。

狩獵不應擴及個人自用

八、原民會與原住民立委,在草案內容公布後,不斷要求開放原住民狩獵應擴及「自用」,且申請單位除了部落、人民團體外,尚需擴及個人,並授權給各縣市政府審議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認定。

支持開放狩獵擴及自用者,相信原住民自律的狩獵與祭儀,並不會危及野生動物生態,卻忽略「獵人—獵物—山產店—饕客」的地下市場結構。

依保育學者黃美秀訪談玉山國家公園內布農族獵人的研究報告,也證實早期獵人並不會特別去獵捕黑熊,通常是為了自我防衛或動物誤觸陷阱,更沒有買賣熊體的情況,後來由於交通便利及漢人文化影響,原住民發現熊比其他獵物的售價更高,熊膽、骨、皮、掌或整隻熊都可賣給平地的漢人,包含中藥藥材商、山產收購者、餐廳營業者等。

過往原住民的狩獵傳統,對生態維護的考量確有其規範與智慧,許多禁忌約束也的確具備剎車作用,不致於大規模或毀滅性的破壞大自然延綿永續的機制。但整體環境的變遷,隨著原住民人口的增加、原漢的交流互動、部落開發與開放帶來的商業化等,都讓原有的狩獵傳統變質。

保育團體指出,許多獵人更是結合漢人,使用現代化獵槍、獸夾等器具,林道、產業道路越修越寬,車輛進入更便利,加上商業販賣的市場機制,早已造成大自然難以回覆的的殺傷力。一旦開放狩獵自用,將使得狩獵更方便,合法掩護非法也更容易,整體狩獵的動物數量更大,流向山產店的動物量也越大。


發起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狗友會、野FUN生態實業公司、台灣永續聯盟、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電磁波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龜崇溪護溪協會

學者連署:靜宜大學生態學系副教授鐘丁茂、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杜文苓、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中心退休研究員陳章波、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中心退休研究員劉小如、麥田診所院長陳真、成功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李鑑慧、交通大學電控工程研究所教授楊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