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中科大肚山案不能重演環評被撤銷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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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娟2015.1.27

科技部中科管理局為台積電量身打造的「中科大肚山擴建案」,上周環評大會已開到第三次,針對環保團體提出10多項涉評估不實或不足的質疑,依然無法充分回答,環保署長魏國彥當場裁示,要求中科釐清資料後擇日再審。

一個案子歷經多次專案小組審查,進入環評大會連開三次都過不了相當少見,這也看出環保署的態度已經跟過去不同。去年國民黨敗選後,政策氣氛已出現微妙變化,一如上周《水汙染防治法》三讀通過後立委田秋堇說的:「企業賺錢、全民受害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不要以為跟過去一樣,只要把投資抬出來就可以輕易過關。民眾關注的焦點還在於,開發案是否做了詳實的評估、是否確保不會加重汙染。

而多年來環評結論屢被法院撤銷,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法院認為許多審查結論是「基於錯誤資訊做出錯誤判斷」。因此,如果此案不能充分釐清疑點,反而遷就業者開發時程草率通過,未來法院見,環評結論再度被撤銷的機率還是很高。

無法釐清爭議,
未來環評結論被撤銷的機會高

中科大肚山案位於台中市大雅區與西屯區交界、原大肚山彈藥庫,面積53公頃。這個區位簡單講就是一個「惡地」,因為鄰近的台中港區、台中火力發電廠、中龍鋼鐵等汙染源,粒狀物汙染幾乎就佔了整個台中市的一半。

按理說這個地區的汙染減量應是台中市政府最優先的工作,如果再加計中科大肚山案,台中市政府應該告訴市民,未來居民要承受的風險是什麼。

但我們看到的是,就在上周環評大會前五天的116日,魏國彥拜會台中市長林佳龍,魏國彥會後告訴大家台中市的空氣汙染是二級防治區,符合空氣品質標準。接下來環評大會上許多討論就緊抓住這一點,表示台中市現行的汙染並未超標,如果這樣的話,應該還有餘裕可以給中科大肚山擴廠用。

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上魏國彥所說的資料並未加計細懸浮微粒PM2.5,而PM2.5卻是所有汙染物中影響民眾健康最關鍵的物質。依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去年台中市PM2.5平均濃度是26.8微克/每立方公尺,遠遠高於空氣品質標準15微克/每立方公尺,為何環保署還可以公然說台中市的空氣品質符合標準?

另外環評會中環保團體也提出許多疑點,包括大肚山擴建案有用到丙烯每月580公斤、乙烯每月0.9公斤,用量非常大,但沒有納入健康風險評估。另外中科一、二期既有廠商的煙道測出多項致癌化學物質,但也沒有列入健康風險評估。

針對以上疑點,台中市政府、科技部應該好好說明汙染情形,並提出減量措施,但當天審查會中,台中市政府的代表並未說明未來的減量計畫,而是直接表態支持。環保團體當場就抗議,台中市政府未保持行政中立,反而似乎在遊說環評委員,原來台中市政府關心台積電設廠更甚於市民的健康風險。

反對汙染地區再增加汙染,
而非反對產業本身

中科大肚山案遲未過關,台積電對外則表示,如果環評沒過,已有腹案,可能轉往南科。聽到台積電這麼說,我想起四年前國光石化開發案沒過時,前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在環評會中說的:「如果這裡不能蓋,政府應該早點跟我們講」,我當場的感覺是,陳寶郎會不知道那個地區有爭議嗎,無非就是習慣躲在政府背後罷了。

中科連連被環保團體踢爆資料有問題,一位環評委員就說,「中科這是自找的」,在過去審查過程中,中科一開始就不是很願意提供所有資料,都像擠牙膏一樣,逼一下、給一下,資訊詳實度是隨著環保團體要求才陸續增加。

例如土方量,第三次審查時提出,這麼多土方量不可能通過,第四次審查時就減了105萬剩餘土石方,他認為, 「中科的問題出在心態」。

而過去不論是中科三期落腳台中市后里區、或中科四期落腳彰化縣二林鎮,選址考量都是政治多於專業,導致事後爭議不斷。換句話說,過去環保團體反國光石化、 中科三期或四期,其實不是反對產業本身,而是反對選址不當。

而台積電不論設在哪裏,對台灣的經濟都有貢獻,何故非設在汙染嚴重的爭議之地?試想如果企業賺錢、又不會影響別人權益,環保團體跟當地居民又為什麼要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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