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審查 學者:民主程序嚴重倒退
‧朱淑娟/營建署報導2009.11.12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天內政部營建署在排除民眾參與、媒體監督下,通過區域計畫審查。中科先後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區域計畫審查後,近日將動工,並進行土地徵收作業。中科四期在眾多爭議未解、眾目睽睽下,過關了。
遠到而來想表達意見的農民、地主被大批警力擋住不得進入,老農哭著怒吼:「政府黑箱作業,強奪人民財產」。
區委會也用「延續會議」排除民眾參與
今天內政部區委會也跟環保署一樣,以「延續會議」名義排除民眾參與。營建署綜計處副處長林秉勳接下居民陳情書後說,今天會議是上周同一個會的延續,上次已給大家充分時間陳述意見,今天就不再開放,但承諾會將居民意見交給委員。他發言完後,居民怒罵,「營建署,黑箱作業」。
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指出,為了中科四期,從環保署到營建署都開了惡例,用延續會議方式,第一次讓居民講完後即不再審議,沒有溝通也沒對話。接著在第二次會議時就以「延續會議」把居民排除在外,閉門討論。
學者:民主程序大倒退
今天區委會討論重點是「私人土地拆遷補償」,這項討論關係居民權益,更需要與居民對話、溝通,但居民竟然無法發聲。杜文苓痛批,台灣民主走到今天,政府竟然還用行政程序阻撓公民參與,「對民主程序來說是個嚴重的倒退。」
營建署拒絕媒體採訪
過去營建署與媒體有一個約定,在區域計畫委員進入最後閉門討論時,文字媒體可以在場採訪(環保署的作法較開放,連閉門會議媒體都可全程在場,媒體已多次溝通要求營建署比照環保署作法,但至今沒有結果)。
今天營建署只讓媒體進場不到五分鐘,即表示「委員要討論了」,隨即把媒體請出。因此,今天會場內所有討論內容,媒體一句話都沒採訪到。
更多媒體記者因聯絡出狀況不得進場,在營建署大門外大聲抗議,但營建署官員以採訪時間已過拒絕讓媒體再進場採訪。
當記者向營建署公關室主任林其浩說明,營建署應比照環保署作法,讓媒體全程公開採訪以昭公信時,林其浩表示,「已接獲指示會再檢討」。
地主:政府只會欺負我們這些傻百姓
今天農民帶著蚵殼、稻穀,還有品質極佳的火龍果到現場陳情,中科四期預定地內擬被徵收土地的「相思寮」民眾再度北上。
陳黃媛阿嬷說,「最可憐就是我們,我們一家10多人連公媽不知要該請到那裏,一分地才給我們128萬,叫我們怎麼辦?政府實在很沒理,只會欺負我們這些傻百姓。」
陳黃媛阿嬷與其他相思寮居民不知來台北多少次了,台北的會議都在上午九點多舉行,阿公阿嬷都得整晚沒睡搭車北上。環保團體曾多次在環評會、區委會請求,政府應體恤老農舟車辛勞派專人到當地溝通,但都未獲回應。
陳黃媛阿嬷說,「我們沒讀冊,沒知識,隨便別人對付,我早晚燒香就跟公媽說,要有靈驗去找是誰讓我們無家可歸,沒天沒理!」
種火龍果的農民說,一分地可收成四、五十萬元,能種出這麼好的品種,都是長期以來農民辛苦付出,「彰化縣長卓伯源卻要毀滅我們的火龍果」。
692平方公尺土地徵收只給480萬
彰化縣政府今天在會中提出「私人土地拆遷補償簡報」,文中強調彰化縣二林鎮位處偏遠,就業機會不多,房地產交易低迷。內文指一處房地產「彰化縣二林鎮信義街」,30坪住家只賣150萬元,居民指那是「墓地」。另外一處農地「二林鎮天和段」,783坪土地只賣295萬,居民指那是「地下水汙染區」。
77歲的老農陳華祿哭著說,政府強要把他的土地搶去,「我不讓他搶去才會出來跟他計較,都沒跟我們說要如何徵收。」
這款政府是土匪還是強盜?
彰化縣政府以相思寮農民黃玉洲的土地徵收為例,包含建物補償、自動拆除獎勵金、地價補償金,692平方米(一平方米=0.3025坪),總計才480萬元。
70多歲的黃玉洲今天也到現場,他非常生氣,「政府要把我的地都搶去,我們都沒有同意,卻說我們同意了。我們一早要來溝通,但卻不讓我們進去,這款政府是土匪、還是強盜?」
區內住宅用地應優先配售給拆遷戶
營建署稍晚發布新聞稿,指審查結論要求中科管理局應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區內的住宅用地應優先配售作為安置原住戶居民之用。
地主如仍有耕作意願,請中科管理局「協助」洽台糖公司承租鄰近台糖農地,並確保其農保資格。沒有耕作意願者,請中科管理局提供就業訓練,以及園區就業機會。
另化彰化縣政府也承諾提供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搬遷補助金、就業補助金、就業訓練等協助,委員會並決議請中科管理局未來應確實協同彰化縣政府落實執行。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結束 12月底送環說書進入二階環評實質審查
‧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10
環保署今(10)日舉行第四次「國光石化」範疇界定會議,前三次分別在今年11月3日、9月25日、10月15日舉行。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範圍相當廣泛,包括:物理及化學、生態、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五個環境類別、30個環境項目、90個環境因子,含蓋動植物、地質、地形、土壤、水文、生態、空氣、社會、經濟、漁業資源、生態影響等等。
上次會議只討論了14個因子,今天包括國光石化工業區、專用港全部討論完閉。範疇界定會議結束後,國光石化表示將於12月底送二階環評書審查。但距離現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調查項目多如牛毛,是否來得及完成?
