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 星期二

台鐵拼公司化,屏東車站周圍迫遷戶抗爭無門

 
 屏東火車站反徵收住戶,19日到屏東縣抗議拆除招標工程,
他們訴求台鐵應優先使用公有地拓寬道路,而非徵收民宅。

本文同時刊登於《新新聞》
 
文‧朱淑娟2022.4.26
 
台鐵公司化條例21日火速送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而就在兩天前,因為台鐵資產活化被迫遷的屏東火車站周邊住戶,也到屏東縣政府抗議拆除工程招標。當天雖然流標,但一周後的今天(4/26),在沒有處理陳情人的訴求下又要第二次招標。台鐵公司化條例享有都市計畫「迅行變更」特權,未來因鐵路土地開發造成的迫遷範圍還會再擴大。
 
 
台鐵應預留自己的土地拓寬道路,而非徵收民宅
 
20158月屏東鐵路高架化通車後,台鐵開發周遭6.2甲土地,與財團合建商場。為了因應商場帶動的人潮,屏東縣政府變更都市計畫,拓寬車站周圍的公勇路、光復路及柳州街,要徵收50多戶民宅。
 
屏東縣長潘孟安多次表示,這是為了交通建設不得不的做為。但讓居民不服的是,拓寬道路是為了台鐵的商場開發,台鐵應該從這6.2甲地中,保留一部分面積用來拓寬道路,就不需要徵收民宅做道路。
 
也就是說,拓寬馬路跟需不需要徵收民宅是兩回事,因為台鐵跟屏東縣政府,有很多不必徵收的方案。何況《土地徵收條例》法有明訂,徵收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就算非要用到民宅現址,還可以跟他們交換等面積的土地,居民的損失就不會那麼大。
 
早期住在鐵路周圍的人,很多都是經濟弱勢居民,隨著都市化土地價格上漲,一旦他們的家被徵收,拿到的徵收費並無法在原區購地,只能被驅離到城市之外。就算勉強購買,也需要補相當的差額才辧得到,必須借貸,但很多住戶例如王麗玥已超過60歲,可能連借貸資格都不符合。人生到到此還遇到土地徵收這種劫難,只能走投無路。
 
這不是政府一句「感謝他們犧牲」可以辯解的,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何況他們的遭遇還是政府造成的。政府擁有公權力,蔡英文總統能重建大埔張藥房,就表示只要有心,就沒有辧不到的事。
 
 
違憲的集會遊行法,成為警察濫權工具
 
2018年起,隨著拓寬工程不斷推進,居民的房子也漸漸拆除,至今還有「光復路及柳州街拓寬工程」的11戶反對被徵收,縣府在419日公告拆除工程招標,住戶及聲援團體在當天到屏東縣政府抗議。
 
就在抗議記者會舉行後不久,警察就舉牌警告他們「行為違法」,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李蔚慈也不示弱舉牌,警告警察「行為違憲」。憲法保障人民集會、結社、請願自由,但政府卻捨不得放下那個違憲、且讓警察濫權的《集會遊行法》,因為這方便對付陳情的人。
 
李蔚慈代表迫遷戶向屏東縣政府喊話:「我們要捍衛人權、居住權、土地正義。台鐵為了變賣國土、圖利財團,犧牲人民的土地去建造道路。今天不但要來陳情,還要求立即停止招標工程。」之後雖然流標,但又決定一周後的今天再次招標,至於人民的陳情內容完全被置之不理。
 
在此之前,他們到過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甚至民進黨總部陳情,但都無法造成任何改變。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審查時,他們只發言一分鐘就通過了。凡此種種都讓受難人民心灰意冷,生活在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陳情之路卻是如此不順暢,甚至可以說被阻斷。
 
 
台鐵公司化應刪除第23
 
最後只有一條路可走,訴訟。而這也讓行政機關以「此案正在訴訟中」拖延不作為,而且在訴訟過程中,工程卻沒有停止,等到訴訟結果出爐,房子早就拆除、道路也蓋好了,現實上土地也不可能返還居民。
 
而台鐵公司化條例在立法院火速出了交通委員會,其中涉及土地徵收的第23條,授權可依《都市計畫法》27條迅行變更,並沒有被討論。
 

 民間曾提案要求刪除第23條,因為只有天災、戰爭、特別情況,且要具備很強的公益性、必要性、急迫性,才能適用都市計畫法27條。台鐵公司化之後是一家民營企業,於法、於理都不該適用,否則更證明公司化就是為了炒土地,而這又將造成多少人民遭逢土地徵收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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