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中科三期司法爭議愈滾愈大 國科會:廠商不必停工 



朱淑娟/2010.8.10國科會報導

關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在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應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今晚表示,法院裁定效力不及於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廠商是第三人,所以不必停工。

不但如此,包括目前園區外緊急施工的聯外道路、長久排放到大安溪的廢水排放管、暫時排放到牛稠坑溝的廢水排放管。另外為了維持工廠營運,包括營運所需的電力、水源、汙水排放、貨物運輸等等通通不受影響,全都不必停工。

只有公共工程承包商要停工,中科三期將暫停新廠商入區申請。

 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右)、中科管理局長楊
 文科(左)今晚舉行記者會宣佈:
中科三期商不必停工 


跟沒停工有什麼不同?

依國科會這種停工法,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事實上跟「沒有停工」幾乎沒什麼不同。而國科會利用這種「切割停工法」保障業者不必停工,恐怕將引發更大的法律論戰,爭議恐怕比環保署把中科三期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更大。

「切割停工法」將引發更大的法律論戰

然而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對「開發行為」有明確定義,即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上周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也確認,中科三期七星基地所謂停止開發行為,應依環評法第四條規範的內容辦理,也就是包括營運中的旭能、裝機中的友達、以及一切工程全都必需停工。

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假處分的裁定文中,明確指出,本案裁定文所謂「開發行為」指的就是環評法第四條關於「開發行為」的定義,而且還特別在「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後面用括號註明(包括施工及營運)。

如今國科會做出違反法院裁定的停工行為,等於是公然向法院宣戰。何況法院在裁定文中早已暗示「本案請求在法律上獲得勝訴之蓋然率甚高」,後續的主文訴訟會做出什麼判決已呼之欲出,屆時國科會、環保署將面臨更大的司法挑戰。

依環評法提起的公民訴訟,不依環評法那依什麼法?

而且法院之所以裁定「假處分」、「暫停執行」,是因為后里農民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8項,向環保署提起「公民告知函」,主張環保署應依環法第22條,命開發單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且依法提起公民訴訟。

在公民訴訟做出最終判決前,后里農民依行政程序法第298條第2項規定,提出暫時狀態的假處分之聲請。

而法院認為聲請人主張有理,「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避免急迫之危險」,有暫時規制之必要性。這種暫時調整、平衡聲請人(后里農民)與相對人(環保署、國科會)之利害關係的一種救濟手段。

也就是說,后里農民是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提起公民訴訟,法院是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受理案件,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裁定。試問,本案如果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那應該依什麼法?

然而,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今天表示:「本案跟環評法沒有關係」。

如今國科會不依環保署的停工定義辦理,環保署應如何處置?葉俊宏上周表示,環保署只負責轉文,中科停不停工無權過問、也罰不到。

兩部會這種近乎耍賴式的說法,簡直是聯手玩弄司法的裁定文。不知法院看了作何感想?那個功能不彰許久的監察院又作何感想?

律師:將引發憲政危機

中科三期訴訟代理律師林三加,今早參加台大法學院研討會時指出,行政單位收到法院裁定絲毫沒有檢討,只在切割問題。如果在法院裁定停工後,中科三期的廠商不用停工,只有中科在做的電線桿要停工,「可以這樣嗎?」

林三加強調,「如果真的這樣(切割式的停工),會產生憲政爭議,這樣不止環保署長、國科會主委要下台,連行政院長都要下台。」

廠商信賴是否值得保護?

國科會強調,中科三期廠商當初都是依合法的方式取得許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保障其權利。不過林三加認為,廠商的信賴根本不值得保護,因為高等法院於97年1月就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當時兩家廠商都還沒開工,但卻在撤銷環評後,沒有環評合法依據下動工。

而且從95年環評審查起到現在,廠商從不提供化學物質清單,「這樣健康風險要如何評估?」廠商不提供化學清單環評可以過嗎?這樣還要談廠商信賴嗎?

人民有什麼信賴保護?

中科三期訴訟代理律師蔡雅瑩說,百姓要的只是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很擔心財團對他的信心,但97年元月高等法院撤銷中科三期環評時,究竟政府對廠商做了什麼保證,才讓廠商有信心可以繼續動工。政府可以這樣保證嗎?不用擔心人民對施政失去信心嗎?

反大巨蛋聯盟游藝說,友達為什麼要投資?是明知故犯,政府可以對友達信賴保護,請問法律有什麼可以保護百姓的?

三權分立制度已受到挑戰

中科四期訴訟代理律師詹順貴表示,裁定文中指出如何創造社會最大利益,這不是誰說了算,而是要從環評法中客觀執行。然而當時中科盲目追求追求假的行政效律,強渡關山,沒考量居民反抗,欲速則不達。

友達董事長李焜耀說:「台灣有幾個政府?」行政院長吳敦義竟然也呼應李的話,混然忘了台灣是個三權分立的國家。

詹順貴說,行政官員都沒有認真看這份裁定書是要告訴行政機關什麼,好像行政獨大,三權分立制度已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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