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 星期二

空污基金補助購買Gogoro沒有正當性

改善交通汙染要從淘汰老舊機車做起,
用空汙基金補助買新機車沒有正當性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5.6.23

上周四(6/17)Gogoro公司舉行電動機車上市發表會,引發最多議論的是高達12.8萬的售價,但業者暗示售價還未扣除政府約2萬元補助。就在同一天,環保署訂定一份堪稱「Gogoro條款的補助方案」,史無前例以空污基金補助,在無需汰換舊機車下,買新車可獲補助。不但中央補助,還強制地方加碼三成,算一算購買一部Gogoro機車可獲補助20,400元。這麼巧,就是業者「預估」的補助金額。

環保署也在昨天找地方環保局開會討論強制加碼三成補助,隨後這個「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預計今天(6/23)預公告,如果順利將在715日發佈實施,匆促到不顧還在執行的舊案,包括之前自己大力推動的電動機車共通電池方案。

先來比較一下新案跟舊案的補助方式有什麼不同。目前實施的舊案是,購買一部電動機車並汰換二行程機車,由空污基金補助3千元。另外經濟部工業局基於扶植產業再補助1萬元,總計補助1.3萬元。新案補助方式,增加一項不用汰換舊車就可獲得空污基金補助,如再汰換舊機車,新案比舊案多了7,400元補助。()

如果這筆錢是由經濟部站在扶植業者角度出錢補助,那就另當別論。但環保署用空污基金補助購買電動機車就完全違反使用精神,這點環保署也很清楚,但在行政院主導下最後只能妥協。又怕被批評補助獨厚Gogoro,於是開放購買其他款式電動機車也可補助。補助分「重型電動機車」、「輕型電動機車」2,重型機車的定義是「最大輸出馬力逾5馬力」,而目前能做到這個規格的只有Gogoro,這種分類再明白不過


不必汰換污染舊車就無法減少汙染,
為何用空污基金補助?

先說,本文不會討論Gogoro的售價,因為那是業者的自由。但如果政府用全民的錢做不洽當的補助,那就是公共政策,必須受到全民檢驗。

為什麼說在無需汰換舊車前提下,以空污基金補助購買電動機車沒有正當性?因為空污基金徵收本身具有「環境正義」的精神,由於某些工廠或產品會排放特定污染物,而這些污染物會使不特定多數人受害,因此環保單位向這些業者收空污費、並成立空污基金,專款專用於「執行空氣染防制工作事項」。

空氣污染有區域之別,以都會區來說,汽機車是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其中又以老舊機車的污染量最嚴重。目前台灣登記使用中的機車有1,500萬部,其中約200萬部是二行程機車,這些烏賊車用了一、二十年還在路上跑來跑去,但檢驗時還是可以用老舊的標準,導致交通型式的空污始終改善不了。

為了汰換這些老舊機車,環保署從2008年以空污基金補助汽機車「汰舊換新」,沿續至今,每汰舊一部二行程機車、並購買一部電動機車,可獲補助3千元。也就是說,這個政策的重點在於「汰換老舊機車」,不是鼓勵購買新機車。

當然要改善汽機車造成的空氣污染,光汰換舊車是不夠的,以台灣都會區過量的機車而言,最重要是要減少機車數量,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系統。但環保署推出的電動機車補助新案卻是「鼓勵購買機車」,既然無法汰換舊車減少污染,用空污基金補助就與空污基金用途名實不符,當然不具有正當性。

或許有人會說,同樣要騎機車,騎電動機車比汽油機車更環保,符合污染減量概念,用空污基金補助購車有何不可?但別忘了空污基金使用有「環境正義」的精神,過去會有汰舊二行程機車可獲補助方案,是因為還在騎二行程機車的人,算是經濟弱勢族群,希望提供補助讓他們減少負擔而換車。但一部售價高達12.8萬元的電動機車,等於是有錢人的玩具,能買得起這種機車的人,為什麼需要補助?

何況,電動機車與汽油機車都有污染,只是污染方式不同,電動機車有用電污染,是固定型的污染,汽油機車則是在移動間排放的污染。如果要比較污染減量,Gogoro推出「能源吃到飽」的定額費制本身就不環保,污染量恐怕得好好算一算。

另外如果基於環境正義,空污基金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例如污染重鎮高雄大林浦、雲林六輕所在地,需要合格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並提出有效的減污措施。這才是空污基金最該用的地方,而不是用於補助特定少數人。


空污基金不補助汙染受害民眾調查,
反補助有錢人買車子

另外令人不安的是行政院在主導這個補助方案的過程。去年10月行政院核定經濟部工業局所擬的「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訂定未來電動機車發展以100-125西西等級的電動機車,而目前能做這種等級的只有Gogoro

接下來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年325日親訪Gogoro公司,接下來動用中油資源提供設置電池交換站地點。48日經濟部工業局向行政院報告「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報告」,在這份簡報最後幾頁直接建議「以空污基金補助100125西西等級電動機車,每輛15,00020,000補助」。

最奇怪的是,當天行政院在網站上貼出的新聞稿所附的簡報檔,卻拿掉這個補助建議,如果補助有理,為什麼怕記者看到?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協調,最後環保署抗拒無效端出這個補助方案。這種對業者的協助幾乎已到了傾國傾城的地步。

下個月71日空污基金徵收滿20年,這20年來空污基金徵收項目愈來愈多,從最早的硫氧化物、逐步增加徵收氮氧化物、營建工程空污、揮發性有機物、以及13種有害污染物,至今每年可徵收金額高達70億元。

70億元都是業者的血汗錢,環保署理當好好運用於污染改善,但事實上許多用途卻非常莫明奇妙,沒有真正用在該用的地方,空污改善也不如預期。環保署有必要趁空污基金徵收20年的此時時好好檢討一下用途,行政院也請還給各部會專業的行政空間。否則所有繳交空污費的廠商應該集體拒繳空污費。


()買電動機車(有汰換二行程機車)補助

舊案()
新案()
重型機車
新案()
輕型機車
環保署補助
3,000
8,000
6,000
經濟部
10,000
10,000
10,000
地方政府
不等且有名額限
2,400
1,800
合計
13,000
20,400
17,800

單純買新車不必汰換舊車補助

舊案()
新案()
重型機車
新案()
輕型機車
環保署補助
0
5,000
3,000
經濟部
10,000
10,000
10,000
地方政府
0
1,500
900
合計
10,000
16,500
13,90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