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環保團體今天在內政部營建署前冒雨舉行記者會
反對全國區域計畫中多項不當修訂
‧朱淑娟2014.12.4 內政部營建署
去年9月9日行政院在完全未舉行公聽會下,核備內政部擬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事後被抗議才舉辦四場公聽會,但之後還是在去年10月17日依原版本公告實施,但承諾將再修訂以下四個議題:區域性部門計畫、農地、建立基本容積制度、環境敏感區內容。隨後舉辦多場內部討論會。
其間,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提出,變更工業政策、土地使用政策、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符合環保署「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規定,應做政策環評。內政部認同這項提議。
內政部營建署最近提出「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草案」,從12月4日到16日在各區舉辦五場公聽會。接下來將在環保署舉行政策環評、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再送行政院核定一次。
全國區域計畫位階等同國土計畫法
原本內政部應擬定「國土計畫法」做為國土合理使用的政策指導,但因「國土計畫法」遲未通過,因此先依「區域計畫法」授權訂定「全國區域計畫」。從1982年起實施的「區域計畫」原有北、中、南、東四個計畫。
依規定每五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但直到莫拉克風災後才做第一次變更通盤檢討。這次變更原是第二次,後整併成兩級制:全國區域計畫、直轄市及縣(市)區域計畫。「全國區域計畫」是目前國家最上位的法定計畫,其功能是做為所有縣市擬定區域計畫的指導原則,位階幾乎等同於「國土計畫法」。
去年10月17日行政院核定版本(以下簡稱原版本)最大的變更,在土地利用方面從原本「限制發展區」、「條件發展區」、「一般發展區」的三類分法,改成分為「一、二級環境敏感區」。第一級環境敏感區比照限制發展區,以保育為原則,限制開發。第二級環境敏感區比照條件發展區,有條件開發。
針對這個版本,當時環保團體提出以下三點爭議:
一、過去「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屬於「限制發展地區」,改名為「環境敏感地區」,還降級為「第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活動斷層、山崩與地滑、土石流),從不能申請任何開發,放寬成有條件開發。
二、過去「重要水庫集水區」屬「限制發展地區」,修正成兩級:
(1)第1級環境敏感區:供家用及公共給水的水庫集水區,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的環境敏感區(特定水保區、水庫蓄水範圍..)維持限制開發。但其他地區,只要開發者承諾四點汙染控制事項,就可以開發。
(2)第2級環境敏感區:非供家用及公共給水的水庫集水區,可有條件開發。如此一來,未來水源區開大門,所有開發都可以進駐,台灣的水資源將瓦解。
三、區域計畫將輔導非法工廠就地合法,非都市土地達5公頃,都市土地達3公頃,要求變更成工業區。未達工業區規模,可檢討變更成一般農業區的丁種建築用地。內政部營建署說是配合經濟部「輔導工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12月4日)第一場公聽會提出的修正版本對以上一、二點爭議都有善意回應,修正如下:
(1)「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修正為一級環境敏感區。不過陳椒華要求,這項公告不應由縣市公告,應改由經濟部地調所公告。
(2) 屬第1級環境敏感區的「供家用及公共給水的水庫集水區」,原本允許某些地區,只要業者承諾四點汙染控制事項就可以開發。修正案刪除這四項排除條款。「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對這項修正表示肯定。
(3)另外新增「優良農地」為一級環境敏感區,陳椒華認同這項修訂,不過要求農委會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擬定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同時為了避免工業廢水汙染灌溉渠道,應訂定灌排分離辦法並編列預算。
環保團體在今天公聽會中提出的其他意見如下:
一、修正案中在「區域性產業發展計畫」中放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環保團體表示,但這項未經立法院通過,應刪除。
二、修正案中區位產業計畫訂出北部以資訊產業為主、中部以石油及煤製品及機械設備產業為主、南部以基本金屬製造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為主。
引發中南部環保團體抗議,「彰化縣幸福媽媽協會」常務理事吳君真說,住家往外看每天都灰濛濛的,表示空氣汙染相當嚴重,經濟部把中南部民眾當二等公民,中南部污染嚴重,已無環境涵容能力,要求退回重訂產業升級計畫。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表示,希望政府替人民把關環境,而不是替少數人謀福利。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鋼鐵、石化等汙染產業應減量。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說,六輕營運以來,中南部多少農地被工業汙染,水源被工業搶走,雲林縣幾十萬農民還在抽地下水,中南部發展石化業根本是錯誤。
三、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目前工業區用地56,662公頃,到2020年需要58,873公頃,增加 2,211公頃。「彰化環保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工業區閒置率已經太高,不應該再把優良農地拿去蓋工業區,農地就要保留下來生產作物。
四、「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反對農委會將農地改為「農地資源」,「資源」兩個字拿掉。她也反對刪除各縣市應劃定農地面積作業,反對將農地分成1、2、3、4種農業用地。
五、多個環保團體要求刪除推動「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計畫」。「桃園煉油廠」遷廠,需北部沿海400公頃土地,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等環保團體反對並要求調查區域環境涵容能力,要求召開聽證會並重新評估。
六、包括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洪美惠、彰化醫療界聯盟秘書黃秋鳳等多個團體,都反對非法工廠合法化,反對為非法工廠劃定特定區並合法化、反對經濟部修訂《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繼續施行非法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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