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彰工電廠否決,火力電廠已走到窮途末路

彰工電廠否決,火力電廠開發也宣告落幕。(吳慧君/攝影)

文‧朱淑娟 2016.1.20

20048月起,歷經11年環評審查的彰工火力發電廠興建案,20日在環保署審查終於被否決,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重新檢討,此案等於歸零。未來經濟部如還要開發,必須重送新案。時空變遷,潔淨能源已是必走的路,彰火案幾乎已斷定就此終結,而且也宣告台灣火力電廠興建已落幕。

彰工火力電廠預定地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設置兩部各80瓩的燃煤火力機組,合計160萬瓩,每年排放800萬公噸二氧化碳,此外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懸浮微粒排放量都很大。原本預計2011年就要運轉。

而即使是十一年前,這個案子一開始就受到極大阻力,彰化縣長卓伯源也公開反對,2005922日環評大會決議進入二階環評,2007412日二階環評初審時決議不予開發,就在等著送環評大會確認前,台電緊急撤案,創下環評史上首例,被做成不予開發的案子還撤案成功。

接著台電在2008826日,又把舊案原封不動重送新案審查,其間經過五次審查、三次專家會議。這些動作都展現強烈開發的企圖心。

201087日第五次審查結論,要求彰火的空汙應納入彰濱工業區汙染總量合併計算,那時正好經濟部工業局在檢討彰濱空汙總量,一直拖到201418日環評大會決議,彰火的空汙排放量不必跟彰濱工業區一起算。

彰濱工業區的調查報告於20151112日核備,台電依規定在一個月內應重送案子到環評會,台電於是再送第六次審查資料。


時空改變,興建彰火的時機已過

這五年來時空轉變非常大,2012年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能源發展綱領,去年巴黎峰會後國家也有了新的減碳方向。而中部不斷出現的空汙,中部多個縣市也在公民團體催促下,政策已轉為禁生煤及石油焦。彰工火力電廠要在這種種阻力下突圍爭取興建,幾乎已是不可能的事。

彰化縣環保局綜計科科長陳金蘭今天在會中就說,彰化縣北有台中火力發電廠,南有六輕工業區,中部這麼多縣市正在推禁生煤及石油焦政策,中部地區也完全沒有涵容力增設火力電廠,縣府堅決反對任何火力電廠開發。

彰化縣議員林世賢也說,議會已三讀通過要求縣府訂定禁燒生煤條例,即便環評通過,縣府也絕不可能發任何建照,繼續審查沒有任何意義。

連主席主席劉希平在還沒審查前就表態,乾淨能源是未來的趨勢,台電從發電成本考量認為燃煤便宜,但納入健康成本是未來趨勢。


台電也早已放棄彰火

而從種種跡向顯示,台電也早已放棄彰火開發案,今天台電代表說,「時空有些改變,這個案子又拖了很久,台電內部電源開發方案並沒有納入彰火。」

而且台電這五年來並未積極調查,今天提出來的資料更令人錯愕,還依五年前環評委員的提問作答,但環評委員都換三屆了,環保署還把五年前審此案的多位環評委員請來,結果大家一面倒韃伐台電送一個不合時宜的舊資料,無法實質審查。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言人楊澤民說,細懸浮微粒PM2.5早在二○一二年管制,彰火的報告竟然沒有評估PM2.5的影響。

台電表面上說一個月內無法提供新內容,但法令上是可以展延的。另一方面,201418日環評大會決議彰火空汙與彰濱工業區脫勾時,此案就已經跟彰濱工業區無關了,何必等到彰濱的空汙檢討案完成才開始調查?

那台電明知不會過為何還送來審?因為這個案子是行政院核定的,台電不肯自己撤案。經濟部也不願扛任何責任,今天在會中還說此案有助於供電穩定,希望能續審。當聽到要退回經濟部時,一度還要求退回台電就好。也就是說,經濟部、台電就是打算讓環評委員來砍這個案子,就是不要自己說。

另一方面,環保署也早就做好預擬結論要否決此案,為什麼不直接退回,還要開這場環評會。或許大家都依法行政,但從結果來看就是一件不對的事,浪費多少行政資源。還有彰化縣議員、官員、民間團體這麼多人一大早從彰化趕過來。如何讓行政更有效率,這不是應該好好檢討嗎?

()彰工火力電廠環評過程
時間
事件
2004.8.10
環評小組第1次審查
2005.7.28
4次審查初審通過
2005.9.22
環評大會決議進二階
2007.4.12
二階第一次審不予開發
2007.6
台電撤案
2008.8.26
舊案重送新案第1次審
2008.12.19
新案第2次審
2009.3.20
專家會議
2009.7.10
專家會議
2009.7.31
專家會議
2009.9.18
新案第3次審
2010.2.3
新案第4次審
2010.8.17
新案第5次審
2016.1.20
新案第6次審。否決,退回經濟部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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