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永揚專家會議結束 場址有斷層、地下水往東南

(圖: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村民,今天在會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模擬不能當結論,專家會議要有公信」。)


朱淑娟/2010.11.23台北報導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從去年5月組成「專家會議(註1)
,經過1年7個月,總計舉行10次會議,今天結束。結論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地下水方面,結論顯示場址地下水流向由西邊往東邊流,到場址東側時再轉往東南方。

這個結論已證實永揚場址有斷層通過、有地下水,只要環保署或台南縣政府有所作為,已有充分證據可以撤銷永揚垃圾掩埋場,但環保署強調專家會議不作行政決定,只會將結論交由台南縣政府「參考」是否撤銷永揚場址。

(圖為永揚垃圾場預定地,右下方黃色小長塊是汙水處理廠,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紅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


專家公開的態度值得喝采

今天最特別的是,過去環保署的環評會議、專家會議自訂一個「閉門會議」規定,也就是環保團體或民眾可以參與討論並交換意見,但真正做決定的討論卻是在會後的所謂「閉門會議」舉行,這時民眾都要出場。

今天,包括公民參與聯盟朱增宏、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教師聯盟吳麗慧等推動公民參與單位都強調,「既然是專業的、科學的討論,為什麼要閉門?」

雖然環保署、台南縣環保局官員一再阻止開放民眾參與會後討論,並表示這違反規定(誰的規定?)最後專家委員展現公開的氣度,讓環保團體與民眾在場,最後在充分公民參與、以及雙方高水準的討論下結束永揚專家會議。

永揚專家會議勘稱環保署最典型的專家會議,不但專家與環保團體都能展現專業,永揚公司雖然是爭議焦點,但也以公開的態度,出資且配合會議。主席、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葉弘德,以及在場專家委員最後的公開態度,促成永揚專家會議留下一個還算圓滿的句點。

專家會議結論「僅供參考」

不過在經過1年7個月、永揚公司及環保團體總計花了上千萬的調查費,10多位國內頂尖地質及地下水學者、以及台南環保團體全心投入後,得到的是一個「沒有法律效力」、「僅供參考」的結論。

結論雖然只是「僅供參考」,但已得來不易,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覺得非常欣慰,至少這個結論證實永揚垃圾場現場有斷層、有裂隙帶、有地下水,就是不適合做垃圾掩埋場,不論未來台南縣政府也好、法院也好,都不能抹滅這個事實。台大醫師、台南環盟許立民表示:「這是小贏」。

但這個對環保團體而言是「小贏」的結論,對於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的判決影響如何(環保團體告永揚環評書造假案),以及最後台南縣政府是否依此結論撤銷永揚場址許可,還言之過早。

而事實上在專家會議舉行期間,台南縣長蘇煥智曾當眾承諾環保團體,只要有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他立即撤銷設置許可,不過去年9月專家會議就已經證實有斷層通過,但蘇煥智並未信守他的承諾。

沒有效力的專家會議只流於「對付民意」之議

不過,如果環保署總是這樣,一遇到爭議事項就舉行專家會議,但最後獲得的結論又沒有強制力,那就很難不讓人覺得,這是假借專家會議而延緩爭議、且迴避自己本就有使用行政力解決爭議的責任。

永揚:對開發單位不公平



而這對環保團體、開發公司永揚也不公平。永揚公司總經理梁泉欽今天對結論表示很無奈,這次專家會議包括斷層、地下水兩次調查都是永揚出錢,已支出近700萬,還被質疑左右顧問公司調查報告,他覺得這個會議缺少信任。

而這個會一開10次,經過1年7個月,最後得到一個沒有效力的決定,沒有解決永揚與環保團體的爭議,梁泉欽表示這對永揚不公平。

環評報告不應由開發單位出資調查

不過環保團體的質疑也並非全沒道理。試想如果你是顧問公司,受開發單位的委託製作環評書,而開發單位送環評書的前提是要通過開發案,請問收了開發單位錢的顧問公司,環評書會怎麼做?

