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地方環評為何讓人不放心?

 不論中央或地方,環評公信力都受到質疑。

 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4.11.19
 
環境部原本預告修正中央、地方環評分工,將所有旅館、30公頃以下光電開發環評,改由地方審查。引發爭議後,預告期限還沒到就宣布取消。突顯旅館、光電環評由地方審,是如此讓人不放心。而更讓人擔心的是,環境部遇到爭議,連解釋為何要修正都不解釋了,直接取消,也看出推動政策有多隨便。
 
 
地方環評,取決於首長態度
 
環評該由中央或地方審,是規範在《環評施行細則》附表一的分工表中,原則上規模較大、敏感區位,或全國性的鐵路、捷運、機場、港灣等,由環境部審查,其餘就由地方負責。大致的分工原則是,中央大、地方小。

2024年11月12日 星期二

沒有所有權,為何主張居住權?

 
新店瑠公圳蔡家老宅一周後可能被拆除,律師、學者、
民間團體發起搶救行動,呼籲依兩公約保障居住權。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11.12
 
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將於21日強拆新店瑠公圳蔡家老宅,上周包括律師、學者、團體發起多場搶救行動。其中討論最多的是,蔡宅並沒有土地「所有權」,為何第三代屋主賴碧珍可以主張「居住權」,還獲得這麼多人聲援?
 
其實類似案例相當多,上個月高雄市政府強拆大寮81期重劃區時,一名屋主自殺抗議,也是同樣情形。他們都已世居多年,有些房子甚至在國民政府1945年來台之前就存在。當時,政府限時居民登記,沒登記的,依《土地法》第57條變成國有地,某天賣給建商,或政府另有用途,就告他們拆屋還地。

2024年11月5日 星期二

憲法法庭開庭前,瑠公圳老宅應暫緩強拆

 
居住長達80年的瑠公圳蔡家老宅,將於1121日拆除。民間團體發起搶救,
要求憲法法庭未開庭前、新北市文資未會勘前,應暫緩拆除。(/林金連)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
 
726日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第三度履勘新店瑠公圳蔡家老宅後,10月中旬發函通知,將於1121日強制拆除,這棟約1945年日治末期興建的小長屋,在史學家、民間團體搶救10多年後,如今面臨拆除危機。
 
不過,老宅第三代屋主賴碧珍,已向憲法法庭提出「時效取得地上權」訴訟,在尚未開庭前,執行處應暫緩強拆,讓這類爭議有機會在憲法法庭做出判決。

2024年10月29日 星期二

碳費不是空汙費,不宜高比例分給地方

 
碳費應用於公正轉型,不是任意瓜分。(/風傳媒)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10.29
 
20265月,環境部才會收到第一筆碳費,初估60億元,但各路人馬已經開搶,其中台中市長盧秀燕領銜的中部8首長,提出應比照空汙費,8成碳費分給地方。不過,碳費不是空汙費,兩者用途不同,沒有比照的問題。環境部當然可以、也應該拿出部份碳費「補助」地方減碳,但不宜高「比例」分給地方。
 
所謂空氣汙染物,依《空氣汙染防制法》是指「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的物質。」目前有PM2.57空汙有訂標準。溫室氣體,依《氣候變遷因應法》是指二氧化碳、甲烷等7種,雖不會直接影響健康,但會造成暖化。

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

自辦重劃成掠奪工具,監察院看到台中忘了台南高雄

 
自辦重劃弊案連連、迫害人民,應該修法廢除
  
同時刊登於
 
文‧朱淑娟2024.10.22
 
「自辦市地重劃,成為財團圈地,掠奪私人財產的工具。」
「名為獎勵人民自辦,實由開發公司主導,自辦已淪為話術。」
「國家法令介入,強迫不同意者參與,卻定義為私法,不處理糾紛。」
「核准自辦重劃,沒有公益性、必要性的判斷標準及監督機制。」
「法規疏漏,虛灌人頭、暴利歸私,內政部沒有因應對策。」

 
監察委員施錦芳、高涌誠16日針對「自辦市地重劃」問題,糾正內政部、台中市政府未善盡審查及監督之責。這份調查如前文,話說得很重,美中不足的是,報告是針對去年3月,全國各地多個自辦重劃自救會的陳情,卻只調查台中市,其實台南、高雄問題也很嚴重,應擴大調查範圍,才比較周全。
 
而這些問題的始作俑者,是內政部主管的自辦重劃法規,長久以來,內政部放任名不符實、又無力監督的法規,侵害人民財產。內政部說,未來會通盤檢討現行法制,然而,應該檢討的不只法規細節,而是自辦重劃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