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 星期二

高雄85期重劃被法院撤銷,恣意圈地的寫照

 最高行政法院撤銷「高雄85期市地重劃案」,勝訴的陳文華家周日
設席答謝眾人,並向高雄市政府喊話,請讓他們一家好好生活。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3.21
 
2021430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以「高雄85期市地重劃」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為由撤銷,今年223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高雄市政府上訴。這個判決創下一個政府恣意圈地的案例,未來都市計畫都應有所節制。
 
而如今這個重劃區內原本的100多戶,都因為重劃被迫遷離世居三、四代的老宅。其中一位土地所有人陳文華為追討公義提起行政訴訟,最後不但證實高雄市重劃違法,同時也幫其他房子已拆的住戶討回公道。依照判決意旨,高雄市政府不只應原地保留陳家,也要對其他住戶提出合理補償。
 
 
市地重劃應百分之百地主同意才合理
 
市地重劃的原意,是把一定原本公共設施不完善的區域打掉重練,改善後讓居民享有更好的環境。但如今重劃卻變成圈地的藉口,區內公共設施好不好官方說了算,甚至還有民間自辦市地重劃,更演變為政府授權民間的不義徵收。
 
「高雄85期重劃」是高雄市政府在「鳳山鐵路地下化」之後變更周圍都市計畫,並指定以「市地重劃」做為開發手段。重劃面積7.9公頃,公共設施占2.7公頃包括綠地、道路、廣場。地主需負擔43.13%的土地及費用。
 
政府常說市地重劃讓土地所有人受益,但實際上他們只能領回約一半土地,而原來房子的拆除補償金很少,根本無法以這筆金把房子蓋回來。以陳文華家為例,房子補償金450萬,但重蓋費用估計至少2千萬。
 
而他們至少配回來的土地還有20坪,剛好達到最小建築面積,但其他許多住戶只能配回78坪,就要另外再跟市府買地。而很多人年歲已高根本無法拿出這筆錢,最後只能領微薄的徵收費,被迫離開自己安身立命的家。
 
沒遇過土地被強徵的人,無法理解這對當事人造成多大的折磨,陳文華的太太詹雅琴在得知重劃後,連續半年陷入精神藥物造成的身體不適。「我已經65歲,人生沒辦法重新開始,我不偷不搶,一生只有這間房子,你讓我沒有容身之地。」她因為不甘心,決定勇敢站出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其間經歷數次強拆驚險,三更半夜被陌生人在門前辱罵、丟石頭破窗,住家出入口被堵死,向區內議員陳情沒人理會,最後找到前鎮小港區議員陳麗娜才解決。2017年至今從64歲到71歲,想像中的美好退休生活早已被打亂。在所有可能的陳情方法都用盡後,他們決定對高雄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廣場用地不具鄰里特性,撤銷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重劃區內公共設施所需土地、經費,由區內土地所有人按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換句話說,這些由地主負擔的公共設施,也應該以服務區內居民為主,也就是應具備鄰里特性。
 
但高雄85期重劃中所設置的三個「廣場」,很明顯是為了改善舊車站的空間,讓人流、車流更順暢,而且這些廣場還連結其他周遭景觀,跟重劃區內居民的生活沒有直接關聯,也就是不具有鄰里特性的意思。
 
既然如此,法官認為就不應由重劃區內的土地所有人負擔,這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第1項受益者付費精神。雖然高雄市政府指廣場也具鄰里特性,但依據內政部1982年一份解釋函,市地重劃中列為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公園綠地以鄰里性質為限,雖然沒有提到廣場,但既然同列入公共設施,廣場用地就同樣也具有鄰里性質,並以區內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
 
 
詹雅琴:請讓我們一家好好生活
 
36日,詹雅琴接到女兒一通電話,得知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他們勝訴,回想這七年來所遭受的一切,依然夜不成眠。上周日她穿著七年前收進衣櫃的紅色衣服,在家設席感謝這一路以來支持、守護他們的人。
 
她也向高雄市政府喊話:「這證明我抗爭不是為了錢,我不是釘子戶,我就是只想保留我家而已。請讓我們繼續住在這裏,讓我們一家可以平靜生活。」 

另一方面,這個判決對未來的市地重劃有指標意義,政府不能只圖自己方便或利益,恣意重劃、徵收人民土地。而在這個案例中,高雄市政府應依判決意旨,本於最大誠意保留陳家、並給予其他重劃受害者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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