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 星期二

台塑六輕違環評承諾 16張罰單重罰千萬

‧朱淑娟2007.03.20台北報導

環保署決定對台塑六輕廠依違反環評承諾連開十六張罰單,總計罰款金額高達一千多萬元。這是環境影響評估法實施以來的最重罰款,環保署表示,六輕雖是台灣最大開發案,但也因違反環評承諾首度被罰。

據了解,環保署經過長時間調查,查出台塑六輕多項違反環評承諾事證。環保署表示,六輕是國內最大開發案,應本於誠信遵守環評承諾,但卻有多項故意違法事實,才決定重罰。

最嚴重違法的是,台塑六輕四期擴建計畫在九十三年元月通過時,承諾三年後用水量要降到每天廿五萬公噸。三年時間已到,環保署今年元月查核,發現用水量每天達卅一到卅二萬公噸,超過承諾的廿五萬公噸。

環保署表示,台塑用水量不降,已衝擊雲林農業及民生用水,更可能造成地層下陷。由於環評核發的用水量是台塑六輕整廠內十四家公司的總量(包括台塑石化、台塑重工、南亞塑膠、長春石化等),每一家都有責任,決定開出十四張罰單。

依環評法規定,違反環評承諾可處卅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罰款,據了解,環保署官員建議每張開六十萬元,總計十四張罰單共八百四十萬元,署長張國龍最近就會批示。

另外,由於六輕排放汙染量相當大,環評審查結論要求三年前應設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包括噪音、揮發性有機汙染物。但六輕卻遲至半年前才裝設,裝設的系統又與當初要求的不同。環保署認為有故意違法之嫌,已開出最高罰款一百五十萬元。

環保署還發現南亞塑膠的丙二酚廠,提出的環評差異分析還沒過關,就已先動工。環保署針對此項已開出六十萬元罰單。

台塑公司昨天表示,尚未收到環保署相關公文,收到後才能評論。

不過,台塑集團行政總裁王文淵今年初曾表示,台塑六輕已經進行到第四期,產量增加導致用水也會增加,台塑會持續節約用水,但顯然還是不夠,他希望環保署能調高核配水量,未來台塑也會繼續與環保署溝通。


環團:限期未改善 應停工

環保署將對台塑六輕開出上千萬元罰款。環保團體表示,六輕違法事證明確,一定要罰,但上千萬元罰款對財團來說是九牛一毛,無助於要求六輕改善汙染。環保署應限期六輕改善,否則勒令停工,才可能讓六輕感受到壓力。

環球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張子見表示,除了罰款,環保署應依環評法要求台塑六輕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針對六輕開發前、開發後的環境差異,調查並評估對當地生態、農業衝擊。如果發現已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應要求六輕限期提出改善,否則應停工。

張子見說,台塑六輕不但不遵守承諾,未在三年內想辦法將用水量降到每天廿五萬公噸。

反而在三年期限到時,提出要將核發的用水量增加到卅五萬公噸,只想為違法解套,完全沒有改善的誠意。

張子見表示,中部的水就那麼多,台塑的用水量如不調降,不但對其他開發案有排擠作用,而且當地民眾沒水用了,就會超抽地下水,加速地層下陷。因為六輕要用水,濁水溪集集攔河堰以下水都乾掉了,枯水期時不應允許六輕再超用水。

台塑六輕的用水量居高不下,連環評委員都看不過去。元月時七位委員還聯名發信,要求環保署對六輕開罰,且限期改善。同時要求環保署依法行政,如限期無法改善,應按日連罰,嚴重者應要求停工。

台灣綠黨秘書長溫柄原表示,六輕汙染導因於工業局錯誤的產業政策,雲林離島工業區除了六輕,還計畫興建國光石化、台塑一貫作業鋼廠,全都是高耗水、高汙染的產業。工業局應負起政策錯誤的責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