國光首創環境調查「邊審邊作」
不過在多個調查項目中,有關調查時程(例如一個項目要求調查三次),會議結論都容許國光可以「邊作邊補」(例如送件前先做一次,接下來再補作其他兩次),因此預期第一次送審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可能並不周全,有待觀察。
依環評法規定,環說書送件前必須完成所有調查,環評委員才能以充分資料做出判斷,如今國光出現「邊作邊補調查」的結論,不但於法不符,而且未來進入二階環評實質審查時,環委如何審查「未完成的調查報告」也是一大問題。
芳苑居民要求評估當地漁業影響
國光區位改「北移方案」後,影響地區已從大城鄉部份轉移到芳苑鄉,芳苑鄉養殖人口遠多於大城鄉,國光一旦開發,對芳苑三萬漁民的未來將有重大改變。
然而國光在更動開發區位後,並未依環評法規定到芳苑鄉舉辦說明會,今天包括區漁會、芳苑鄉代表北上抗議,國光才承諾到芳苑鄉舉辦說明會,同時在二階環說書中,評估國光案對芳苑鄉民的社會經濟影響。
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指出,漁民是國光案最大的受害者,芳苑鄉民到現在還不知道,未來這會是「引爆點」。國光區位北移後,永興海埔地以南專用漁業權恐怕要重新調整。工業港留一個隔離水道會是一個隱憂,之前彰濱工業區留崙尾灣,一退潮就是沙塵暴,變成一個死海,造成漁民困擾。
彰化南北漁區都完了
陳諸讚說,彰濱工業區開發後,幾乎整個北彰化的漁區都完了。本來還寄望留下南彰化,但現在國光區位北移後,連南彰化也淪陷了。未來如開發,應該要有長期監測以了解對養殖業影響。另外也應替漁民想一下未來的補償方式。
彰化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濟民說,彰化沿海的蚵都快不能吃了,未來如果影響到漁民生計,應該在開發前擬一個因應方案。
芳苑鄉民代表洪新有表示,芳苑有八成民眾從事養殖,未來漁民生計、芳苑鄉未來怎麼辦,要有明確的交代。「你們區位北移了,我們芳苑居民以為還在大城,包括環境影響他們知道嗎?有考慮到我們中下階層的人的生計嗎?這是民主社會,我們應該有發言機會。」
開發後的經濟影響都應量化評估
在諸多範疇界定項目中,並未評估國光開發後造成的經濟影響量化,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指出,開發案對漁業、水、人類健康影響等所有項目都應該量化,例如國光石化每年排放1600萬噸二氧化碳,未來如課碳稅,成本要估算出來。另外,國家減碳目標如因國光開發而未達到,未來面臨國際貿易制裁要如何因應,也要納入評估。
還有包括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生態文化景觀改變、彰化縣生態旅遊需求減少等造成的損失、水資源移撥給工業後所引發的代價,都應量化評估。
最後,擔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裁示在「經濟環境」項目中加一個「環境與資源經濟」的子項,應分析評估包括濕地、中華白海豚、水資源、農業、空氣汙染等,未來引發的經濟改變。
應補做陸地調查,以了解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的影響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南彰化濁水溪口的特性跟北彰化不同,潮間帶約六公里,搭船從外海觀察約八、九公里,如果中華白海豚在近岸一兩公里覓食,是看不到中華白海豚的。因此建議應補充做陸地調查,才能知道國光開發後對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的影響。
依學者調查,中華白海豚有兩個熱點(活動區),一個是從大肚溪口到苗栗,另一個是從濁水溪口到以南到外傘頂洲。兩個熱點之間剛好空下國光區位這個空白,才會認定這個區域是中華白海豚的回游區。必須做陸地調查以補充在外海無法看到近岸的缺失,才能正確評估這塊棲地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
延伸閱讀:
國光第三次範籌會議,確定北移方案
環保署今(10)日舉行第四次「國光石化」範疇界定會議,前三次分別在今年11月3日、9月25日、10月15日舉行。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範圍相當廣泛,包括:物理及化學、生態、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五個環境類別、30個環境項目、90個環境因子,含蓋動植物、地質、地形、土壤、水文、生態、空氣、社會、經濟、漁業資源、生態影響等等。
上次會議只討論了14個因子,今天包括國光石化工業區、專用港全部討論完閉。範疇界定會議結束後,國光石化表示將於12月底送二階環評書審查。但距離現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調查項目多如牛毛,是否來得及完成?
