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全國首例 永揚垃圾場偽造環評書判有罪


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村民今在台南高等法院前,感謝司法還給環境正義。嶺南村民反垃圾場抗爭10年,許多阿公阿嬤聽到判決結果喜極而泣。


‧ 朱淑娟/2010.11.30

台南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評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垃圾場業主黃淼湖1年有期徒刑,受託撰寫環評書顧問公司(十山公司)莊豐卿、葉松源等兩人各9個月有期徒刑,被告等人均不得上訴。

環評書造假判刑首例

這是全國第一件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依環評法第20條被判刑的首例。這項判決,對開發單位、以及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來說都是一大警惕。

環評法20條明訂,(環評書)...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款。

反永揚垃圾場自救會總幹事、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表示,這項判決也看出環評法的諸多缺失,例如業者自行委託製作的環評書,為了維護開發公司利益可能造假環評書,連環評委員都受蒙蔽,以至於用錯誤的資訊做出錯誤的判斷。

他建議環保署應修正環評法,要求業者將調查及撰寫環說書費用交由環保署,委託公正第三單位,顧問公司才能在沒有壓力下做出正確的環說書。

公民參與聯盟執行長顏美娟表示,這項判決顯示當初環評開發審查未公開透明,公民參與不足,而讓永揚偽造有機可乘。未來相關審查更應公開透明,且事前就應舉行開說明會讓居民充分參與。

環評書造假  信賴不足以保護

這份判決是對個人責任,至於是否撤銷永揚垃圾場許可沒有拘束力。

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表示,法院判決證實環評書的確有誤,已有足夠理由撤銷永揚許可,台南縣政府不能昧於事實。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但書中雖有提到,如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就不應撤銷。但王毓正認為,永揚案的撤銷不涉及公益,只有廠商私利。

另外,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規定,當事人如果提供不正確資料或不完全陳述,「信賴」(指政府當時做成的審查結論並許可,人民應受到信賴保護)就不值得保護。因此,台南縣政府在撤銷永揚環評結論後,依此項規定,自然沒有依行政程序法第120條規定,請求台南縣政府補償的道理。

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張晃彰之前指出,依規定掩埋場不應設在地下水地區,因為垃圾滲汙水一定會汙染土壤及地下水。如果當地有地下水,台南縣政府就不應同意設置,通過了就必須要追究責任。

台南縣:再討論   永揚:暫不回應

台南縣環保局則表示,還要再舉行環評大會聽取各界意見再決定是否撤銷永揚許可。陳顯茂要求,台南縣長蘇煥智曾公開承諾,只要永揚案判有罪立即撤銷,他要求蘇應信守承諾,在卸任前撤銷永揚許可。如台南縣環保局要舉行環評大會,應本於公正、公開原則,通知環保團體到場陳述意見。

對於判決結果,永揚公司總經理粱泉欽表示尚未看到判決書,今天不便回應。

法官:環評書「務必誠實記載」

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其目的在「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環境影響說明書務必誠實記載」,否則「環評審查勢必產生錯誤的風險」,有害於環境保護及附近居民之住居安全與安寧。

法官強調,被告等3人為謀一己之投資收益與事業發展,共同以明知不實之事項記錄於環評書,這種行為可能造成永揚垃圾場附近之環境無從挽回之傷害,並嚴重破壞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正確性與公信性。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90年通過環評後爆發環評書、以及永揚公司設置許可(含試營運計畫書)內容多處造假,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官陳鋕銘、林仲斌於95年9月起訴。法院審理時,被告雖坦承部分環評內容錯誤,但強調是「誤植」,台南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決被告無罪。

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認為,永揚公司偽造環評書事證明確,之後檢察官不服向台南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今天台南高等法院判決。

三項有罪理由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下列三項有罪理由,並指出有事證足以認為是「明知不實之事項而記載」:

一、聚落與民宅距離部分:這項指的是,業者明知掩埋場離民宅最近只有155公尺,但環評書卻說垃圾場半徑1.5公里無村落。

二、有無既存聯外道路部分:這項指的是,89年場址到縣道南99線之間並沒有道路,但依規定設置垃圾場要有聯外道路,環評書即造假有聯外道路。

三、是否為中度地震帶及場址與觸口斷層距離部分:這項指的是,依台灣地區震區劃分,垃圾場的區域是重度地震區,但環說書卻稱這裏是中度地震區。

至於環保團體指證掩埋場有地下水,但業者卻稱地下水層20公尺以上都無地下水、業者造假民調等,法官認為不能證明業者有偽造或故意不實記載。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請大台南市長賴清德兌現承諾 撤銷永揚垃圾場

‧朱淑娟/2010.11.26

針對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經過1年7個月的專家會議調查,結論指出永揚垃圾場預定地有斷層地下水,而且地下水往東南流。環保團體在五都選舉前一天將地下水結論提送台南高等法院審判法官及大台南市長2位候選人,請法官做為判決參考,也希望下一屆台南市長依此結論撤銷永揚許可。

(候選人賴清德曾公開表示:「當選就撤銷永揚案」),如今賴清德已當選台南縣長,環保團體請賴兌現承諾。)

台南市環保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11月30日(周二)台南高等法院將對永揚公司涉偽造地表下20公尺無地下水進行審理宣判,環保團體也提醒台南縣長蘇煥智不要忘了承諾,如果11月30日法院判定永揚公司偽造文書有罪定讞,請蘇務必在卸任前兌現承諾撤銷永揚場址許可

(蘇煥智之前承諾,只要證實有斷層通過即撤銷場址,但已跳票一次)

東山鄉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表示,永揚場址地下水豐沛,永揚公司於91年2月之水土保持計畫書已明確記載地表下1公尺就有地下水,但卻分別於91年5月、6月定稿之環評書及設置許可文件偽造地表下20公尺無地下水。

陳顯茂指出,永揚公司環評書偽造動機是為了誤導環評審查通過,而「開發作業環評作業準則」及「一般廢棄物掩埋場設置規範」已規定有地下水的地方不宜設垃圾掩埋場。由此可見永揚公司為通過環評有明知偽造的動機,並非如一審所稱是「誤植」,請台南高等法院公正審理以捍衛大台南水資源安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 環保團體近個月來進行地下水位自動連續量測,發現11月11日一天雨量僅25mm,但在永揚場址砂岩破碎帶由北往南4口井的地下水位上升1.39m、0.277m、4.28m、2.37公尺,由此推論砂岩破碎帶的地下水相連通,如設掩埋垃圾可能汙染地下水。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環評承諾做不到?中科四期環評結論要變更

朱淑娟/2010.11.24台北報導

爭議一時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去年10月30日通過環評審查,今年4月核備,不到半年,當初一些重要的環評結論,中科管理局評估做不到。

另外針對二林園區放流水排放到那,當時環評審查時因爭議過大,最後結論只列出3個可行方案,請中科再評估後選出其一另提「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審查。

針對以上變更,中科管理局提出「環評差異分析」變更環評結論,今環保署邀學者舉行譗詢會議(尚未實質環評審查)。

5項變更,3項被批放寬、1項「官大學問大」

二林園區總計變更5項結論,除了相思寮保留獲得委員支持外,其中3項被委員質疑放寬原來結論,而且這些都是當初審查時較大的爭議,好不容易辛苦審查的結論,中科說變就變,如果沒有合理解釋,有委員當場表示「不會接受」。

另一項海洋放流方案,未依環評結論先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檢討各方案,而是直接依「政策指示」選「吳敦義版」。委員、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林鎮洋批這是「官大學問大」。

中科副局長:變更是因為本來就做不到

對於委員質疑中科不應任意更動環評結論,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郭坤明表示,這些在環評時他一再表達做不到,但就是被放入環評結論中。他說的沒錯,的確有些事項他一再表達有困難,但環保署的環評會並未採納,只急著說服外界而急著通過。不過話說回來,做不到的事未何不第一時間反應?這是得了便宜。

例如,環評結論要求化學品要用REACH管制,但中科的環評書從頭到尾都只承諾「登錄」。預料中科四期這些環評結論變更將引發外界質疑,而這筆帳究竟要算在中科頭上、還是環保署的環評審查不確實?

