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變更為什麼要政府通盤檢討?
文‧朱淑娟 2015.4.2
又有保護區要變更。101年3月前營建署長葉世文任內提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將近300公頃原屬各種保護區的土地,擬變更成乙種旅館區、遊樂區及住宅區。
2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舉行記者會,主任粘麗玉表示,該案所屬土地都是海岸保護區、且多數為私人土地,一旦通過,就可變更為遊樂區跟旅館區,涉嚴重圖利,且變更後將嚴重破壞海岸,要求內政部撤案。
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原排定4月7日審查,臨時以作業不及延期。立委劉建國表示,今年立法院已通過海岸法,營建署應捍衛海岸保護區,直接撤案。輕率表達說準備不及會議延期,這樣回應對嗎?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質疑:「營建署對於海岸開發的態度是什麼?如果是政府主動要變更,可以帶頭破壞保護區?私人土地應循一般法規申請開發,而不是通盤檢討的方式,這是在圖利私人開發,營建署應說清楚。」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主任工程司李賢基回應,這個特定區總計12000多公頃,1986年就訂了以保護型為主的都市計畫。依規定每三到五年要通盤檢討,前一次是2000年,這是第三次,檢討期間規劃單位可主動訂變更案送營建署都委會審查,但私人有意見時也可提出要求審議。這個變更案就是私人要求提出的,並非內政部主動提出,所以沒有撤案的問題,依法要審查。
表一、「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中之五個開發案
開發案
|
位置
|
面積(公頃)
|
原土地屬於
|
變更後
|
私人
|
1
|
位於核四西側56.62公頃
|
56.62
|
一般保護區
|
乙種旅館區,
|
德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2
|
位於金沙灣地區
|
30.11
|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農業區
|
遊樂區
|
金沙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3
|
卯澳地區
|
86.21
|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
遊樂區
|
金浴海灣育樂有限公司
|
4
|
舊草嶺隧道地區
|
115.18
|
一般保護區
|
遊樂區
|
柯達育樂事業有限公司
|
5
|
計畫區南側
|
12.77
|
景觀保護區
|
住宅區、遊樂區、海濱浴場區、道路用地
|
私人
|
小計
|
約300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