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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星期二

大安大甲溪聯通管的多重啟示

 
串連大安溪、大甲溪的「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是台中最重要的
供水樞紐,經過18年周折,7/25舉行通水典禮。(/水利署提供)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6.7.28
 
串連大安溪、大甲溪的「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經過18年周折,終於在上周六舉行通水典禮。這個如今成為台中最重要供水樞紐的工程,幾度面臨停止,其中曲折有如翻山越嶺。最後打破僵局的,是經濟部次長賴建信,他願意把人民的心聲,放在工程專業之上,示範一種公共工程與社會相融的精神。
 
賴建信曾說:「這個案子經過10多年還沒放棄,就是認為有興建必要。在不新建水庫下,水資源聯合運用、跨區支援,是一個重要選項。找出一個對環境好、人民可接受、工程可行的方案,才能創造一個圓滿結局。」

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

大安大甲溪十年,一堂珍貴的公民課

農民爭取確保內埔圳水源,終於被接受。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7.3.7

預期台中未來水源供給可能不足,十年前經濟部水利署提出「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計畫」,但因這個位於台中后里的工程經過斷層帶,又有剝奪農業用水之虞,引發農民強烈反對。匆匆十年已過,局面繼續僵持不下,終於今年221日在后里一場說明會中,水利署願意回應民意提出修正案,避開斷層帶、也承諾保障農業用水,讓這個計畫出現再往前走的契機。

而這十年不論對公民、或公部門來說都是一堂珍貴的公民課。后里農民為了保護家鄉、捍衛農業用水站出來,參與每一場環評會、說明會,環評過了繼續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環評結論,官司勝訴後持續追蹤,十年如一日。由於他們的努力,才促使公部門去思索對環境更加友善的方案。

另一個關鍵人物是經濟部次長楊偉甫,過程中他雖然一再強調這項工程已做過斷層調查,也可透過工程手段減少風險,但當行政訴訟輸了之後他決定不上訴,讓此案進二階環評,暫停腳步,為公部門立下一個公民參與的典範。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二階環評要解決實質爭議 不是形式

圖為台中市后里區公館里里長馮詠淮,在大安溪上游的士林壩,
他擔心一旦大安大甲計畫完工,農民用水將被取走更多
(朱淑娟‧攝於2014年6月23日17:00)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 2014.7.15

去年七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卻未進入二階環評,撤銷環評結論。事後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楊偉甫主動回應民意,放棄上訴,讓大安大甲案進入二階環評審查。

這是開發案被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後,官方主動放棄上訴的首例。自此受到此案「啟發」,環保署擔心通過的案子一再被法院撤銷,只要稍有爭議的一律進入二階環評,導致目前進入二階環評的開發案始無前例爆增。

但要提醒,法院只能點出「程序」不足問題,進入二階環評真正要解決的卻是「實質」爭議,如果進入二階環評後還只在形式上做文章,不去解決實質問題的話,一切又回到原點。最後問題不但解決不了,反而因重啟環評而更加擴大。

很可惜,多數進入二階環評的案子就是如此,只是拿舊計畫、用原來的方式在二階環評的程序打轉,對開發者、民眾而言,其實是陷入另一場環評審查的噩夢。

六月底水利署在台中市后里區(大安大甲案開發地),舉行二階環評公開說明會,就出現這種情形。水利署提出的計畫,跟之前、甚至五年前剛提出來的案子一模一樣
,並未針對被撤銷環評的爭議進行實質檢討,后里農民王婉盈當場表示:「這個案子根本行不通,不是在二階環評中增加公民參與就可以交代。」

以下就來談談大安大甲案的例子。

請示範二階環評的實質審查

台中地區水源主要由大安溪鯉魚潭水庫、大甲溪石岡壩供應,兩者合計每天可供水140萬噸,預估2031年將成長到每天168萬噸。為了補足這個缺口,水利署提出大安大甲案。楊偉甫說,計畫是將大安溪、大甲溪兩個系統串連起來,一加一大於二,每天可再多增加供水28萬噸,剛好補足未來用水所需。