另外,會中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建議將這5項變更分割成兩案。一是比較沒爭議的相思寮住戶保留、海洋放流成一案。另外3項比較有爭議的成一案。對此郭坤明未置可否,但表示會依委員意見修正,接下來將進入實質審查。

(左紅線是新海放路線,右紅線是原濁水溪方案。(路線:彰129-農業道路-縣道150-莿仔埤圳及路上厝圳旁道路-彰167-縣道152-農業道路-濁水溪堤岸道路-濁水溪河川區域線北側潮間帶低潮線往外3公里,長約34公里)


變更1:放流水方案採「吳敦義版」

原環評結論:開發單位所提「舊濁水溪方案」及「濁水溪方案」等2項放流水排放方案,均屬可接受之方案,開發單位應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檢討後,採行較佳方案。

附帶建議,中科承諾依行政院政策指示將廢水排放於河口潮間帶低潮線再向海洋延伸至少3公里之方案(吳敦義版)。

所謂「舊濁水溪方案」是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濁水溪方案」,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

變更:採吳敦義版,且與原環評結論中濁水溪兩方案路線完全不同,是一條新路。

放流水是中科四期審查過程中引發最多爭議的項目,原提出「舊濁水溪方案」引發彰化漁民抗議後,改濁水溪方案,雲林縣農民也抗議,後來吳敦義接受建議,提出相較於原兩方案對漁民衝擊較小的「吳敦義版」。

林鎮洋質疑,中科預定民國102年放流專管完工會不會太趕了?是否用招商理由走一步算一步?而且放流專管經過地層下陷區,挖明管對環境衝擊大,如果遇到地震,廢水管破裂會不會汙染土壤及地下水?這些都要交代。

成功大學教授李俊璋卻說,海放案已越過牡蠣養殖區,對養殖區影響已很小,原結論中的放流水限值已經不必這麼嚴了要檢討。

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郭坤明強調,盡量以環評結論變更最少為原則,至於為何選「吳敦義版」,他指出新的放流水方案避開濁水溪出海口,在大城鄉沿岸外海8.7公里管線,水深20米,可維護養殖漁業,並減輕承受水體負荷。

不過他不否認選這個方案是「符合政策指示、能夠安定民心的方案」。他也承諾即使做海放管,但放流水限值會用環評結論的高標準。

變更2:voc抵換方式非實質減量

原環評結論:本案揮發性有機汙染物排放量以每年800公噸為上限,並應採行排放量增量抵換方式,以具有同等之空氣品質維護效益,相關抵換措施應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變更為:其中400噸由協助區外廠商改善進行抵減,其餘400噸由中科一、二期尚未使用的排放移撥。

有委員質疑,中科一、二期為什麼有這麼多剩餘量可以移撥?中科三期后里基地環評結論也從中科一、二期移撥250噸,現在又要給中科四期,是當初核給的量太寬鬆了嗎?

也有委員質疑,中科一、二期在台中,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在彰化,用抵換的方式,無助於彰化地區的實質減量。而且目前彰化的懸浮微粒已是三級空品區,其他四項汙染物是二級防治區,已是空氣不良區域,如何能再增加二林園區的汙染?二林園區的voc抵換方案一定要「做到當地實質減量」。

敦坤明回答,中科一、二期當初規劃是光電業者,沒想到卻招來很多精密廠商,減量效果很好,所以還有抵換空間。

(註:核可量並不是中科的資產,用多少是多少,沒用到核可量的部份要收回才合理,環保署不強調這個,卻讓不同地區開發案做不合理的抵換)

變更3:化學品管制從「強制」依REACH規定變成「參考」

原環評結論:化學品管制部分,開發單位應確保進駐廠商生產、輸入或使用每年大於1公噸之物質,其原料供應商應取得歐洲化學總署(ECHA)之廠商及物質註冊號碼,並應依歐盟REACH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化學品管理。

變更:「參考」歐盟REACH制度的精神,進駐廠商生產、輸入或使用每年大於一公噸之物質者,將由「開發單位」核發註冊碼,進行化學品管制。

政治大學副教授杜文苓當初力戰環保署,最後才逼得環保署做出REACH管制的結論,如今中科一句做不到說改就改,一切努力化為烏有。預料未來實質審查時環保團體一定會追討這個出爾反爾。

台北科技大學教授林鎮洋表示,當初就是因大家對廠商化學品不放心,才會要求用REACH管制,現在卻要鬆綁,除非有很大的理由,否則很難接受。

清華大學教授凌永健也對此表示「難以同意」。他說,當初大家對REACH管制寄予厚望,審查時已經把一些滯礙難行的部份去掉,這個制度對國家是有正面意義的,「你現在說不可行,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困難」。

中科對此的解釋是光電業主要原料供應來自日本,實在無法要求原料供應商取得REACH註冊號碼。而且基於商業機密及成本考量,除了在歐盟製造、或有產品銷往歐盟,一般原料供應商不會去註冊。

變更4:專管完成後廠商才進駐變更不必了

原環評結論: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

變更: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前,廠商排放之放流水須100%回收。中科表示,是因為一家醫療器材業者申請於100年進駐,顧及招商才變更。

委員、台大教授洪振發質疑,所謂放流水100%回收要如何回收、如何再利用?會不會是偷渡?環評結論是嚴肅的,不說清楚人家會質疑環評作假。

變更5:保留相思寮住戶及耕地被肯定、但還有散戶未保留

原環評結論無規定,變更後:現住戶保留區從0,變更為1.99公頃;農地保留區從0,變更為2.69公頃,總計相思寮+萬合農場聚落,住戶+農地總計保留4.68公頃。二林園區開發面積從631.1公頃,縮為626.42公頃。

今天中科資料只呈現相思寮及萬合農場保留,讓委員誤以為相思寮農民住家都保留了,多數委員對此案表示支持。但事實上,在相思寮聚落北側、農場巷聚落還有4戶散戶無法保留,住民王錫溪、陳正宗、洪景村等人,上周北上台北見吳敦義,希望也能保留他們的住家。預料未來他們也會持續提出訴求。


(今天出席委員)

鄭福田/台大環工所教授(主席)
李俊璋/成功大學工業衛生暨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
林鎮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
洪振發/台灣大學工程科學與海洋工程系教授
歐陽嶠暉/中央大學榮譽教授
凌永健/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
吳再益/台灣綜合研究院代理院長
陳莉/中華大學土木與工程資訊系教授
李素馨/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 教授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永揚專家會議結束 場址有斷層、地下水往東南

(圖: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村民,今天在會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模擬不能當結論,專家會議要有公信」。)


朱淑娟/2010.11.23台北報導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從去年5月組成「專家會議(註1)
,經過1年7個月,總計舉行10次會議,今天結束。結論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地下水方面,結論顯示場址地下水流向由西邊往東邊流,到場址東側時再轉往東南方。

這個結論已證實永揚場址有斷層通過、有地下水,只要環保署或台南縣政府有所作為,已有充分證據可以撤銷永揚垃圾掩埋場,但環保署強調專家會議不作行政決定,只會將結論交由台南縣政府「參考」是否撤銷永揚場址。

(圖為永揚垃圾場預定地,右下方黃色小長塊是汙水處理廠,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紅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


專家公開的態度值得喝采

今天最特別的是,過去環保署的環評會議、專家會議自訂一個「閉門會議」規定,也就是環保團體或民眾可以參與討論並交換意見,但真正做決定的討論卻是在會後的所謂「閉門會議」舉行,這時民眾都要出場。

今天,包括公民參與聯盟朱增宏、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教師聯盟吳麗慧等推動公民參與單位都強調,「既然是專業的、科學的討論,為什麼要閉門?」

雖然環保署、台南縣環保局官員一再阻止開放民眾參與會後討論,並表示這違反規定(誰的規定?)最後專家委員展現公開的氣度,讓環保團體與民眾在場,最後在充分公民參與、以及雙方高水準的討論下結束永揚專家會議。

永揚專家會議勘稱環保署最典型的專家會議,不但專家與環保團體都能展現專業,永揚公司雖然是爭議焦點,但也以公開的態度,出資且配合會議。主席、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葉弘德,以及在場專家委員最後的公開態度,促成永揚專家會議留下一個還算圓滿的句點。

專家會議結論「僅供參考」

不過在經過1年7個月、永揚公司及環保團體總計花了上千萬的調查費,10多位國內頂尖地質及地下水學者、以及台南環保團體全心投入後,得到的是一個「沒有法律效力」、「僅供參考」的結論。

結論雖然只是「僅供參考」,但已得來不易,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覺得非常欣慰,至少這個結論證實永揚垃圾場現場有斷層、有裂隙帶、有地下水,就是不適合做垃圾掩埋場,不論未來台南縣政府也好、法院也好,都不能抹滅這個事實。台大醫師、台南環盟許立民表示:「這是小贏」。

但這個對環保團體而言是「小贏」的結論,對於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的判決影響如何(環保團體告永揚環評書造假案),以及最後台南縣政府是否依此結論撤銷永揚場址許可,還言之過早。

而事實上在專家會議舉行期間,台南縣長蘇煥智曾當眾承諾環保團體,只要有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他立即撤銷設置許可,不過去年9月專家會議就已經證實有斷層通過,但蘇煥智並未信守他的承諾。

沒有效力的專家會議只流於「對付民意」之議

不過,如果環保署總是這樣,一遇到爭議事項就舉行專家會議,但最後獲得的結論又沒有強制力,那就很難不讓人覺得,這是假借專家會議而延緩爭議、且迴避自己本就有使用行政力解決爭議的責任。

永揚:對開發單位不公平



而這對環保團體、開發公司永揚也不公平。永揚公司總經理梁泉欽今天對結論表示很無奈,這次專家會議包括斷層、地下水兩次調查都是永揚出錢,已支出近700萬,還被質疑左右顧問公司調查報告,他覺得這個會議缺少信任。

而這個會一開10次,經過1年7個月,最後得到一個沒有效力的決定,沒有解決永揚與環保團體的爭議,梁泉欽表示這對永揚不公平。

環評報告不應由開發單位出資調查

不過環保團體的質疑也並非全沒道理。試想如果你是顧問公司,受開發單位的委託製作環評書,而開發單位送環評書的前提是要通過開發案,請問收了開發單位錢的顧問公司,環評書會怎麼做?

