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 星期三

在地滯洪設施,成為適應洪水的新方案

 
立法邱議瑩在臉書po出這張高雄美濃過路窩橋旁的這塊農地,
就是水利署推動「在地滯洪」的示範區之一。(/邱議瑩臉書)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8.3
 
上周西南氣流為南部三個縣市帶來劇烈雨量,部分地區積淹水,所幸很快消退並未成災。高雄市立委邱議瑩在臉書po出她到美濃過路窩橋旁,勘查一塊水利署推動「在地滯洪」示範區的台糖農地,並認為這塊農地在這波西南氣流中發揮了滯洪效果。

「在地滯洪」是水利署在經歷2019823風災後,體認到治水工程有其極限,所衍生出來的適用洪水方案。說「適應洪水」而不說「治水」,是因為在氣候變遷情境中,下雨時間變少、但洪水力道變強,傳統的抽水機、滯洪池等工程手段只能減緩一部分洪水,必須有其他非工程方法輔助,在地滯洪就是其一。

 
在地滯洪,可兼顧原有的設施功能並滯洪
 
剛好上周,水利署正式公告「在地滯洪獎勵及補償作業要點」,鼓勵公私有土地的地主加入在地滯洪方案。在此之前,幾個方案都屬示範性質,包括高雄市美濃區、雲林縣褒忠鄉有才村、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等農地。這個作業要點公告後,有了明確的獎勵及補償方案,未來可望推動更多地點,增加更多滯洪空間。

在地滯洪,顧名思義就是利用在地的現成設施,稍微改良後,成為機動性的臨時滯洪場所。這跟滯洪池不一樣,滯洪池要先找一塊地,編列預算徵收、興建、單純只有一個用途,就是滯洪。
 
823水災後各地方政府都在爭取蓋更多滯洪池,但一來沒有那麼多預算,而且徵收土地常引起抗爭。再則,把滯洪池蓋在住家附近,也像焚化爐這類鄰避設施一樣,不是那麼受歡迎。
 
而且地方政府都太誇大滯洪池的效果,其實它只能達到一定成效,洪水太大時還是可能淹水。而且在地勢低漥地區,最好的滯洪方案是減少水泥設施或禁止抽地下水養殖,而不是蓋滯洪池。如果不控制地層下陷,連蓋好的滯洪池也會跟著下陷而失去功能。
 
不過知易行難,水利署統計台灣易淹水地區約1千平方公里,其中八成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區。而農委會核定的養殖漁業生產區,大部分都位於沿海地層下陷區。治水的關鍵還在於土地利用方式。
 
 
在地滯洪除了農地,也可以是水道
 
「在地滯洪」則是利用現成設施,包括農地、魚塭、埤塘,做一些改造,例如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的示範區是一塊蓮花池,把田埂加高、加寬,平常就種蓮花,氣象預報有洪水時先把池中的水放掉,等待蓄存洪水,7公頃的整地費用約只花100萬元,大約可留滯35千噸洪水,是一個天然的滯洪池。
 
20196月蔡英文總統到這裏視察時,桃園市長鄭文燦當面跟她報告,如果政府要做相同面積的滯洪池,大約要花560億。其他幾個示範區的做法也類似,大多使用台糖農地,把田埂加高加寬以利洪水流入,並盡可以容納更多的洪水。
 
而既然是使用在地設施滯洪,就不一定是農地,台南社大台江分校執行長吳茂成提過一個「滯洪池綠道化」的概念。例如京都的哲學之道是賞櫻的熱門景點,而哲學之道就是一條排水溝,大雨來時吸納周圍的洪水、又有滯洪功能、又是景點。所以,滯洪池不必想像是一個池,也可以是一條貫穿社區的水道。
 
 
治水關鍵在源頭的土地利用方式
 
不過,由於這些農地平常有種植需求,因此在洪水過後可能需要快速把洪水排掉,非常可惜。在極端氣候下,水庫滿位之後幾個月變枯旱也是常有的事,這些蓄存在滯洪池、埤塘、農地的水如果不要那麼快排掉,也是在枯旱時很好運用的一股水源。

不過,不論是滯洪池或在地滯洪的農地、水道,都只是末端的設備,防洪還是要從源頭做起,不要在不該開發的地方開發,也要從都市計畫、道路規劃著手。就像處理垃圾,不可能靠蓋更多焚化爐或垃圾掩埋場來解決,終究還是得從源頭減量做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