此案從2008213日第一次環評起,經多次審查於20097月初審通過,但8月送進評大會確認時,發生八八風災小林村事件,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被質疑是可能原因之一。同樣需要鑿山開隧道的大安大甲案被退回專案小組重審,評估最大雨量可能引發的山崩風險,201010月環評大會通過。

之後居民提起訴訟,北高行去年七月撤銷環評結論,主要有兩個理由,其中之一就是鑿山開隧道風險,另一個則是要求提出確保農業用水的具體作法。

於是大安大甲案二階環評要解決什麼問題就很清楚,其實水利署自己也明白,去年九月九日環評大會時,水利署中水局局長鍾朝恭就承諾二階審查將釐清輸水路開鑿隧道的地層滑動風險、以及農民關心的用水問題。分述如下:

提出確保農業用水的具體做法

首先是,從2006年中科三期要開發時就一直爭議至今的農業用水問題。依水利署資料,中部地區未來新增的28萬噸用水,其中26萬噸就是為了供應中科三期位於后里的兩個園區、以及中科台中基地所需。

2006310日中科三期后里基地通過環評時,國科會(現科技部)還承諾,未來如調用農業用水導致休耕,國科會應協調區內廠商補償。

但很奇怪,水利署從不承認大安大甲案是為了中科三期才有的計畫,而且從20079月中科三期用水聽證會、2008年起水利署的環評過程、一直到上個月的二階環評說明會,水利署都表示,這個計畫不是為了中科、也不會影響農業用水。為什麼不願承認?難道水利署也覺得用納稅人的錢替工業開發水源是不對的事?

關於用水,二階環評中水利署要處理的,就是后里鄉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會長陳欽全問的:「大安大甲工程完工之後,一到枯水期沒水時,科學園區要用的水是固定的,到時農民用水一定會被抽走更多。如果會,有什麼具體做法來確保農業用水?中科廠商要如何補償農業缺水的損失?」

風險溝通,才有助於理解開鑿隧道的風險

大安大甲案有兩個主要工程:鯉魚潭水庫第二原水管、大甲溪輸水路工程,後者是從石崗壩上游右岸約兩百公尺處取水,再開鑿約四公里的輸水隧道,而這也是此案五年來最主要的爭議點之一。

六月底的公開說明會中,后里區各里里長幾乎全數到齊,一面倒反對這項工程,最後會議中斷不歡而散。公館里里長馮詠淮說:「取水口在后里上方,又鄰近車籠埔斷層,如果發生地震輸水管線破掉,后里還會留著嗎?」

居民的疑慮非沒有道理,今年三月經濟部中央地調所公告車籠埔斷層為地質敏感區,另一個為了蓄存大安大甲聯合水源而興建的「后里第二淨水場」,去年十一月也因場址位於三義斷層而被否決開發,成為第一件因通過斷層被否決的水庫設施。

楊偉甫則強調,隧道工程已經相當成熟,任何水庫設施在規畫時都會做斷層調查,他認為大甲溪輸水路工程的山崩風險可透過技術來克服,例如施工時避開主斷層,不要用爆破工法,並增加水庫耐震強度等等。

水利署一再強調工程不會有山崩問題,但為什麼居民不信?馮詠淮說:「因為已經被政府騙太多次了,不管我們問什麼,都說不會、沒有影響。」

或許應該相信水利署的專業評估,但如果只是重覆說「沒有影響」,而不去做風險溝通,例如說明可能的風險是什麼、可以做什麼去避開或取捨風險、甚至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等等,否則沒有被溝通的風險,就永遠無法化解對立。

而且說明會當天居民也質疑,既然「后里第二淨水場」環評已被否決,未來必須更改地點重提,本來配合淨水場位置而設計的大甲溪輸水隧道,也勢必跟著淨水場位置變更而變動。但如今淨水場位置在哪裏都不知道,大安大甲案又原封不動拿出舊的輸水隧道方案出來做二階環評,這樣做是有效跟合理的嗎?