包括專家委員、環保團體、永揚公司都認為環保署應出錢調查,如此才能維持調查的公正性。再退一步想,至少環保署可要求永揚(或環保團體)出調查費,再將這筆錢交環保署委託調查,如此就能解決最起碼的互信問題。但環保署卻推得事不關己,最後由永揚出資700萬,難免被質疑顧問公司可能會有偏頗。

而事實上這個問題不只發生在永揚,而是所有環評案的問題。上月台南環盟見環保署長沈世宏時也提到這件事,沈世宏當場承諾12月將提出環評法修法草案,會進一步考量這個爭議。

而環保團體為了提出相對的調查,自己也已出資300萬元做了另一份調查。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今天提議,往後遇到類似會議,如果環保署繼續不願負責,她會提議由環保團體、開發單位各出資一半調查,維持調查的公平客觀。

模擬數據全改列「附錄」

11月10舉行第9次專家會議時,關於傑明公司(受委託調查的顧問公司)指稱引用之前成大微水試驗第一次結果的K值(10-8)做模擬,環保團體指引用錯誤,應該是10-6才對。最後主席決議請傑明公司修正K值重新模擬。

(K值引用10-6或10-8計算,雖然對地下水流向影響應不大,但對地下水流速卻可能差異大,10-6表示流速快,10-8表示流速慢)

另環保團體要求傑明一併修改自己推論的不洽當結論,例如「影響不大、不顯著」等字眼。另外傑明的報告用了許多「模擬」而不是「實測」,環保團體多次質疑模擬與真相差距大,應用實測資料。

陳椒華表示,環保團體近月又進行地下水位自動連續量測,發現11日的單日雨量只25mm,砂岩破碎帶的3口井地下水位即有共同竄升現象(EP1、NA1、SK5,由北往南),上升高度分別為0.277m、4.28m、2.37公尺。而且南邊水井位處地緣效應末端,足可推論砂岩破碎帶的地下水相連通,所以這個場址如掩埋垃圾,被汙染的地下水將流往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包括台大地質系主任陳文山、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等人都認為,模擬一定有邊界條件、水文條件等前提假設,這些在模擬結論應該要交代清楚。而因為模擬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最後主席、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葉弘德裁示,所有模擬的內容都從主文拿掉,只放入附錄。


今天三點結論如下:

1、依地下水位高程觀測資料,顯示場址地下水流向由場址西邊往東邊流,至場址東側時再轉往東南方。

2、依地質鑽孔及水力試驗井結果,北勢坑斷層K值小於10-8m/s,崁下寮砂岩層(破碎帶)之K值介於10-6--10-5m/s,崁下寮泥岩層k值介於10-7-10-5m/s,二重溪層k值介於10-6_10-5m/s。

3.請美商傑明公司將地下水流況模式模擬(應補充敘明模式限制條件及誤差來源) 及「斷層與破碎帶敏感度分析」相關內容均改列於附錄。

(註1)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90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發現至少有5處水池。

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

事後永揚業者以800萬元委託「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做地下水及微地震監測。台南環盟指控這份報告不實,包括錯誤判斷場址無斷層通過、誤導場址屬南化泥岩層、隱瞞地下水流速事證等等。

環保團體2009年3月中向教育部、環保署舉發台南縣永揚垃圾場預定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造假、成大接受業者委託做出不實報告。環保署長沈世宏決定針對此爭議舉行專家會議,釐清下列三項:(1)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2)滲水性(地下水流速)(3)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今日與會學者專家)
葉弘德/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主席)
陳文山/台大地質系主任
林慶偉/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
鄭皆達/明道大學環境規劃與防災系教授
吳庭年/崑山大學環境工程系副教授
洪日豪/中央大學地球科學糸副教授
李振誥/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教授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行政院自己防護1毫高斯 卻說833毫高斯安啦!


‧ 朱淑娟/2010.11.19行政院、環保署報導

民眾對電磁波的恐懼愈來愈深,多年來一直向政府爭取「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根本不是安全值,應該修正。但政府卻一再堅持民眾833毫高斯是安全的,行政院自己卻對電磁波很擔心,去年底花了人民納稅錢166萬發包「變電站安全防護遮蔽工程」,改善電磁波到1毫高斯。

比照行政院「我要1毫高斯」

消息傳出全國嘩然,不只各地電磁波受害民眾覺得無法忍受,連沒有受電磁波危害的民眾都覺得行政院這樣口是心非,只顧自己、不顧百姓安危太扯。今天來自全省各地20多個電磁波受害地區自救會代表,前往行政院、環保署抗議,民眾要求不多,只要比照行政院對自己的防護就好:「833毫高斯騙人,我要1毫高斯」。


台電把高壓電纜設在自己公司馬路對面

不只行政院自己發包工程降低電磁波,電磁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今天爆料,台電在台北市羅斯福路的大樓,高壓電纜不設在自己大樓,而是設在馬路對面,造成對面馬路電磁輻射27毫高斯,自己的大樓側牆只有1.5毫高斯。

另外,協會檢測台電北中南6個營業點也發現,輻射值平均只有1.03毫高斯。反觀環保署於95年檢測200處高壓電搭、變電所及高壓電纜陳情民眾住宅,發現輻射平均高達17.49毫高斯。民眾怒吼:「公務員的命比較值錢嗎?」

自救會:833毫高斯騙人!

921大地震造成台中縣霧峰鄉甲寅村房屋倒塌,村民損失慘重,後貸款重建,未料台電架設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屋舍,導致電磁輻射升高。村民顏秀蘭隨後頭痛、耳鳴、失眠,每天晚上要用一個特製金屬箱罩住頭才能睡覺。


多年來她到處陳情但都石沉大海,今天她帶著這個金屬箱,躺在行政院、環保署前抗議:「為什麼我每天要過這種生活?比乞丐還糟,我也是國家的百姓啊。」之前顏秀蘭也多次向環保署陳情,證實她家的輻射值達20多毫高斯。


陳椒華表示,這些年來接獲許多民眾陳情,要求遷走高壓電塔、電纜,政府都不理會,如果政府堅持833毫高斯是安全的,為什麼行政院、台電都要1毫高斯?「833毫高斯根本是騙人的!」

超高壓電塔距民宅不到10公尺,何處為家?

立委田秋堇今到場聲援。彰化反超高壓電塔自救會、中正大學經濟系教授陳文雄表示,台電「南投-彰林345仟伏特超高壓輸電線路」多處電塔設施位置不當,有的距離民宅不到10公尺,輻射值高達46毫高斯。

台電台北變電所在羅斯福路5段旁景隆街南側,周邊居民長期飽受電磁輻射威脅,居民表示,變電所佔地3公頃,設施不斷擴增,98年12月環保署到周邊檢測,結果最高測到57~63毫高斯,高出背景值2毫高斯的30倍。

反對泰山變電所改建自救會表示,台電10多年前規劃林口到五股工業區的「頂福-東林雙分歧興珍161KV線地下輸電電纜線管路工程」,91年在泰山鄉明志路蓋「泰山變電所」,鄰近人口稠密,讓居民很不安。

還有台南縣七股鹽埕村氣象雷達、台中豐原圓環南路231號道路埋地下高壓電纜緊鄰住家、內湖興建松湖超高壓變電所、汐止白馬山莊等等地區自救會,都面臨住家附近就有高壓電線、電纜的威脅,要求高壓電線、電纜應遠離社區。


電磁受害者訴求,要求政府落實

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提出下列訴求,將持續要求政府落實:

1、給我們一個安全的家:變電所、高壓電塔、變電箱等電力設施,對住家、學校等敏感區影響不能超過1毫高斯。

2、高壓電塔電纜應遠離社區
3、台電應仿傚日本,電纜地下化且埋6米深
4、立法院應即早立法,住宅區安全值應在0.7~1毫高斯之間
5、要求測量危害嚴重社區,釐清數值並調查疾病狀況

環保署承諾訂「預警值」,是「建議值」的10分之1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如接受民眾陳情時有善意回應,依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833毫高斯的建議值,但並非一定就是安全值,因此WHO希望各國依自己狀況提出「防護措施」,例如應考量高壓電搭、基地台等的設置區位、設置深度、距離民宅距離等等。


環保署去年底提出「敏感地區非游離輻射發射源長期暴露預警值,與新設及既有設施預警措施作業原則(草案)」,在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之外(指輸電線路、變電所、地下電纜等極低頻),再增加一個「長期暴露預警值」,是建議值的十分之一、83.3毫高斯。

草案中另規範「新設」的非游離輻射發射源規定如下:

(1)架空的輸電線應距離敏感地區(指住宅、學校、醫院、兒童遊樂場所)不得少於30公尺。

(2) 地下電纜,距離敏感地區不得少於1.5公尺。
(3) 行動電話基地台不得設於高中職以下學校內。

草案加註「先來後到」觀念,也就是說,要是先有基地台或高壓電搭才有興建學校、住宅、醫院、兒童遊樂場所等敏感點計畫,這些敏感點要主動迴避到安全距離之外。而目前已經設立的無法要求改善。

不過,這份草案已提出近一年,環保署邀學者組成專家會議討論,但至今尚未有進一步進度,環保團體批環保署沒誠意,謝燕儒今天則再度保證一定會訂定。

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顧生命、反國光 環保救國大遊行



朱淑娟/2010.11.13凱道報導

周末的台北細雨紛紛,來自全國各地200多個團體、近萬名眾,額頭上黃色布條「顧生命、反國光」迎風招展,長長的人龍讓忠孝東路一掃陰霾。人潮前腳跟著後腳,一路從忠孝東路崇光百貨走到凱達格蘭大道,萬人同心大聲說出:「石化政策要轉彎,反國光、救台灣!」

