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區應禁用或限用。(圖/林務局東勢處)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6.13
今年3月25日由屏科大野保所教授黃美秀研究團隊,麻醉繫放編號93685、紀錄標示「體修長、結實,身上無明顯疤痕」的大公熊,2個多月後卻在大雪山區誤中套索陷阱(山豬吊)死於脫水。農委會長久以來對山豬吊的管理不善再度被韃伐,但事後只發出「沉痛呼籲」、會加強推廣使用改良式獵具的新聞稿。
然而,農委會是野保法的主管機關,能做的不只沉痛呼籲、加強推廣,而是要負起立法、行政之責,提出實質降低山豬吊危害動物的辦法。
山豬吊造成黑熊頻繁傷亡,要限用或禁用
「讓一隻隻黑熊死在陷阱上,是很殘忍的事!很難讓人忍受。」黃美秀在臉書寫下這句話,並細數「2023年黑熊報報」。四月,一隻台東錦屏熊,右前肢截掌。四月,屏東地檢署起訴9霧台鄉民,3年獵殺4隻台灣黑熊。五月,一隻花蓮卓溪熊,左前肢第4及5趾截肢。六月,台中一隻死亡。「要忍到何時?」
這些黑熊傷亡都因誤中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是一種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的捕捉工具),動物經常在陷阱上超過1天,有的長達3、4天,嚴重的就像93685黑熊,因為沒有即時救援而死亡。
為什麼沒有即時救援?黃美秀在一篇跟密西根大學研究生陳昉合著的投書中指出,這些散置各處的陷阱,有些不知道誰放的,導致管理困難。有些陷阱巡視經常數日一次或隨興為之,較難抵達的地方甚至根本被遺忘了。
民間提的6個陷阱管理方法
依據這個分析,改善方法就很簡單清楚,一是要管理這些陷阱是誰放的、放在哪裏,也就是要做到實名制的意思。二是放的陷阱要天天巡查,不是放著不管,才能做到即時救援。黃美秀另外提出以下陷阱管理方式給農委會參考:
1、在黑熊分布的關鍵熱區,不得放置任何陷阱。
2、全面禁用舊式套索陷阱山豬吊,採用改良式陷阱。
3、陷阱使用管理實名制,並每天巡視。誤捕黑熊應第一時間通報。
4、在黑熊分布熱區,加強巡邏取締非法陷阱,並與社區合作加強巡守。
5、在熊活動頻繁地區,管理單位應整備救傷專業人才。
6、政府應成立專責單位,協助鄰近黑熊潛在棲息地民眾化解人熊衝突。
另外依目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規定,獵捕野生動物,不能用炸藥、毒物、電氣、麻醉物、架設網具、槍械、陷阱、獸鋏,以及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方法,但沒有包括山豬吊。說山豬吊是陷阱的一種不用另外規範是一種狡辯,因為農委會2020年就依《動物保護法》第14-1授權,公告禁用山豬吊。
其實多年來民間都要求立法全面禁用山豬吊,但農委會都以農民要防治野生動物危害、原住民傳統文化狩獵有需要而拒絕。但為了達到相同目的,難道就非山豬吊這種殘忍的工具不可嗎?無非就是立法跟管理的怠惰而已。
去除野保法的後門,管理才會更完善
不過就算最後《野保法》第19條能禁用山豬吊,還是有例外條款,也就是同法第21條: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等。以及21-1條: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必要者。多年前還有立委提案「原住民非營利自用」也要豁免,後來遭輿論強烈反對才撤下。
而只要這2個漏洞存在,連同《動保法》公告的禁用山豬吊也出現漏洞。最有效的方法是修法廢止野保法21條、21-1條的漏洞,採取一致性的管理方式。不過這個難度很高,說到底,農民及原住民有選票,黑熊沒有,除非廣大民眾給足壓力,否則沒有行政單位或立法委員會站在牠這一邊。
為什麼要保育黑熊?以下是黃美秀的說明:「台灣黑熊不僅是台灣野生動物經營管理的指標性物種,是生態上的基石物種,也是保育上的旗艦物種和庇護物種,更具有文化上和社會上的重要價值。這樣大型食肉動物的保育本身就充滿各種挑戰,需要政府、民間協力參與,勇敢面對問題,採取有效行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