目前有多個開發案都在二階環評中,但可以說沒有一個真正在面對、解決實質的爭議。衷心期待大安大甲案能給大家示範一次,什麼是「二階環評的實質審查」。各方共同討論包括科學辯証、以及面對環境未來發展理性評估。

大安大甲計畫爭議大事記
時間
事件
2008.2.13
為因應中科三期增加的用水,提出大安大甲計畫,第一次環評審查。
2009.8.26
原環評小組初審通過,但八八風災造成小林村事件,環評大會退回專案小組重新評估山崩風險。
2010.10.29
未釐清斷層、用水爭議,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一階環評審查。
2013.7.31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撤銷環評結論。
2013.9.9
水利署主動放棄上訴,環保署尊重,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
2013.11.13
跟此案相關的后二淨水場案,因三義活斷層通過場址,環評否決。
2014.6.23
大安大甲二階環評地方說明會居民一致反對,不歡而散。即將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后里淨水廠要蓋在斷層帶 環評大會否決

大安大甲輸水工程、后里第二淨水場工程,都位於車籠埔等
多個斷層帶周圍,三義斷層更直接垂直切過淨水場。
前者進入二階環評,後者今天決議不予開發

‧朱淑娟 2013.11.13

環保署今天環評大會審查「后里第二淨水場」開發案()因發現三義活動斷層通過場址,環評委員認為一旦發生地震導致淨水場破裂,將影響台中地區供水、后里地區淹水,這些風險都不只是將場址略避開斷層就能令人放心。

最後環評大會接受今年106日第六次環評專案小組建議,否決開發案。未來自來水公司如認為還必要開發,可選其他區位另提新案。

台灣是個斷層多的地區,但關於供水設施位於斷層帶的風險,過去較少受到重視,這個審查結論有助於突顯其重要性。

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斷層帶上蓋淨水場 環評「不予開發」首例

大安大甲輸水工程、后里第二淨水場工程,都位於車籠埔等
多個斷層帶周圍,三義斷層更直接垂直切過淨水場。
前者進入二階環評,後者今天決議不予開發

‧朱淑娟 2013.10.4

環保署今天第六度環評審查「后里第二淨水場」()因發現三義活動斷層通過場址,環評委員認為,一旦發生地震導致淨水場破裂,將影響台中地區供水、后里地區淹水,這些風險都不只是將場址略避開斷層就能令人放心。

最後所有委員初審決議「不予開發」,往後自來水公司如認為還必要開發,可選其他區位另提新案。(這項結論尚需環評大會確認、公告後始生效力)

台灣是個斷層多的地區,但關於供水設施位於斷層帶的風險,過去較少受到重視,這個審查結論有助於突顯其重要性。

后里第二淨水場開發案,是為了引入經濟部水利署「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計畫水源,由於大安大甲案附近有包括車籠埔斷層等多個活動斷層,開發必要性、區位適宜性一再受質疑。淨水場開發案同樣面臨位處斷層帶的疑慮。

本案自2010929日以來歷經6次專案小組審查,曾於2013322日專案小組決議不予開發,但之後201351日環評大會翻案退回專案小組做第六次小組審查(本次),主要就是確認場址通過三義斷層疑慮。

三義斷層確認
通過后里第二淨水場位置

對此自來水公司今提出報告,證實三義斷層分支斷層線通過淨水場場址,呈南北向,斷層線沿著地形崖略微彎曲,為斷面向東,傾角60度之逆衝斷層。自來水公司於是修正區位,將淨水場改設在避開斷層帶二側各50公尺位置。

但環評專案小組主席游繁結認為,自來水公司只強調設施退縮避開斷層線,卻未說明斷層破碎帶有多大,也許設施都在破碎帶內也說不定。如果是的話,一旦發生地震,淨水場會不會破裂、水會不會流出來造成都市大淹水等等風險都沒有交代,無法說服人家這是一個好的場址。

也有委員認為,有斷層通過並非不能開發,但要看是什麼開發,如果是不確定對象 的道路影響就不大,但后里第二淨水場是一個固定開發,位於斷層帶上具有不確定的風險。而且既然水利署、自來水公司都一再強調后里淨水場對台中市供水的重要性,就更應該把場址設在風險較低地區。