國光首創環境調查「邊審邊作」
不過在多個調查項目中,有關調查時程(例如一個項目要求調查三次),會議結論都容許國光可以「邊作邊補」(例如送件前先做一次,接下來再補作其他兩次),因此預期第一次送審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可能並不周全,有待觀察。
依環評法規定,環說書送件前必須完成所有調查,環評委員才能以充分資料做出判斷,如今國光出現「邊作邊補調查」的結論,不但於法不符,而且未來進入二階環評實質審查時,環委如何審查「未完成的調查報告」也是一大問題。
芳苑居民要求評估當地漁業影響
國光區位改「北移方案」後,影響地區已從大城鄉部份轉移到芳苑鄉,芳苑鄉養殖人口遠多於大城鄉,國光一旦開發,對芳苑三萬漁民的未來將有重大改變。
然而國光在更動開發區位後,並未依環評法規定到芳苑鄉舉辦說明會,今天包括區漁會、芳苑鄉代表北上抗議,國光才承諾到芳苑鄉舉辦說明會,同時在二階環說書中,評估國光案對芳苑鄉民的社會經濟影響。
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指出,漁民是國光案最大的受害者,芳苑鄉民到現在還不知道,未來這會是「引爆點」。國光區位北移後,永興海埔地以南專用漁業權恐怕要重新調整。工業港留一個隔離水道會是一個隱憂,之前彰濱工業區留崙尾灣,一退潮就是沙塵暴,變成一個死海,造成漁民困擾。
彰化南北漁區都完了
陳諸讚說,彰濱工業區開發後,幾乎整個北彰化的漁區都完了。本來還寄望留下南彰化,但現在國光區位北移後,連南彰化也淪陷了。未來如開發,應該要有長期監測以了解對養殖業影響。另外也應替漁民想一下未來的補償方式。
彰化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濟民說,彰化沿海的蚵都快不能吃了,未來如果影響到漁民生計,應該在開發前擬一個因應方案。
芳苑鄉民代表洪新有表示,芳苑有八成民眾從事養殖,未來漁民生計、芳苑鄉未來怎麼辦,要有明確的交代。「你們區位北移了,我們芳苑居民以為還在大城,包括環境影響他們知道嗎?有考慮到我們中下階層的人的生計嗎?這是民主社會,我們應該有發言機會。」
開發後的經濟影響都應量化評估
在諸多範疇界定項目中,並未評估國光開發後造成的經濟影響量化,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指出,開發案對漁業、水、人類健康影響等所有項目都應該量化,例如國光石化每年排放1600萬噸二氧化碳,未來如課碳稅,成本要估算出來。另外,國家減碳目標如因國光開發而未達到,未來面臨國際貿易制裁要如何因應,也要納入評估。
還有包括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生態文化景觀改變、彰化縣生態旅遊需求減少等造成的損失、水資源移撥給工業後所引發的代價,都應量化評估。
最後,擔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裁示在「經濟環境」項目中加一個「環境與資源經濟」的子項,應分析評估包括濕地、中華白海豚、水資源、農業、空氣汙染等,未來引發的經濟改變。
應補做陸地調查,以了解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的影響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南彰化濁水溪口的特性跟北彰化不同,潮間帶約六公里,搭船從外海觀察約八、九公里,如果中華白海豚在近岸一兩公里覓食,是看不到中華白海豚的。因此建議應補充做陸地調查,才能知道國光開發後對中華白海豚棲地改變的影響。
依學者調查,中華白海豚有兩個熱點(活動區),一個是從大肚溪口到苗栗,另一個是從濁水溪口到以南到外傘頂洲。兩個熱點之間剛好空下國光區位這個空白,才會認定這個區域是中華白海豚的回游區。必須做陸地調查以補充在外海無法看到近岸的缺失,才能正確評估這塊棲地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
延伸閱讀:
國光第三次範籌會議,確定北移方案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 為何非設在集水區不可?
‧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10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今日(10日)舉行第5次專家會議(註1)。上次會議(2009年9月15日)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註2),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那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因此釐清場址周遭是否有地下水,對垃圾場是否應撤銷關係重大。今天專家會議主要討論地下水。
土基會將重測地下水井
永揚跟環保團體都提出調查報告,雙方說法差異甚大,會後專家學者做成決議,要求環保署土基會於12月重新採樣檢測,包括永揚公司的10口監測井、環保團體的12口井、當地4口民井,監測資料再與今年9月土基會的調查做比對。土基會為求慎重,也計畫將樣本分送不同檢測單位。
另外,雙方提出的資料數量相當多,專家委員認為兩方資料未整合,不易閱讀比對,要求雙方在三周內以相同格式重新整理資料。後續專家委員檢視兩方資料後,如還不足以判斷地下水,再考慮進行實地調查。
註1:專家會議主要目的,是為了釐清三項爭議: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2.滲水性(地下水流速)3.永揚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圖中是永揚預定地,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紅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
註2: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北勢坑斷層以南到北偏東10度方向,從永揚場址東北側向南延伸,通過汙水廠東側邊坡且延伸到場址東南側)。另從鑽探岩心研判,北勢坑斷層傾角為79度高角度向西傾斜。
「主斷層帶」寬度,約在BH2-14米到22米位置(就是沿著斷層線周遭平面約9米寬)。另訂出「緊臨斷層的破碎帶」寬度,約在BH1-48米到58米位置(通過場址,約11米寬)。
環保團體:場址有豐沛地下水
前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今年9月28日到10月2日當地只下雨124公釐,但永揚場址內的水位上升超過一公尺,證明地下水於豐水期時會上衝,地面水、地下水量都很多。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垃圾場應避免設在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地區,如湧泉過多時應考慮另換掩埋場。環保團體主張,永場場址已違反「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應立即撤銷。
另外環保團體表示,永揚於91年5月核備的「環評書定稿本」、91年2月通過核備的「水土保持計畫書」,偽造20公尺內無地下水,誤導環評通過,環保署、台南縣政府都可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場址通過環評案。
永揚公司否認有湧泉。但學者認為,湧泉是有可能的,但究竟是地下水或地表水尚無定論,有可能是泥岩層上方的風化層,但如果是地下水,一定要慎重處理。
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
學者表示,場址上層土壤的確有很多水流動,場址東南方接烏山頭水庫上游的北勢坑溪,如水往北勢坑溪到烏山頭水庫,「的確蠻令人擔心的。」
今也有學者語重心長表示,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最近樹林橋下打井打到垃圾,土庫人工湖也打到垃圾,政府常把垃圾亂埋。垃圾埋下去有很複雜的化學成分,總是有疑慮,即使地下水流速不快,但卻是長期、緩慢的影響。
「不能理解為何要在集水區設垃圾場?」學者表示,從宏觀角度來看,垃圾場的廢水如真的會影響到北勢坑溪,「一定要慎重」。
永揚汙染已擴及場外?
