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自由經濟示範區反保育 反不利加入TPP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斥自經區排除野保法,
反國際保育潮流,台灣的保育「立馬倒地」。(圖: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 2014.4.18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為協助觀賞魚及周邊產業進駐示範區,竟排除現行 《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關輸入、輸出及使用規定。不但如此,還把保育主管機關甩開,未來相關保育行政工作只要由各個自經區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就好,引發動保團體抗議,如此一來台灣的保育行政將毀於一旦。

為了扶植觀賞魚、陪葬野保法?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二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為限。」也就是說,除了學術研究,禁止野生動物商業行為。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47條,包括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的輸入、輸出、飼養 、繁殖、陳列、展示及買賣,排除以上野保法的規定。未來在區內可任意輸出、輸入、且進行商業行為。

立法院410日的公聽會中,朱增宏質疑,如果只是著眼於觀賞魚產業,為什麼要把整個野生動物保育法拿來陪葬,依據的邏輯是什麼?

而三月六日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面對媒體時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排除野保法,新加坡也是這樣。」

對此朱增宏提出新加坡關於觀賞魚的管制規範,相關的保育規範有六項在自由貿易(Free Trade Zones)內全部都要遵守。朱增宏強調,農委會如果不是誤解,就是故意曲解,誤導社會台灣自經區排除野保法的合理性。

自經區保育工作排除主管機關  
保育行政淪崩毀
                                                                                              
不但如此,區內保育行政工作,只要各個自經區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就好,不必給野保法主管機關管理,朱增宏批:「成何體統!」

國發會的資料指出:「針對保育類野生動物輸入後的管理,管理機關將加強稽核,完備管理機制。且未經農委會同意,輸入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移出示範區,故不會影 響國內生態環境。」這種說法根本是掩耳盜鈴。

朱增宏說,如果管得很好,現在怎麼會有這麼多野生動物走私、進口,外來種入侵危機愈來愈嚴重。未來多出來這麼多個自經區,是否有足夠專業與執法能量,管理、監督自經區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棄養、逸失或流出?

自經區反保育,反不利加入TPP

另外國發會說,推動自經區有利於未來加入TPP(太平洋夥伴協定),但這種反保育的作法卻反而更不利於加入。國際協議的潮流是往加強保育、綠色經濟的方向進行,不遵守環境保護、不重視保育的國家,將被排除在經濟協議之外。

朱增宏舉例,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已於2011年公布「保育綠皮書」(Green Paper on Conservation),各國必須提出、並落實野生動植物保育相關法律、規定與措施,做為加入TPP協定的前提之一。

20141月美國則再度強調,將在TPP協定中加入環境保護及保育管理規範章節,與協定中其他規範具同等強制性,一旦違反將制裁。然而台灣卻反其道而行,顯見對國際趨勢的無知。日前美國人道對待動物協會(HSUS)、也是美國貿易代表署諮詢委員之一,也提出這將是台灣加入TPP的阻力。

綜上,農委會表示,未來所謂「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將明確定義為「觀賞水族動物」。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則當場跟朱增宏保證,相關條文一定會調整。

朱增宏則要求,刪除條例中關於排除野保法部分的476267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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