公館里長謝謝環評委員
重視斷層對地方的風險

對於審查結論,自來水公司中區工程處處長陳銘璋覺得很無奈,他說台中未來那麼多開發案、都市計畫,用水量將會增加。沒有后里第二淨水場影響很大,而后里地區要另找其他替代區位相當困難。

今天到場的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說,在這三年內自來水公司完全沒有提出替代方案,執意要在斷層帶上興建淨水場,陷台中地區供水、后里居民安危的風險之中,自來水公司應面對今天的審查結果。

后里區公館里里長馮詠淮得知審查結果表示,自來水公司把后里淨水場開發跟后里四個里的自來水幹管開發綁在一起,但他寧願不要開發淨水場。因為淨水場位於整個后里區上方,一旦破裂將造成后里大淹水,這關係到后里居民的生命財產。他謝謝環評委員經過三年後,終於能重視后里人的心聲。

()后里淨水場開發案
為因應中科三期用水,經濟部水利署在台中市后里區開發「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現進入二階環評審查中),為蓄存此開發案水源,自來水公司在台中市后里火車站東南側開發「后里第二淨水場」,33.2公頃的台糖農地。設置處理容量80萬噸的第一段快混池、以及60萬噸的第二段快混池。

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大安大甲溪案環評撤銷後主動進二階 創首例

大安大甲聯合輸水在石岡壩右側取水,進水口是車籠埔斷層,
當地居民擔心開鑿山路導致地層錯動將危及居民安全
                                       
‧朱淑娟 2013.9.9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31日,以「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卻未進入二階環評即搶過而撤銷環評結論。今環評大會討論後續處理,由於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主動提出,願意面對判決結果並依法院意旨進入二階環評審查,最後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

這是自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撤銷以來,首度有開發案在環評結論被撤銷後,環保署以及開發單位水利署主動回應民意,決議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讓公民參與做得更完善。這對往後類似案例也立下良好的風範。

環保署長沈世宏說,做出此決定是因水利署有意願進二階環評審查,他也認為進入二階環評符合法院判決的程序性銜接。至於法院判決中有關實質面的專業問題部分,環保署還是會上訴,但並不影響進入二階環評的決定。

經濟部水利署中水局局長鍾朝恭表示,進入二階審查後會充分尊重民眾意見,釐清包括地層滑動、開鑿隧道的地層問題、以及農民關心的用水。本案原計畫在2018年完成,進入二階審查後預計會延後一年半到兩年時間。

今天開發案所在地多位后里農民也到場表達意見。后里公館里里長馮詠淮說
,后里沒有這個開發案時頂多是輪灌,自從中科來了後就有一點缺水,這很明顯開發是為了中科用水。這個開發案位於地質敏感區,應提出替代方案。

里農民王婉盈表示,之前審查農民多次建議為保障農民用水,應做內埔圳灌溉專管,但在環評審查過程中全都沒被採納,二階環評審查時一定要給農民明確的承諾,不能再像之前的審查對此模糊帶過。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則建議,應先做中部地區水資源政策環評,此案開發主要為了工業用水,中部地區開發是否過頭?是否違背水利署水資源「以供定需」政策?都應該在政策環評中交代清楚。

另外他說,跟本案有關的開發全都在密集地震帶,台灣百年來兩次最嚴重的斷層都在這裏,為什麼要挑戰車籠埔斷層、為什麼在太歲頭上動土? 他希望水利署在二階環評時能考慮替代方案,例如在大甲溪南岸的石岡豐原地區找一處做淨水廠,從鯉魚潭引水做聯合運用,就可輕易避開車籠埔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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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中地區用水主要倚賴大甲溪、大安溪,水利署從20082月起推動「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用水。

此案從20082月到20097月經過四次環評小組審查建議通過,但送到環評大會確認時,剛好發生八八水災,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被認為可能是小林村事件的主因,引發各界對大安大甲輸水工程疑慮,環評大會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審。