包括專家委員、環保團體、永揚公司都認為環保署應出錢調查,如此才能維持調查的公正性。再退一步想,至少環保署可要求永揚(或環保團體)出調查費,再將這筆錢交環保署委託調查,如此就能解決最起碼的互信問題。但環保署卻推得事不關己,最後由永揚出資700萬,難免被質疑顧問公司可能會有偏頗。

而事實上這個問題不只發生在永揚,而是所有環評案的問題。上月台南環盟見環保署長沈世宏時也提到這件事,沈世宏當場承諾12月將提出環評法修法草案,會進一步考量這個爭議。

而環保團體為了提出相對的調查,自己也已出資300萬元做了另一份調查。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今天提議,往後遇到類似會議,如果環保署繼續不願負責,她會提議由環保團體、開發單位各出資一半調查,維持調查的公平客觀。

模擬數據全改列「附錄」

11月10舉行第9次專家會議時,關於傑明公司(受委託調查的顧問公司)指稱引用之前成大微水試驗第一次結果的K值(10-8)做模擬,環保團體指引用錯誤,應該是10-6才對。最後主席決議請傑明公司修正K值重新模擬。

(K值引用10-6或10-8計算,雖然對地下水流向影響應不大,但對地下水流速卻可能差異大,10-6表示流速快,10-8表示流速慢)

另環保團體要求傑明一併修改自己推論的不洽當結論,例如「影響不大、不顯著」等字眼。另外傑明的報告用了許多「模擬」而不是「實測」,環保團體多次質疑模擬與真相差距大,應用實測資料。

陳椒華表示,環保團體近月又進行地下水位自動連續量測,發現11日的單日雨量只25mm,砂岩破碎帶的3口井地下水位即有共同竄升現象(EP1、NA1、SK5,由北往南),上升高度分別為0.277m、4.28m、2.37公尺。而且南邊水井位處地緣效應末端,足可推論砂岩破碎帶的地下水相連通,所以這個場址如掩埋垃圾,被汙染的地下水將流往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包括台大地質系主任陳文山、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等人都認為,模擬一定有邊界條件、水文條件等前提假設,這些在模擬結論應該要交代清楚。而因為模擬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最後主席、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葉弘德裁示,所有模擬的內容都從主文拿掉,只放入附錄。


今天三點結論如下:

1、依地下水位高程觀測資料,顯示場址地下水流向由場址西邊往東邊流,至場址東側時再轉往東南方。

2、依地質鑽孔及水力試驗井結果,北勢坑斷層K值小於10-8m/s,崁下寮砂岩層(破碎帶)之K值介於10-6--10-5m/s,崁下寮泥岩層k值介於10-7-10-5m/s,二重溪層k值介於10-6_10-5m/s。

3.請美商傑明公司將地下水流況模式模擬(應補充敘明模式限制條件及誤差來源) 及「斷層與破碎帶敏感度分析」相關內容均改列於附錄。

(註1)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90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發現至少有5處水池。

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

事後永揚業者以800萬元委託「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做地下水及微地震監測。台南環盟指控這份報告不實,包括錯誤判斷場址無斷層通過、誤導場址屬南化泥岩層、隱瞞地下水流速事證等等。

環保團體2009年3月中向教育部、環保署舉發台南縣永揚垃圾場預定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造假、成大接受業者委託做出不實報告。環保署長沈世宏決定針對此爭議舉行專家會議,釐清下列三項:(1)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2)滲水性(地下水流速)(3)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今日與會學者專家)
葉弘德/交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主席)
陳文山/台大地質系主任
林慶偉/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
鄭皆達/明道大學環境規劃與防災系教授
吳庭年/崑山大學環境工程系副教授
洪日豪/中央大學地球科學糸副教授
李振誥/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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