這場遊行可說是近20年來參與人數最多、區域分佈最廣、訴求最堅定的一次。而這次遊行也接收了之前許多事件的能量,包括六輕大火、後勁反五輕、甚至是中科三期、蘇花改環評等等政府的不當作為,官逼民反讓能量快速匯集。

國光興建 每人少活23天


這次政府更是不顧10多萬民眾要保留彰化溼地的心願、不顧彰化大城及芳苑3萬多漁民可能失業的困境、也不顧一旦興建國光石化,國人平均壽命將減少23天的風險。於是這次大家真的生氣了,控訴:「不要出賣子孫的未來!」

石化難民站出來:反國光、顧生命

台灣發展石化60年,各地居民已成為「石化難民」,今天他們情義相挺,用活生生的石化受難經驗,聲援彰化民眾反國光。後勁反五輕成員李玉坤、沈建全,林園反三輕成員蘇義昌、以及一縣之隔的雲林縣,都號召民眾北上聲援。雲林縣長蘇治芬、立委劉建國、田秋堇都加入遊行。


鹿港反杜邦運動的發起人、綠色主張工作室粘錫麟,風塵僕僕趕到台北,70多歲了還在為反石化奮戰不懈:「反國光、救農業、顧生命」。

三輕、五輕在地居民:所有承諾都是騙

蘇義昌說,從三輕、四輕的例子就可看出,政府在蓋石化廠前都說要促進就業、繁榮地方,「都是騙局,所有的政策承諾都是騙人的」。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教授沈建全說,南台灣是石化的重災區,他搬到高雄縣大社的第一年,他太太因為空氣不好氣喘,健保卡蓋到Q卡,他住的社區也很多人罹癌,據學者研究,石化周界三公里內肺癌發生率是平均的3.2倍。

南台灣已經被騙第一次,雲林再被騙第二次,現在彰化的百姓還要被騙第三次嗎?有這麼笨的嗎?沈健全問:「八輕都是謊話,國光一蓋3萬漁民蚵仔都不用養了,國光有需要3萬個清潔工作嗎?」

吳晟:為了子孫的未來


反國光運動也是近年來參與層面最廣的一次,中研院院士、學界、藝文界、醫界、以及全國大專院校的青年學生都站出來反對國光石化。下午四點,天色已漸漸暗下來,導演陳文彬扛著大旗與詩人吳晟走在一起。

吳晟今天一家三代站出來抗議國光石化,因為如果沒有好的環境,子孫就無法健康成長。他說,身為一個作者,如果不關心台灣的環境,是一件丟臉的事,「因為控訴不義是作家的天職」。如果不站出來,就沒資格當作家!

黃煥彰:沒有人可以把國家寶藏送給國光石化


學者也沒有缺席。最早提出興建國光社會成本大於經濟利益、也發起學界反國光連署的中興大學經濟系教授陳吉仲也走在人群中。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呼籲總統、行政院長、環保署長、環評委員,「濁水溪出海口是國家寶藏,沒有人可以代表台灣人民,把國家寶藏送給國光石化」。

陳建仁:國光汙染台灣,他自己賺錢,這樣可以嗎?

陳建仁在致詞時指出,台灣是個美麗的地方,但有財團為了自己利益要汙染。石化產業要用很多水、很多電、汙染很大的產業,全球都是做到國內自給就好了,現在國光汙染台灣,讓大家健康受影響,只有國光賺錢就好,這樣可以嗎?

陳建仁說,最近很多環境影響評估結果讓大家失望,很多對健康應考慮的完全沒考慮,例如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所做研究,六輕空汙產生的PM2.5不只影響雲林,而會累積在其他縣市,而PM2.5會罹癌、心藏病、心血管疾病,結果環評完全沒有考慮。「如果政府是這樣做環評,大家能相信嗎?」

「我去過芳苑、大城,腳踩在海水中,好感動,那是老天爺給台灣人這麼美的地方。」陳建仁說,如果過幾年這個地方插上一根根煙囪,排放黑煙,「這樣大家捨得嗎?」

台灣主婦站出來:我們要健康

全台環保團體更是始上最團結的一次,屏東環盟、高雄地球公民協會、台南社大、嘉義洪雅書房、台中生態學會、后里農民…以及花蓮、新竹、台北的主婦聯盟、台灣環保聯盟、荒野保護協會、霄裡溪環境保護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黨等團體,今天都來到現場。


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說,台灣石化密度都快把台灣包起來,連最乾淨的後山也呼吸到汙染的空氣,台灣已經被石化出賣了。」主婦聯盟的媽媽們:「國光石化不要來,台灣主婦站出來,我們要健康,台灣要美麗」。

青年學生:還我美麗濕地

「還我美麗濕地,留下美麗濕地!」青年學年們扮成「納美人」搶盡風頭。綠黨召集人潘翰聲等人則扮成地球人,因為反國光、搶救濕地是所有地球人的責任。這次遊行不只民眾的造型炫,而且活動標語、貼紙、文宣都做的相當醒目。台南社大做了一隻10公尺的布製白海豚更是搶盡風采。

下午5點遊行隊伍來到凱道前舉行晚會,雨還沒停,農村武裝青年、拷秋勤樂團溫熱了濕冷的夜晚。青年學生的白海豚轉彎行動劇讓大家看到青年學生的創意與活力。當「石化亡國」的雷射光打上總統府,也像一記警鐘打在每個人的心裡。

全心全意愛你

晚間7點在「全心全意愛你」的合唱曲中結束了今天的晚會,上午開車北上的遊覽車等在凱道邊,等著再開往南部的家。遊覽車的階梯高,阿公阿嬤吃力地踏著階梯,終於可以坐下來不用再淋雨。

入夜的總統府燈火明亮,何時政府才能對人民說「全心全意愛你」,人民不必在風雨天起個大早、扛著大旗上街,訴說心中的不安……

美濃凱稻周日收成 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今出爐


‧ 朱淑娟/2010.11.12

為抗議台灣土地徵收浮濫,今年7月17日農民夜宿凱達格蘭大道,並在凱道上象徵性種下稻子,這些稻子隨後帶到高雄美濃、彰化溪洲種植,「稱為凱稻」。當時發起這項活動的台灣農村陣線,組成「民間土地徵收條例推動小組」,承諾在凱道收成時提出民間修正版本,導正不合理的土地徵收條例。

美濃凱稻生長120天,周日(11月14日)即將收成,台灣農村陣線今天舉行記者會公佈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隨後並將這份條例送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政府積級推動,讓台灣的土地徵收符合人性以及公平正義。

今天包括苗栗灣寶、苗粟竹南大埔、新竹二重埔、彰化二林相思寮、彰化高鐵田中等地目前仍面臨土地徵收困境的民眾,同聲要求政府重視人民心聲。

之前經農民抗議,行政院雖已協調相思寮、大埔部份民眾可原屋保留,們事實上還有部份民眾的房舍、田地無法保留,政府應重視他們的處境。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內的相思寮住戶總計28戶,位於友達基地內農場巷聚落的陳正宗等3戶,以及散戶王錫溪的家無法保留,中科管理局通知最晚後年底就要拆除。陳正宗、王錫溪今天也來到台北,七十多歲的陳正宗說,跟太太住在這裏已非常久,不敢想接下來要搬到哪裏去。

台灣農村陣線表示,這四戶其實只要合併綠地,還是可以保留下來,但中科至今都不願正視他們的問題。另在大埔開西藥房的張森文今天聲淚具下,他的家之前配合道路已被徵收一半,現另一半也無法逃過被徵收的命運。

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主要修法重點有三項,包括現行條例指出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即可徵收,但何謂公共利益卻沒有定義,因此衍生出政府片面定義公共利益,但對被徵收民眾來說卻往往是不公不義。

民間版條例即要求,開發者在計畫中應附「公共利益評估報告」供檢視。

現行土地徵收價格過低,通常只有公告地價加四成,然而徵收價與市價往往差距相當大,導致人民損失大。民間版條例從現行的「相當補償」改為「完全補償」,也就是依市價補償。

而相關土地徵收事項,事前就應舉行聽證會,以達資訊公開以及充分辯論。不要像現在,徵收者已完成大半程序,等到被徵收民眾收到通知才發現自己的土地就要被徵收。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精神。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是一個相當務實的版本,並未採取高標準,某種程度可解決目前最爭議的土地徵收問題,希望行政院正視、並立即啟動修法。

(11月14日美濃凱稻收割,稻田中割出「土地正義」,看起來相當震憾。
圖/農村陣線提供)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石化政策要轉彎 環保救國萬人大遊行周六登場



‧ 朱淑娟/2010.11.12

全國超過200個民間團體,包括學界、醫界、藝文界、青年學生等上萬人,明天將走上街頭,呼籲政府重新檢討石化政策,停止興建國光石化。中興大學環工所教授莊秉潔研究,一旦興建國光石化,每位民眾的平均壽命減少23天。