此外,環保團體提出環保署土基會調查報告,土基會監測永揚、環保團體的監測井,發現各井的導電度都高於農業灌溉用水標準(750)。其中三口井的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氨氮、氯鹽等多項測值,已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檢測值。依此推論,永揚場址的地下水汙染已擴散到場外。
東山鄉自救會會陳顯茂今天用寶特瓶裝場址南邊、位於北勢坑斷層面疑已汙染的地下水,愈接近斷層面的井水味道愈重。他打開瓶蓋請學者聞聞看,水中有濃濃的化學味,他要求環保署應盡速調查。
永揚否認有機物來自偷埋垃圾
監測井測出有機物,環保團體懷疑是永揚場址已偷埋垃圾所造成的汙染。有學者懷疑是設井殘留的塗料,不過另有學者認為塗料不會這麼快溶出,而且地下水中不會有有機汙染質,應該另有來源。
永揚公司則對環團指控相當不滿,認為有機物都很微量,未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永揚今也堅決否認已偷埋垃圾,並主張開挖場址釐清真相。
延伸閱讀:北勢坑斷層證實通過永揚場址
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相思寮的眼淚
‧ 朱淑娟/營建署報導2009.11.5
不知道第幾次了,為了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彰化縣蚵農、酪農、稻農一再北上,要求官員們聽聽他們的聲音。所有老農都說,不反對中科,只要求給個說法,不要讓廢水、空氣汙染影響他們的農作。
但老農的聲音誰聽到了?計較半天,環評還不是過了?環評過了還有一關,今天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區位變更。蚵農、酪農、稻農又來了,怎麼就不死心呢?活了大半輩子,難道還不明白,吃人夠夠的嚨是官府?
我家住在「相思寮」
今天區委會來了新面孔,問阿公阿嬷從那來?「相思寮」,好美的名字啊。二林園區預定地內即將被徵收的20多戶聚落,也不過2.2公頃,為什麼就不能替人家想想,給人家留下一點容身之地?這是人家祖先的地啊。
二林園區用地631公頃,原本中科也沒想要這麼多,但為了讓區位正方一點,於是大筆一畫,把人家的房子、田地都畫進來了。圖的只是自己的方便。
2.2公頃對二林園區來說算什麼?看看中科的規畫,園區內有公園、有停車場、還有綠地空間、甚至還要蓋飯店呢。只要綠地少一點點、停車場少幾個車位,就可以留下不知多少個2.2公頃。蔡阿嬷說,100多年來家人都住在這裏,「我從小住這裏,我都73了,現在要把我們趕走?」
講人家聽不懂的話,阿公阿嬷怒吼
正當中科顧問公司代表用字正腔圓的國語,報告二林園區的規畫有多偉大時,台下阿公阿嬤一陣騷動,終於按捺不住站起來,「我們七、八十歲了,都沒讀冊,你在說什麼聽沒半句,台灣人不講台灣話,我們半夜兩點就出門了,房子要把我們遷走,還說一些我們聽嘸的話,要把我們拖去做乞丐嗎?」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態度強硬,現場民眾聲援阿公阿嬷要求報告用台語講,她竟然說,「簡單帶過就好」,結果爆發更大的抗議。營建署長葉世文同意中科用台語繼續報告,也有部份區委會委員勸說,抗議才漸漸平息。
土地徵收爭議,中科、彰化縣府推來推去
彰化縣長卓伯源發言後,阿公阿嬤當場嗆他,「你要叫我們搬到那裏?你有發落房子要給我們住嗎?你今天要回答我們。說什麼西南角變黃金角,講什麼肖話。」卓伯源回說,縣政府支持科學園區,但如果影響到個人權益,請中科處理。
但中科的書面資料寫的是,「有關土地徵收補償,本局必定全力配合縣府之相關措施辦理。」卓伯源隨即離開,現場民眾怒吼,「不要推來推去,縣長麥走。」
根本是在侮辱我們這些傻百姓
想思寮居民陳文中說,我們當初以一坪3500元跟政府買地蓋房子,現在徵收用公告市價加四成,一坪才1500元,「根本是在侮辱我們這些傻百姓。」
70多歲的農民楊玉洲說,種田人沒作就沒得吃,每天賺只有幾百元,今天不噴藥,明天菜就害去了,我們不像你們吃頭路的人,來這裏開會還有錢拿。
楊玉洲說,「中科說我們大家都同意,我們有寫同意書嗎、有蓋印章給他了嗎?田園、土地都給我們霸佔了,跟拿麥牙糖騙小孩一樣。一分地給我們買120多萬,這種價錢要去那裏買?都在圖利財團炒地皮。」
「說我們那裏是沒有用的地,才會用這麼便宜的價錢跟我們買。我們那裏啊,交通方便、空氣又好,子弟讀書都很好,一個村出好幾個博士,也沒人當小偷或乞丐。」
比土匪還不如的政府
陳黃媛阿嬤說,「我七十幾歲了,從出生就住在那裏,十多間房子徵收才百來萬,你們的樓房一間百來萬要不要賣啊?比土匪還不如。縣府還威脅如不同意徵收,錢會先撥入我們的帳戶,五年到期後錢會再撥回中央,到時地也沒了、錢也沒了,這樣合理嗎?堂堂一個縣府,沒有照顧我們這些傻百姓,反而陷害我們。」
居民洪條坤說,從年輕時一直很辛苦到現在才能蓋一間房子,隨便通知一下就要把我們徵收,還說如果不搬,以後警察會來把我們抬出去。
蔡閒花阿嬤一開始發言就哭了,「我們一家十多人要叫我們去住那裏,你們了解嗎?我們這些百姓從年輕一直拼到老,才能有個地方住而已。這麼鴨霸什麼都要把我們遷走,十一月底說就要去拆房子,公媽不知要請到那裏?」
