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 星期二

守護家園的決心,高雄85期重劃應重新檢討

 
鳳山85期市地重劃,最後未拆除戶地主詹雅琴,為守護家園四處陳情
,去年4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2.8.30
 
高雄市85期市地重劃案,去年四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市府敗訴,原因是違法將不具鄰里特性的站前廣場用地,由重劃地主負擔。這個重劃案是典型政府透過鐵路建設掠奪土地的案例,中央先推動鐵路高架或地下化,地方政府再以「配合」之名變更都市計畫,重劃或徵收附近土地,不但人民受害,過程中也違法百出。交通建設應以保障居住權為前提,不是成為掠奪土地的手段。
 
201310月高雄市公告「擬定鳳山市車站專用區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車站周遭約8公頃土地,範圍內一百多戶,多數是世居三、四代的小坪數老宅。其中向高雄市政府提告的陳文華、詹雅琴夫婦,祖父輩從1943年就居住在此,如今依然是11人、三代同堂安身立命唯一的家。
 
 
市地重劃應以保障居住權為前提
 
市地重劃,是把一個地區的房屋拆除,重新規劃後發還部分土地給地主,官方說這是「交換分合」,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徵求地主意願才對,但制度設計卻變成強迫參與。而且政府開發這個重劃區不會出一毛錢,相關費用要由地主共同負擔,所以發還地主的土地大幅縮水,而如果配回來的土地小於規定的最小面積就無權配地,只能拿補償費離開。
 
這個重劃區域內的多數住戶已遷離四散,只剩詹雅琴一家堅持守護家園。自從2016年得知重劃案後,平靜生活起波瀾。她到市政府、監察院、立法院等地方陳情時都會提到:「我不是釘子戶,我是抗爭戶,我跟先生結緍40多年,我們倆共同打拼,一把砂、一塊磚把家蓋起來,我們這輩子沒有第二間房子,一直以來的訴求,就是原屋保留。」
 
 詹雅琴跟兩個孫子,站在已世居80年的鳳山火車站旁住家前。
 

這起重劃案有許多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首先是201612月公展時才告知地主參加說明會,而不是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審查決議,要先徵求區內地主同意。而等到公展時,行政程序都已完成,居民再提出什麼意見都不被接受。
 
 
公共建設應優先使用公有地
 
另外一點,依法公共建設應優先使用公有地,但實務上並非如此。高雄市政府徵收詹雅琴家的理由是要拓寬道路,但原本火車站旁邊就已規劃一條15米道路,後來因鳳山車站上面要蓋商業大樓,就把規劃的道路用地變成廣場,詹雅琴家則變成道路用地。市政府反指因為她家不拆,才無法完成重劃區內的交通路網。
 
而市府一度用圍籬把她家的出入口堵住,孫子的小推車、家人上班的交通工具機車都動彈不得,她去拜託鳳山區的議員協助給她們一條回家的路,但沒有一位理會,後來是請別區議員幫忙,才打開她家的出入口。
 
日前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中,詹雅琴有感而發:「我們合法的房子,你道路九彎十八拐開過來,然後永遠用公益性、必要性來敷衍我們。內政部15米路可以變成他們的廣場,我要問這個政府怎麼了,可以這樣搶人民的土地?」
 
前年陳文華、詹雅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去年4月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判決之一是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 60 條第1項規定,將重劃區內未具里鄰性的廣場用地列入公共設施用地,且由重劃區內地主負擔。此外法官也指出,重劃區土地調配方式審議,也違反正當程序原則。
 
 
市府敗訴,應重新檢討重劃合理性
 
行政法院判決後,詹雅琴在她家外牆貼上布條:「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主文:被告高雄市政府分配違法,市府應重新檢視重劃合理性」。

 
政府在徵收土地時都提到是為了都市發展,但都市發展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民生活更好,不是讓人民受難。以這個重劃案為例,大部分居民都要離開,可以配地的也只能配回來一半不到,拿到的建物補償金也無法支應上漲的工程費。 

抗爭六年,詹雅琴不只為守護自己的家奔走,她也四處聲援相同遭遇到人。前年10月,台南市政府強拆南鐵最後一戶陳家時,她急著到現場陪伴陳家兩老,但警察封鎖現場不得進出,她跪在地上跟警察求情多時,最後才讓她進去。她說:「不論我家結局如何,我希望沒有人要像我家一樣面對這種磨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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