所以國光石化興建與否不但是經濟問題、環保問題,更是人命問題。

石化業在台灣發展60年,對環境的汙染、人民健康危害都已陸續顯現,包括高雄市後勁中油五輕、高雄縣林園三輕及四輕、高雄縣大社及仁武工業區、雲林縣麥寮六輕、以及全台各地的石化中下游產業,各地居民長期忍受汙染的空氣、敗破的景觀、高釐癌率。居民紛紛組成自救會站出來反對政府繼續擴張石化業。

主辦單位表示,政府以促進經濟為名,說服民眾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但事實上興建國光石化財團才是最大的受益者,而且台灣中下游石化廠5成已外銷大陸,興建國光石化不是為國內廠商所需,而是為了外銷大陸。這種犧牲民眾健康、台灣環境的政策,並不符合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全民都應站出來向政府嗆聲。

另外,馬政府上台後,一再通過不當開發案、行政機關一再扭曲司法為錯誤政策護航,中科三期后里農民明天也要開大車北上,聲援環保救國大遊行。


各地民眾於明天下午2點在台北東孝東路崇光百貨集合,崇光百貨也是國光石化的股東之一,明天剛好是崇光百貨周年慶,選在這裏集合,是要提醒民眾拒絕在這裏消費。

遊行隊伍3點出發,行經忠孝東路--林森南路--仁愛路--凱達格蘭大道。預計下午5點,上萬民眾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晚會,6點45分左右,「石化亡國」的燈光打向總統府,向馬總統府喊話,不要為了財團利益,出賣子孫的未來。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再問:有地下水的地方 該不該設垃圾掩埋場?

‧朱淑娟/台北報導2010.11.10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前幾次會議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今年2月舉行第6次專家會議時,決議永揚場址地下水流速、流向部份,由永揚公司出資委託第三人調查,後選出「美商傑明公司」。10月6日傑明提出調查結果,審查決議因現有模擬資料不足,無法判斷地下水流向,請傑明公司做地下水實測後再舉行專家會議。

今天(11月10日)在環保署舉行第9次專家會議,關於傑明公司指稱引用之前成大微水試驗第一次結果的K值(10-8)做模擬,環保團體指這引用錯誤,應該是10-6才對。

閉門會議時有委員建議結束這個專家會議,把結論交由環保署另組成的永揚場址汙染調查的專家會議接續。但主席表示:「今天不方便做結論」,決議請傑明公司修正K值再模擬,一個月後再審。

(K值引用10-6或10-8計算,雖然對地下水流向影響應不大,但對地下水流速卻可能差異大,10-6表示流速快,10-8表示流速慢)

另環保團體要求傑明一併修改自己推論的不洽當結論,例如一些「影響不大、不顯著」等等字眼,因為專家會議的結論,對於日後台南縣是否撤銷永揚垃圾場、以及環保團體與永揚公司正進行中的訴訟,可能成為法院參酌的依據。

傑明公司今天提出的水力試驗模式與上次會議資料相同,如下:
1.崁下寮泥岩層K值約在10-5~10-7 m/s (地下水地層水平/每秒公尺流速)
2.崁下寮砂岩層K值約在10-5~10-6 m/s (地下水地面入滲/每秒公尺流速)
3.二重溪層K值約在10-5~10-6 m/s(每秒公尺流速)
4.北勢坑斷層試驗結果為低透水性

以上結論表示不論地層水平、地面入滲,K值都達到10-5 m/s(表示流速很快的意思),表示部份地質狀態是很透水的。

傑明數值模擬推論有爭議

然而,傑明公司在數值模擬的解讀時,用了許多自我推斷的形容文字,成為會中爭議重點之一。包括:「泥岩透水性不佳,地表入滲量低。降雨入滲量與降雨型態對地下水位影響不大」、「破碎帶與斷層帶對地下水流向影響並不顯著」、「破碎帶K值大於10-3時,地下水沿著破碎帶往南流向邊界。目前破碎帶K值多低於10-3m/s。

K值如已達10-6,可以說入滲量低?

審查委員、嘉南藥理大學助理教授陳文福表示,如果K值已達10-6,然後說「地表入滲量低」,就很奇怪。他指出,「像我做的調查如果K值到10-6,我就不會說入滲量低,有些這種K值的地層已經蠻多水的」。

下雨讓地下水位上升一米,可以說影響不大?

至於傑明公司范康登解讀「降雨入滲量與降雨型態對地下水位影響不大」,陳文福說:「那是認知的問題,我不覺得那對地下水位影響不大」。

他舉例,傑明公司做的監測水位顯示水位一直都在上升,而且在2010年9月3日、9月17日又突然上升一米多,這跟下雨有關係。「如果因為下雨讓地下水位立刻上升一米多,我也不會說降雨型態對地下水位影響不大」。

地下水位差四、五公尺 可以稱不顯著?

另外,傑明公司結論指:「破碎帶與斷層帶對地下水流向影響並不顯著」,依他認知並非如此,陳文福又質疑,是否模擬誤差要達到四公尺、五公尺以上才叫影響顯著?

他表示,或許四、五公尺的誤差在山區可以接受,但在平原區的模擬誤差皆僅幾十公分,幾十公分誤差就已顯著,此對於關心地下水變動的環保團體及對於關心用到這個泉水的居民,真的可以叫做不顯著?

破碎帶K值大於10-3才有影響?

另一個傑明公司所做結論指:「破碎帶K值大於10-3時,地下水沿著破碎帶往南流向邊界,目前破碎帶K值多低於10-3m/s。」

陳文福表示,實務調查很少會找到K值大於10-3的,在台灣地下水要找到10-3已經很難找了,「如果這樣推論的話,那什麼樣的破碎帶都不影響了啊。」

他強調,通常在山區最常找到是10-6,而只要找到10-6就提醒自己要小心了,因為這裏可能有地下水。如果找到10-3,再加上地層厚度夠,每天可能產500噸、1000噸的水,很大量。

委員林慶偉接著提出,其實當K值達到10-5、10-6就已經蠻高的,就已有地下水流動。現在斷層調查K值已到10-5,但傑明評估要到10-3才會有影響,但這在台灣的含水層是很少存在的,跟實際有差距。

台大醫院醫師、台南環保聯盟許立民指出,當結論與事實不符,就是模式有問題,因為任何模式都要回到現實,排水管這麼多水怎麼解釋?旱季沒下雨還有這麼多水怎麼解釋?還有如何只用一個點的探測去代表整個垃圾場的狀況等等…而用這種模式去解釋一個爭議性的問題過於武斷。

水位流向:向東、再往東南

在地下水位量測方面,綜合所有委員討論,得出結論:永揚垃圾場內地下水由西向東、到場區東側後,再往東南。

引用的K值應是10-6、10-8?

捷明公司范康登表示,地下水位量測所用的K值,是採用成功大學之前所做3次微水試驗的第1次,K值是10-8。不過前環盟理事長陳椒華指出,這個引用有誤,應該是10-6,經過多次討論,傑明公司才說用10-8是成大數據再經自己計算過的數據,但他認為引用10-8計算應該也是可以的。

但台灣環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成大4口井僅開篩5公尺(20~25m及30~35m),大部份管壁封閉,利用其微水試驗K質做為模擬參數代表全區地層,合理嗎?難怪多口井的模擬誤差近10%。她建議不要用MW10口井模擬、或不要模擬了。最後主席決議請傑明公司修正K值重新模擬。

未釐清事項

台大醫院醫師許立民針對傑明公司報告,代表環保團體提出質疑,新的報告仍然缺乏相關係數的設定說明,模擬結點也不明。另外,在降雨與入滲水關係,是假設所有的排水管都能把水排出去,排水管這麼萬能嗎?

北勢坑斷層的K值,只有YY02一個單點的數據就說整個北勢坑斷層的K值很低,是否合理?

垃圾場掩埋區下有地下水通道

許立民指出,報告中也有與環保團體認知符合的地方。例如報告說明永揚垃圾場址內的地下水很多,例如「此區之地下水位極接近地表,即使沒下雨地表也有積水現象,推估地表下有一地下水儲蓄空間」。

報告也指出,斷層擠壓造成破碎帶碎裂,破碎帶成為地下水通道,而這個通道正好位於永揚垃圾場第一期、第二期的掩埋區下。

也就是說,諸多證據與報告都已指出永揚垃圾場下方有地下水。而這些年來因永揚案引發的爭議,關鍵只有一個:有地下水通道的地方還應該蓋垃圾掩埋場嗎?

