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失去了什麼?黃昏的台中火力發電廠,火紅夕陽
的方向已看不見美麗的海(攝於2015.4.16)
原文刊登於《蘋果日報》
文‧朱淑娟2015.4.18
為了回應人民要求空污減量的聲浪,立委劉建國、趙天麟這周分別在雲林、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各界提出的訴求很明確,包括預告中的「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能修正有效減量目標後即早實施,另一個是要求火力電廠禁燒生煤改善空污。這兩件事的源頭都是經濟部,但經濟部卻消極抵制,根本是台灣最大的空氣污染源。
之所以要推高屏空污總量管制,是因為高屏地區是全國污染工業重鎮,為數眾多的石化、鋼鐵、燃煤電廠,龐大的污染源讓高屏成為台灣唯一臭氧、總懸浮微粒都超過空氣品質標準的地區。推動空污總量的目的,就是要劃出污染總量上限並逐步減量。反之如果沒有訂定空污總量,當地的工廠污染就會無止境往上加。
其實1999年修訂的《空氣污染防治法》早授予推動空污總量的法源,環保署是空污法的主管機關,本來由環保署公告實施就好,但卻被行政院硬加上必須「會同」經濟部才能推動,環保署主管的法令要經濟部批准才能推動已經夠荒唐了,經濟部更是在掌握否決權後一路擋到現在。前年環保署在立法院要求下提案將「會同」改成「會商」,取消經濟部的否決權,但又被行政院退回無疾而終。
無法減量的空污總量管制,誰能接受
去年底環保署突然說雖然修法不成,但經濟部已「不反對」推動高屏總量管制,但「不反對」並不等於「同意」,果然就在各界半信半疑下環保署端出一個四不像的方案,一看就知道充滿妥協意味。兩個最大的疑點,一是選業者過去七年最大排放量的一年做為污染總量的基準值,但多數業者目前的實際排放量都低於這個值,劃一條比現狀污染量還高的總量管制線,究竟是要減量、還是要增量?
不但如此,還規定空污總量管制實施後三年內空污不必減量,這種減量方案都敢拿出來,也真難為了環保署。果然草案預公告後環保團體砲聲隆隆一面倒反對,最近環保署才轉而再跟經濟部「商量」看能不能把方案改成實施三年內至少減量5%。然而即使這麼卑微的減量要求經濟部也不肯讓步,只表示下周要找業者談看看。
另外一件事是雲林縣等六縣市提出禁燒生煤自治條例,台電公司連考量一下禁燒生煤的可能性、或計算一下成本都不願意,隔天就發佈新聞說一旦禁燒生煤各地馬上等著停限電。如果禁燒生煤就會馬上停限電,那國家還需要台電這些專家嗎?
建立行政院層級的上位計畫,空污改善才有解
經濟部擋這些改善空污的方案,所持理由無非就是擔心影響經濟發展,但經濟發展一定要用增加污染、惡化人民健康、加劇氣候變遷為代價嗎?來看看美國蘋果電腦公司的例子,今年二月蘋果執行長庫克宣布投資8.5億元,在加州興建占地500多公頃的太陽能發電廠,不但能自籌綠能供電,還不會造成環境負荷。
人民對空氣品質改善的要求愈來愈高,行政院卻任由經濟部一直阻擋改善,空污改善如果沒有行政院層級的上位計畫,問題就無解。明年大選前,行政院長毛治國任期最多還有一年,何不把握機會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空污改善方案,相信等毛院長下台,人民應該會感謝你曾經做過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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