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核四周圍保護區變更遊樂區 內政部初審否決

現行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示意圖


文‧朱淑娟  2015.12.29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規劃的「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三通)案」,將近300公頃原屬各種保護區的土地,擬變更成乙種旅館區、遊樂區、住宅區(表一) 。經環保團體陳情後,今日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做出明確決議,這些保護區「維持原計畫不得開發」。

這個特定區總計12,000多公頃,1986年就訂了以保護型為主的都市計畫。依規定每三到五年要通盤檢討,前一次是2000年,這是第三次,檢討期間規劃單位可主動訂變更案送營建署都委會審查,但私人有意見時也可提出要求審議。

這次提出變更要求的有多個開發單位,變更理由是推動休閒旅遊觀光。有的私人地主陳情要求,景觀保護區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原編定為建築用地者,得依甲、乙種住宅區土地管制使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這個特定區景觀保護區的原意,是為了維持自然景觀而劃設需要保護的地區,如果同意變更,就失去立法原意。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表示,表一所列的多個開發案,距離核四廠都很近,例如金沙灣地區只距離2.7公里,卯澳地區只有6.8公里,舊草嶺隧道地區也都只有四、五公里。附近還有福隆海水域場,周邊道路又很小,核四廠並未撤案,在周圍這麼近的範圍蓋休閒設施實在不適合。

她表示,核四周圍應有安全距離,以利事故時疏散,不宜將保護區變更。而且私人土地應循一般法規申請開發,而不是透過通盤檢討的方式。

內政部都委會審查小組採納環保團體的意見,建議不同意變更,只要再經都市計畫委員會確認通過即可定案。 

表一、「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
風景特定區計畫(三通)」中五開發案總計300.89公頃
案別
位置
面積
(公頃)
原土地
屬於
擬變更
開發
公司
1
核四西側56.62公頃
56.62
一般保護區
乙種
旅館區
德年
公司
2
金沙灣地區
30.11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農業區
遊樂區
金沙灣公司
3
卯澳地區
86.21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遊樂區
金浴海灣公司
4
舊草嶺隧道
地區
115.18
一般
保護區
遊樂區
柯達育樂公司
5
計畫區南側
12.77
景觀
保護區
住宅區、遊樂區、海濱浴場區、道路用地
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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