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每天供給中鋼4.5萬噸水,
成為穩定高雄供水的一塊拼圖。(朱淑娟/攝影)
成為穩定高雄供水的一塊拼圖。(朱淑娟/攝影)
文‧朱淑娟2021.4.20
台中三縣市分區供水已進入第3周,依然看不到下雨跡象,忍不住望向高雄那四個水情橘燈的縣市,尤其高屏溪流量已經在4cm徘徊許久,能撐住不進入紅燈區,是因為高雄供水能量如今已大不相同,其中之一是有全國獨一無二的「鳳山溪再生水廠」,一天產水4.5萬噸成為穩住供水的一塊拼圖。
於是,「鳳山溪能、其他為什麼不行?」就成為上周立法院的質詢焦點。官員的回答大意是:廠商使用意願低,媒合有困難。是這樣沒錯,關鍵就在「媒合」這兩個字。但再生水應該是整體水資源的一環,政府是事主、不是公親,要主動規劃、不是被動供給,用「媒合」的態度看再生水發展,已經不合時宜。
「媒合」幫不了再生水的發展
距離內政部提出6座再生水示範廠已經八年,距離台灣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也已經六年。目前計畫中有11座,預計2026年完工、提供約30萬噸水。不過這是預計,因為有些在興建中、更多在媒合中、規劃中、用水契約簽訂中,總之主動權在使用端,蓋快蓋慢都要看有沒有企業要買。
(表)計畫中的再生水廠
名稱 | 計畫供應 | 供水年 | 供水量 (萬噸/日) | 進度 |
高雄/鳳山溪 | 中鋼 | 2018 | 4.5 | 供水中 |
桃園/桃北 | 觀音工業區 桃園煉油廠 | 2024 | 4.0 | 用水契約簽定中 |
新竹/竹北 | 竹北周邊廠商 | 2026 | 1.0 | 規劃及媒合中 |
台中/福田 | 台中港區 | 2025 | 5.8 | 招標前置作業中 |
台中/豐原 | 中科后里園區 | 2026 | 1.0 | 規劃及媒合中 |
台中/水湳 | 中科台中園區 | 2023 | 1.0 | 用水契約確認中 |
台南/安平 | 南科台南園區 | 2022 | 3.75 | 興建中 |
台南/永康 | 南科台南園區 | 2021 | 1.55 | 興建中 |
台南/仁德 | 仁德周邊廠商 | 2024 | 0.8 | 興建中 |
高雄/臨海 | 中鋼 | 2022 | 3.3 | 興建中 |
高雄/楠梓或岡山橋頭 | 仁大工業區或南科橋頭園區 | 2026 | 2.0 | 規劃及媒合中 |
看到今年的枯旱,你一定會說政府實在沒有遠見,連緊急海淡水、廢水回收、埤塘、水井、工地地下水、人工增雨都用上了,早知道把再生水廠蓋起來不就好了嗎?話是這樣講沒錯,但人的本質是健忘、還有得過且過,尤其台灣不是常常有今年這種等級的枯旱,發展再生水或海淡水就有點尷尬與兩難。
你想,在雨水充足、水庫蓄水也足以供應時,再生水廠不可能產水,然後賣一度比自來水貴6、7元的水給企業。可能的情況,你蓋了一個再生水廠,一年運轉幾個月,其他時間閒置,墊高了每一度產水的成本。
於是在這種估量下發展出「媒合」的觀念,先找到有意願的廠商,再來蓋再生水廠,一年365天都產水,企業一旦簽了契約,不論豐水期枯水期都要使用。當大家都把再生水發展不起來,怪罪到企業沒有意願時,不妨也站在企業這邊想一下,不缺水時要他如常買再生水,心中的不平在所難免。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再生水比較貴,科技廠商比較付得起。這是劃錯重點,不是貴不貴的問題,是人性。對股王大立光電來說,一度水多6、7元是問題嗎?但2016年他要擴廠時,水利署請他用一部份再生水就被斷然拒絕,最後還是政府低頭。股王不是好惹的,一句不投資了,任誰都擔待不起。
民間企業不用,就只能指望國營事業,於是中鋼同意了,鳳山溪再生水廠就蓋起來,每天有4.5萬噸穩定的水源,不必煩惱被限水,或要不要花每噸500元到那裏去載水。等到今年底另一座臨海再生水廠蓋好,中鋼每天就有7萬噸水可用。看到中鋼「獨享」再生水,不知其他企業心中是否產生了化學變化。
不過也不是國營企業都買單,看看台中的福田再生水廠就知道了。2015年3月林佳龍還是台中市長時,跟台中港工業區的中龍鋼鐵、台中火力發電廠簽了意向書,預計2020年完工,最高供應13萬噸。但至今福田還沒蓋好,預計完工期程改到2025年,進度是「招標前置作業中」。
企業使用再生水,不能只靠環評
又有一說,為了強迫企業使用,新開發案會在環評時要求,但環評是不可靠的。有的廠商承諾了會照做,再生水廠也剛好供應得上,例如預計2022年取得操作許可的台積電南科3奈米廠,環評時承諾使用永康、安平、仁德總計7.3萬噸的再生水。而這三座再生水廠也剛好可以趕上台積電的製程。
但更多的廠商卻在環評承諾後反悔,深知環評的遊戲,只要承諾了就會過,等過一陣子再提環差變更說做不到。例如高雄和發產業園區,2014年通過環評時承諾要用5200噸再生水,去年提變更反悔,全部都要改用自來水。
其實《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有規定,若新開發案位於缺水區,可以指定企業使用一部份再生水。舊的發開案,在查核用水計畫書時也可以指定使用。行政手段能做到的就不必等環評,因為剛剛提過的,環評有太多不可靠的變數。
開徵耗水費、代履行是兩個突破點
這次枯旱會不會改變政府、企業對再生水的看法還不知道,但眼前有兩個政策對再生水發展應該有幫助。一個是水利署預計年底要開徵的耗水費,當耗水費提高到接近再生水價,企業對使用再生水的抗拒心態會降低。
另一個是內政部提的「代履行」,可能受限於供水距離或拉管成本,企業付再生水價,但使用自來水,再生水則給其他廠商使用。這已經接近把再生水納入整體供水一環的概念,有機會突破「媒合」造成的限制。
其實再生水廠也不一定非政府蓋不可,科學園區、工業區都有廢水處理廠,自己也可以做。而再生水除了產業用,也可以灌溉、或做清潔用水,這次抗旱就開放水資源中心的放流水,搭配行動淨水設施就是一個移動式的再生水廠。
想想再生水的好處吧,它的產水可以操之在己,雨水卻是求之不得,改變再生水的思考方式,從媒合到整體水資源規劃,或許就能找到突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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