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 星期二

搶人民土地標售獲利,重劃惡法應該廢除

市地重劃是一種強迫地主參與的土地遊戲,不願參與的人下場都很慘。
圖為台中黎幼兒園,15年來依然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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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淑娟2024.3.12
 
台中市地政局37日標售第1314期市地重劃抵費地,得標86.15億。內政部長林右昌批標售價太高會推升周邊房價上漲,不如成本價賣中央蓋社宅。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說,各縣市都這麼做為什麼她要被針對?
 
他們兩人說的都沒錯,但這件事更應該問的是:這些抵費地是那裏來的?答案是透過重劃這個惡法合法搶劫人民土地來的,的確各縣市都有,不只台中。而搶來的土地不論是標售獲利、或蓋社宅都不道德、也沒有正當性。
 
 
搶來的土地做什麼都沒有正當性
 
台中第13期市地重劃位於南區、南屯區,面積229.56公頃。第14期市地重劃在北屯區、西屯區,面積403.89公頃,兩者都是公辦市地重劃。重劃美其名是把一塊不完整的土地交換分合後還給地主的制度,但實質是一種中央、地方合謀掠奪土地的惡法,中央訂定法令,地方依法圈地重劃。
 
重劃後的土地一半發還給原住戶,另外一半的25%做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另外25%就是所謂的「抵費地」,也就是地主用土地去抵市政府要求他負擔的重劃費用,市政府把這些抵費地拿出來拍賣,變成自己的財政收入。
 
這次得標土地1960坪,總金額86.15億元,一坪大約78萬元,有學者批評高於開發成本五倍。政府用低價向人民取得土地,再用高價賣給建商獲利,以及原本應該用稅收支付的公共設施用地,已經完全沒有公益性可言。
 
而市政府賺的還是少的,最大獲利者是建商。重劃後配完給地主的一半土地,因為地價稅太高,很多地主最後還是賣給建商,到頭來重劃後的土地大部分都流到財團手裏,開發後出售獲利,墊高的房價又由人民承受。
 
 
重劃是一種中央、地方合謀人民土地的惡法
 
林右昌的確沒資格對盧秀燕說三道四,因為內政部就是重劃遊戲的制定者,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可擬定重劃的理由包山包海,差不多只要政府看上的區域都可以圈起來重劃,只要區內一半地主同意、加上他們擁有的土地面積達一半以上,就可以報中央核准實施,其他不同意重劃者就要被迫加入。
 
政府常稱重劃區內的地主是「受益者」,但其實這是一種強迫參與的制度,何來受益?不同意重劃者下場都很慘,逼迫不成就告你拆屋還地,高等法院如果判你贏他一定上訴。判你輸,他只要提出拆遷補償費的三分之一就可以聲請假執行,你想擋拆就要支付拆遷補償費的全額。到最後地主耗盡心力只好投降。
 
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單元二」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目前僅存的不同意戶「黎明幼兒園」2010被告「拆屋還地」,14年過去了,本周四的314日又來到更五審,無限折磨,告到你倒為止。
 
即使最後告贏了也不見得就能把家保留下來。「高雄85期公辦重劃」20214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以違反《平均地權條例》撤銷,兩年後的20232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高雄市政府上訴,但市府至今沒有承諾陳家可以原地保留。
 
 
財政支出應以稅收為主,而不是搶地
 
林右昌建議台中市把抵費地用成本價賣給中央蓋社宅,這也是一種話術。內政部曾以蓋社宅為由區段徵收桃園龜山鄉樂善村土地,第一期徵收186公頃,合宜住宅只占5%9.81公頃。其餘的地還是拍賣給建商獲利。
 
而盧秀燕說賣地是為了「支付台中23萬孩子免費營養午餐、替340萬長輩交健保費、支付5萬公教警薪水,建設道路維護公園。」這個說法太好笑又奇怪,這些支出本來就應該由稅收來付,怎麼會變成搶人民土地的理由。

看看重劃這沒本生意多好做,平白無故就多出一大片地,兩個中央、地方官員竟然還可以隔空喊話這些搶來的地要怎麼用。而那些土地無故被重劃、被迫捐一半地給政府的地主如果聽到,恐怕只能含淚痛駡「真是強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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