要到當地溝通,不是只叫居民來台北開會
區委會委員、小組召集人蕭再安說,確保民眾權益不要受損,是區委會審查重點之一。區委會審了八次,居民代表楊振典曾於第一、二次到場發言,但第三次之後就沒再來,他個人主觀認為這個問題已經獲得處理。但他表示,今天還是有居民到場表達意見,「這裏面一定有一些轉折,希望有誰能夠說明。」
內政部官員說,「有通知你兒子來開會,你兒子沒來是吧。」楊振典的父親楊玉洲說,「我兒子在吃頭路,那有時間來?」
民眾表示,如真的想跟居民好好溝通,中科及縣府要到人家住的地方去跟居民好好溝通,直到居民同意為止,而不是濫用法條就要徵收人家的土地、房子。
居民,悲劇中的悲劇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土地徵收前提是要符合公共利益,而所謂公共利益不是縣府怎麼說,而是要有當地住民充分參與,最後達成共識,這才叫做公共利益。
可惜現在制度的設計非常狹獈,都是地方政府說了算,這是不合理的。「中科四期是一個社會問題,不是科學問題。」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科學園區已經吃了台灣近4000公頃土地,地從那裏來?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些居民是中科這個悲劇中的悲劇,「這叫作不公不義」。
居民及環保團體發言完後,營建署把所有媒體、居民請出會議室後閉門討論,事後傳出18日中科四期就要動土剪踩,居民又衝進現場,營建署宣布會議結束,下次再討論。
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動保法實施12年 政府放任非法留置所公然虐待動物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4
丟棄家裏的狗狗,或自以為好意把狗送到收容所,你可知正在把狗狗送往地獄?
台灣「動物保護法」實施已12年,但至今依然把流浪狗當垃圾,任由清潔隊捕捉,且捕捉後未依法送到「收容所」,而是丟棄在非法的「留置所」。
所謂「留置所」多數在垃圾堆、公墓旁、沒人管理,狗狗成天與垃圾、糞便為伍,沒有水、沒有食物,生病、受傷、死亡無人聞問,直到像垃圾一樣死去。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過三年調查,深入全台326個鄉鎮,調查捕犬、留置、收容現況。今(4)日舉行記者會,控訴中央及各縣市政府長久以來集體、大規模拿人民納稅錢虐待流浪貓狗。
流浪狗不是廢棄物,不應由清潔隊捕捉
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動物保護有關捕犬的精神,是協助流浪中的貓狗找到暫時的家。但台灣政府卻把流浪狗當垃圾,且至今未依動保法精神對待流浪貓狗,多數縣市由清潔隊(269個鄉鎮,占全部鄉鎮的83%)、而非動物保護人員捕捉,還有縣市委外捕犬,把流浪狗當「廢棄物」。
研究會要求,捕犬業務應回歸動保主管機關農政單位,並仿效歐美改以「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方式管理。
捕捉後的狗被棄置在非法的留置所
研究會訪查122處留置所,佔全台87%,發現104個非法留置所。依動保法規定,捕捉後的狗要立即送往收容所,動保法中並沒有「留置所」的設計,但如果因路途遙遠,需要暫時安置,必須提供充足的水及食物。
陳玉敏說,研究會人員到留置所拿水給狗喝、買便當給狗吃,花了很長的時間都沒人阻止,表示留置所根本沒人在管。而從狗重傷、骨瘦如柴看來,留置時間已相當久,並非暫時安置。
農委會承諾立即調查非法留置所
農委會畜牧處畜牧行政科長林宗毅,今天在現場看到動保團體播放的調查錄影帶後表示,許多縣市的作法的確有違動保法規定,這是地方主管業務,今天立即發函各縣市,並於近日完成調查。他強調,全台現在39個收容所。
林宗毅表示,雖然法中並沒有「留置所」,但如各縣市反映,捕犬後因運送時間或人力有困難,有必要留置短暫時間再送到收容所,可以提出說明。留置期間「留置所」負責人視同動保法的「飼主」,須善盡「飼主」責任(註1)。
飼主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保法第25條,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註1)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
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
三、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
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
各縣市應立即成立「動物保護處」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目前全國25縣市中,只有11個縣市設置動物保護專責機關。其中台北市最進步,今(2009)年10月7日市議會已三讀通過,提升原有「動物衛生檢驗所」位階,成立「動物保護處」。
