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道七號大寮自救會向國工局遞交陳情書,反對國道七號主方案
文‧朱淑娟
2017.7.18
環保署18日舉行「國道七號」開發案,第13次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原本開發單位交通部國工局在主方案之外,另提2條替代方案:光明路案、高屏溪西側案。但主方案、替代方案都被抗議,今天國工局明確表示放棄這2個替代方案。但這麼一來,就只剩下主方案,幾經討論,最後決議:雖然今天暫時沒有開發地點及路線替代方案,但後續會議將繼續處理。
國工局提出興建國道七號的理由是,國道公路沒有直接進入高雄港區,所以港區的大貨車要利用平面道路才能進出國道一號。再加上高雄市區、屏東進出高雄的民眾也都用到國道一號,造成末端及都會路段經常出現交通壅塞。
輕易退回替代方案,國工局被質疑專業不足
2013年7月25日專案小組本來已做成初審建議「認定不應開發」,但之後環評委員換屆,高雄市政府與環保署協議後,結論變成繼續做二階環評。依環評法規定,除了主方案之後,應提出可行之替代方案。國工局也自始就提出這2個替代方案,兩年多來這2個方案也從來沒有消失。
不過,今年4月16日會議中,光明路案沿線居民來抗議,要求不得列入替代方案,當天主席、台北大學教授李育明裁示將此案退回國工局再檢討,今天國工局表示撤回此案。另外高屏溪西側案,今天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林園鄉公所主秘李柏雄也來表示反對,最後國工局也將此案退回。
於是這2個替代方案全部退回,引發主方案關係人、反國道七號大寮自救會不滿,會長簡志強表示,這段期間自救會成員依程序參與討論,我們也希望國工局應該去跟替代方案的關係人說明,但國工局遇到壓力就撤回。自救會當場也送一份陳情書給國工局,並表示堅決反對主方案。
專案小組委員、成功大學教授李俊璋表示,當時是因為開發單位同意才把替代方案放入,要撤回也應該綜合評估,當然交通部有權撤回,但環保署也要有把關機制,這樣反反覆覆,開發單位的專業是什麼?
李俊璋也說明,2013年一階環評審查時,之所以否決開發案,是因為國工局提出大貨車從臨海工業區上來後,與國道10號交接,期望都能往右,順國道10號找到國道3號北上。但所有卡車為了節省油料、時間,一定會採取最短路線,也就是左轉之後到國道1號就往北走,國道七號完全達不到效益。
下次會議繼續討論替代路線方案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蘇義昌表示,「我爸是拖板車司機退休,拖板車司機沒有人會笨到上國七再回來,一定會選擇原來的國道1號走。」而國道七號是為了洲際貨櫃碼頭需求所建,但陽明海運經營不善、丹麥maersk line已不再承租高雄港碼頭,都會影響貨櫃公司營運,國道七號的需求已減少。
而蔡昌達雖然反對高屏溪西側案,卻強調國道七號開發有必要性,因為可以紓緩和發及大發工業區的貨車。但自救會強調,如果是要紓解大發、和發工業區的貨車,應該是高屏溪西側案最有效益,因為工業區就在旁邊,只要直接上國道就好。否則再往西沿著台88線走,原來塞車的地方會更塞。
最後決議暫無替代方案,但自救會認為,依環評法規定應該至少有一條替代路線,再修正為:後續會議將繼續處理替代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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