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

快開學了 許厝學童該去哪上課?

  環保團體在國健署前抗議,捍衛學童的健康權。

原文刊登於《信傳媒》

文‧朱淑娟 2017.2.8

去年九月,雲林縣麥寮鄉橋頭國小許厝分校61名學童,為預防六輕VCM排放汙染,遷到距離六輕較遠的橋頭本校上課。隨後國衛院、環保署繼續採樣尿液、空氣監測,7日結果出爐,檢測值雖都符合標準,且VCM的致癌風險10-7,低於一般可接受的風險10-6,但VCM風險仍然無法排除。基於對小孩風險應採取更高標準原則,應讓學童繼續留在距離六輕較遠的橋頭本校上課。

20139月,許厝分校學童遷入距離六輕VCM900公尺的新校後,因為擔心學童受工廠VCM汙染,國衛院與台大公衛學院合作進行三年研究計畫,採樣學童尿液中硫代二乙酸(TdGA)濃度,用來評估學童體內VCM暴露情形。

研究顯示,許厝分校學童尿液中TdGA濃度高於其他四校學童,TdGAVCM的代謝物,TdGA濃度高的原因不必然只有VCM,但也不能排除。加上在檢測的多所學校學童中,距離六輕VCM廠最近的許厝分校學童TdGA濃度最高,六輕VCM廠成為無法排除的汙染因子,自此展開許厝分校學童的遷校史。

基於避險,學童於20149月遷到橋頭本校,一年後、20159月又應家長要求遷回許厝分校。又一年後、20169月汙染爭議又起,學童再度遷到橋頭本校。三年三遷引發家長眾怒,但在行政院強勢介入下只好遷離,而為了安輔家長,國衛院委託成功大學教授李俊璋重驗許厝分校學童尿液。另一方面,為了解當地VCM流布,由環保署進行多項VCM空氣監測。

尿液、空氣監測已有初步結果,7日由衛福部國健署署長王英偉主持,邀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與各方推薦專家舉行專家會議,檢視這兩分報告。尿液採樣部分較無爭議,總計四次採樣,第一次在學童遷到橋頭本校之前,檢測濃度較低(這次因干擾因子多,應排除),其他三次是遷到橋頭本校之後驗的,都與之前採樣的數值相當,並沒有家長說的,遷到橋頭本校濃度反而比較高的事。

VCM環境監測:風險低、但無法排除

比較關鍵的是環保署的環境中VCM檢測數值,做這項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檢視環境中VCM流布與學童尿液TdGA來源的相關性,如果VCM濃度高,TdGA來自 VCM的可能性就比較高,反之則反。環保署的檢驗方式及結果如下:

一、光化監測車,從1059月起,檢測點:許厝分校室外。
檢測單位
檢測值ppb
環保署
0.005~11.61
雲林縣環保局
0.01~8.64
創控生技
0.10~7.7

二、FTIR(紅外線光譜儀),從1057起,檢測點:許厝分校室外。
檢測值:0.06~31.2ppb

以上兩項檢測,最多的值落在2ppb以下,出現時機是當六輕VCM廠風向正對許厝分校方向、且風速強時,才會將工廠排放的VCM傳輸到許厝分校。

三、不銹鋼瓶採樣筒,檢測點:許厝分校室外、室內,橋頭國小教室內,以及15位學童住家內,多次採樣都未檢出VCM

四、六輕四個廠的7個製程7根排放管道檢測,其中M11氯乙烯廠、M71聚氯乙烯廠、M72聚氯乙烯廠有驗出VCM,濃度分別是:0.0015ppm0.0767ppm1.5890ppm,都低於現行法規10ppm的管制標準。

蔡鴻德對這個檢測結果的解讀是:「環保署VCM環境監測遠低於管制標準,
致癌風險約10-7,低於可接受風險10-6十倍,表示風險很低,但也不能完全
排除風險。而且這只代表短時間的結果,不表示永遠如此,需要再持續監測。」

科學數據不是唯一評斷遷校與否的依據

或許有人會說,既然風險在可接受的10-6以下,表示風險很低,學童應該遷回許厝分校上課沒問題。但所謂10-6風險可接受是指一般情形,對於敏感族群例如老人、小孩,還是可以採取更高的保護標準,例如10-710-8

而且風險沒有絕對,不同人對風險有不同的接受程度,涉及學童遷校大事,更沒有中央、地方之分,而行政院既然介入此事,衛福部、環保署就不能只把自己的監測定位在「只做科學證據討論、遷不遷校交由地方決定」,而應該負責任地主動建立一個平台,讓相關各方來討論以此取得共識。

此外,所謂符合管制標準並不表示零風險,早期的環保法規多半沒有考慮風險,何況這次並不是零檢出,連環保署都不敢排除VCM的風險。為了降低風險,多數工業區環評時,除了要求汙染排放要符合管制標準外,同時要求工廠與外界要有隔離綠帶,因為汙染排放的距離與風險正相關。而減少風險的方法之一,就是增加距離,讓學校遠離工廠應該是選擇校地時最基本的考量。

去年九月行政院基於風險預防,將許厝分校學童遷到橋頭本校,當時也做了比較好的安排,去年橋頭本校剛好多出兩間教室,總共有六間給許厝分校,每一個年級一班剛剛好,不像前次遷校讓六班擠在四個教室裏。

而橋頭本校,雖然沒有許厝分校大,但也是一個漂亮舒適的學校,學童好不容易在這裏已半年、也漸漸習慣,只為了短期的監測數據就談要不要再遷回許厝分校上課,未免太過焦噪、也未顧及學童的生活、感情等等更重要的因素。

而既然無法排除風險,基於對小孩採取更高的保護措施,何不就讓學童繼續在橋頭本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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