永揚垃圾場非法爐碴 鉛、鋅超過標準


‧朱淑娟/2010.11.10

台南環盟之前指控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在尚未取得許可前已偷埋垃圾,導致周遭地下水已受汙染,環保署事後組成專家會議調查,上月專家委員現勘時發現場內滯洪池圍籬已被颱風吹倒,赫然發現爐碴裸露出來。

台南環盟日前委託台南社大等三個單位檢測,發現爐渣的總鉛濃度為6.56ppm,已超過溶出有害廢棄物標準5ppm。總量檢測值部份,鉛濃度最高測到2007ppm,鋅最高10722ppm,都超過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另分析永揚場址底泥、以及流到村莊的河川底泥,發現多處鎘超過5ppm的土壤管制標準。

環保團體及東山鄉嶺南村農民,今天上午到行政院、環保署陳情,要求行政院儘速處理汙染。環保署土基會組長何建仁當場承諾,儘速調查河川底泥鎘汙染。而環保署土基會之前檢測也發現,烏山頭水庫水源保護區的監測井驗出甲苯。

今天村民們在行政院前演出行動劇,表達沒有乾淨水源、土壤種植,農民已快活不下去。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說,村民近年來沿著永揚場址流出溪流的河川底泥種菜食用,村民罹癌死亡暴增,應全面調查並清除汙染。

龜重溪護溪協會常務理事洪龍鳳表示,環保團體於上月6日向環保署長沈世宏當面陳情永揚違法掩埋爐碴,沈承諾一個月內調查處理,但至今已滿一個月,完全沒有消息。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清晨5:30搭車北上 東山鄉民要求發言10分鐘竟被拒


‧ 朱淑娟/2010.11.10

今天環保署舉行「永揚垃圾場第九次專家會議」,垃圾場預定地、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農民今天一早5點半搭遊覽車,上午先到台北環保署陳情,接見的綜計處副處長蔡玲儀答應阿公阿嬤們,下午2點舉行專家會議時再請他們表達意見。

下午兩點開會,阿公阿嬤們到場,一度表示要表達意見,主席葉弘德也說:「等一下,會留時間給你們」。結果等到五點多討論結束要進入閉門會議,他們都還沒時間發言,當場表示應給他們10分鐘發言。

結果遭到蔡玲儀拒絕,東山鄉村長陳顯茂抗議蔡玲儀出爾反爾,而且鄉親只要求給10分鐘表達意見有什麼不對,她竟然立刻去請來10多位警察。有些專家學者委員也表達願意聽鄉親們意見,但蔡玲儀說,下次舉行專家會議時再給他們發言機會。

阿公阿嬤覺得蔡玲儀太沒同理心,他們每次搭車上台北要花一萬元,而且上午五點半搭車,會後回家都晚上12點了,要求表達10分鐘的意見很過份嗎?要別人下次再來?

後來委員再表達聽聽意見無妨,她才說那先閉門會議後,再請鄉親發言。這就更離譜了,民眾就是要先表達意見,委員聽到他們的意見後再做決定,結果她卻要人家在委員做完決定後再發言,結論都做好了鄉親還需要再發言嗎?

阿公阿嬤不願意被耍,憤而離開。而被蔡玲儀叫進來的10多個警察看到會場都是七、八十歲的阿公阿嬤,而且他們也沒做什麼激烈的動作,只是計較要發言10分鐘而已,警察們也覺環保署官員真是大驚小怪。

回家的路 安全嗎?

‧朱淑娟/2010.11.9環保署報導

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有條件通過蘇花改(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預計最快年底就能上網招標。但包括湧水以及水資源管理、砂石車輛管制、鐵路運能提升、地質、以及全國最寬隧道斷面所為何來等等都留下許多疑點。

雖然公路總局一再強調現在的規劃是環評階段的規劃,未來實際施作時會再做詳細規劃。這也意謂著,未來施工還存在許多不確定性。蘇花改這條回家的路,真的安全嗎?

湧水以及水資源利用交代不清

環評委員劉益昌表示,關於湧水的水資源再利用,結果給了一張宜蘭農田水利會的圖,這就是標準的實問虛答,「請問水要如何引到南陽平原去?」這裏只有兩三個地方要灌溉用水,例如東澳,南澳稍大一點,但南澳的灌溉用水根本不缺,和平是工業區更不需要,「你這樣寫有什麼意義?」

公路總局提到,過去東改線、北迴鐵路施工時遇到的問題包括湧水、抽心、落盤、擠壓,其中新永春隧道還曾遭遇大理岩的高壓含水層。環評委員陳鎮東指出,雪山隧道浪費大量水資源,要求公路總局能提出湧水數據,但並沒有拿出實際數據,也沒有鑽探,這樣提出來的湧水資料應不可靠。

公路總局回應,就是因為西側有一個很高的水壓會沿著大理岩脈一直到蘇花改路線,所以選線時避開新永春隧道這個每分鐘湧水80噸的位置,移到東側,但東側也有一個斷層帶密集帶,再以工程減輕來避開湧水問題。

砂石車輛如何管制?

生態工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今天再度到場表達意見,他表示,蘇花公路砂石車多,交通事故高,但蘇花改報告中並未提出未來如何管理。

另外他指出,為了減低蘇花公路重車行駛,公路總局規劃將砂石移轉到鐵路運輸,但要到103年才完成車路軌準備,而蘇花改的施工高峰期在101~103年,配合不上。

公路總局表示,蘇花公路上的重貨車(特別是砂石車)、大貨車、聯結車占了近六成,目前計畫轉移和平、和仁往北部的礦砂石運量每年80萬噸,減少七成。移轉和平、和仁往南到花蓮港每年200萬噸,可減少三成。

成立施工監督委員會

賀陳旦提議,蘇花公路道路險峻,沿線地質、生態脆弱,任何工程擾動都應謹慎,應成立監督機制。白米社區發展協會林瑞木提出,蘇花改動工對當地居民生活干擾大,應該要公平對待沿線經過地區,未來施工應納入民眾參與。最後決議施工期間應成立監督委員會。

蘇花改設計與安全相反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對於很多人的質疑,對於地質、地震、氣候,如何透過這會議確定蘇花改真的安全?

他以淡江大學副教授張勝雄的書面資料指出,公路總局一再強調蘇花改不求速度、是求安全,但這條的隧道斷面、路寬設計卻剛好相反。

依公路總局提出的資料顯示,各個雙孔單向隧道都採用7.8公尺的斷面,路面寬度超過雪山隧道的7.6公尺,是一條高速公路,完全不符合減量原則。這麼寬的斷面也可能造成隧道內超車,增加隧道危險。


公路總局回應,是因為未來蘇花改新路重車比例高,重車如果事故發生也要用大機器救援,為了保持幹道暢通,有必要設計較寬的斷面。

然而公路總局一下說蘇花公路就是因為重車比例高才不安全,於是要砂石改由鐵路運輸;另一方面又規劃未來重車改由蘇花改通行,那當蘇花新路都行駛砂石車,是否又回到蘇花公路的老問題?如何保障小客車行駛安全?這還是一般民眾開小汽車的安全回家的路嗎?

官派委員、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為地質掛保證

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是環評會的官派委員,今天他角色互換,不但沒有站在環評委員立場提出質疑,反而是幫地質掛保證,強調自己是地質系教授,過去台鐵開挖北迴鐵路已提供很好資料。

他說,921地層對隧道地質絕對不會有顯著的影響,有影響的是在上坡,因為表面會受到風化,有震動時會崩落。說完這段路就離開。

聽完他這段話,覺得官派委員還真是今昔有別,2008年3、4月,前經建會主委張景森也是官派委員,他出現在蘇花高的環評會上,對蘇花高的開發憂心忡忡,且表明自己不贊成開發。

今天通過環評者要負起安全之責

安全回家的路變成一條公路,而這條公路似乎變得無所不能,今天花蓮縣長傅崐萁把花蓮的高離婚率、低在地就業率,都歸疚於花蓮沒有一條安全的路。但廖本全認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提出包括公路、鐵路、海運、空運等讓民眾選擇。

廖本全強調,這絕對不是要或不要蘇花改的戰爭,更不是環保團體跟花東民眾的角力,更不會是政治跟專業的拔河。今天公路總局聲稱已掌握地質資料,而這就是土木工程的根本問題,未來施工造成的傷亡、成本經費耗損,請所有環評委員負起全責,不要再責怪老天。

花蓮縣議會、民間表要求快快趕工

今天花蓮縣議會、地方贊成興建的民眾多人到場,相對於環評委員、學者要求基於安全理由施工不要急,花蓮蔬果合作社林蓮明要求,工期還是太長,在安全許可下應縮短。

花蓮縣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批環保團體不知花蓮人的心聲。花蓮縣議會議長楊文值則說,風災後花蓮百業蕭條,「什麼鐵路為主,亂講,應該是公路為主才對。」

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史上最快 審查22天 蘇花改環評大會過關


‧朱淑娟/2010.11.9環保署報導

在沒有釐清地質爭議、沒有交代砂石車轉運計畫、沒有說明為什麼需要7.8公尺這麼寬的隧道斷面、甚至該做的海域調查沒做、程序又飽受批評的情況下,今天環保署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蘇花改(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

22天 史上最快環評審查

這個案子今年10月18日、11日1日經過兩次環評審查即初審過關,11月9日環評大會通過專案小組結論,前後總計審查22天。一個400多億、經過台灣地質最敏感道路的重大開發案,創下史上最快速審查紀錄。

今天七位官派委員全到,包括環保署長沈世宏(主席)、副署長邱文彥,以及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研考會副主委魏國彥、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陳振川(代表)。

專家委員9位出席:李育明(專案小組召集人)、李培芬、洪振發、李錦地陳莉、陳鎮東、劉益昌、吳再益、鄭福田。

沒有交集的公民參與是假參與

交通部次長陳威仁表示,外界批評蘇花改案子審太快,但從去年11月起到環評會前,總計舉行過8次與環保團體及學者的座談,已廣納民間意見。

但地球公民協會花東研究員黃斐悅反駁,這些座談會還停留在「各說各話」,沒有結論,10月梅姬颱風來後,這些對話完全中斷,然後就快速通過環評審查。

這種沒有實質參與、沒有法源依據的會議不是真的公民參與,就像現在的公聽會、說明會,民眾在會中所提意見是否被採納還要看官方的意思。交通部卻拿這些會議指已廣納民意,以後還有那個公民敢參加這種會?

