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獨立記者十年紀(5) ---如何保持寫作的手感

 

本文同時刊登於《卓越新聞電子報》

文‧朱淑娟 2020.2.5

作家應具備的條件之一:每日書寫。
---大澤在昌


日本作家大澤在昌在「百萬小說家的職人必修課」書中提到,作家應具備的條件之一就是「每日書寫」。他形容寫作就像汽車引擎,一旦冷卻過久,就不容易啟動。反之,即使每天只寫一頁,靈感跟創意就會源源而出。

同樣地,獨立記者雖然沒有每天交稿的壓力,但還是養成每天寫點什麼的習慣比較好,我指的是實際產生文章內容,不只是工作。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維持寫作的手感及節奏,而這正是獨立記者保持穩定工作狀態的關鍵。

記者朋友應該都有相同經驗,在天天緊繃的工作狀態之下,每年都會安排一段較長的假期,遠離工作、放空自己。但假期結束後,總要花點時間才能回到常軌,甚至連打字都變得生疏。

而那些休假前短暫逃離的人與事,卻很快正面襲來。我常想,密集且緊繃工作之後的長假,真的能達到放空、解決困境、重新得到力量的效果嗎?或只是暫時逃避而已?


擁有自由的前提,是嚴謹的工作計畫

成為獨立記者之後,脫離緊繃的工作狀態,時間可以自己分配,就不再把生活明確切成工作/休息兩段,而是融合在一個周期中交替進行。用跑步來形容的話比較像馬拉松,長跑過程中就隨時調整腳步,過去那種密集工作之後的大休息就不太需要,取而代之的是隨時切換工作/休息兩者。

但這不表示獨立記者的工作可以隨興而為,想寫的時候就寫、不想寫就放下,隨時等待靈感降臨,而靈感卻是最靠不住的東西。而且一旦沒有約束就容易放縱自己,必須要求自己養成規律的工作習慣,才可能繼續做下去。

以我個人為例,通常以一周為周期,期間有限定時間要交的專欄、有較長時間要交的專題、即時要完成的報導、此外還可能有演講。限定時間要交的專欄絕對不能開天窗,從交稿前幾天就開始構思題目(個人專欄是開放式題目)、研究議題、做訪問,然後在交稿期限前準時交出。


沉澱後的專欄,觀點更清晰

專欄不同於一般新聞,最重要的是觀點,觀點要清晰就需要經過沉澱,即寫即發的稿子通常很難有好的品質。不過現在網路新聞快速,很多新聞熱度維持不了幾天,沉澱一周的評論還有讀者要看嗎?

我認為是有的,關鍵是能不能寫出不一樣的觀點、提供更全面的訊息,新聞時效就不會只是幾天而已。台灣大部分的評論作者都沒有在第一線採訪,而是以自己多年經驗,寫出個人色彩濃厚的評論,這些作者的文筆都非常好,文章寫得痛快淋漓,但就是少了唯有在現場才能觀察到的細微差異。

而我是少數還在第一線採訪的專欄作者,不但能提供更多現場觀察,還會補充其他採訪。或許專欄作家認為我寫的不太像專欄,比較像新聞專題,但誰說專欄只能有一種寫法?我反而認為這是我的優勢之一。

有現場採訪的專欄更能看出事件的細微差異,圖為2019年寫南鐵東移案時
,到現場採訪拍的照片。


而要呈現最佳觀點,最好能提前寫出初稿,並保留至少一天修改的機會,這可讓觀點更清晰,並刪除不必要的論述及文字,如此慢火燉出的作品,絕對比快速交稿的品質要好得多。我很佩服有些作者一周可以寫好幾篇專欄,我就沒辦法,一周寫一篇專欄對我來說是比較恰當的頻率。

其他時間則做不急稿子的採訪、研究、寫稿。一周之內有各種稿子交叉進行,有轉換寫稿心情的作用,也能讓工作更多樣、有趣一點。而這些工作如果又能互相啟發,而不是各自孤立,工作的效率就會更高。

曾經有人跟我說,如果會寫、又能講就更好了。當下不太能體會這句話的意涵,直到我開始演講之後才發現真的是這樣沒錯。

我們都知道演講要口語化一點,並提供生動的例子提高聽眾的興趣。文章也是如此,唸得順的文章,通常讀起來也是流暢的。把寫好的文章唸一遍,就能把一些不太口語、重複且枯燥的字改過來,文章也就變通順了。


提前寫完初稿的必要

大澤在昌說:「電視上經常出現作家在截稿前徹夜寫稿的畫面,但職業作家不是這樣寫稿的。你要提早交稿,就得養成每天寫出固定字數的習慣。」

幾乎每位作家都會提出相同建議,村上春樹在「身為職業小說家」這本書中則提到,初稿完成後會稍微放一段時間,之後經過多次改寫,再把稿子放進抽屜半個月到一個月左右,「充分熟睡之後的作品,會帶給我和以前相當不同的印象,以前看不清楚的缺點也能清楚看見了。」

