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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科學園區用電準備好了,供電結構卻更脆弱

 
從電廠拉專線到科學園區,園區供電無虞、但供電結構更脆弱。(/台電)
 
 同時刊登於
 
朱淑娟2026.5.12
 
龍潭科學園區三期傳出縮小規模重啟,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上周在工商時報論壇中,提到他被問及電力能否供應。他說,從四年前開始,規畫從電廠拉專線到園區,本來只想讓電網更穩定,卻意外提前部署,否則要在既有園區增加用電,會很困難。換句話說,龍科三期、甚至台南沙崙園區用電,都沒問題。
 
但另一方面,隨著科學園區用電愈來愈多,愈突顯供電結構的脆弱。科技廠商都想用綠電,但全國一年發電2891億度,卻有42%來自燃氣(將提高到50%)39%來自燃煤,再生能源只有12%,無法供給園區足夠綠電。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在同場論壇說,「全世界沒有國家把天然氣拉這麼高,尤其台灣是製造為主,用電量大。」中東事件天然氣購氣成本大增,為應急調度麥寮電廠,空污排放大增。工業用電愈成長,燃氣過高的能源結構會愈脆弱。

2026年3月17日 星期二

失控的南部用電成長,讓興達電廠陷入除役難題

 
 興達電廠要新建2部機組,烏林投社區居民抗議,過去機組施工鄰損未解決
、去年爆炸也未提撤離方案,反對再新建機組。(/烏林投社區提供)

同時刊登於
 
.朱淑娟2026.3.17
 
位於北高雄興達港南側的興達電廠,是台灣裝置容量第三大電廠(第一台中、第二大潭)。隨著高雄開發案、用電量增加,興達電廠多次提出新增機組計畫。1999年以前,共有四部燃煤機組、五部燃氣機組。目前,扣除兩部燃煤機組除役,運轉中的機組,有兩部燃煤(明年除役)、五部燃氣。
 
興達電廠在20198月通過環評,再新建三部燃氣機組,原本預計今年全數運轉後,拆除五部舊燃氣機組。但計畫趕不上變化,最近不但提出再新建兩部燃氣機組,五部舊機組也不拆了。上周環評說明會,被質疑違反環評承諾、加重當地空污負荷。南部失控的用電成長,讓興達電廠陷入除役難題。

2025年4月1日 星期二

台電獨占與被操控的電價

 
 台電再修電業法,不必依2017年修法版本分割,維持獨占。
電業自由化破滅,人民無法享有買電自由。(/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5.4.1
 
關於台電,上周有2個新聞,一是324日,立法院初審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删除原本第六條,將台電分割為發電、電網、售電三家公司,維持目前擁有三項業務的「電力獨占」狀態。二是28日經濟部審議電價後表示,考量物價連帶影響,半年內電價不調整,但會持續爭取稅金補貼。
 
2件事互為因果。如果電力自由化,一家電力公司,只會基於成本,訂出合理售價,爭取顧客,不會有經濟部操控的所謂「電價審議委員會」。

2023年11月7日 星期二

三黨總統參選人能源政見,應該相信誰?

 
三黨總統參選人能源政策的最大歧異還是在核電。圖為已除役的核一廠(呂紹煒攝)
 
本文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3.11.7
 
111日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提出「2050淨零排放」政見,是三黨中最晚提出這項政見的參選人。比較三位的能源政見,最大不同是核能。而在侯友宜支持、賴清德反對的兩極中,柯文哲的態度比較開放,把核能視為「過渡能源」,也就是,當再生能源補足核電缺口時才會談廢核。
 
而三位參選人對再生能源似乎都太過樂觀,對尚未成熟的科技,例如碳捕捉、地熱給予太多期望。其實最重要是著眼於目前經濟、技術可行的方案例如節電,但三位都沒有提出明確的節電目標。到底該相信誰?留下許多問號。

2017年1月13日 星期五

電業法修了20年 結果還是台電繼續獨大

 經濟部長李世光實現修電業法的承諾,是福是禍還有待檢驗。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2017.1.12

111日下午633分,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修法長達20年的《電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隨後經濟部長李世光舉行記者會,他很興奮地說:「我就任時曾許諾一年內完成修法,很高興在這麼多人努力下提前幾個月完成。這是展現台灣發展再生能源、落實能源轉型、邁向2025非核家園最關鍵的一次修法。」

李世光表示,電業法修法將重建台灣的電力市場,建立一個「綠能先行、多元供給」的電業制度。除了有助於再生能源快速發展,以補足2025年核電退場後的能源。這次修法也將「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入法。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修半套的電業法 能源轉型一場空?

