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違反動保教育 應禁止野生動物表演

強迫海洋哺乳動物做各種雜耍馬戲,是違反動保教育
的錯誤示範。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朱淑娟 2015.4.1

如果你知道海豚、海獅這些供展演的海洋哺乳動物受到什麼待遇,可能會重新思考,是否應該再去看這些表演。

目前台灣只剩野柳海洋世界、花蓮遠雄海洋公園2個地方在做這類表演,動物被囚禁在狹小空間裡,高頻率的表演場次,配合做出各種違反天性的行為,雜耍馬戲、假裝醉酒、還要供遊客拍照、擁抱,不但飽受折磨,而且也示範許多錯誤的保育教育,動保團體今舉行記者會呼籲應立刻禁止表演。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這樣的表演導致動物身心受到嚴重催殘,已出現咬尾巴等異常行為。一份美國海洋哺乳動物清查報告指出,圈養鯨豚最常見的死亡原因是緊迫跟免疫力下降所導致的肺炎。

這類表演也傳達許多負面的訊息,例如要動物表演心情不好時酒醉,而且隨著訓練人員的指令而行動,也在示範野生動物可以像這樣任意控制。

展演動物場所變身文教機構?

荒謬的是,這2 家海洋公園拿到動物園執照,而動物園在《終身學習法》內屬於「社會教育機構」,因此這2個海洋哺乳動物表演場所就變成文教機構,長期以來以各種優惠活動,誘使教師帶學童參觀。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說,九成學童都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看過海洋公園表演,「這要給下一代什麼樣的生命教育?」

立委林淑芬表示,這2個機構是基於賺錢,把野生動物抓來 賣好的門票,違反動物本性,也在教小朋友,人類可以為了賺錢支配、主宰這些動物。

她當場要求教育部代表,應該明文取消這2 個海洋公園為「社會教育機構」,現行法令已有相關規定,例如環保署主管的《環境教育法》中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作業指引」就有規定:「任何申請設施場所設有動物表演者,不予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

應訂定《展演動物管理辦法》,
明文禁止野生動物表演。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現行關於動物表演的法令規定有很多模糊地帶,過去馬戲團、動物園申請進口動物都掛了教育或學術研究的名目,農委會林務局審查時也不會過問動物用途,實際上很多動物都用於表演。

但回應社會的關注,最近林務局已有了改變,最近一次海洋公園要從日本進口海豚就邀動保團體審查後退回。但朱增宏認為,長久之計還是應該訂定《展演動物管理辦法》,明文禁止野生動物表演。

農委會林務局回應,《動物保護法》今年24日公布施行後,增列規定要定義何謂「展演動物及展演動物業者」,預計4月底前可完成草案。另外今年也行文給花蓮縣及新北市政府,查明遠雄、野柳2家機構是否涉虐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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