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

漂流的灣寶西瓜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6.18

內政部區委大會今天將「苗栗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排入討論案,之所以說討論、而不是審查,是因為此案去年12月13日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時,農委會提出園區預定地屬稻米及其他作物高適宜地區,原則不同意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依農發條例第10條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應先徵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因此農委會的認定是此案關鍵因素。

退回專案小組重審

當天專案小組決議,請農委會正式發文營建署表達意見,再提到區委會大會討論本案是否應進入實質審查。事後農委會回文表達意見,區委會大會依程序將此案排入討論。

今天大批擬被徵收農地的後龍灣寶里農民北上抗議,誓言保家衛土,才從家鄉土地長成的大西瓜跟著來台北首度進了官府,全程參與開會。西瓜不遠千里而來,只想見證,灣寶是寶地。

立法委員田秋堇、林淑芬、康世儒到場聲援農民。多數區委會委員認為此案在土地徵收、民意溝通、開發區位的適宜性、園區財務規劃、以及後續管理都引發爭議,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查。一切回到原點。


(註:事實上今天討論的主軸是此案是否應繼續實質審查?也就是說如果認定不應審查,今天可以決議駁回,不應開發。今天雖然許多學者、區委會委員主張駁回,但最後還是退回專案小組重審。退回重審此案還是可能過關。我之所以說,「漂流的灣寶西瓜」,指的就是未來審查結果難料。)

良知,為談判做準備

灣寶里,原是個不太引發關注的地區,這裏的農民倚著世代祖先農地為生,安居樂業,一鋤頭、一畚箕,滴滴血汗,如今荒地才能變良田。去年底卻驚覺,自己的農地即將被強制徵收變工業用地。政府視民如草芥、把民財產當糞土,農民只好站出來自救。

農民的怒吼像遠方的大鼓聲,陣陣悲戚、迴盪千里,學者、環保團體聞聲而起,主動加入搶救行列。在風暴之外,我們看到許多人為悍衛價值而戰,浩浩蕩蕩。

只要還有人願意把生命奉獻給正義,良知,就能為談判做準備。

今天記者全程參與討論過程,農民、環保團體、區委會委員的發言,句句憾動人心。盡可能原句紀錄,與所有關心台灣農地未來的你分享。

灣寶愛鄉自救會會長陳幸雄

灣寶里農民自己出錢北上抗議,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但政府卻動員請無關的人民出席,這是民主社會,「政府卻比土匪還要土匪」。他們為利益,租4台遊覽車上來,用行政資源消滅地主的聲音,可惡。

苗栗縣政府96年把此案送行政院審查,地主到97年底才知道,98年4月6日縣府在後龍鎮公所辦說明會,縣府竟以兩分不同公文,一分密件通知造橋鄉地主,一分普通件公文通知全縣,反對的地主沒接到通知。

5月23、24日縣府在後龍灣寶里、海寶里、東明里、大山里、造橋鄉龍昇村舉辦5場說明會,首場灣寶里80%農民到場抗議會議不了了之。為何縣府說80%同意、20%反對?對這種鴨霸的行徑感到不恥。

農民吳櫻男

嚨是在騙人,沒人像我們縣長這呢鴨霸,你去問那一個要(賣地)?自中華民國還沒來我就在這裡生活,雖然只有幾分地,但我可以生活。假日我兒子也會帶孫子回來看阿公。我們灣寶里有這麼衰叫你縣長救濟嘸?

做人要有良心,你以前做立委,中科要來時我們反對你支持,做秀做完了,都是在騙人,你做孩子我就認識你,你無事找事,給人收土地,你這款敢是人?

