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清境違建何時了─風險管理不能總在災害後

內政部否決清境變更都市計畫,該是處理違法的時候了(吳仁邦攝影)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5.7.7

清境農場勘稱台灣最大的違建風景區,而且六成土地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是一個高災害風險區。然而這裏每年有上百萬遊客直接曝露在風險中,南投縣政府不處理違建,卻在兩年前提出「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試圖讓違法就地合法而且還擴大。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上月底做出決議:「清境不適宜做為都市發展用地」。南投縣再無理由不處理違法,否則將涉及瀆職。

依《都市計畫法》第20條規定,都市計畫如位於區域計劃範圍內,應先徵詢區域計畫機構意見。以清境這個案例來說,目前屬於「非都市土地」,要提變更成「都市土地」計畫前,應先徵詢主管非都市土地的區域計畫委員會意見。

簡單講就是,地方政府如果要對原本沒做都市計畫的地方擬定一個都市計畫,需要先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後才能訂定。即便這個審查權在法條字義上是說「徵詢意見」,但只要區域計畫委員會沒同意,南投縣政府如果還是執意推動,未來都市計畫送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時,還是會被否決。

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就說:「內政部區委會做出『不適宜』這麼明確的決議,對南投縣政府幾乎是毀滅性的」。但事後南投縣長林明溱又說,區委會的審查決議沒有准駁權,未來還是依原訂計畫推動。

而且,經濟部地調所都已經說明清境六成土地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南投縣官員卻硬要說《地質法》並沒有限制或禁止土地開發,只是要求加強調查及注意可能災害,簡直是執迷不悟。


指違法要新訂都市計畫才能解決,是推拖之詞

1999年九二一大震造成台八線中斷,省道台14甲線變成中部地區及往來花東的重要動線,也因緣際會帶動清境農場的發展。200112月《民宿管理辦法》發布實施後,農舍可做為民宿使用,清境的民宿更快速增加。

目前清境農場109家民宿,八、九成業者都依上述辦法,以農牧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做為民宿使用,但之後又違法擴建,約九成五以上的民宿,客房數及總樓地板面積都有擴建及超限利用的情形。

此外清境農場位於霧社水庫集水區,但區內無自來水系統跟取水口,民宿業者私自接管使用山泉及溪水,處處可見凌亂的蓄水槽跟輸水管線配置。當地沒有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任意排放,大量土砂沖刷入霧社水庫,導致水庫淤積嚴重。

南投縣不積極處理違法,反而提出特定區計畫,在多次會議中表示,清境現在屬於非都市土地,採被動的開發許可制,管制較為鬆散,才會造成民宿過度發展。變更成都市計畫後,就可以解決目前的違法問題。但這根本是推拖並故意誤導。


清境風險能否預防,就看今日的處理態度

因為,清境的違法民宿擴建至少違反三項法令,包括:建築物是實質違建、擴建的土地使用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違法民宿則是違規營業。這些違法依《區域計畫法》、《發展觀光條例》 都可按日連罰,情節重大還可以停水停電、強制拆除。是南投縣政府瀆職放任,如今清境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南投縣長林明溱去年在當選後,還沒上任前的123日就到環保署政策環評會上說:「清境已存在的違法要設法讓它合法,不要再有違章,否則他們沒有生存空間。」原本南投縣官員還避而不談就地合法,林明溱卻毫不避諱公開證實。

就算要訂定特定區計畫,但也應該是「管制型計畫」,並不是以住商開發為主的計畫,擬定都市計畫目的應該是降低開發強度,管制高山農業,研擬防災水保配套措施,確保環境安全。但南投縣政府所提的計畫總面積497.89公頃,現在民宿較集中的農牧用地,重新編定土地使用分區後變成風景區,建蔽率20%、容積率40%,計算下來,使用總量將高於現況,與原先期待管制的目的不符。

記得去年123日環評會中,台大農化系教授陳尊賢當場嗆林明溱:「縣長你最好祈禱未來四年不要發生萬一有一個晚上2000人滑下去。所謂高潛勢區將來會發生什麼沒有人知道,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就地合法。」

許多災害風險是可以預防的,問題是面對風險的態度,清境農場已經是一個典型的災害型敏感地區,本來就不適合太多建築、或大量遊客活動。如今內政部已做出決議,接下來行政院、南投縣政府要如何處置清境,大家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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