我在寫大專題時也會有類似做法。例如2019年完成的「十年水患紀實」,不包括之前的議題追蹤與研究,光是寫下來就花了整整半年才完成。

第一步先把要寫的大綱列出來,接著列出篇章、段落、把相關內容一一歸類到適當的位置。過程中可能發現一開始沒有設定、但需要增加的內容,就需要回頭補做採訪、研究。這個程序會經過幾次重寫,挪移並增補內容。

2019年「十年水患紀實」專題花了半年才完成,沉澱後的文章
能校正誤差,圖為2015年蘇迪勒颱風後的南勢溪。


用最少的字,是寫作的最高原則

再來進入文字修訂過程,檢查文章是否通順、是否有不清楚或可能造成誤解的地方?同一句話有沒有更好的表達方式?形容詞是否恰當?

此外要切記,讀者都希望看到最少的字、吸收最多知識,因此作者再怎麼捨不得,都要想辦法刪除可能拖泥帶水的文字,好讓文章更有節奏感。

美國知名作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在「寫作」(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d Craft)這本書中提到他高三那年收到的退稿,編輯給他的評論是:「故事不錯,就是太長了點,注意長度。」這個建議從此改變了他重寫的方式。

日前我跟一位教授同搭高鐵從高雄到台北,途中我拿出「寫作」這本書來讀,他看到書名說:「你已經算很會寫了,還需要看這種書嗎?」我說:「這本書我十多年前買的,每過一陣子就會重看一次,好提醒自己。」

我就是從這本書中學到要多用主動句、少用被動句,書中舉了一個例子:膽小的作家會寫「會議將被訂在七點舉行」,改成「七點舉行會議」是不是更好一點?而這句話同樣也改變了我往後的寫作方式。

我在修稿時發現寫了「這件事最重要的關鍵」,其實只要寫「這件事的關鍵」就好,因為關鍵就已經有「最重要」的意思了。我也曾寫「美濃白玉蘿蔔真是風情萬種的蔬菜」,在檢查文章時我把「的蔬菜」刪除,因為大家都知道蘿蔔就是蔬菜,不需要特別再說明一次。

那位教授正在參選立委,他說:「我一直想訓練自己用最少的字表達訴求。」這不只是演說的至高原則,也是寫作的至高原則。切記讀者、觀眾、聽眾都是沒有耐性的,有太多吸引他的事情可以做,為什麼要讀你的文章?


文章要修到多好才能出手?

當然稿子不可能無限期一直改下去,何時才是截止點?我想大約是自己覺得當下不可能更好的程度。不過有時稿子一改再改到了字句必較、且深陷其中時,會懷疑自己這麼做是否有意義?

報導是為了傳達真相,並非單純的文學作品,只要達到傳達訊息的目的、讀者也確實接收到訊息就好了,需要花這麼多時間計較文詞是否優美嗎?這或許值得討論,畢竟時間有限,如何讓時間用得更有效率很重要,不過看到自己的文章還有變得更好的可能時,也不可能放手不管就是了。

另外一點,獨立記者收入要靠賣出文章,這麼小心毅毅地寫,作品就不可能多,收入不是會變少嗎?嗯,是這樣沒錯。但換一種想法,為了讓收入增加而寫出不太嚴謹的文章,這樣對獨立記者來說反而是更不智的。


在安靜的地點寫稿、效率更好 

最後來談談寫作地點及時間。村上春樹在「身為職業小說家」這本書中描述自己:「每天早晨醒來,到廚房泡咖啡,注入大馬克杯,拿著馬克杯到書桌前坐下,打開電腦這種時刻真是幸福。」

可見村上的寫作習慣是把握一大早最有精神的時刻,這的確是一個很適合專心寫稿的時間。我自己的經驗也是這樣,寫作是一件很耗費心力的事,需要很高的專注度,前一晚努力想寫清楚、但寫來寫去都不滿意的稿子,隔天早晨專心面對電腦時,卻奇蹟式的一個字一個字順利敲出來。

至於地點,史蒂芬‧金認為:「一般人最好還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下工作,你會發現寫作的解析度會大大不同,態度上也會更認真。」

不過記者畢竟不是單純的作家,有時上午就有採訪必須出門,期間需要利用一些零碎時間寫稿、做筆記、或打逐字稿。記者的寫稿時間、地點可以更有彈性一點,空檔時走進咖啡館,點一杯咖啡坐下來打開電腦,專心把心中想的透過指尖一個字一個字打在螢幕上,也是把握零碎時間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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