反觀中央政府,農委會至今將動物保護工作,放在「畜牧處」下的「畜牧行政科」。「畜產行政」與「動物保護」專業有別,無法兼顧。要求農委會應立即成立「動物保護處」,專責動物保護工作,以提昇動物福利。
73%收容動物被安樂死
農委會統計,民國88到97年各縣市收容所共收容流浪犬近90萬隻,其73%被安樂死,只有16%被認養(許多是被私人收容所領走),另有10萬隻狗不知去向。
政府常宣導民眾,不想養的狗可送到收容所,讓民眾誤以為對動物已盡了心意,但事實上,狗狗進入收容所七天內如無人領養,就被安樂死(註2)。
(註2:依動保法第12條規定,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其中包含收容所的動物,收容第七天沒人認領、認養。)
研究會要求,政府應告知民眾真相,同時宣導民眾,養寵物就要照顧牠一生,不應丟棄動物,或不責任地把狗送到收容所。
研究會要求政府立即回應以下訴求,否則將發起抗議行動:
1.立即關閉全台104處嚴重虐待流浪犬貓且違法的留置所。
2.根據動保法,追究留置、收容所虐待動物的行政責任或刑責,並要求收容所限期改善。
3.收容所管理及資訊透明化,安樂死作業公開或接受監督,全面提升動物福利。
4.參考先進國家,研擬更嚴格的「寵物繁殖買賣管理」,並具體落實執法。
5.全面檢討現行捕犬思維及政策,改以促進良好動物福利為依歸的「專任動物管理人員協助保護流浪犬貓」方式管理,讓末端減量工作發揮教育功能。
6.訂定動物福利標準,落實於同伴動物的管理與保護。
7.中央應儘速成立「動物保護處」,統整全國動物保護相關業務。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國光石化第三次範疇界定會議, 確定「北移方案」為開發主方案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3
前言:原擬落腳雲林縣台西鄉的國光石化,去年2月環評審查時決議進入二階環評。事後國光石化重新選址彰化縣大城鄉(大城海埔地工業區),以新案重送環評審查。
2009年6月9日第一次審查時決議,因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審查結論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依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前應先舉行「範疇界定會議」,會中討論二階環評應監測及審查事項,然後才能進入實質審查。
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範圍相當廣泛,包括:物理及化學、生態、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五個環境類別、30個環境項目、90個環境因子,包含動植物、地質、地形、土壤、水文、生態、空氣、社會、經濟、漁業資源、生態影響等等。
這些調查主要用意是建立開發地區周遭環境現況,以評估開發後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國光公司依範疇界定內容調查後,送二階環評書審查。然後在實質審查時,環評委員一一檢視這些影響,開發單位應提出環境減輕對策,如影響過大,可能被要求提出替代位置、或縮小開發規模、或認定不應開發。
今(3)日舉行第三次國光石化範疇界定會議,前兩次分別在今年9月25日、10月15日舉行。10月15日時,國光石化及環保團體雙方已全數討論完畢。但討論過程中,全數環評委員紛紛離場,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在取得雙方同意後繼續討論,決議擇期再舉行確認會議請環評委員及雙方確認。
今日的「確認會議」,按理說只是確認上次已達共識部份、再討論未取得共識部份。但由於環評委員重新提問、雙方對上次結論又有不同看法。於是,一切重頭來過。今天會議只討論了14個環境因子,其餘下回再議。
確定國光石化主要位置採「北移方案」
今天會議最重要的結論,是確定國光石化主要區域是「北移方案」(註1),但因應「北移方案」,環保團體要求應評估濁水溪口海岸變遷、漂砂的影響。多位環評小組委員也支持環保團體看法應做兩次調查。

(圖:黑線範圍是一階環評時國光石化提出的區位,紅線範圍是範疇界定會議時國光提出的新區位。另外,工業局在國光專用港的範疇會議中將港區位置從左下角大幅移動到右上角。)
環評小組委員表示,這裏的地型有很強的季節性,東北季風、西南季風在濁水溪河口,「夏天是淤的、冬天是清的」,至少要調查兩季才能了解季節性變化。
但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反對,如要做兩次一定趕不上今年底送二階環評書審查,「我一定要年底送,不可能等到明年4月再送。」
陳寶郎建議,年底送環評書時先做一次調查,之後再補送一次。但環保團體質疑,依規定環評書必須在完成調查後製作並送審,切割調查有違體制。但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上次又口頭答應國光可分次調查,於是今天會議對此尚無定論,留待下次再討論。(記者註:任何人的口頭承諾都不得逾越法制)
