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高雄氣爆 爆出石化業致命的風險

高雄氣爆現場(朱淑娟/攝)

原文刊登於《康熹文化高雄氣爆專刊》

‧朱淑娟 2014.9.4

731日晚間,高雄市前鎮區、苓雅區,三多二路、凱旋路附近發生丙烯管線氣爆,造成30人罹難、280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燒燙傷。爆炸區的馬路整條陷落
,災情慘重。高雄市政府事後查出引發爆炸的主因,是華運倉儲公司輸送給李長榮化工的丙烯管線洩漏,當晚採樣檢測的濃度高達13,520ppm,這麼高濃度的丙烯只要一點火花就會燃燒爆炸,才會釀成這次的重大災情。

事後大家才驚覺,人口稠密、車水馬龍的地區,地下竟然埋設管線輸送易燃
、易爆、甚至是致癌物質的石化原料。想想這些地區每天有多少車輛及行人穿梭、多少商店及店家就在路的兩旁,而這些傷亡的人只是剛好路過而已,有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業者賺錢,但卻是我們所有人在承擔風險。

而這場爆炸也突顯以下幾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思辯:

業者賺錢,卻是人民在承受風險
是典型的環境不正義

台灣發展石化業已近60(如附表),至今中油體系的輕油裂解廠包括:三輕、四輕、五輕,總計乙烯年產約110萬噸。台塑六輕有三座輕油裂解廠,產能約300萬噸。中油加台塑全國乙烯產能約400萬噸,自給率已達九成。如果再加上頭份、觀音、桃園、以及散落各地的石化中下游產業,台灣從南到北石化工廠林立,成為名符其實的石化王國。

經濟部工業局統計,石化產值3.3兆,占製造業三成。但台灣開放石化業中下游到大陸生產後,如今台灣石化產品55%外銷,其中75%銷往大陸。過去那種上、下游產業鏈的形式已經轉變,不再需要那麼多上游石化原料。

政府發展石化業理由都是為了經濟發展,從帳面上來看也的確對台灣經濟有一定程度的貢獻。但石的儲槽、管線很容易洩漏,一洩漏就會造成空氣、地下水污染。石化業又是高耗能、高耗水產業,對環境資源的需求也很大。

此外,隨著都市發展,人口愈來愈稠密,石化廠與環境、居民的糾結也愈來愈深。由於這次事件過於慘重,大家才注意到石化業的風險,但事實上石化業的風險何止管線?多年來石化廠火災、廢水及空氣污染時有所聞,只要到高雄市後勁、大社、林園、大林蒲,以及台塑六輕所在地的雲林縣,都可以發現石化廠與住家距離相當近,這些居民抬頭看到的都是煙囪、儲槽。

居民也無時無刻承受石化廠排放的污染、臭味,不但造成農漁業損失,健康風險也比其他非石化區旳居民高。例如,2010725日台塑六輕大火連燒三天,27日清晨發現2500隻幼鴨死亡,疑似受到酸雨及落塵影響,事後環保署也認定這起事故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

汕尾漁港、中芸漁港是林園鄉最重要的兩大漁港,長期受工業廢水影響,魚獲量已大不如前。1988920日工業區排放廢水,造成汕尾漁港魚蝦大量死亡,成為台灣石化史上著名的「林園事件」。

另一個例子是高雄市小港區的大林蒲,從六十年代起就成為工業發展重鎮,城鎮三面陸續被中油煉油廠、台電大林廠、中鋼、臨海工業區包圍,污染已經相當嚴重,現在高雄市政府又打算在這裏填海造島興建石化專區。

環保署設於小港國中的測站,2012年測到苯、乙苯、苯乙烯三大致癌物分別是12.45ppb17.81ppb24.87ppb201131日還曾測到118ppb的苯,致癌風險超過千分之一,比六輕所在地雲林台西還高出三到五倍。

從以上這些例子、以及這次高雄氣爆可以發現,政府所呈現的石化經濟效益,並沒有包含這些環境成本、人民的生存風險,也就是所謂的「外部成本」。如果加計這些「災害風險」,石化業是否還值得發展就有待商榷。

各級政府應落實管理
要求業者確實做好工安管理

退一步言,即使要暫時接受石化工廠的現況,業者必須做好管理才能避免影響別人的生命及財產。例如,上下游石化原料透過埋設地下的管線輸送,應有一定的規範,要求管線所經之處應與民宅保持一定距離,埋設深度與地面也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或用共同管溝來管理所有地下管線。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業者的考量通常只在追求最少成本、最大利潤,並不會考量這些加諸於別人身上的風險。從爆炸現場可看到管線埋的很淺,而且為了符合成本效益,管線埋設必是取最短距離,才會從市中心直接穿過,而不是考量繞路走人煙稀少的地區。

非但如此,這次氣爆事件看出業者有多不負責任。 國際間有一個「化學品責任照顧制」,意思是買賣化學品的人最清楚自己的化學品特性、應變及風險控管方式,每家工廠對於自己有多少管線一定很清楚,輸送過程也會控制壓力、溫度,一發現狀況幾秒內就會警示,接著關閉輸送開關、檢漏。

731日晚上業者就發現壓力下降,且輸出、收到的丙烯兩邊數據不對,光是8點到9點這一個小時內的流量就少掉3.77公噸,卻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
,甚至繼續輸出原料,才會造成這麼重大的災情。而爆炸後也沒有承認錯誤,面對這麼多人的傷亡、房屋損壞、店家關門及員工失業,也未提出該如何賠償。這些未來高雄市政府務必代表所有民眾,向李長榮化工求償。

短期內政府應確實做好管理之責,踏實清查管線,同時要求各石化廠落實汙染減量、並暫停擴廠。長期而言,經濟部應重新檢討石化產業的未來,並朝低耗能、低耗水、 污染較小的產業方向發展,才能走出台灣世代永續的經濟。

(附表)台灣石化業發展過程
年份
事件
1946
國民政府接收日據時代、高雄左營半屏山麓的海軍燃料廠,更名「高雄煉油廠」
1963
政府啟動第四期經建計畫,民間開始進口原料生產塑膠產品。
1966
在高雄煉油廠內興建第一座輕油裂解廠,提供業者上游原料,年產5萬噸乙烯。
1972
在高雄煉油廠內再蓋產能23萬噸的二輕。
1973
高雄縣仁武、大社工業區陸續成立,一輕、二輕形成上中下游石化產業鏈。頭份、觀音、桃園、以及散落各地的石化中下游廠陸續成立。
1973
推動十大建設,在高雄縣林園鄉成立林園工業區並興建三輕、四輕,產能分別是23萬、38.5萬噸。
1990
於高雄煉油廠內興建年產50萬噸乙烯的五輕。一輕、二輕在五輕宣布動工後關廠。
1988
政府核准台塑在雲林麥寮興建六輕,1998年投產,如今六輕有三座輕油裂解廠,年產量293.5萬噸乙烯。六輕已是全國最大的石化專區。
2008
中油提出新三輕擴建計畫,在舊三輕的對面蓋一座年產80萬噸乙烯的輕油裂解廠替代。
2004
東帝士集團提出在台南縣七股潟湖興建七輕,後來因民眾反對沒有蓋成。
2011
中油投資在彰化大城鄉興建八輕國光石化,最後人民反對,總統馬英九宣布取消興計畫。
2013~
台塑六輕提出多項擴廠案、高雄市政府提出大林蒲擴廠案,目前還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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