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一個國民黨立委,讓改善缺水再空等20年

一個國民黨立委翁重鈞阻擋開徵耗水費,
台灣的水資源改革誰要負責?(朱淑娟攝/2015.4.28)

本文同步刊登在《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5.6.2
   
為了因應幾年就要輪迴一次的枯旱,水資源改革必須立即啟動,其中經濟部提出的第一個方案是,向每月用水一千度以上的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不含家戶、農業),藉由價格誘因促使大用水戶節約用水。

但上周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二次審查《水利法》時,卻因國民黨立委翁重鈞一個人反對而中斷審查。如果此案未能在下周立法院休會前通過,明年開徵無望,改善缺水至少再空等20年。

先來說為什麼應該開徵耗水費。台灣的水價因為沒有反應建造及維護成本,呈現收費過低現象,水價過低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浪費水,合理調漲水價是促使節約用水的第一步。一旦水價上漲,節水有了經濟誘因,企業會投資節水設施、提高廢水回收率。

另外當水價與再生水價差不大時,企業使用再生水的意願也相對提高,當再生水市場擴大,自來水用量就會降下來,直接的好處是減緩開發的壓力。


開徵耗水費,
是推動節水的第一步

但在台灣水價已變成政治議題,要調漲談何容易,雖然台北市長柯文哲、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在枯旱期間達成共識,以三年期間推動台北市、非台北市地區水價統一,但很奇怪一件這麼簡單的事為何要談三年?看來三年後能不能調整還很難說。

但水價調整不能一直空等下去,否則缺少節水誘因,所有的節水行動都成空談。既然全面調漲水價做不到,先從大用水戶開始調整是一個合理且可行的方向。

為什麼說合理,台灣有819萬個自來水用戶,每月用水28億度,5千多家每月用水一千度以上的企業用了近三成、8億噸水,只要節省5%,每個月就省4千萬噸水,相當可觀。對大用水戶來說省5%一點都不困難,這點在枯旱期間已證明做得到,且讓使用較多社會成本的大用戶負擔較高水價也是理所當然。

在這種考量下,經濟部提出修正水利法向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做為水價調漲的過度政策,讓節水行動即早上路。耗水費分三級開徵,又扣除許多節水獎勵,業者實際繳納的耗水費相當少,每月用水2萬噸的企業繳不到2萬元。

另一方面,開徵的耗水費可用在行政預算無法顧及的水資源改革項目,例如推動再生水市場、鼓勵業者研發節水器材、推動掌水工協助農業節水、甚至改善部份無自來水的偏鄉加裝設施。開徵耗水費對改善水資源結構有雙重效果。


耗水費開徵不成,
連累再生水發展條例也過不了

說實在的,經濟部一向坦護企業,難得提出這種為民意、有理想的政策,理當受到支持,特別是擁有修法權的立委更是責無旁貸。但有些立委做的卻盡是反民意的事
,上周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水利法修正案時,多數立委都不反對,原本一條條順利審下去,但審到84條之一開徵耗水費條文時,國民黨立委重鈞表明:「現在已經不缺水了,能不開徵就不要開徵」,並主張全案送朝野協商。

期間楊偉甫懇求:「這是未來台灣水利政策非常重要的案子,也是要邁入節水型社會必須的手段,社會也很期待,建議這案今天能通過。」 他接著很無奈的說:「這案子如果送朝野協商,可能還要再等20年」。審查一度中斷,最後還是在重鈞堅持下,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宣布擇期再審。

就在開徵耗水費被國民黨立委黨下時,同一天在行政院通過第二個水資源改革方案《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為了減少自來水用量,未來在缺水地區,可以指定業者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同時鼓勵企業投資再生水事業。

開徵耗水費、再生水條例兩者有連動關係,為了鼓勵企業使用再生水,只要使用再生水,就可在耗水費中扣除。如果連耗水費都開徵不了,企業繼續享有便宜水資源,有誰會願意使用再生水?可想而知再生水條例更難通過立法院審查。

國民黨的政策最後被國民黨立委翁重鈞擋下來,反而是民進黨的立委林淑芬積極支持。然而,不論開徵耗水費、或再生水條例,都有助於改善台灣未來的水資源環境,國民黨立委是要支持自家行政院,促成兩法通過贏得民意,還是要扯國民黨後腿繼續抵制法案,做出違反民意的事?我們就來看看最後耗水費的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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