另外,崑山科技大學副教授翁義聰要求,調查時應包含兩幅古地圖,1905年、清朝時所繪。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章波說,要求收集古地圖的用意是為了了解西海岸長久以來的地型變化,對照目前的開發案,才知道未來開發後的地型變化。
(註1:原區位主要問題:大城工業區位於濁水溪出海口的近北方,濁水溪近南方已有六輕麥寮,濁水溪出海口被兩個石化廠掐住,一旦颱風來濁水溪雨量大時,砂會淤積在出海口,河水倒流造成內陸地區淹水。
另外,濁水溪出海口有芳苑、王功等重要養殖區,有賴濁水溪輸出的物質,包括淡水、泥砂、營養鹽補給,一旦河口被砂堵住,養殖業無法取得這些營養鹽。而且,國光石化開發後勢必造成雲林、彰化、台中海岸變遷。
國光石化於是在9月25日第一次範疇會議時提出「北移方案」以取代原方案(如圖)。10月15日第二次範疇會議決議,請國光石化考量三個區位:原方案、北移方案、彰濱工業區。
今天,國光明確提出以「北移方案」為主方案(王功海埔地以南、麥寮港以北、水罙30公尺)。未來所有調查項目以北移方案為主,其他兩個區位列為替代方案。)
沖蝕及沉積增加監測範圍
在「土壤及土壤汙染」部份,結論因應北移方案,從調查6個村擴大到10個村。包括:新街村、芳苑籿、永興村、王功村、芳苑鄉新寶村及竹塘鄉、二林鎮、福興鄉、埤頭鄉、溪湖鎮。
在「沖蝕及沉積」部份,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開發後干擾的水流與漂砂會影響生態,要求灘地粒徑要做評估。
環委表示,愈到河口沉積物愈會受到濁水溪影響,敏督利颱風時沉積物輸出7500萬噸,桃芝颱風2億噸。這裏是台灣潮差最大地區,夏天時濁水溪把沉積物帶出來,冬天是侵蝕的,濁水溪幾乎沒有輸出泥沙,於是清淤就影響到顆粒。
結論要求應調查二林溪、濁水溪、魚寮溪口,調查內容包括:漂砂累積在灘地的粒徑改變、厭氧環境、有機物沉積。
陳章波表示,調查用意是觀察底棲生物要轉換成能量時的現象,而粒徑就是基礎,可了解對漁業的影響。水流一慢,有機物會沉澱,當有機物太多,底泥就會顯示出厭氧環境,這個地區就不能再養殖。所以一定要知道現在的分佈狀況如何。
環評委員要求這項調查與地型一樣,應做2次,但至於調查時程則尚未討論。
國光石化廢水將直接排入近海
當討論要未來國光石化廢水排放對沿海水質的影響時,國光顧問公司表示,未來廢水會直接收集後直接排放到「西側水域」,不會有延伸管線或海洋放流。
應評估包括濁水溪出海口、廢水排放口、王功漁港出海口、萬興排水出海口,外海抽砂時底質擾動對海域水質的影響。
另外,地下水含水層厚度及深度、地下水位及流向等等調查,應擴及新街村、芳苑村、永興村、王功村、新寶村各3次。石化業地下水應監測揮發性有機物(VOC)。
採用既有調查資料,不應選擇性收集
關於海象、地面水等資料,國光石化打算只收集過去有的調查資料,包括離島工業區(工業局監測資料)、台電等的調查。但多位小組委員對此表示不滿。環委表示,國光應自己做,不要老拿別人的資料,「我要看到原始的資料。」
小組委員質疑,既然是二階環評就要自己監測,這才是二階環評的精神。如堅持自己不監測,那雲林縣政府所作的六輕健康衝擊是癌症增加,「你要在那個基礎去追加,用現成資料為何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才用?」
結論要求如國光未來要使用政府已調查資料,應公平採用,不應選擇性使用,而且必須保證那些調查資料都是對的。
前言:原擬落腳雲林縣台西鄉的國光石化,去年2月環評審查時決議進入二階環評。事後國光石化重新選址彰化縣大城鄉(大城海埔地工業區),以新案重送環評審查。
2009年6月9日第一次審查時決議,因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審查結論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依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前應先舉行「範疇界定會議」,會中討論二階環評應監測及審查事項,然後才能進入實質審查。
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範圍相當廣泛,包括:物理及化學、生態、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五個環境類別、30個環境項目、90個環境因子,包含動植物、地質、地形、土壤、水文、生態、空氣、社會、經濟、漁業資源、生態影響等等。
這些調查主要用意是建立開發地區周遭環境現況,以評估開發後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國光公司依範疇界定內容調查後,送二階環評書審查。然後在實質審查時,環評委員一一檢視這些影響,開發單位應提出環境減輕對策,如影響過大,可能被要求提出替代位置、或縮小開發規模、或認定不應開發。
今(3)日舉行第三次國光石化範疇界定會議,前兩次分別在今年9月25日、10月15日舉行。10月15日時,國光石化及環保團體雙方已全數討論完畢。但討論過程中,全數環評委員紛紛離場,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在取得雙方同意後繼續討論,決議擇期再舉行確認會議請環評委員及雙方確認。