接著專案小組再經2010316日、201063日兩度重審後建議通過,20101029日環評大會確認後有條件通過。

兩年六度審查
爭議中環評過關

審查通過所附條件包括:應確保引水不影響大甲、大安流域農田灌溉時程施工不得以爆破方式進行等八項。環保署認為只要水利署確實執行這些減輕環境措施,就沒有環評法所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進入二階段審查的問題。

但張豐年以及多位后里農民抗議,此項工程對環境以及居民居住安全衝擊相當大、且影響農民用水,環保署不應未釐清爭議就草率通過,連同后里農民廖明田、馮詠淮、陳欽全等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731日法院判決環保署、水利署敗訴,撤銷環評結論 。

法院主要見解如下:
(1)環評結論所附條件是否真能化解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事後施工、檢驗,而不是「導因為果」用事先預測來做為不必做二階環評的理由。

(2)這項工程的確可能影響農民灌溉用水,農民多次表達疑慮,但環評結論只說應「確保」不影響,但未指明具體作法,有違行政程序應明確之規定。

大安大甲五年
爭議從未釐清

大安大甲聯合輸水有兩個主要工程,其中「大甲溪輸水路工程」從石崗壩上游右岸約200公尺處取水150萬噸,再開挖4350公尺的輸水隧道。為了蓄存這些水源,由台灣自來水公司計畫興建「后里第二淨水場」(還在環評審查中)

此項工程的爭議包括,輸水工程在石崗壩上游引水,但后里重要的灌溉水源「內埔圳」卻在石崗壩下游,也就是說原本內埔圳可用的水在源頭就給攔走了
后里農民幾乎每一次環評審查都北上陳情,所要求的就是希望給一個不會影響灌溉用水的「明確承諾」。

農民要求的「明確承諾」就是將水引進淨水廠之前,能做一條「內埔圳專管」補注內埔圳,並保障24小時2CMS(一秒2噸水)水量。

此外,大安大甲聯合用水的進水口是車籠埔斷層、后里第二淨水廠是三義斷層,馮詠淮說:「如果地震破掉后里還會留著嗎?」張豐年也不斷提醒,石崗壩當初環評也說沒影響,結果災難發生了。

但這些民眾提出來的明確建議從未被重視,才會直到今年731日水利署中水局在后里區廣福里舉辦輸水工程公聽會時,民眾一片反對聲浪。

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環評搶過 大安大甲輸水工程法院撤銷!

大安大甲聯合輸水在石岡壩右側取水,進水口是車籠埔斷層,
當地居民擔心開鑿山路導致地層錯動將危及居民安全

‧朱淑娟 2013.8.7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31日,撤銷20101029日環評審查通過的「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對環保署來說,環評結論屢被撤銷已經不是新聞;但對水利署來說,卻是這項工程五年來風風雨雨的一大警訊,如果水利署能勇於面對這次判決,而不是附和環保署依慣例上訴,反而會獲得人民肯定。

大台中地區用水主要倚賴大甲溪、大安溪,水利署從20082月起推動「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用水。

此案從20082月到20097月經過四次環評小組審查建議通過,但送到環評大會確認時,剛好發生八八水災,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被認為可能是小林村事件的主因,引發各界對大安大甲輸水工程疑慮,環評大會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審。

接著專案小組再經2010316日、201063日兩度重審後建議通過,20101029日環評大會確認後有條件通過。

兩年六度審查
爭議中環評過關

審查通過所附條件包括:應確保引水不影響大甲、大安流域農田灌溉時程施工不得以爆破方式進行等八項。環保署認為只要水利署確實執行這些減輕環境措施,就沒有環評法所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進入二階段審查的問題。

但台中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等人抗議,此項工程對環境以及居民居住安全衝擊相當大、且影響農民用水,環保署不應未釐清爭議就草率通過,連同后里農民廖明田、馮詠淮、陳欽全等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731日法院判決環保署、水利署敗訴,撤銷環評結論 。