 如果無法達到電業自由化的目的,電業法又為何而修?(/信傳媒)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2.15

蔡英文總統推動能源轉型的代表作「電業法修正案」,1415日連續兩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速審過關,相較於公聽會時學者的砲聲隆隆,審查氣氛卻顯得相當和氣,只增減一些枝節內容,關鍵條文與原草案版本變動不大。而這個無法彰顯電業自由化精神的修法,也可能讓蔡總統的能源轉型成為空談。

而早在審查前一天,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在參加經濟部能源局記者會時,就當面跟經濟部長李世光預告:「草案15日會出委員會、農曆春節前將三讀」。

於是在行政、立法合作下審查相當快速,民進黨兩位召委黃偉哲、管碧玲主導,陳明文在一旁幫忙,只要黃偉哲問有沒有問題時,陳明文就搶先回答「沒有」。民進黨提案委員陳曼麗未全程在場,高志鵬提了案卻完全放棄發言。

本來黃偉哲還一款款問在場立委有沒有意見,發現審查速度慢下來,管碧玲即要求不要一款一款唸。之後又避免討論耽誤審查時程,建議把不同意見分為AB版,只要出現爭議就先丟到不同版本,等到第二輪再討論。

這樣大塊跳著審的方式果然很有效率,第一天就差不多審完了,第二天第二輪審查也相當順利。很可惜以下幾個關鍵條文並未被好好討論,國民黨、時代力量也未堅持自己的提案,這個半套自由化的法案就這樣如期出了委員會。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電業法修正距離自由之路還有多遠?

 修半套的電業法,很難開創一個多元供給、多元選擇的市場。(/風傳媒)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2.13

「電業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經過2次公聽會後,明天(12/14)將開始逐條審查,這部超過50年未實質修訂、歷經20年修法,在蔡英文總統再生能源宣示、立法院緊鑼密鼓排案加持下,來到了最接近修法成功的一刻。

為什麼電業法該修?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修法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多元供給、公平使用、自由選擇」的電力市場。在這樣的市場下希望實現能源轉型,也就是2025年廢核、再生能源總發電量達20%,最終則要在合理電價下穩定供電。

那這次修法能不能達到這些目標?在兩次公聽會中,多位學者專家提出不少質疑,立委提案更是厚厚一大疊,提出如下的疑義: 

2016年5月31日 星期二

當經濟部長開始談環境永續

 期待李世光做全民的經濟部長,而不是企業的部長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6.5.31

環保署長談環境永續不奇怪,但如果是經濟部長那就值得一聽了。上周三經濟部長李世光舉行上任記者會,我算了一下,他在20多分鐘的簡報裏,至少有十次以上出現環境、永續、低碳、綠能這幾個字。我尤其對他說的這句話深表贊同:「如果單純發展經濟但不考慮環境的重要性,就不能真正享受經濟發展」。而長久以來重經濟、輕環境的思維,他能改變多少,也是檢視的開始。

李世光主要談到的幾件事包括,當前台灣經濟挑戰之一是「綠能的斷鏈」,因為能源結構不符合國際減碳與永續的趨勢,因此必須有「永續的能源與資源管理,他強調要啟動能源轉型與電業改革,並明確表示非核家園是既定政策,沒有討論餘地,核一、二、三不再延役,2025年要完成非核家園的目標。

他也提到要讓再生能源轉進電力供應系統,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要占20%。為了擴大使用天然氣,已加快腳步分析在北部興建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用燃氣發電的穩定基載,來取代一部分的核電,並且提升火力發電廠的效能。

李世光這些談話讓在場的我眼睛一亮,不過也因為跟過去的作為差異很大,開始懷疑他這些目標究竟能不能達成。因為2014年全國電力總發電量中,化石能源還占78%,核能占16%,再生能源加抽蓄水力才占6%