今日的「確認會議」,按理說只是確認上次已達共識部份、再討論未取得共識部份。但由於環評委員重新提問、雙方對上次結論又有不同看法。於是,一切重頭來過。今天會議只討論了14個環境因子,其餘下回再議。
確定國光石化主要位置採「北移方案」
今天會議最重要的結論,是確定國光石化主要區域是「北移方案」(註1),但因應「北移方案」,環保團體要求應評估濁水溪口海岸變遷、漂砂的影響。多位環評小組委員也支持環保團體看法應做兩次調查。
(圖:黑線範圍是一階環評時國光石化提出的區位,紅線範圍是範疇界定會議時國光提出的新區位。另外,工業局在國光專用港的範疇會議中將港區位置從左下角大幅移動到右上角。)
環評小組委員表示,這裏的地型有很強的季節性,東北季風、西南季風在濁水溪河口,「夏天是淤的、冬天是清的」,至少要調查兩季才能了解季節性變化。
但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反對,如要做兩次一定趕不上今年底送二階環評書審查,「我一定要年底送,不可能等到明年4月再送。」
陳寶郎建議,年底送環評書時先做一次調查,之後再補送一次。但環保團體質疑,依規定環評書必須在完成調查後製作並送審,切割調查有違體制。但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上次又口頭答應國光可分次調查,於是今天會議對此尚無定論,留待下次再討論。(記者註:任何人的口頭承諾都不得逾越法制)
另外,崑山科技大學副教授翁義聰要求,調查時應包含兩幅古地圖,1905年、清朝時所繪。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章波說,要求收集古地圖的用意是為了了解西海岸長久以來的地型變化,對照目前的開發案,才知道未來開發後的地型變化。
(註1:原區位主要問題:大城工業區位於濁水溪出海口的近北方,濁水溪近南方已有六輕麥寮,濁水溪出海口被兩個石化廠掐住,一旦颱風來濁水溪雨量大時,砂會淤積在出海口,河水倒流造成內陸地區淹水。
另外,濁水溪出海口有芳苑、王功等重要養殖區,有賴濁水溪輸出的物質,包括淡水、泥砂、營養鹽補給,一旦河口被砂堵住,養殖業無法取得這些營養鹽。而且,國光石化開發後勢必造成雲林、彰化、台中海岸變遷。
國光石化於是在9月25日第一次範疇會議時提出「北移方案」以取代原方案(如圖)。10月15日第二次範疇會議決議,請國光石化考量三個區位:原方案、北移方案、彰濱工業區。
今天,國光明確提出以「北移方案」為主方案(王功海埔地以南、麥寮港以北、水罙30公尺)。未來所有調查項目以北移方案為主,其他兩個區位列為替代方案。)
沖蝕及沉積增加監測範圍
在「土壤及土壤汙染」部份,結論因應北移方案,從調查6個村擴大到10個村。包括:新街村、芳苑籿、永興村、王功村、芳苑鄉新寶村及竹塘鄉、二林鎮、福興鄉、埤頭鄉、溪湖鎮。
在「沖蝕及沉積」部份,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開發後干擾的水流與漂砂會影響生態,要求灘地粒徑要做評估。
環委表示,愈到河口沉積物愈會受到濁水溪影響,敏督利颱風時沉積物輸出7500萬噸,桃芝颱風2億噸。這裏是台灣潮差最大地區,夏天時濁水溪把沉積物帶出來,冬天是侵蝕的,濁水溪幾乎沒有輸出泥沙,於是清淤就影響到顆粒。
結論要求應調查二林溪、濁水溪、魚寮溪口,調查內容包括:漂砂累積在灘地的粒徑改變、厭氧環境、有機物沉積。
陳章波表示,調查用意是觀察底棲生物要轉換成能量時的現象,而粒徑就是基礎,可了解對漁業的影響。水流一慢,有機物會沉澱,當有機物太多,底泥就會顯示出厭氧環境,這個地區就不能再養殖。所以一定要知道現在的分佈狀況如何。
環評委員要求這項調查與地型一樣,應做2次,但至於調查時程則尚未討論。
國光石化廢水將直接排入近海
當討論要未來國光石化廢水排放對沿海水質的影響時,國光顧問公司表示,未來廢水會直接收集後直接排放到「西側水域」,不會有延伸管線或海洋放流。
應評估包括濁水溪出海口、廢水排放口、王功漁港出海口、萬興排水出海口,外海抽砂時底質擾動對海域水質的影響。
另外,地下水含水層厚度及深度、地下水位及流向等等調查,應擴及新街村、芳苑村、永興村、王功村、新寶村各3次。石化業地下水應監測揮發性有機物(VOC)。
採用既有調查資料,不應選擇性收集
關於海象、地面水等資料,國光石化打算只收集過去有的調查資料,包括離島工業區(工業局監測資料)、台電等的調查。但多位小組委員對此表示不滿。環委表示,國光應自己做,不要老拿別人的資料,「我要看到原始的資料。」
小組委員質疑,既然是二階環評就要自己監測,這才是二階環評的精神。如堅持自己不監測,那雲林縣政府所作的六輕健康衝擊是癌症增加,「你要在那個基礎去追加,用現成資料為何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才用?」
結論要求如國光未來要使用政府已調查資料,應公平採用,不應選擇性使用,而且必須保證那些調查資料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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