農民洪輝

你科技園區收多少稅?你有顧地主嘸?我們賣地200、300萬,去別的地方買得到地嗎?你是要叫我們去跳海,地主的生死你有考慮到嗎?灣寶里現在好山好水,縣長說我們鳥不生蛋。我今天帶西瓜來,如果這麼差,我早就死了。說什麼80%同意?大家都反對啦。

農民洪金山

地主的土地都給收走了,我們這些人要搬去那裏?何去何從,過去我們父母一鋤頭、一畚箕到山裏拿土回來填。一甲地賣1000萬,多數人都只有2、3分地,你叫我們地主何去何從,請設身處地為我們想一下。

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洪箱

政府有在照顧我們的財產嗎,我那嚨嘸感覺?西瓜節我們辦了8年,說是科學園區實在是汙染工業,大家要互信才能出聲,但自頭到尾縣府都在騙我們。我們大家都很快樂,「種西瓜吃西瓜、種蕃薯吃蕃薯」。

以前要顧田園,政府做農水路,現在颱風來才可以在家(水路做好了,不用擔心颱風沖刷田園),現在又要破壞,「是百姓笨,還是政府巧」?工廠就一定賺錢嗎?不然為什麼還有金融風暴。我們農民也是看天收入吃飯,你縣長當作我們百姓是傻瓜嗎?台灣糧食自給率只有3成,為什麼一直騙?
我們甘苦做,你現在說好就好,說壞就壞,如果這麼壞,你為何輔導我們做有機?政府這兩字,永續是什麼?是不是今天做,明天給他毀掉?工業區不一定要在我們灣寶里,別人這麼愛,去別處設,我們要種作,跟你有什麼關係?

杜文鉁

這種案子如果可以過,連上帝也不允許,這跟本不是經建會列的重大經濟建設。

張書銘

說我們種不出西瓜,這劉政鴻95年母親節西瓜節時還來幫我們剪彩。
主婦聯盟董事長陳曼麗                 

地方要發展為何只有一種選擇,應有不同選項,但現在好像是說,我幫你們做好了,不管好不好吃,都要吃下去。既然認定這裏是優良農業區,要破壞原則是什麼?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

「請尊重及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民主國家基於對私人財產權的尊重及保障,都儘可能不動用土地徵收權,它應該是最後的手段。但長久以來政府習慣輕易採用徵收手段,土地徵收件數為數甚多,頗為驚人,這也使得因土地徵收所引發的爭議及抗爭層出不窮。

土地徵收的浮濫,「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應承擔重大責任。土地徵收一定要有公共利益為前提。土地徵收是剝奪私人的財產權,在民主國家裡,它的發動及進行必須非常慎重,應該要有嚴謹的法律規範,而且最重要的,一定要有公共利益作為前提。

必須特別注意的,這個公共利益的定義及其內涵,並非是由政府、或是專家單方面可以予以界定,而是要開放給民眾參與,彼此透過誠心的對話及溝通,來建立起公共利益的共識。

這個公共利益絕非僅是狹隘的考量經濟產值,而是要把土地的其他相關價值,如生態環境、農業生產、主觀願望等因素,一併納進來,最為重要之處,乃是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一定要給予充分的尊重。

「可行性規劃報告」並非法定計畫,灣寶社區土地徵收案嚴重缺乏所需的公共利益前提。此案之開發應有一個法定土地使用計畫為其擔保,在此法定計畫仍未訂定之前,對於此建基於土地徵收之開發申請案,建議貴會應不予以受理。

灣寶里里長謝修鎰

縣長用假資料散播不實資料,說我們土地生產不佳,一定要有人追究責任,後龍鎮土壤有利西瓜生產,後龍西瓜香甜多汁,每年6月西瓜生產聞名全國。
農業局說,96年種植25公頃,總收入421萬,所以每公頃收入才2.7萬。這都是亂算,農業局用421萬除以總面積156公頃,那不對啦,要除以實際種植面積25公頃,每公頃收入是16.8萬。是具有高經濟價值的農業區。                                        

立委田秋堇

馬總統希望透過農村再生條例活化農村,後龍科技園區計畫不應與農再條例精神抵觸。灣寶社區已經政府畫定為特定農業區,此區是國家的優良農地,也就是農業主管機關認為應特別保護而畫設,此地應成為農村活化的示範點。
後龍科技園區爭議眾多,涉及多數不同利益,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規定,舉辦行政聽證會。

立委林淑芬

今天有很多當地民代來,民代本來是要代表民意,現卻凌駕民意。官字兩個口, 劉縣長自己說要提供16000個就業機會,這話聽起來好熟啊,雲林有了六輕後,現在雲林還是只有老人在,年輕人還是留在都市。多少利益輸送假開發之名,我知道啦,台灣很欠砂,砂很好價。中央都沒有輔導產業能力,地方可以嗎?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

