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極限,控管都市洪水並利用現成滯洪空間才有助於防洪。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9.12
接連多個颱風豪雨造成部分地區積淹水,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周重提「台北市2030防洪標準」,計畫將雨水下水道標準從78.8毫米,提高到88.8毫米,但同樣提到現實的困難,就是至少要100億,而他希望中央能補助部份經費。但他都還沒開口,經濟部就發新聞稿指過去大台北防洪已經投入很多,別縣市防洪標準都比台北低,而且台北財務又比較好,區域排水就請自理等等。
這種談不上對話的回應都快變口水,毫無意義。過去投入多少是過去的事,何況台灣從淡水河開始整治有歷史因素。而即使已達到200年防洪標準,但那指的是外水,這些年來主要的積淹水原因則是內水,也就是下在都市內的強降雨,而且時雨量超過100毫米的情形很多。於是要問的是,這個時候把下水道標準再提高10毫米,到底有沒有意義?有沒有比工程更好的方法?
大台北防洪工程解決外水,但解決不了內水
台灣的防洪工程始於日治時期,但光復後歷經1959年八七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後政府才意識到防洪的重要。1965年頒訂經建長期計畫、1967年成立河川治理規劃總隊。從1976起的12項建設、14項建設等多項經建計畫中,持續編列預算改善農田排水、區域排水、以及河堤、海堤防洪工程。
第一個被列為專案整治的就是淡水河,從1982年到1999年共投資1千1百億推動「台北地區整體防洪計畫」,在淡水河以及三條重要支流興建堤防,另外在大漢溪、新店溪合流處的天然疏洪地區開闢二重疏洪道。
大台北防洪計畫完成後,淡水河的防洪標準已達到200年保護標準,有這麼高的防洪標準,以後沿岸應該不會再淹水了吧?但2001年9月5日納莉颱風卻打破這個迷思。接著從2002年到2005年投入316億推動「基隆河整治計畫」,其中「員山子分洪道」堪稱北部治水工程的代表作。
此時大台北防洪工程大致已完成。但問題來了,這些工程可治外水、卻治不了內水。以納莉颱風為例,台北市四個行政區:內湖、中山、南港、信義的時雨量從120到217毫米。2021年6月4日豪雨,內湖、南港、信義時雨量從106到129毫米。而午後雷陣雨時雨量超過100毫米的次數已多到數不清。
再高的工程都追不上氣候變遷
於是歷任台北市長就開始有提高下水道防洪標準的想法,且慢慢形成2030年防洪標準計畫,郝龍斌、柯文哲時代也套用在社子島開發計畫中。2021年6月4日受到彩雲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台大氣象站測到時雨量209毫米,柯文哲說:「台北市防洪設計可應付每小時78毫米的雨量,如果時雨量在78毫米以下還淹水,那麼市府要負責,反之超過78毫米,就要誠懇跟市民說還是會淹水。」
這段話有對有不對,對的是的確要讓市民知道,隨著氣候改變強降雨會變常態,不斷提高工程也不能保證不淹水,實務上也辦不到。因此,比治水更重要的是調適,畢竟淹水不是重點,如何不要造成災害或減到最低才是。
很多政治人物選舉時都保證不淹水,這是在欺騙人民,另一方面這也是在鬆懈人民的警戒心,以為一切看政府就好了,偏偏緊要關頭政府也無能為力。
重點不是淹水,而是調適與防災
而不對的是,78毫米並不是淹不淹水的界限,超過標準而淹水市府當然有責任,因為可以事先透過都市洪水管理來避免積淹水。海綿城市大家都會講,遇到開發利益把滯洪空間拿來蓋樓的例子卻很常見,高雄市最近就因為要將澄清湖畔小貝湖滯洪公園一部分土地,開發成住商大樓而被抗議。
更早之前的2019年4月蔡英文總統與前基隆市長林右昌,還宣布解除基隆河沿岸土地開發管制,在淡水河流域的三個主要支流大漢溪、新店溪、基隆河中,就屬基隆河跟民眾的生活距離最接近,過去就因過度開發才會水患不斷。政治利益當頭,一切都可以捨去,再度陷基隆河於水患風險之中。
台灣最大的水庫曾文水庫,7月底還因蓄水率只有16%再度宣布嘉南二期稻作休耕,最近幾次強降雨之後9月10日卻接近滿庫。這就是我們現在遇到的狀況,有時暴雨、有時枯旱,工程有其極限,良善治理才是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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