終歸究底,公民還是要不斷監督政府,往後這類型的會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會」,讓正反意見充分辯論,才能達到公民實質參與的目的。

程序遐疵 環評委員拒絕確認

一位海域專長的環評委員質疑,11月1日環評初審過關後,因有一些事項還要環評委員確認,11月7日舉行確認會議,當天就要環評委員簽名確認,「當天就要人家提出確認,這行政程序有問題。」

一位歷史語言專長的環評委員表示,交通部次長要大家給予信任與支持,但信任與支持要來自資料的完整性,今天的報告資料對委員的提問沒有回答,「我不願意確認,我沒有寫確認回覆表,我不同意」。

這位委員接著問了許多問題,但公路總局不是答非所問,就是說:「這是環評階段的規劃,等到細設時才會有更精確的規劃」。他很不滿:「每次回答都一樣,要等細設才決定」。愈問愈火大,會開到一半中途離席,離開時還忍不住抱怨:「實在是審不下去」。

閉門會議 立委、花蓮縣長、交通部次長全程在場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指出,11月1日環評審查時花蓮縣長傅崐萁、立委楊仁福在場,讓環評委員無法專業審查。專案小組召集人、台北大學教授李育明坦承他們兩人11月1日的閉門會議時在場,不過他強調,他是為了請教楊仁福專業知識,而傅崐萁是地方政府有權在場,他也沒有發言。

在隔避旁聽席的環保團體聽到李育明的話大聲抗議,要求公開當天錄影帶。隨後花蓮縣議會、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等人跟荒野保護協會主任周東漢、黃斐悅對罵,差點爆發肢體衝突。

不過無論如何,李育明請楊仁福在場已經違反規定,而雖然依規定機關可以在場,但傅琨萁的角色不同,自己就應該要迴避,這是「知所分寸」。試想他在場盯著環評委員看,那個委員敢說出反對的話。

而今天環評大會,交通部次長陳威仁身為開發單位公路總局的上級機關,但他在閉門會議不但全程在場,還針對結論討價還價。當然依「規定」他可以在場,但同樣地這是分寸的問題。中科三期環評審查時,國科會是開發單位中部科學園區的上級機關,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就主動迴避。

依法該做的水域調查沒做 環評涉違法

委員表示,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的「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規定,距海10公里之內的開發案必須做海域的水質及生態調查,蘇花改很長路段都距海10公里內,甚至二、三公里,應該調查海域。「你連法規要你做的東西都沒做,要我如何相信你們做的東西?」

而公路總局隨後也坦承的確沒做海域調查,沈世宏不但沒有追究,隨後卻幫公路總局解圍:「如果認為沒有影響可免調查」,此話一出全場嘩然。事實上法規寫的是「非屬環境範圍者免調查」,跟沈世宏說的不同。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文魯彬今天發言時指出,「這案子環境法律人會追蹤到底」。海域這種罪證確鑿的調查沒做,如果要打官司看來環評被推翻的機會不小。

爭議未解 環評過關

許多爭議未釐清,環保署長沈世宏在閉門會議一開始就表示,蘇花改在初審時有條件通過,大家有沒有異議?

結果現場出現了數分鐘的靜默,剛剛發言時態度強硬、說了很多重話的委員也不再說話了。

沈世宏接著說,如果沒有異議的話,那就朝這個方向進行(環評通過),隨後環評委員還有交通部次長陳威仁,中途還請來顧問公司進場說明,字斟句酌當場敲定環評審查結論。

前環保署長陳重信日前公開喊話,蘇花改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應依環評法第八條規定,進入二階環評做更審慎評估,並納入公民參與。而之前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也是因未進入二階環評而被法院判環評無效。

未免引發一階、二階的爭議,環保署在環評結論中直接註明:此案對環境沒有重大影響之虞,無需進入二階環評。而且強調:此案通過並無重大爭議。

傅琨萁:連萬里長城都沒有這麼長時間準備

花蓮縣長傅琨萁喜形於色,一一跟環評委員握手致意。他表示,幾十年來花蓮人的苦難終於水落石出。「地球表面連萬里長城都沒有這麼長時間準備,這是環保署開署以來最嚴謹的案件。」

但蘇花改動工時,也是花蓮交通開始陷入黑暗期,他要求行政院長兌現承諾,鐵路、飛機增班,渡過花蓮交通黑暗期。


環評結論:

1.東澳隧道及中仁隧道應採雙孔方式施作。

2.施工期間應針對生態影響指標生物面臨威脅,或空氣品質及噪音臨界標準值,或水資源流失連續24小時每分鐘超過2100公升時,訂定停工及復工規範,並依地形、地質及周邊環境條件,規劃原有水脈之維繫、湧水之再利用,或供地下水補注之措施或設施,其實施方法納入定稿,切實執行。

3.指標生物之選定應涵蓋陸域、淡水域(以豐水期為基準)和海域生態之內容。

4.計畫路線附近之生態景觀及地形地貌變化,應建立為期10年、每2年一次之航測資料,施工前應先完成一次航測作業。

5.長隧道之空氣品質應建立自動監測系統,項目應至少包括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通車2年內,應進行隧道內粒狀物、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等空氣污染物之監測。

6.施工期間開發單位應成立監督委員會,對於施工安全、湧水、空氣污染、水污染、生態及文化資產等議題進行監督。其成員應含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相關調查及監督資料應公布於網站上供大眾參閱,以達資訊公開。

7.本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經本署備查後始得動工。

8.應於開發行為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署預定施工日期;採分段(分期)開發者,以提報各段(期)開發之第一次施工行為預定施工日期為原則。

附帶建議

1.列席人員所提未與環境影響評估議題直接相關之部分意見,建議開發單位基於資訊公開原則,另行妥適因應與回復。

2.請交通部儘速提升東部鐵路系統服務功能,並加強砂石車及其他大型車輛之管理,以解決當前東部交通問題。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濁水溪口股東同樂 我買的地在哪裏?


‧朱淑娟/2010.11.6彰化報導

「我買的濕地在哪裏?」「哇,牛車耶~」今天許多出資認購濁水溪口濕地的股東,在彰化縣芳苑鄉、國光石化預定地的潮間帶張望,尋找自己購買的濕地。雨後天氣漸漸晴朗,潮間泥地滿滿的坑洞,任由萬歲大眼蟹悠游穿梭。遠方大杓鷸像舞動的黑點,採蚵牛車走進潮間帶,迎著陣陣海風。


今天,彰化環保聯盟在李舵仙師廟前廣場舉辦「第一屆濁水溪口生態文化祭」,邀請出資認購濁水溪口濕地的股東們,看看自己買的地,享受這遍廣大潮間帶的美麗。開採蚵牛車數十年的謝素阿嬤今天掌廚碳烤鮮蚵招待遠客。舞台前民眾用蚵殼排出白海豚圖案,聽阿達、吳志寧、拷秋勤唱海洋之歌。


下午三點慢慢退潮,現出廣大的泥灘地,民眾大手牽小手走向長長的泥灘便道,「哇,招潮蟹、彈塗魚耶~」不時有牛車經過,走在潮間帶陣陣驚呼。秋天的海風還不算太冷,走著走著突然覺得珍惜,今日還能走在這遍泥灘地上。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在潮間帶做生態導覽,許多民眾全家出動,第一次看到自己買的地,興奮尖叫。蔡嘉陽說,這片潮間帶不但有保育類中華白海豚,還有大杓鷸、黑嘴鷗等保育鳥類,而這兩種鳥類的最大族群就在彰化海岸。


而這片廣達六公里的潮間帶,更是漁民賴以維生的海,養殖的蚵仔全台知名,濁水溪更是台灣重要的農漁產地。但這遍泥灘地是國光石化開發的預定地,一旦開發這塊灘地將永遠消失,生態沒了、農漁業沒了,泥灘地變成水泥地,上面立滿一根根煙囪、以及各式各樣毒化物的貯槽。


詩人吳晟帶著小孫女到場,他現場朗訟自己的詩作「只能為你寫一首詩」,夫妻兩人跟著台上的兒子志寧唱起「全心全意愛你」。吳晟在致詞時表示,六輕的例子殷鑒不遠,如果今天不記取教訓,一定會遭遇到更嚴酷的教訓。


他引用前宜蘭縣長陳定南與台塑故董事長王永慶,當年針對六輕到宜蘭設廠時提出的訴求:「宜蘭沒有回饋金的問題,只有要不要給你來這裏蓋的問題」。他振臂高呼:「我們要堅決反對國光石化在這裏設廠」。

天色已暗,人群漸漸離去,潮起潮落,但願年年有今日,年年都能在這裏舉辦「濁水溪口生態文化祭」,一代又一代的台灣人也能有幸看見這片海。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中興新村變科學園區?別鬧了!

