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永揚垃圾場內發現爐碴!

‧ 朱淑娟/2010.10.11
針對台南環盟之前指控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在尚未取得許可前已偷埋垃圾,導致周遭地下水已受汙染,環保署事後組成專家會議釐清汙染,日前專家委員現勘時發現場內滯洪池圍籬已被颱風吹倒,赫然發現爐碴裸露出來。

今(11)日台南地檢署現場開挖,初步確認永揚場址內違法埋爐渣。
開挖預計持續兩天,用2台鑽探機預定鑽16點,將深入底層直到鑽到無汙染的地層才會停止。檢測操作人員頭戴防毒面具、身穿防護隔離衣,警方全程戒備。

上周環保署舉行另一場釐清永揚地下水流向的專家會議,永揚公司總經理梁泉欽未承認、也未否認永揚公司是否在垃圾場內埋爐碴,只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應由檢調釐清。

環保團體6日拜會環保署長沈世宏時,他也證實永揚場內的確埋設爐碴,而且經查也未申請核准,是非法掩埋。至於環保團體進一步追問,非法掩埋的場址應如何處理?沈世宏說:請台南縣府決定。

不過環保團體對沈世宏的回答很不滿,要求沈世宏應有所作為,沈則承諾一個月內會回應。
環保團體今發表五點聲明,要求台南縣長蘇煥智立即撤銷永揚案:

一、永揚不法掩埋爐碴已汙染嶺南村水源以及龜重溪流域,經環保署檢測,從永揚場址流出的水已超過排放標準,已有村民發生不明健康疑慮,要求政府調查並確認相關刑責。

二、中央大學調查報告指出,永揚場區內疑似已全面掩埋,應全面開挖清除汙染。

三、今已確認永揚開發單位違法掩埋爐碴,台南縣政府應立即遽以撤銷永揚案。

四、日前環保署專家會議報告,已提出永揚場址地下10公尺、20公尺處就有快速流動的地下水,依掩埋場設置規範,有地下水的場地就不適合做掩埋場。而永揚在環評書中卻偽造地表下20公尺無地下水,環保署、台南縣政府都可主動撤銷永揚案。

五、場區內外10口監測井皆已測出氯乙烯、甲苯、氯仿等致癌性有機揮發物,要求應全面開挖,釐清永揚場內是否也不法掩埋有害廢溶劑。
(圖/陳椒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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