而就在兩個月前,經濟部能源局說,「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屬間歇性電源,無法取代傳統穩定電源(包括核能、燃煤、燃氣火力發電)。而且天然氣供應已飽和,新增接收站要8-10年,若強制2025年要達成完全廢核,將使我國未來停限電風險大增。因此不能輕易放棄任何可能選項。」

而李世光並沒有把話講死,他說:「很多人問我在這樣的架構下會不會斷電?一旦政策這麼明確,團隊才能全力以赴,當我們一起努力,就有機會完整做到這件事,但這必須大家一起努力,而經濟部也會全力協調相關部會政策。」

經濟部長是全民的部長,不是企業的部長

他另外提到,改變能源結構其中一個考量是回應中南部環保團體、民眾對於細懸浮微粒PM2.5 減量的要求,未來只要再發生「紫爆」(PM2.5指標超過71微克),就會協調火力發電廠降載,以減少排放空污。這當然是正確的做法,只是過去的經濟部長及環保署長也做過同樣的事,但因為沒有精算,導致火力電廠降載成效不明顯,未來有必要建立一套精確的降載目標。

在此也要提醒他有一件事馬上就可以做,那就是去年六月雲林縣長李進勇提出「雲林縣禁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但前行政院長毛治國表明「不容許地方各自為政」,經濟部也搬出能源法第六條,指中央主管機關擁有指定能源輸入、輸出、生產的權利,禁生煤的自治條例抵觸能源法無效。

接著是環保署說自治條例抵觸空污法第28條訂定的「生煤、石油焦..許可證管理辦法」,總之最後宣告無效。按理說地方願意做更多,中央政府應該支持才對,建議李世光如要展現低碳能源決心,不妨可以先備查這個自治條例。

其實要回應中南部的空污問題,只是談電力降載是不夠的,而是整個產業結構都要調整,一旦把空氣的居住正義放到經濟政策中,就會有不同的思維。但政府卻經常在霾害已經很嚴重的地區再增加污染,例如高雄市小港區的大林蒲,三面都已經被中鋼、電力、石化、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包圍,只剩下西南風調節空污。但南星自由港二期、遊艇專區、國道七號、石化專區等又要在這裏開發加重污染。

除了能源,李世光也提到「水資源管理」,他說:「很多企業告訴我們,水資源不足很多事情不能推動,水的再循環利用是必須考量的。」

在此也要提醒李部長,不是只有企業缺水無法推動事情,去年大旱時為了供應工業用水不缺,有四萬公頃農田被休耕,經濟部長是全民的部長,不是企業的部長,必須同時顧及農業及民生的用水。而台灣急需建立再生水發展系統,並向企業開徵耗水費,以實踐工業用水零成長的承諾,並落實用水正義。

李世光說:「我們也看到一件非常清楚的事,就是經濟往前發展時,環境與社會的均衡發展,成果必須全民共享。如果全民無法共享經濟成果,這樣的經濟發展沒有意義;而如果單純發展經濟,又不考慮環境的重要性時,就不能真正享受經濟發展。」

相信許多人會支持李世光的這些談話,也很期待他真的能辦到。

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缺電的台灣,有全球最低的電價

電價公式應該納入空汙考量,並具有節能精神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4.5

四月一日起電價平均調降9.56%,每度電從2.8181元降到2.5488元,這一降,台灣的民生用電來到全球最低價,工業用電也穩坐全球第四低。這實在有點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個能源困難的國家有本錢享有這種低電價?而低電價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不利於節能,另一方面這個低電價是由大量燃煤火力發電來支撐,相較於人民所承受的燃煤電廠空污危害,省下的微薄電費並不划算。

去年立法院通過的電價公式,簡單的算法就是,成本愈低電價愈便宜。這次會有這麼大的降幅,主要是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不過一下降這麼多,恐怕連經濟部能源局都覺得不安吧。能源局副局長陳玲慧就提到,這個電價公式有每次不得超過3%的漲幅規定,但降幅就沒有限制,未來有必要修正,避免一次降這麼多。

而電價成本跟能源選擇有關,選擇便宜的能源,算出來的電價就會比較低。依能源局計算,2014年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如下:天然氣3.92元,煤炭1.3元,核能0.96元,風力2.63~8.17元,太陽光電4.75~6.67元。

