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國道七號環評範疇會議開了三年,替代方案還變來變去

國道七號,主方案、替代方案兩邊居民都反對。

文‧朱淑娟 2017.4.16

高雄市政府為推動小港洲際貨櫃中心、擴張石化產業,由交通部興建「國道七號」,原本環評大會已被否決,但環保署密室開會後,又翻案進入二階環評。依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需確認可行之替代方案。 


2014年起,範疇界定會議已開了12次,好不容易上次會議確定2條替代方案,且排定16日仔細討論。但因其中一條路線「光明路案」附近居民來抗議,立委林岱樺也來相挺,最後這條替代方案又被保留。 

國道七號原提出的主路線,起點是高雄市南星路,向北沿臨海工業區,經小港、鳳山、鳥松區後,在高雄市仁武區接國道10號,全長23公里,造價600億。「反國道七號大寮自救會」會長簡志強、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等人,在數次會議中一再表達國道七號根本不需要蓋。


但因此案已進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程序,交通部國工局又未撤案,反國道七號自救會、水資源保育聯盟只好每一次會議都北上監督,最後國工局提出2條替代方案,一案稱為「光明路案」、另一案是「高屏溪西側案」。

今天光明路案的居民抗議後,主席、台北大學教授李育民詢問交通部,是否可取消這個替代方案?國工局回答,環評只要有主方案就可以,不一定要有替代方案,取消無妨。但自救會指沒有替代方案違反環評法規定。

簡志強表示,既然沒有可行替代方案,範疇會議應停止,到大寮重開說明會。李育明回應,主開發單位都表示後續不會提替代方案,但自救會反駁,國工局無權自己認定無需替代方案,李育明說:「基於這個爭議,無法做後續處理,請環保署先討論這個法律爭議。」

接著,光明路案的居民堅持只要拿掉光明路案這個替代方案就好,引發反國七自救會反彈,簡志強說:「我們每次都很認真來,開了這麼多次,我從來沒有主張光明路案要開發,台灣的民主會議,竟然2台遊纜車就可以翻案。我會回去跟我們鄉親講,我們抗議不夠,我們大寮人全都反對國道七號。」

最後做成以下2點決議:

一、本次延續會議,原規劃就路線替代方案之環境影響評估範疇進行討論,惟民眾就路線替代方案之光明路案,表達反對意見且具體提出陳情書,因公開說明會通知對象,未涵括路線替代方案可能影響範圍之民眾,爰將路線替代方案,退回開發單位重新檢視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請開發單位於下次延續會議,再次說明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有關程序辦理情形,再行討論是否請開發單位,通知本計畫目前規劃路廊,及可能調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假日及非假日各舉行1場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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