此案不應進入實質審查,應退回,依法辦行政聽證會,不是只辦說明會。這案子公共討論不足,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在這裡表達這麼多意見。今天的討論要公開,全民有必要知道,台灣農業要走到那裏去。

之前有一個古窯案,為了高鐵苗栗站開發非常有效率拆除,如果這麼有效率的話,請快把所有違章工廠關掉。花這麼多錢改農水路,現在要把他拆掉,你不覺得可恥嗎?這裏是農業高價值地區,現在要把他毀掉,「爛梨裝蘋果」,把汙染工業當科技園區。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

一、今天來的都是後龍灣寶的農民,各位委員可以聽得出來,鋤頭要與公文作戰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問題是公文會決定他們的未來。如果這是社會新聞,那就是一宗強暴案,而各位委員有機會制止。

二、本案無必要性與合理性:
1、本案從設置的考量因素(只有交通、產業鍊結、區位等一般工業區設置必要因素),以及為解決千家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的目的來看,明顯是一般工業區設置,不是科技園區設置。

2、就算是科技園區開發,本案選在不適宜的區位開發。依據劃定標準,特定農業區是「物理條件佳、生產力高」的農地,苗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成果中,本地區是「自然環境最佳的農作地區之一」,更是稻米及其他作物的高適宜地區。但是,苗栗縣政府為了開發本區,竟違背專業的宣稱「砂質地土壤貧瘠,不利農業生產」,完全漠視土壤物理條件與作物的生產、生態關係。

3、本案根本沒有選址過程。只有一個十多年前選定的「唯一基地」,而苗栗縣政府的說明簡單的說就是「我就是要,不要問我理由」。我們要問,為什麼沒有任何替選方案?而且且選址的決定條件只考慮工業區設置的必要因素,完全未考量土地適宜性等限制因素,這種不科學、非理性的選定開發地區,是造成今天一切問題的癥結。

4、有關是否影響農地重劃區的完整性,本案根本是將整個重劃區完整的吞噬,讓一切歸零,讓社區的農業生產環境完全消失,這已經不是完不完整的問題,而是製造更大的問題。

5、依據「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申請開發使用原則」規定: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應以農業使用為原則,並應維護其良好農業生產環境及設施。本案未被建築使用土地包圍、灌排設施完整,又是農作高適宜地區,完全不符合申請開發使用原則(請委員查明上述原則)。

6、本案根本漠視私有土地地主「反對開發、拒絕徵收」的意見,地方民眾一致反對的意見,從來沒有被尊重過,也未在會議中據實呈現。

三、提醒各位委員,本案是一般工業區開發,且沒有科學的選址過程而造成區位不當,完全不尊重地主反對意見,更重要的是不符合申請開發使用原則,請千萬不應同意繼續進行實質審查。同意是荒謬的,等於宣告「召開區委會的目的,正是告訴我們,無須區委會」。

四、請將今天所有發言列入會議紀錄,我們也要求委員內部討論時,請縣府一併退席,供委員充分討論。

區委會委員顏愛靜

農地是非商品價值,西瓜節有商品村的文化、生物多樣性,價值可能被低估了。依農發條例第3條規定,「休耕農地應視為農業使用」,而且農民休耕是配合政策,如果廢耕地把休耕地也算進去可能失真。

農業經營社區如變更,應以不影響社區為主,但沒說清楚。既然民眾意見這麼多,可見溝通過程沒有公開,建議應進一步協商溝通,可考量依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規定辦行政聽政會。關於區位適宜性有疑慮,一定要選這塊地嗎?不要引起社會衝擊性太大,縣府應主動協調,不要反對聲浪這麼大還要審。

區委會委員詹順貴

灣寶社區農水路很完整,地界筆直,已是優質生產環境。農民擁有農地,對他來說這就是他的工廠,農作是他的收入。他可能不富有,但他不會餓死。賣了地、分了錢,你叫他坐吃山空嗎?

台灣面積不大,但每個地方的自然條件都不同,不是新竹有竹科,別的地方就要有工業區。區位合理性都沒交代,如何認同開發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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