‧ 朱淑娟/2010.11.5

中興新村要變科學園區?讓外界相當錯愕。9月1日、10月27日先後舉行兩次專案小組審查,會中環評委員強烈質疑其適當性,中科雖一再強調園區會兼顧中興新村特色,但也無法回答所謂「高等研究園區」是要研究什麼,兩次審查環評委員都建議「不予開發」,但南投縣政府請求再給機會,最後決議補件再審。

民國88年省府組織精簡後,省府所在地的中興新村,歷任行政院長都曾提出中興新村活化構想。從NGO總部、國際會議中心、文化藝術中心、農業生技園區…但都止於構想階段。

中興新村活化要靠科學園區?

去年行政院又突然把中興新村的活化任務交給中科管理局,而中科的專長就是蓋科學園區,於是也不管中興新村的文化及歷史特色就提出「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俗稱中科五期),據了解連中科都覺得這個任務「很特別」。

審查會中,環評委員要求中科應提出替代方案,但這個案子是先指定地點(中興新村),跟其他科學園區「先有產業規畫再選址」不同,中科只能回答:「如果以其他地點替代,則無法使中興新村注入活化新生命力」。

依規劃,高等研究園區面積261公頃,屬於中興新村都市計畫706公頃範圍的一部份(如果高等園區只要261公頃,為何需要都市計畫706公頃?而且還分南、北兩區域?)分為北核心區15.81公頃(實際研發區9.12公頃、南核心區49.43公頃(實際研發區28.58公頃)。

中科管理局強調要引進「具前瞻性、無汙染之虞的高科技研發機構」。預計要進駐的包括工趼院、資策會、其他都還沒確定。

工業區閒置多 還要開新園區?

台中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表示,應重新思考中興新村是否有必要設科技園區,中科在大雅地區已經有育成中心,而發展研究園區應與量產結合才符合經濟效益。而且工研院等單位都已經有自己的研究中心,為什麼非要來這裡不可?

高等園區開發面積261公頃,但實際利用面積不大,未來如不量產如何維持?現在說做研究中心,如何保證未來不會變成量產基地?

他要求應審慎思考中興新村這個具有台灣戰後社會、經濟、文化歷史高度意義的地點應做何種使用。應提出替代方案,以及高等園區到別處設置的替代方案。

8月31日環評大會通過中科三期七星基地案,留下許多爭議。張豐年今天對環評委員說:希望環評委員鼓起勇氣,該講的話要講,「因為全國民眾都在看你,你的子女、學生、老天都在看你,相信老天也不會放過這種亂來的事情」。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全台工業區、科學園區閒置率達七成,但卻又不斷開發新的園區,她要求應針對科學園區、工業區進行政策環評再討論個案。

不符合文化資產保存原則

一位具文化資產專家的環評委員一開始就表明「不贊成設置」,因為從中興新村演替過程來看,做為「活的景觀區域保存」是最重要的考量,但開發卻要拆、或重建某些建築,並不符合文化資產保存原則。這個地點跟文化資產保存產生競合關係時,應優先考量文化資產法,因為文化資產法是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他表示,這個地區當初仿歐洲城市設計,與科學園區設置格格不入。而且中科提出進駐的包括工研院、資策會等都沒有急迫性要放在中興新村,中興新村保存了台灣大量文獻資料,該想的是如何把這個珍貴的資產好好保留下來。

他也呼籲國家應檢討土地利用,而且開發總是涉及土地徵收,如果沒有合理性、必要性,很難說服大家接受。

研究機構還是園區開發?

有委員質疑,究竟要引進產業還是研究機構?如果是引進研究機構,就不是科學園區的開發,而是文教機構。委員質疑,這個區域有斷層通過,是否適合做科學園區?而且何謂高等園區的研究類型沒有交代,如何評估汙染。

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蘇花改地質調查不足?毛治國:已充分掌握

‧朱淑娟/2010.11.4交通部報導

外界批評蘇花改(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用舊的地質資料,陷工程於不可預期的風險,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強調,這條路(蘇花公路)30年來不斷有工程師鑽探,蒐集了許多資料,最近比對發現地質跟過去「沒有重大顯著差異」,他認為善用這些資料並無不妥,事實上交通部對地質已有充分掌握。

毛治國今天舉行記者會,針對11月1日蘇花改環評初審過關後各界諸多質疑提出說明,包括地質、蘇花改興建必要性、以及在等待蘇花改完工的六年當中,如何提升鐵路運輸品質、給花蓮人一條真正安全的路等等。

話說回來,地質問題引起這麼大的爭議,負責把關環境影響的環評委員會在還沒釐清這些爭議前就急著讓環評過關,今天還要交通部長親自上陣解說,不知環保署、環評委員們看了作何感想?

陳文山:地質鑽探不足

日前環評審查時,荒野保育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代台大地質系主任陳文山發言,指出蘇花改的地質鑽探只有15孔,鑽探長度只1148公尺,占蘇花改隧道總長23.8公里的4.8%,如此低的地質資料無法了解複雜的變質岩區地質狀況。
毛治國:已經鑽探了30年

毛治國回應,從六十年代推動十大建設,民國67年就有北迴鐵路(單線),到92年北迴鐵路才有雙線以及電氣化。加上從85年起規劃蘇花高,到民國97年止,30多年來,工程人員在蘇花路廊的地質鑽探調查累積達838孔,而跟蘇花改有關的有275孔,總鑽探深度達3萬公尺。

而且蘇花改路線與鐵路、公路、以及之前的蘇花高位置相近,就地質變化的時間尺度而言,過去蒐集的這些資料已足以判斷蘇花改的地質。


不過毛治國也坦承,「這畢竟是一條隧道公路」,高達70%的路是隧道,遇到複雜地質會避開。例如各界關心的湧水問題,台灣世曦工程顧問主任工程師侯嘉松表示,東澳隧道地質複雜,新北迴鐵路的新永春隧道每分鐘湧水量80噸,蘇花改就避開水帶影響,但是地質是延續的,難免還是會碰到,但計算發現湧水已減到每分鐘165公升。

毛治國坦承,蘇花改未來正式施作時會有一定的難度與挑戰,但交通部對此還是深具信心。實際施作時將再做小範圍的鑽孔,以了解更小尺度範圍的地質資料。

毛治國話說的很有把握,但立委田秋堇質疑,過去雪山隧道就是因為對地質調查不足,比預訂時間將近多了一倍才完工,且造成許多人員殤亡。毛治國強調,相對於雪隧,對於蘇花路廊地質的掌握,「差的非常遠的」。

今日官員與學者對於「未發生的工程」有不同看法,但不可否認台灣地質年輕、花蓮地震又多,山區地質變化大。蘇花改路段,從蘇澳到大清水通過13個斷層,其中蘇澳到東澳之間的山區是「中央山脈西翼地質區」的「脊樑山脈帶」。東澳山區以南到大清水之間是「中央山脈東翼區」。

公路總局的資料顯示,受板塊縫合帶由南往北的大地應力擠壓或剪切影響,使蘇澳地區的板岩、蘇澳以南到和中間的片岩,經常易沿頁理產生滑移錯動,形成許多局部的斷層或破碎帶。頁理也受擠壓作用滑動牽引,形成局部性褶縐現象。
田秋堇在環評會中引用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的意見指出,雪隧是「較規則」的褶縐地形岩層,蘇花改卻是「不規則」的。因此毛治國指蘇花路廊的地質掌握比雪隧好,是否意味施工比雪隧容易,有待日後檢驗。

蘇花改會不會再變身為蘇花高?

花蓮縣長傅崐萁在蘇花改環評過程中不斷暗示「還我蘇花高」,因此從蘇花高變身而來的蘇花改,未來會不會再變回蘇花高,眾所矚目。毛治國今天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那是另一個議題」。

他強調,過去的蘇花高是一個零和遊戲,不是絕對要、就是絕對反對,而蘇花改是基於社會公平正義,為了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交通部:鐵路運能將提升

另外,外界質疑在等待蘇化改完工的六年當中,蘇花公路還是花蓮唯一的聯外公路,如何保障民眾用路安全?毛治國表示,鐵路會繼續改善,包括購買新車、提升運能,鼓勵觀光多利用鐵路。

公路總局主秘陳茂南表示,目前已著手進行蘇花公路運能調整,經分析,蘇花公路上的重車約占一半,轉彎時易超出線外而肇事,其中中鋼的重車又占了七成,主要是從和仁到花蓮港。經與中鋼協調,現中鋼同意500部車的運量改由鐵路運輸,只剩200輛繼續行駛蘇花公路,減低了重車的通行。至於其他民間業者則還沒協調。

至於農產運輸就無法用鐵路取代,陳茂南分析,因為火車有班次限制、農產的新鮮無法等待,還是必須倚靠蘇花公路。也就是說,在等待蘇花改通車的六年當中,還有許多貨車不得不使用蘇花公路。

111日環評審查時就有環評委員質疑,公路總局只簡單提出鐵路運能提升、但如何提升、重車運輸如何減低蘇花公路的使用量都未詳細交代,然而環評初審卻過關了。環保署近日將舉行環評大會(環評初審結論要環評大會確認才算過關),交通部應交代清楚,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吳敦義的年底前動工 鐵定跳票 

行政院長吳敦義之前一再保證:蘇花改年底前動工。毛治國今天說,環評大會通過後還有一些行政程序,包括報行政院核定、準備招標文件、公告招標40天、決標,希望盡量縮短看能不能年底前招標公告

之前環保團體一再提醒不要對花蓮人信口開河,免得跳票,對花蓮人不公平,結果吳敦義的年底前動工成了第一張無法兌現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