法院主要見解如下:
(1)環評結論所附條件是否真能化解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事後施工、檢驗,而不是「導因為果」用事先預測來做為不必做二階環評的理由。

(2)這項工程的確可能影響農民灌溉用水,農民多次表達疑慮,但環評結論只說應「確保」不影響,但未指明具體作法,有違行政程序應明確之規定。

對於法院判決,環保署認為,環評審查通過所附條件,是要求開發單位在環評書承諾事項之外,另外還要多做的承諾。這些承諾是否確實執行有事後監督機制,因此環評結論以此認定已無環境影響之虞不需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並無不合法。

水利署署長楊偉甫則表示,水利署在規劃這項輸水工程前就已了解相關風險,對於環評所附條件一定會確實執行。不過他也認為,在環評過程中或許有些跟民眾溝通的部分沒有做的很好,審查很快跳過去就通過了,這應該只是程序問題,問題不大。水利署會配合環保署,如果能利用上訴機會說明應有助於釐清爭議。

大安大甲五年
爭議從未釐清

楊偉甫雖然能坦承溝通或有不足之處,但這個案子審查過程其實不只是溝通的問題而已,而是環評委員從未認真處理人民疑慮就匆促通過,才會有如今官司的結果。水利署工程何其多,不「真正檢討」,往後相同爭議必然一再出現。

首先,大安大甲聯合輸水有兩個主要工程,其中「大甲溪輸水路工程」從石崗壩上游右岸約200公尺處取水150萬噸,再開挖4350公尺的輸水隧道。為了蓄存這些水源,由台灣自來水公司計畫興建「后里第二淨水場」(還在環評審查中)

然而,不論水利署、自來水公司在說明會、環評會中都一再強調,這個工程「有助於大台中地區穩定供水」。但后里區公館里里長馮詠淮說,民生用水10多年來沒人關心,明明是為了中科三期用水才有的計畫。對此水利署一開始都未正面回應,水利署副總工程司江明郎在201063日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時終於也不否認這個開發案「的確可供給中科三期用水」。為什麼一開始就不說實話?

另外,輸水工程在石崗壩上游引水,但后里重要的灌溉水源「內埔圳」卻在石崗壩下游,也就是說原本內埔圳可用的水在源頭就給攔走了。后里農民幾乎每一次環評審查都北上陳情,所要求的就是希望給一個不會影響灌溉用水的「明確承諾」。

后里鄉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會長廖明田說,內埔圳的水現在輪灌三天半灌18小時、 后里圳要五天半才灌一次。如把水搶走,將影響800甲農田、水稻、花及雜作。

農民要求的「明確承諾」就是將水引進淨水廠之前,能做一條「內埔圳專管」補注內埔圳,並保障24小時2CMS(一秒2噸水)水量。

但在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會時,環評委員卻未處理農民意見就含糊通過。甚至在今年51日環評大會審查「后里第二淨水場」案時,也未重視農民的訴求。水利署、自來水公司、農委會推來推去,就是沒人要付拉專管的費用。水利署既要為中科三期業者用水而影響農民用水,就該補償受影響農民的權利,這不只合情合理、更是符合公平正義。

還有,大安大甲聯合用水的進水口是車籠埔斷層、后里第二淨水廠是三義斷層,馮詠淮說:「如果地震破掉后里還會留著嗎?」張豐年也不斷提醒,石崗壩當初環評也說沒影響,結果災難發生了。

但這些民眾提出來的明確建議從未被重視,才會直到今年731日水利署中水局在后里區廣福里舉辦輸水工程公聽會時,民眾一片反對聲浪。

馮詠淮也建議水利署,考慮直接從大甲溪沿岸引流,不要開鑿山壁,這樣山區土石不會鬆動,不用擔心山崩,居民當然不會反對。

張豐年再次建議,環保署、水利署既然敗訴,針對這些疑慮就應重新舉行會議釐清,輸水隧道本來就有潛在危險,大安大甲聯合輸水工程並非沒有替代方案,例如在豐原或石岡再設一處淨水場等等,都能改善目前的用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