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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水庫設光電板,當然需要環評

 
 台灣90多座水庫,每座樣態都不同,那些合適、那些不合適,
環評是一個可以公開討論的機制。(/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5.10.21
 
水庫光電引發污染水源疑慮,立法院20日邀環境部、經濟部報告,檢討未來是否納入環評。環境部長彭啟明態度較開放,並傾向同意。經濟部次長賴建信,雖然沒有反對,但態度較保留,並強調現行機制已足夠把關。
 
但如果現行機制真能把關,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環評雖然問題也很大,尤其樂於配合政策。但至少開發前會評估環境影響,審查時人民有機會參與,事後追蹤也有憑有據。目前,光電板設在國家公園、濕地、山坡地要環評,水庫關乎飲用水安全,區位更敏感,當然更需要環評。

2025年2月25日 星期二

農地變更光電使用,誰來顧保育?

 
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質疑農業部林保署的指引規範不足,只將石虎、
草鴞納入保護對象太簡略,沒有實質效果。(/監督施政聯盟臉書)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5.2.25
 
為了配合光電政策,農業部陸續開放農林漁牧用地,可以變更光電使用,導致光電與保育、農地衝突不斷。農業部林保署日前預告「審查農地變更太陽光電,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讓業者在規畫時,就先納入保育措施。
 
不過,即便光電場址是瀕臨絕種動物棲息地,指引也只有「建議避免開發」,並沒有禁止,被質疑是反過來指引業者,如何在生態敏感區開發。另外,在《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地變更審查要點》中,保育並不是准駁條件。如果要讓保育列入農地變更審查重點,必須將保育納入審查要點中,才能發揮實質效用。

2024年1月9日 星期二

種電種到毀山滅海、山崩地滑都不放過

 
旗山一帶民眾與立委陳椒華舉行記者會,反對馬頭山信鼎壹號光電案
設在環境敏感區。(/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朱淑娟2024.1.9
 
民進黨的光電政策因選址不當、資訊不公開、又便宜行事,已經到處被抗議,如今連活動斷層、山崩地滑區都不放過。五年前因地質敏感被打入二階環評、等同否決開發的馬頭山掩埋場,在距離不到1公里的地區又有「信鼎壹號光電案」。而且這個案子已送件半年、審查兩次,居民竟然不知情。上周北上抗議,要求高雄市政府依「光電選扯應避開環境敏感區」原則,立即否決開發。
 
 
光電案開發資訊應充份揭露,讓民眾參與
 
信鼎壹號能源公司去年518日向高雄市政府送件,在旗山區馬頭山設太陽光電,總計55公頃、14筆土地,全數位於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到去年1024日為止,高雄市政府已審查2次,但當地居民竟然毫不知情。

2023年6月27日 星期二

放寬土地管制擴大種電,爭議將蔓延

 
內政部放寬土地管制擴大種電,可能進一步犧牲農地。(/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6.27
 
光電搶地的環境衝突未解,經濟部又計畫設立「綠能發展區」擴大種電,內政部配合在616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未來只要經濟部遴選的廠商,在綠能發展區內的農牧、林業等地種電,可以不受660平方公尺限制。此舉引發近百位國土相關領域學者關注,並組成「能源公正轉型監督小組」,呼籲政府不要借放寬土地管制,鯨吞蠶食農地。
 
620日監督小組的線上座談會中,成大都計系副教授黃偉茹表示,政府不斷創造各種專區來放寬土地使用管制,從過去不利農業經營區、漁電共生專區,到目前的綠能發展區,包括劃設原則、位置、面積,決策過程都不公開。

2022年11月8日 星期二

種電不節制,民怨不會止

 七股漁民抗議種電庶節制已威脅養殖,應總量管制,但所謂總量是多少?
公聽會後尚無答案。(/搶救七股大地聯盟)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2.11.8
 
上周四在郭國文等三位民進黨立委舉辦的公聽會中,200多位北上抗議種電亂象的七股漁民,與經濟部次長曾文生等官員有一次較深入的對話。針對漁民提出不得在台61線以西以及大潮溝種電、七股光電要總量管制等訴求,他們雖口頭承諾,但也聽得出來話中有許多模糊與保留。
 
做為被光電選上的七股,未來如何保住養殖產業以及珍貴生態,政府必須給出明確的答案。

2022年11月1日 星期二

七股不值得為光電犧牲未來

七股青年呼籲,不能讓光電吃掉七股的未來。(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臉書)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2.11.1
 
自從2019年行政院宣布「全力衝刺太陽光電」以來,台南七股就成為被犧牲的地方。昔日農地、鹽田、魚塭變成一塊塊光電板,這個曾經抗爭七輕成功、以黑面琵鷺保護區為傲的濱海小鎮,如今已黯然失色。隨著光電範圍逐漸擴大,漁業生存也飽受威脅,後天他們要北上總統府抗議,七股不值得為光電犧牲未來。
 
「我現在都不敢回去,光電板像狗皮膏藥一樣到處亂貼,已經把台江國家公園變成全國最醜的公園。」在七股長大、現住在隔鄰佳里區的黃子澐說。她擔任環保聯盟理事20多年,看盡七股這些年的環境變化。

2021年9月15日 星期三

什麼落後國家,會把濕地當荒地還拿去種電

 卡大地布部落族人,在內政部營建署前舉行記者會,
要求撤回知本光電案,回到部落諮商原點。(攝影/朱淑娟)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9.14
 
