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水時集水區保育都來不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4/23日反而排
水保法修正案要解禁集水區,請不要投票給支持解禁的立委
本文同步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5.4.21
台灣為什麼深陷缺水之苦?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水庫集水區保育沒做好,導致水庫淤積,蓄水率下降。要解決缺水之苦,首要之務就是做好集水區保育。但偏偏很多人在扯後腿,農委會水保局就提出《水土保持法修正案》,大幅放寬水庫集水區開發,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不知道在急什麼,本周四又將此案排進審查。抗旱永遠趕不上集水區破壞速度,台灣未來想不缺水都很難。
來看看台灣水庫淤積有多嚴重。經濟部水利署3月20日指出,水庫平均淤積約三成,十年內花了55億元清淤,但清淤數量遠不及淤積數量。也就是說,平常放任水庫集水區破壞,等水庫淤了再花大錢清,做的其實是無效工程。
缺水保護集水區都來不及,
反而修法解禁集水區
行政院長毛治國3月19日聽取水利署報告後也說,面對缺水此時政府應通盤檢討未來的水資源管理,「有效落實集水區水土保持及清淤、防淤,延長水庫使用年限。」說要做集水區水土保持的是行政院、通過水保法修正案解禁集水區開發的也是行政院,做法前後錯亂,這才是水資源管理最大的危機。
水保法修正案兩個最大的問題,其一、原本規定水庫集水區一律應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區內應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劃」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修正案改成只有「須特別保護者」的地區才需劃「特定水土保持區」。
一旦加上「須特別保護者」這六個字,需要劃設特定水土保持區的範圍就大大縮水,統計全國63座民生水庫應劃為特定水保區的面積,從205萬公頃減到只有33萬2千公頃,其餘83%、172萬多公頃全部解禁可以開發。
另一個修法重點是,原本劃為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應在水庫外30到50公尺範圍內設「保護帶」,但修法也將保護帶廢除。保護帶的用意是做為水庫污染的緩衝區,一旦沒有保護帶,臨水邊就可以蓋飯店,污染長驅直入水庫。
水保局這種定義法,是把水土保持當作防災,但水庫集水區保育是系統性的工作,當然不只是處理崩塌地或土石流這種點狀的災害,還包括跟地質敏感有關的地質、植被、坡度都應納入考量。而且劃特定水保區的重點是「預防」,只侷限在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這些已經發生災害的地點,也有違原意。
不要投票給破壞我們集水區的立委
然而這麼離譜的修正案行政院竟然也會通過,環保團體抗議後水保局才舉行公聽會。去年10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首度審查就暫停要求再溝通。一個法案經過這麼多周折,表示內容大有問題,不思檢討,何故又端出一模一樣的版本?
行政院宣示水庫集水區保育也不是一、二次了,法令、辦法多如牛毛,例如《水庫集水區治理辦法》、《山坡地保育條例》,1998年又成立「水土保持局」,1994年通過《水土保持法》,專法、專責單位在推動水土保持。
還有,2004年艾利颱風造成石門水庫集水區大崩塌,隨後在2006年催生《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各部會還有明確分工,但事過境遷做的卻非常少。
而就在缺水最嚴重的現在,立法院最該審的是上周五送進立法院的《自來水法》、《水利法》修正案,才有助於解缺水的燃眉之急。現在反而急著排案審查《水保法》修正案,解禁水庫集水區,是怕水庫淤積還不夠嚴重嗎?
台灣已在氣候變遷的情境中,如果不做好水資源管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未來缺水就會變常態。所以本周四大家都來監督,看是那些立委同意開放水庫集水區,明年立委選舉,請不要投票給這些破壞我們水資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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