2014年燃煤發電占總發電量34.59%,比例很高,將這個成本套入電價公式就會拉低整個電價成本而得出低電價。但這種算法並沒有加計外部成本(不是污染防治成本),如果用另一種算法,燃煤發電反而還比較貴。

舉一個例子,環保署長魏國彥去年12月在一場記者會中提到美國杜克大學教授Shindel,在氣候變遷雜誌(climate change)的一篇文章中分析各種發電成本,只看「一般成本」的話,燃煤每度電約台幣3元,太陽能、核能(不包含核廢料處理)3元多,風力、燃氣約兩元多(產地成本)

但如果加計「污染造成的健康危害」、「全球因燃燒排放造成的氣候災變」兩項成本,就不是這種價格了,燃煤大漲到11元,燃氣也上升到4元多。


加計外部成本,能源價格有不一樣的算法

而一旦將減少空污、減少人民健康危害放在心裏的話,能源選擇也會有不同觀點。燃煤電廠排放的細懸浮微粒PM2.5在我國占了相當大的比例,依環保署計算,加計原生性、衍生性排放源,電力業的PM2.5排放占9.9%,僅次於大貨車16.8%、餐飲業10.8%,居第三位。「減生煤、救空污」已是主流政策,這點從雲林、台中等多個縣市都提出禁燒生煤自治條例,做為PM2.5的減量策略可以得到印證。

而就在電價大幅調降之後,環保署預計近日公告2015年各縣市的空氣品質狀況,最受矚目的是PM2.5,因為這項污染物從2012年開始管制,這次是首次公告(計算3年平均),據了解,全國只剩花蓮、台東達到管制標準,其他縣市都還不及格()

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就呼籲應該將呼吸平權納入電價公式中,逐漸減少大型燃煤機組,以及民間汽電共生廠的燃煤發電,改燒天然氣以降低空污。


電價應具有鼓勵節能的精神

不過陳玲慧認為,目前天然氣供應已趨飽和,要新增接收站需810年,而且再提高天然氣發電也涉及能源安全的問題。這個可以再討論,但無論如何,這種直接把調降的電費以現金折扣給人民是最不用腦筋的政策。

這次電價調幅雖然這麼大,但住宅用電每戶每月也只少72元,小商店少138元。台灣環盟秘書長陳秉亨說,「直接退費是最蠢的,而且用電愈多的退愈多」。不如補助民眾裝智慧電表,有了智慧電錶就能推時間電價,當電價有離峰、尖峰之別,民眾就會調整用電時間,盡量避開用電尖峰時間,反而有利於節能,而且更省電費。

總之,如果這個電價公式未來還要用的話,應該考量幾個因素,一是空污等外部成本、二是應該具有鼓勵節能的精神,這才是無論官方或人民所期望的。

()2013~2015年,PM2.5三年平均濃度
(PM2.5標準:2020年為目標年,年平均15微克/每立方公尺)

2013
2014
2015
平均
基隆市
18.7
18.1
17.8
18.2
新北市
21.7
21.0
20.3
21.0
台北市
17.0
17.6
16.3
17.0
桃園市
23.8
22.5
21.3
22.5
新竹縣
20.1
20.8
18.7
19.9
新竹市
23.3
23.1
20.5
22.3
苗栗縣
23.1
23.1
21.7
22.6
台中市
25.7
25.4
24.5
25.2
彰化縣
28.2
27.6
26.4
27.4
南投縣
30.2
29.8
27.8
29.3
雲林縣
34.0
34.1
32.3
33.5
嘉義縣
29.4
29.6
27.1
28.7
嘉義市
33.5
34.7
30.5
32.9
台南市
31.2
30.2
27.9
29.8
高雄市
30.7
29.5
27.3
29.2
屏東縣
21.7
20.7
19.7
20.7
台東縣
10.9
11.3
10.4
10.9
花蓮縣
13.1
13.7
12.5
13.1
宜蘭縣
15.3
15.2
15.2
15.2
連江縣
27.3
24.2
24.2
25.2
金門縣
33.1
32.8
28.9
31.6
澎湖縣
20.2
16.8
17.0
18.0
全國
24.0
23.5
22.0
23.2
資料來源: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