20年後,下一代的台灣人回頭檢視今天的環境政策時,有那些可能發現做錯、但卻已無力挽回?光電政策可能是其中之一。這一代舉起再生能源的正當性,合理化破壞環境,農地、林地、魚塭、濕地無一倖免。這些土地被移做光電後至少20年無法回復原用途,想要避免被下一代怨懟,現在就要開始改變。
 
為了實現民進黨2025年的再生能源政策,在稀有土地上種電已亂相百出,其中爭議最大的,當屬位於台東知本濕地的光電案。這塊被台東市政府視為「荒地」需要「開發、活化」的濕地,已核定187公頃租給廠商做光電區,是全國面積最大的光電案。
 
把濕地當成荒地,認為應該開發才能地盡其用,本身就是一件荒謬的事。更荒謬的是,這個涉及重大環境衝突的案子不用環評。而這裏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現正為了部落諮商同意的有效性訴訟中,但還是在上周五送進內政部區委會審查。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整治好的農地拿去種電?環保署土基會打算關門了嗎?

花大錢整治好的農地拿去種電?這個政府還能做出什麼更蠢的事情。(/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0.12.15
 
今年10月,環保署熱鬧舉行「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會」(簡稱土基會)20周年成果展,宣布列管的1186公頃汙染農地,其中977公頃已整治,其餘也預計明年完成。不料一個月後就傳出,環保署打算把這些整治好的農地,交給行政院種太陽光電,這不但違反土基會的成立目的,也形同整治浪費。
 
 
整治汙染農地的目的只有一個:恢復農用
 
回顧20年前環保署之所以成立土基會,是想要比照美國的超級基金,向汙染業者收費、成立基金,專款專用於調查、整治被汙染的土地。汙染土地有很多種,農地之所以成為最優先調查的對象,是因為農作物涉及食安風險。而台灣農工混雜、灌溉水汙染嚴重、加上灌排不分離,到現在依然時常遭受重金屬汙染。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水域型太陽光電 是破壞景觀還是水庫發光


    阿公店水庫將設立首座水域太陽能光電,成效有待觀察。(圖/水利署提供)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12.6

行政院大力推動再生能源,其中2025年太陽光電總設置量要達到20GW( 百萬瓩),為了讓長期目標推動順利,行政院於9月另訂一個短期目標「太陽光電2年計畫」,20186月前要新增1,520MW(百萬瓦)設置量。為此行政院動員各部會清出可能的用地,屋頂型包括公有廳設、工廠屋頂、農舍及民間屋頂。

地面型則有:已廢棄的鹽業用地、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耕作的農地、已封閉的掩埋場、已受污染的農地或工廠用地。另外還有水庫、蓄洪池、埤塘等水域空間。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農地種太陽光電 衝擊農地利用

‧ 朱淑娟/2011.7.22

不只財團、水庫搶農地,連再生能源都加入搶地行列。環保署日前收到國內第一件,五家太陽光電業者聯合提出,在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水段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興建8.6公頃的太陽能發電系統。環保署擔心,此例一開可能衝擊農地及環境保護,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今邀集業者及各部會討論因應。

台灣矽能公司表示(這五家業者都由台灣矽能規畫),預定的農地目前種植鳳梨、木瓜,已取得地主同意承租。目前進度是先詢問環保署是否應做環評,接下來才會向能源局、地方政府申請。

另有一家業者提出在桃園觀音農地上蓋小型風力發電機

不過基於糧食安全,農委會日前才宣布糧食自給率要從現在的32%提高到40%,農委會也宣布對於台糖及特定農業區加強保護。因此雖然政策鼓勵再生能源,但開發區位位於農地,卻可能與保護農地相衝突,因此政策上應通盤檢討,例如規定這些設施應避開優良農地,而不是任由到處興建。

農地蓋再生能源 免環評規定應檢討

依環保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只有位於國家重要濕地才需做環評。只要不需做環評的,過去都依此認定標準,回文給業者不必辦環評。

環保署在六月同時收到五個業者來函在農地上興建太陽光電設施,這個新的現象有可能衝擊農地使用、景觀、環境,不排除未來檢討免環評的規定。

開發面積化整為零 避開相關審議規定

這個案例另外一項爭議是,五家業者(台灣矽能、高屏矽能、廣進矽能、廣豐、日照矽能)雖屬不同公司,但同時提出申請,每家開發面積都「剛好」在2公頃以下但事實上五家業者的區位相連成一整塊,合計達8.6公頃,依環評認定標準規定,這五家開發的面積應累加計算。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超過五百瓩者,要受電業法規定,應實施環評、取得土地同意書、地方主管機關同意等等。五家業者聯合的裝置容量約3400瓩,應受電業法相關規定。

而依內政部、營建署相關規定,一般農業區2公頃以上就要送區域計畫審查。至於如何認定這五家業者的開發面應累積計算,要由能源局確認。過去營建署區委會曾通過臨時提案,同一種興辦計畫面積應累積。因此這五家業者的開發面積也可能被視為應累加計算,需要送區委會審查。

農地蓋再生能源 政策應通盤檢討

環保署強調,目前正在審議能源局送審的「能源政策綱領」,其中對於在農地上發展再生能源沒有規範與評估,建議能源局應檢討後放入綱領中通盤檢討。農委會則再次強調,這類型的開發必須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為前提。至於業者強調,農地上做太陽光電有助於農業生產,但農委會認為應從主從關係去看農地開發,如果反客為主就不利農地的農作利用。

會議結論,環保署請各部會一周內再提意見,針對再生能源設置的區位選擇應有所規範,例如應避開特定農業區。另外開發案將面積化整為零涉及的環境、區域計畫等相關審議規範,應再檢討。邱文彥則建議,這五家業者還在籌設階段,也許可以先去爭取一個示範性的生態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